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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穿越成风(风云同人)-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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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岳笑道:“我还不能发挥它最大的潜能,临走之前这也算了却了我的一桩心事。”
  
  聂风敏感地抓住关键词:“临走?”
  
  于岳但笑不语。
  
  聂风也不好多问,转而去纠缠再世华佗问东问西去了。此人长得有点遗憾,崇尚美型的我们没有那么重的口味,只能稍加描述一下——他就像一根干瘪的稻草,对,就是这个感觉。不过虽然他的长相对不起大众,可他的医术那是对得起诺贝尔医学奖的。之前聂风听他要给步惊云续臂,无不担心地问道:“他们俩血型一样吗?会不会排异啊?这里消毒条件怎么样?我看细菌太多不安全的……”
  
  说来十分丢脸的是聂风听到手术都有种恐惧心理,他小时候得过阑尾炎,进过手术室,那群手拿精细小刀、小钳子、小剪刀的蒙面白衣天使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神医是个沉默寡言很有效率的人物,将聂风一把关在门外不予理会。后来看聂风照顾起病人来有板有眼的,对草药也相当熟悉,于是问道:“小子,你懂医术?”
  
  聂风笑嘻嘻:“略知一二,不敢班门弄斧。”
  
  神医也没多说什么,倒是给了他几本医书,聂风喜出望外,这可是神医亲笔撰写的书啊,非常具有收藏价值。于是就这么展开了他们似师非师,似徒非徒的关系。
  
  到了第三天,步惊云还是没醒。聂风担忧道:“怎么还没醒,这是不是不管用啊?”
  
  神医听了,瞥了聂风一眼,意味十足。
  
  聂风不说话了。
  
  一个娇俏可爱的女孩走过来,笑道:“聂公子不要担心,我看他的伤势正逐渐转好呢。”这个女孩正是于岳的独生女,名楚楚。
  
  聂风点点头,友好地笑笑。
  
  下午聂风随神医上山采药回来,就听于岳说步惊云已经醒了,聂风连忙进屋。
  
  里屋,步惊云靠坐在床头,楚楚坐在一边,正一小口一小口地喂他吃东西。不知道为什么聂风下意识就躲起来,也没再进屋。
  
  聂风在湖边发呆,一想到步惊云之前跟他说的话,就觉得心里烦躁,为什么他会有这种想法?再说,步惊云的妻子就算不是孔慈也该是楚楚,这算哪门子的破事啊!他前世今生第一次被一个男人告白,要他现在接受,除非彗星撞地球长江水倒流!
  
  要不咱还是跑路吧!这样步惊云也有时间和楚楚单独相处了,说不定慢慢就发现他就发现对自己只是同门情谊。啊,这个办法好啊!聂风心动不如行动,正打算回去收拾下,一回身,便见一人倚在树上,落寞满身,却不知他等了有多久。
  
  聂风不自然地笑笑,忽然想起这不是个病号吗,皱眉道:“你怎么跑出来?还不回去躺着!”
  
  步惊云没有动,望着远处,只道:“醒来没看到你。”
  
  就只是因为没看到他,就要这么不管不顾地跑出来吗?聂风忽然有点良心不安。
  
  “啊,云师兄,天都快黑了,我们还是赶紧回去吧!”聂风说完就上前很自然地扶着他,步惊云身体一颤,却很温顺地跟着聂风往回走。
  
  步惊云的伤好得很快,只是三焦玄关未打通,有时有烧灼感疼痛难当,不过从没见他喊过痛,也就皱着眉头忍耐。
  
  聂风觉得时候差不多,于是向步惊云告别,理由是去乐山祭父。
  
  步惊云急道:“我跟你一起去。”
  
  聂风道:“你的伤还没好全,还是先在这里养伤吧。”
  
  步惊云不语,只拿黑如夜幕的眼睛看着他。
  
  聂风牵强地笑道:“等你的伤好了再来找我啊,难道你不想找雄霸报仇了吗?”
  
  步惊云侧脸不去看他,浑身上下却散发着失落难过。
  
  “呵,那我先走了。呃,云师兄你多保重!”聂风几乎是落荒而逃的。
  
  聂风走得有点内疚惭愧以及担忧,但是却不后悔。
  
  他是真的去乐山祭拜亡父了,一路上走得十分悠闲,至于天下会的追杀也莫名其妙的没有找上门,乐得轻松自在。
  
  等他晃荡到乐山都是一个月以后的事了,只是没想到,凌云窟洞口竟然有人在。聂风大为诧异,走近一看才发现竟是许久不见的断浪。他比之上次追查火猴时,看起来似乎更加令人看不透,多了几分邪气。
  
  断浪没想到在这时候能遇见聂风,喜道:“聂风,你怎么也来了?”
  
