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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悠闲在清朝-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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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生那家伙还时不时地弄一只小松鼠,小白兔儿之类的玩意儿回去逗弄他,看着他既想抱又不敢接近的样子哈哈大笑,这也是医生知道的唯一能整治自家队长的法子了。
  这一回,欧阳看着家里养的一大堆狗,心里肯定纠结得很……芷云摇头失笑,细看这两只,自家大哥眼光不错,雄狮犬聪明又机灵,还是狩猎的好手儿,如果驯养成魔宠,虽然和自家的阳阳没法比,但看家护院还是足够的。
  一抬头,见连一向沉稳的十月都一脸期待,眼里冒出一圈儿小星星,芷云勾了勾唇角儿,“行了,养着吧,只是别让近嫂子的身。”
  张如燕怀孕,这些猫猫狗狗的东西,还是别在她眼前晃悠的好,要是肚子里的小宝宝出了问题,那可了不得。
  听了自家格格的话,七月和十月两个丫头立即眉开眼笑,欢快地应了声儿。
  严嬷嬷这一去,就没再过来教导什么,一是芷云学习规矩又快又好,时间充裕得很,慢慢来不要紧,实在用不着着急。二来天气热了,严嬷嬷年纪不小,劳累了这么久,人也疲惫,又被小丫鬟们灌了不少美味的茶水点心,肚子里吃饱,难免更乏力。
  芷云便有了半日的空闲,干脆回了自家半位面的炼金实验室,开始鼓捣那些瓶瓶罐罐的魔药。
  花了小半个时辰,配制出一批消毒养颜的药水,不觉想起自家BOSS来,那位可不会炼制魔药,于是,芷云随手施放了个水镜,明晃晃地映照出四贝勒的大书房。
  “哟,红袖添香啊,BOSS,你过得可挺滋润。”
  眼瞅着一片儿粉红的衣角儿消失在书房门外,芷云一挑眉,似笑非笑地看着一本正经读书的欧阳:“四贝勒府的美人很多吧?咱们队长大人是不是享受得很?”
  欧阳目光清明地一抬眸,大大方方冲芷云点头:“还成,歪瓜裂枣不多,而且都是聪明的,还算听话懂规矩,不难应付。”
  芷云一下子笑了,忍不住摇了摇头,和队里其他男人不一样,自家队长一向自律的很,甚至可以说是有洁癖的,尤其是在女色上面。
  他对漂亮的女人有的时候也会欣赏两眼,但也仅止于两眼,哪怕是面对生死难料的状况,也从来不会为了放松而去胡搞,队里连年纪最小的小正太都有一两个女伴儿存在,只有他,一向洁身自好到让同伴们怀疑他根本就是有问题。
  “对付那些女人,花了不少心思吧。”
  芷云感慨地叹了口气,面上隐约露出点儿同情,还是她这具身体的出身比较好,家里人口简单,没那么多麻烦事儿。
  欧阳到不以为意,他可不是普通人,是个法师,不可能装普通人装久了,就忘了自己的身份,要是连自家宅院里的事儿都处理不好,他就应该被自家老爹塞回娘肚子里回炉重造了。
  那些个女人,还有近身伺候的奴才们,随便施加点儿精神暗示,再签上一份儿魔法契约,保证她们乖巧听话,内院里发生的事儿,自己有没有进内宅,和女人亲近不亲近,只要是自己不想外传,保证一丝风声儿传不出去,外人听到的,永远是自己愿意让人听的,包括皇宫里的贵人们也一样。
  “对了,有点儿好东西给你。”欧阳一拍额头,从手上的一枚玉扳指里拿出一串用红绳子系好的‘松子’,一甩手,扔到书桌儿的传送阵上,然后,那一串儿‘松子’就落到芷云手里了。
  红绳上一共串着十二枚戒指,松子雕成的,上面的花样儿算不上精巧,却很大气。
  “咦,你送我戒指,是想求婚?就算求婚,一枚足够了,何必这么破费?”
