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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锦绣王妃-第92章

小说: 锦绣王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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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丝纺官看到姜卓,整个下巴呈现脱臼的状态。丝纺司鸡飞狗跳,很多做女红的绣娘直接吓晕了过去,导致本来就混乱的场面只能用失控来形容。
  
  姜卓说要找两身平民的衣裳,就更是把丝纺官震得哑口无言,最后一个激灵回过神来,又是一阵近乎疯狂地搜寻。姜卓以前经常微服出宫,找到一身合适的衣服应该不算太难,丝纺官之所以如此惊讶,大概是没想到能这般得见天颜。之前多半都是言默代办的。
  
  “你这个王当得真失败,人人都这么怕你。”我压低声音对他说。
  
  他耍赖一样地抱着我说,“只要你不怕我,那我就不算太失败。”
  
  丝纺官一手捂着眼睛,一手捧着两套衣服递到了我们面前。姜卓严肃了脸色,一本正经地接过,转身就拉着我步出了异常安静的丝纺司。可我们没走几步,整个丝纺司的叫声能把屋宇给掀了去,男男女女都在高声喊着,“刚刚的那个是陛下和王妃啊!天哪!距离不到一步远!”
  
  姜卓无奈地摇了摇头,牵着我的手走回了逐日宫。
  
  我换好了衣服走出来的时候,看到一个俊挺的男人正潇洒地甩着手里的扇子。人啊,无论外表穿着多么光鲜亮丽,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一副好皮囊。若我们此刻同时出现在大街上,人们绝对不会想到这位就是无上苍王,因为他的长相足够把年纪隐瞒。
  
  我们站在一起,互相欣赏地看了对方一眼。“陛下和王妃真是相配极了。”言默拍了拍手,然后紧盯着我的额头,“不过这花钿不能用金粉,会暴露身份的,要重新画过。”言默说着就要冲门外喊人,姜卓摆了摆手说,“孤来就可以了,丹红是民间女子常用的,便取丹红吧。”
  
  我坐在妆台前的凳上,他一手抬着我的下巴,一手执了笔,全神贯注地为我在眉心画花钿。柔软的细毫拖着微湿尾翼,一笔一笔地落下。他的样子很专注,像在做一副绝世画作的大家。透过窗户落进来的太阳,用黄昏独有的光热,为他的轮廓镶了一道艳丽的金边。其实他本身,就具有无与伦比的光芒。
  
  “好了。”他把笔放进言默端的托盘里,跟我一起往铜镜中看去。美丽的五瓣花绽放在眉心,我本不施粉黛,却因为这花朵,而增添了几许别样的妩媚。
  
  “谢谢你,很漂亮。”我对着铜镜照了又照,由衷地说。只是我的心里,没来由地想起了那个没有点上的朱砂和那个关于蝴蝶谷的约定。
  
  他忽然从身后环抱住我,低声说,“阿宝,叫我一声相公,可好?”
  
  

作者有话要说:啊哦,本来说要十一点半的,又超时间了……罪过罪过……
作为补偿,明天争取两更吧。




新年(二)

  “相公……”我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音节,心里酸涩得仿佛生饮了一坛子醋。人的一生很短,我花了十年的时间验证我跟那个人没有缘分。但如今,他为夫为父,我为他人妻,饶是眼前这么温馨的场景,我还是会想起他,想起年少的时光,想起丽都,想起聂府,想起他手把手教会我的每一样东西。
  
  “相……”我看着站在眼前的男人,眉睫一抖,泪水几乎是涌了上来。
  
  他的目光一痛,伸手把我抱进怀里,“好了好了,不要叫了,是我小气了。不要哭。”
  
  我靠在他宽阔的肩膀上,双手紧紧地抱着他。其实那个人说不爱我的时候,就把我喊相公的权利收回去了,这个现在抱着我的男人,才是要跟我共度一生的人。我们共同拥有一辈子的时光,十年跟一辈子相比,已经微不足道了。
  
  他牵着我的手,挑选僻静的小路出王宫。言默本来死活要跟着,可是姜卓摆出一副“你要是敢跟着,就毫不犹豫地打晕你”的表情,让言大总管噤若寒蝉。
  
  刚才一瞬间的伤神烟消云散,我拉了拉他的手,好奇地问道,“你真的压迫泥鳅了?那他不是很可怜?”
  
  他好笑地扬了扬眉毛,“泥鳅这样的人,才不会让自己孤单的。一会儿在集会上,说不定会看到他拉着石头兴高采烈地游玩。他总是有办法用比我更短的时间,把堆积如山的事情做完。”
  
  我大叹,“比你还厉害?”
  