  聂风见他这么熟稔地跟自己打招呼,便微笑道:“专程来看望先父。你呢?”
  
  断浪对聂风似乎并没隐瞒什么,举起手中一把隐隐有红光闪烁的剑,笑得野心勃勃:“上天保佑,总算给我找回火麟剑了,假以时日我一定可以一统武林,重振断家威名。”
  
  聂风不自然地笑笑。
  
  断浪想起什么,对聂风道:“聂家不是有雪饮刀吗?你还没找到吗?”
  
  聂风摇摇头:“不急,该是我的总是我的,不是我的也不能强求。”心想,当年步惊云不是说藏在岷江底下吗?谁知道放哪去了。
  
  断浪沉默一下,又说道:“对了,七日后,剑圣和雄霸决战,你要不要一起去观看?”
  
  剑圣本是独孤一方的长兄,因痴迷剑道将无双城城主之位让给次弟,自己则隐居已久。没想到独孤一方死后,剑圣竟然重出江湖。传言剑圣以其圣灵剑法闻名于世,已达到人剑合一的境界。
  
  聂风想了想,心下有了计量,还是不要出面的好。跟大多数人关注点不同的是,他对结局分明是有几分把握的,却也不是十分肯定,之前的经历就说明了这点,凡事都不会是绝对的。况且剑圣和雄霸无论谁输谁赢,对他真的不是太大影响。
  
  于是他对断浪说道:“我就不去了,你万事小心。”
  
  断浪应了一声,难掩失望。
  
  两人就此分别。
  
  聂风拜别亡父,便下山去了,一路且走且游。
  
  没几天,他就发现身上盘缠不够了。也是,当初他从天下会匆忙离开,根本没时间拿上东西,唉,真是亏大了!他突然想到,这多么像苦命的民工被拖欠工资,更悲催的是给他十个胆,他也不敢去跟雄霸追债。
  
  没办法,他只好自食其力了。之前说到,轻功乃是居家旅行逃跑之必备,真的是一点没错。凭他跑得比兔子还快的功力,他很轻松就猎到了一匹鹿,还是生擒的。
  
  于是,他牵着一头鹿上街去卖了。
  
  镇上人来人往,路人时而回头望望聂风,又若无其事地转过头去,就是没人上前买鹿。估计大家也实在看不出他是在卖鹿。
  
  聂风溜达了半天也没什么收获,肚子又不争气的饿了。眼前正好出现一家酒楼,牌匾上三个大字:中华阁。
  
  聂风思索半刻,还是决定进去碰碰运气。
  
  一楼人不多,三三两两地坐着,喝喝酒,吃吃菜。这里不像别的酒楼那样嘈杂,反而比较安静。
  
  柜台后一个管事模样的正在记账本,聂风上前问道:“掌柜的,这头鹿您开个价吧。”
  
  掌柜的抬头看了一眼聂风,瞥了一眼那头睁着一双无辜大眼的鹿,一时有点无语,见过卖鹿的,没见过这么牵着过来卖的,难道不应该杀完去皮吗?
  
  “掌柜?”
  
  头也不抬,一边算账,一边说道:“五两银子。”
  
  聂风不是很了解行情,但是秉着一定要讨价还价的真理,说道:“我看不止五两吧?怎么也要七两银子。”
  
  掌柜的终于抬起头看着他,没什么好气地说道:“七两?我这后院还有好几头鹿呢,五两,爱卖不卖。”
  
  聂风看了看手里牵着的鹿,它圆溜溜的眼睛也看着他,这一路走来它已经从慌张变成镇定了。
  
  聂风叹了一口气,好吧,我还是找别的营生吧。
  
  正待他想离开时,从楼上走下来一个中年男子,蓝布衣裳,高大的身材,面目看起来很平凡,却隐隐透着一股不凡的气度。整个人给人一种沉静感觉的同时,又分明有一道凌厉的错觉,就好像收敛了攻击力的雄师,显得温文而又有风度。
  
  掌柜恭敬道:“老板。”
  
  男子沉吟一声,道:“就给他七两,买这这头鹿。”
  
  掌柜应了声“是”,拿出银子给聂风。
  
  这边聂风却是不接,道:“多谢,不过我现在不想卖它了。”
  
  男子挑眉,声音浑厚:“哦?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聂风笑道:“哪有这么多为什么,此一时彼一时罢了。”
  
  男子爽朗地笑道:“好个此一时彼一时。小兄弟有什么难处,尽管来中华阁找我。”
  
  聂风笑了笑,点头告别。出门走了几步,顿了顿,牵着鹿又返回酒楼。那个蓝衣男子还在,见到他去而又返,诧异道:“小兄弟可还有什么事?”
  