  第二卷 闺阁少女 第四十二章 半日闲
  欧阳那双极漂亮的眼睛一眯,露出一丝温润的狡黠来——“老规矩,两打聚魔卷轴,两打魔导器,十五章空白魔法契约。”
  芷云无语地一捂额头,果然是老规矩,以前在主神空间,只要不是紧急情况,同伴们想从自己这里得到些炼金产品,大多都会送上些小玩意儿来换,有时候是道具,吃食,有时候是炼金材料儿,芷云到不计较价值什么的,反正就是伙伴们一块儿逗趣儿罢了。
  看了一脸悠然的队长一眼,芷云挑了挑眉,“……下个月给你。”
  这里可不是无限,在主神空间,她身边助手一大堆,弄个魔法卷轴,打造个魔导器,都用不着自个儿动手,速度自然快得很,可现在能和以前比吗?她如今孤身一人,没有三头六臂,更不会分身术,连个得用的助手都没有,想要好东西,只能耐心等了。
  把欧阳送的戒指,取下一个雕琢了玉兔的戴在手上,这才发现竟然是空间戒指,而且足足有两百立方,这么看来,欧阳送的礼,到比要的东西珍贵不少。
  不过,在欧阳这位空间系的法师手里,别人看来无用的石头,木料,布片儿,纸屑,随手可得的便宜东西都能运用自如,像自己这个炼金师,别的不说,在空间道具的制作上,可和人家没法子比,她要想制作个空间道具,就得选用极为昂贵又难得的珍惜材料,耗费更多的魔力,刻画极为复杂的法阵,做出来的空间还不一定能比得上别人的大……
  “以后空间道具是你的活儿。”
  轻轻松松扔下句话,芷云伸了个懒腰,把红绳拴着的戒指收好。
  欧阳笑了笑,答应了一声儿,合上手里的书,忽然就想跟芷云说说闲话,他新近得了胤禛这具身体的记忆,虽然心志坚定,到底还是有些影响,寻芷云说说,疏导疏导心里隐约的一点儿别扭,对自己也是大有好处。
  “佟贵妃对胤禛只是面子上的情谊,人家一心一意地想要个自个儿的儿子,德妃也被撺掇的和胤禛有些误会,他小的时候,日子不大好受呢。”
  “当年德妃生六阿哥胤祚的时候,佟贵妃故意使坏撺掇胤禛去和德妃吵了一架,当时,德妃对他这个长子虽然面上冷淡,心里其实还是极为重视疼爱,结果被胤禛一通难听话,气得差点儿昏死过去,心气郁结于胸,吃的喝的又不大对付,怀胎八月的时候就小产了,生下来的六阿哥又瘦又小,先天不足。”
  “德妃那时候还年轻,对养在自己身边儿,又被皇帝起了这么一个名字的六阿哥自然疼爱有加,一心一意地照顾起小阿哥来,对胤禛就更不上心,当时胤禛年纪小,还不懂事,一张白纸一般,当然就随着佟贵妃在他心里涂涂抹抹,一直对德妃很有心结,还被挑唆得看六阿哥不顺眼,等到他长大了,知道不对,和德妃却已经变得极为生疏,彼此心结再难解开,哎,亲生的母子俩,居然再没有什么话儿好说……”
  芷云安安静静地听欧阳絮叨,只是听,并不多说话,欧阳也只是想找个听众而已。
  说了半个时辰,欧阳才止了话题,说了几句闲话,芷云又把他喜欢看的书,天文历史类的,各种精深的厚黑学,心理学,经济文化,也有小说——金庸、古龙、梁羽生,还有一些新派武侠小说,用传送阵传过去给他闲暇的时候学习并解闷儿,然后就随手就把水镜给散了,欧阳也忙得很,能抽出时间闲聊几句,就算不错。
  芷云虽然接了欧阳分派的活计,一时却有些犯了懒,不想把一整个下午的空闲消耗在实验室里,炼金不但是她的追求,也是她的兴趣,高兴了三五天不吃不睡,昼夜不停地研究忙碌,也甘之如饴,没兴趣的时候,芷云到也不会委屈自己,反正又没人在后面追着赶着,何必着急呢,太急了,反而会使得心绪烦躁,对修行总没有好处。
  今天难得想清净清净,干脆交代一声儿,撇开丫鬟嬷嬷,独自去了花园儿。
  走过鹅卵石的小径,漫步到莲花池旁边,见里面的锦鲤已经长得膘肥体壮,时不时地探出头来,芷云有点儿想喝鱼汤了,便折了根竹竿,又用银针做成钩子,沾了些许香精为食饵,寻了个阴凉僻静的地方,坐在大青石上开始垂钓。
  往耳朵里塞上一个隐形的耳塞儿,一边儿听音乐,一边儿悠哉游哉地钓鱼玩,听得也不是什么古典名曲,在这个古代,慢悠悠的古曲天天能听,张如燕就是琴棋书画俱佳的才女,弹了一手的好琴,平日里也极喜欢随意弹几首雅曲,彰显彰显才女的风范,所以,芷云到听得有些腻,此时入耳的全是热热闹闹的曲子,什么电视剧的主题曲,贝多芬的钢琴曲,还有一首从无限空间得来的‘百鬼夜行’,阴森森的鬼曲在暑天儿听来,到是有几分祛暑的清凉效用。
  钓了小半个时辰的鱼,七月、十月就带着侍书、侍剑两个丫头走了过来,两只小小的憨态可掬的雄狮犬也在后面追着跑,芷云知道这些小丫头怕是奉了崔嬷嬷的命,也知道严嬷嬷肯定不许自己一个人独处的时间太长,所以,也不以为意,她们要陪着就陪着吧,反正小丫头们都出落得跟鲜花儿似的,光看看就养眼。
  七月提着食盒,十月拿着檀香味儿的扇子,凑过来给自家格格打扇,侍书提了一个水桶,把芷云拘在石洞里的锦鲤捞出,侍剑笑眯眯地凑过来给芷云捏肩膀。
  不一会儿,又钓起一条巴掌大的锦鲤,芷云掂了掂分量,见还小,就把它扔了回去,阳阳忽然窜了出来,不知道从哪里沾了一身树叶杂草,一出来,这家伙就冲着两只小雄狮犬扑了过去,看来还以为这两只小东西是它的食物呢。
  七月和十月吓了一跳,那两只小雄狮也一时间不敢动弹,还是芷云手明眼快,一把揪住尾巴拎了回来,笑点着阳阳的脑袋轻叱:“这么瘦的小东西你也想吃?不怕塞了牙!”