  “当然,他可是天朝独一无二的治国星,在朝十多年,若没有本事,是坐不到今天这个位子的。何况,单以泥鳅的年岁,那些老臣断不会服帖的。”姜卓在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是满满的骄傲。
  
  我们一路闲聊着,说到湛锋和夏夏的婚事,他突然问我,“夏夏嫁出去以后,谁来顶替她的位置,你想好了没有?”
  
  我倒是从来没有想过夏夏会离开身边,但是她要是嫁给湛锋,就要搬到将军府上去住了。石头没有娶妻,湛锋一直跟他住在一起,姜卓本来要另外赏赐府邸的,但是湛锋不肯离开长兄,还说要是他走了,石头就真的太孤单了。
  
  在锦园北边的奢华之地,只有将军府和陆府朴素得不像话,甚至连北布街的几处府邸都比不上。但文丞武相,在百官和百姓之间有极高的声望。昊天双星,从少年时代开始,就是百姓心目中捍卫国家的坚强后盾,如是许多年,这份信赖从未消减。
  
  我们刚走出宫门口,就看到不远处,两个女子在推搡着一个人,我询问地看向姜卓,姜卓淡淡地笑了一下,开口叫道,“阿碧,阿仕,这是要把孤的儿子绑到什么地方去?”
  
  前面的几个人听到他说话,全部僵直在原地。那个红衣服的少女首先转过身来,我认得她,她就是我有过一面之缘的阿碧,“陛下……王妃娘娘,奴婢给两位请安。”见身旁那个紫衣少女不回头,她连忙扯了扯她的衣袖,那个少女才保持着僵硬的笑容转过身来。她的长相,已经是我所见过的女子中的翘楚,怕是除了李湘兰,没有人能与她比高下。柔美三分,两分秋水,一分花色。
  
  “陛下,王妃。”她的声音,让我想起了丽都姻缘河边的串串红铃。
  
  “想不到小鱼儿的宫殿里面,竟藏着这么漂亮的姑娘。”我由衷地惊叹,那个叫阿仕的女孩抬头娇羞地看了我一眼,脸颊竟是红过了阿碧身上桃红色的衣裳,“王妃,您实在太过赞了。奴婢之姿跟您相比,前是路边雏菊,后是国色牡丹,怎可相提并论?”
  
  好姑娘,竟是谈吐不凡。我心下对她更是喜欢,走前几步,阿碧和阿仕纷纷循礼躬身后退,离我最近的便成了姜小鱼。他的身上穿着寻常人家的锦缎白袍,衣缘绣有紫色祥云,衬得一张英俊的脸更加出色。怕是街上的姑娘都要忍不住多看几眼,说不定还会扔几朵爱慕的小花呢。
  
  “给父王……王妃请安。”他俯身拜了拜,口气异常地别扭。
  
  “鱼儿,无人的时候我特许你喊我璟萱。”我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他不动声色地躲开,一本正经地大声说,“给父王,母妃请安!”
  
  姜卓闷笑了一声,阿碧和阿仕也“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这真是条极为别扭的鱼啊。我叹了口气,问道,“阿碧,阿仕,你们这是要把他拉到哪里去?”
  
  阿仕俯了俯身子说,“正要跟殿下一起去街市上逛一逛。”
  
  阿碧插嘴说,“今天可是一年一次的新年年会也!可是殿下非要拿着本书一个人闷在宫里面。所以啦,我跟阿仕姐姐就连拖带拉地把他拐带了出来,陛下……”她还有些惧怕地看向姜卓,“您不会罚我们吧?”
  
  “自然不会。”姜卓也走前了几步,站到我的身边,对姜小鱼语重心长地说,“王儿年纪也已不小,要多走动走动,当是体察民生也好。”
  
  姜小鱼恭敬地称是。
  
  “殿下,啊不,要叫少爷了。少爷,我看我们还是快走吧,不然就妨碍陛下跟王妃了……”阿碧拉了拉姜小鱼的胳膊,姜小鱼看了我们一眼,点了点头,一行三个人兴高采烈地走了。也许兴高采烈的是那两个少女,王子殿下的脸上,从来都是淡如清风的。
  
  太阳没入地平线之后,随着夜晚的降临,永昌城超乎寻常地热闹起来。虽然是冬天,说话的时候会升腾起一团团的雾气,但是大家摩肩接踵,呵出的雾气暖暖地萦绕在周围。小贩的吆喝声带着浓重的口音,而且参差不齐,可以听出来,应该是从五湖四海赶来。
  
  姜卓紧紧地拉着我的手,生怕人潮把我们挤散,今晚路边小摊和店铺的生意同样地好,只听前面一个卖书的地方,年轻的小贩大声地吆喝着,“卖书了,卖书了,夜朝夕新作《望山神女歌》!”
  