  聂风笑得跟朵太阳花似的灿烂明媚,乐道:“如果可以的话,能让我在这里做个店小二吗?”
  

           

小二

    在应职过程中,面试等于技能加行为。第一印象很重要,要从容不迫,要面带微笑,要充满自信,要仪表得体,充分展示你的个人魅力!而我们聂风童鞋做出了很好的榜样!他顺利地得到了中华阁店小二这个岗位!大家鼓掌!= =!
  
  经过短暂的岗前培训(掌柜训话),聂风就开始上岗了。不要觉得小二是很简单的工作,它集人际交往能力、迅速应变能力、个人容忍力以及察言观色的才能为一体,深刻地印证了行行出状元这句老古话。
  
  而聂风做得是如鱼得水啊!这是有目共睹的:自从聂风来了,客流量明显增加了,那叫一个络绎不绝啊;自从聂风来了,营业额大大增加,掌柜算账的时候都乐呵呵的;自从聂风来了,中华阁荣升本地一流酒楼,名气有了进一步提高。街坊提起中华阁,都是一脸的红鸾星动,你难道没有听说过那里有个美貌的店小二吗?真可谓影响深远啊!聂风还提议开连锁店,传授产业化、规模化、专业化经营理念,不过被掌柜毫不留情驳回,老板委婉拒绝。
  
  “小二,来壶酒!”东边桌子的客官喊道。
  
  “来了!客官您的酒。”聂风身姿如玉树,身形轻盈,倏然在眼前。
  
  “客官,要不要再试试本店的招牌菜?喝酒怎么能没下酒菜呢!”聂风毫不吝啬自己的笑容。
  
  “呃,好……好啊。”见过店小二,可没见过这么气质高雅卓尔不群的店小二啊。被这笑容生生迷了眼去,你还能说不么?
  
  “啊,欢迎光临!”众人晕乎乎地进来。
  
  “谢谢惠顾,下次再来啊!”众人被宰一顿,晕乎乎地走了。
  
  如此恶性循环。= =!
  
  闲下来的时候,他就去后院喂喂小鹿,还给它取了个名字,相当有创意,叫斑比。= =!小鹿斑比被系在木桩上,眼神清澈,看着一个方向的样子像在发呆。聂风叹息道:“我还是把你送回林子里吧,再怎么说你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啊。”
  
  斑比耳朵抖动,继续吃着聂风带来的果子,因为听不懂聂风的话,也就显得不以为意。
  
  聂风有个不好不坏的习惯,就是想到什么就立马行动,说好听点叫行动力强,说不好听就是鲁莽。他隔天就把小鹿放回林子了。
  
  聂风一边解下它的绳子,一边说道:“还好抓你的人是我,要不然你现在就是一坨鹿肉了。好了,快回去吧。”
  
  小鹿乌黑黑圆溜溜的眼睛看了聂风一眼,短尾一甩,撒腿奔向密林深处,很快就不见了影子。
  
  聂风反倒有点惆怅。谁都有自己的家,小鹿也有,可是他没有。如果要他在碌碌无为却能倦鸟归巢和盖世英雄却无处为家之间选择的话,他会选前者。人就是这么渺小懦弱,非要有一个寄托,才能在万不得已的时候爆发,撰写一个传奇。
  
  难得今天他不再开心了,连掌柜都担忧地看了他几眼。
  
  日子就这么平静地过了好多天天,聂风鸵鸟一样躲着,直到无处可躲。
  
  这天打烊后,掌柜叫住聂风道:“小墨,老板让你过去一趟。”
  
  聂风点点头,道:“我这就去。”
  
  中华阁后面便是住房,亭台楼阁,错落有致,却不似江南的精致,偏偏有那么一股大气。老板的居所就是最里边的那间,他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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