  七月和十月到是看着自家格格的爱宠有些惊奇,没想到这猫不怕狗,到是狗有些怕猫,要知道,两只雄狮犬虽然年纪小,可已经长了牙,根本不是好相与的,平日里和家里的护卫们也能斗上一斗,寻常一半个会工夫的侍卫,可比不上它们厉害——果然是格格喜欢的宠物,就是与众不同。
  第二卷 闺阁少女 第四十三章 封爵
  今年刚至冬日,天就降了雪。是好兆头,瑞雪兆丰年。
  大雪纷纷扬扬,遮天盖地地下个不停。风搅雪花,扑面而来,打得人脸上生疼,瓜尔佳府邸的下人们,却是个个喜气洋洋,整个府里热气蒸腾,似乎丝毫感觉不到隆冬的寒气。
  芷云懒洋洋地睁开眼,一侧目,就看见自家嫂子正坐在旁边儿的软榻上,手里正绣荷包,这几日调养得好,张如燕丰满了许多,脸色红润健康,也许是有了孩子,心性比往常更柔软,一双眼睛,竟仿佛柔得能滴出水儿来,眉宇间也带着一股子母性的味道。
  暖阁那边热闹得厉害,哪怕她在西厢的门上又加了两个静音阵,还是隐隐约约能听到些微的响动儿。芷云笑了笑,半坐起身。
  这三个月的工夫眨眼而过,但瓜尔佳府与以往又有了不同,明德封爵,虽然只是一等男,但是,这可是正二品,明德被这大馅饼吓了好大一跳,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这样的年纪,居然攀升得如此迅速,果然是皇帝一句话,就能让草根变骄子……无论如何,他们这一支,从此也能算得上勋贵人家。
  三个月前,裕亲王家的五阿哥那边终于有了消息,这本是自己计划好的,芷云心里有数,该做的准备也已经准备好——义肢制造,对芷云来说,并不多么复杂,她弄出一张设计图,又做出一个最为简单的制作义肢的机器,虽然在这个古代,不可弄出自动化智能化,但人的智慧永远不可小觑,这样的机器,已经能用,反正制作出来的东西就算粗糙些,也不会用在自个儿身上。
  当然,要是那些显贵人家不想用这种大路货,肯定会登门找芷云给打造精品,芷云一开始也挺怕麻烦,后来又一想,整个京城显贵人家除了裕亲王府不听话的五阿哥从军致残之外,近些年来,还没听说有别人家的有这么倒霉,那些真正显贵的八旗子弟,就算上了战场,大多是去捞功劳,混资历,不可能遇见什么危险,真正危险的反而是那些普通士兵,那些普通人家儿的,能找上门路让自己动手帮忙吗?所以说,有这么个机器拿出去,差不多能解决后续麻烦了。
  五阿哥带着那只忠犬阿福登门,芷云便让明德出去按照芷云写的剧本出去演了一遍,不过是从一异人处得了这么个接骨续肢的法子,先在裕亲王属下里一个残了右臂的士卒身上试验过,又给保绥装上一个芷云亲自制造调试,第一流的义肢,保绥用的这个是精品,他又是习武的,身子骨儿好得很,不过是经过了三个月,并不算很规范的复健,就已经能勉力站起身行走……之后,很顺理成章的,明德又把机器连带着设计图纸,献给了康熙。
  康熙到对明德竟然能做出这般事来并不惊讶,反正芷云的身份摆在那里,就算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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