  夜朝夕!我几乎是奋力地挤进人群,扑向那个卖书的小贩,“夜朝夕?哪个夜朝夕!?”
  
  小贩看了我一眼,伸手拍了拍我抓着他衣领的手,讪笑道,“这位小姐,小的正在做生意,您这么激动,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找情郎呢。”
  
  蹲在他的摊贩前看书的人都忍不住大笑。
  
  “情郎?这是我的夫人,店家莫要胡言。”姜卓不甚爽快的声音从我们身后传过来。正在看书的几个年轻姑娘,忍不住多看他几眼,捂着嘴窃窃私语。
  
  小贩吐了吐舌头,挠着头说,“我还想问这么漂亮的小姐不知道许了人家没有,没想到已经嫁人了。这位客官,亏得您这般气貌才能配得上这位小……夫人那。”
  
  姜卓伸手把我抱到身边,眼睛还有些不快地看着那个小贩。小贩赶紧埋首,从一堆书册里掏出一本,递到我面前,“夫人要问的可是夜朝夕?这本《归田赋》可知道?”
  
  我点了点头,心中大喜,看来真的就是我认识的那个夜朝夕。想想,自己还真是傻,天下间能有几人叫夜朝夕,而且书作还能这般被人大声叫卖?
  
  小贩开始得意地推销起来,“实话告诉您,夜朝夕的书作在民间都少有流传,此人不仅是诗书冠鼎天下,卖价直逼当年的尚德王,而且是与和国的明皇并称天下的美男子,所以,夫人若是要他的大作,可得出得起价钱才行。因为现在的《望山神女歌》仅小的这里有,而且有一份是真品!”
  
  “可否借为观阅?”我有礼貌地问。
  
  小贩犹豫了一下,有些畏惧地看了眼姜卓,小心翼翼地自书摊上拿起一本书,放到我手里,“夫人可要小心些,千万别给小的弄坏了。”
  
  我点了点头,小心地翻开书册,一看,这字迹虽然已经极力模仿,却仍是不得夜朝夕的五六分。行文遣词,却倒真像是那个人负手立于名川大山之间,气度与山岳同辉。夜朝夕……我的指尖轻抚那些纵横潇洒的文字,心旌动摇。
  
  “这本书多少钱?”姜卓问。
  
  小贩伸出五个手指头。
  
  姜卓又问,“五十两?”
  
  小贩摇了摇头,“这位客官,一看您就不知道行价。所谓夜朝夕三字值千金,本来这书连千金都不止,但既然与二位有缘,卖个五百两吧。”
  
  “五百两!”我叫了起来,你还不如去抢!
  
  姜卓亦是皱起了眉头,但他还是伸手摸进胸膛,面色一沉。得,忘记带银两了。
  
  小贩看到我们俩面面相觑,便伸手把书夺了过去,小心地用袖子拂了拂,“夜华的东西从来不讲价,二位要是出不起价钱,就赶紧走吧。”
  
  我不走,因为我知道那本书却为夜朝夕所著,虽不是他亲手所写,可我还是想要。看书摊上那些人钦慕的样子,说不好一个转身就被人买走了,我顿时急得不知如何是好。
  
  姜卓正为难的时候,两个人影挤进了书摊,其中一个嗓门非常大,“哟哟哟,你怎么又做这种出门不带钱的事情啊?教了多少次了啊,阿呆?!”
  
  阿……阿呆?我一脸黑线地看向双手抱在胸前,站在我们面前的人……果然,他一张娃娃脸加童稚之音让一旁几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误以为是少年,春心大动。湛虏恭敬地向我们弯了弯腰,伸手揉了揉陆弘熠的脑袋,“泥鳅,没礼貌。”
  
  “石头,我们家阿呆真的没救了。前几次轰轰烈烈地要出来,结果哪一次不是我跟在他后面收拾烂摊子?这次最好,为了在小媳妇面前表现,连收拾烂摊子最拿手的言默都不带了。”泥鳅摊了摊手,一双银色的眼睛很是无奈。
  
  姜卓阴森森地盯着他,半晌才从齿缝里冒出几个字,“泥鳅……你是不是想念刑部的大牢了?……”
  
  泥鳅一下子闪身跳到了湛虏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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