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宫廷电子书 > 锦绣王妃 >

第14章

锦绣王妃-第14章

小说: 锦绣王妃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大叔是个很通情达理的人,并没有为难我们,还好心地给我们指路。他告诉我们这个地方是安平城,安平城在丽都的西边,我们等于是绕了远路。从安平到丽通常需要一天时间,快马则只需要半天,而要从丽都到泰雅,至少要四五天的时间。
  
  我跟夏夏谢过了大叔,抬头看了看天色,发现已经是黄昏,夏夏的肚子叽里咕噜地叫了起来。见我看她,她不好意思地低头摸了摸肚子,可是她的肚子叫得更响了。
  
  此刻的大街上熙熙攘攘的,挤满了人,各种小摊林立在街道的两旁,香喷喷的雾气升腾在我们四周,各种吃食陈在临街摆放的桌子上,客人们正在津津有味地吃饭,看着看着,我都饿了。
  
  不远处,临街竖放着一块巨大的招牌,上面写着硕大无比的三个字,“金不换”。看那店铺的装潢,应该是座酒家,门口围了很多的人,似乎有什么热闹可看。
  
  我拉着夏夏挤进了人群,发现店门前站了一个中等身材,大概四十出头的男子,他穿得很富贵,脖子上挂着一个精致的金算盘,嘴上留着两撇小胡子,一看就很精明,显然是这家店的掌柜。
  
  掌柜的把手握成拳,放在嘴边,轻声地咳了咳,脸上马上堆满了笑意,“各位客官,不好意思,小店的规矩是,答对了题,才能进去用餐。下面这题,是道算术题,有难度,所以,答对的客官,可以免费饱餐一顿!”他说完,侧身拍了拍手,两个小二打扮的年轻人就举着一块大木板出来,立在了门口。
  
  有免费的晚餐可以吃,夏夏激动得两眼放光,紧紧地抓着我的手,想让我去试试。她知道我学过算术,而且学得颇好。但是,她兴奋地跳了两下,眸中的光芒又迅速地暗了下去,“小姐对不起,我忘了我们在逃难,不能暴露,我们还是走吧。”说完,她又依依不舍地看了内堂一眼,咽了咽口水,拉着我转身就准备走。
  
  我拉住她,笑着摇了摇头,“傻丫头,这顿不吃,还不知道下顿在哪里呢,生活所迫,顾不了许多了。再说这是在安平城,在丽都的西边,他们要追也是往东边追,更何况,以目前的形势,他会不会派人追我们,我都不知道。”心中一阵苦涩,我对着夏夏勉强扯了扯笑容。
  
  “小姐!”夏夏担心地握住我的手,我拍了拍她的手,收拾了一下心情便高声叫道,“我来答!”
  
  掌柜的眯起眼睛,仔细地打量了我一下,大概因为我年纪不大,他眼中闪过了轻蔑,“小公子,你可想好了,这是算术,算术你知道吧?只有很富贵的人家才请得起教算术的先生。而且这道题出自西地最出名的算术先生,没个七八年功力是解不出来的。看你年纪不大,不要强出风头,懂得虚心才是。”
  
  夏夏也拉着我,小声地嘀咕道,“小……公子,你连题都没看,要不要先看看题再说啊?”
  
  我拍了拍夏夏的手,上前到木板前立定,开始看题目。开玩笑,我是这个最出名的算术先生教了一年的嫡传弟子,何况代数这种东西,我前生再不擅长,那也是在中国的教育体制下培养出来的,方程式代一代不就完了?这还是我教给那个先生的。
  
  ①题目:“有赵、钱、孙三人,将赵的年龄对调一下,就是钱的年龄,孙的年龄的两倍是赵、钱二人年龄相减得到的数,另外,钱的年龄是孙的十倍。请问,赵、钱、孙三人的年龄是多少?”
  
  我随手捡起了一颗小石子,就趴在地上算了起来,我用的是函数和解方程式的步骤,当然没有人能看懂。得出答案后,我拍了拍手站起来,附在掌柜的耳边把答案告诉了他。
  
  掌柜先是听得眼睛一亮,而后忙俯身请我进店,嘴里还不忘夸奖,“小公子看起来年纪不大,才学却了得,这样的题目居然一眨眼就算了出来,太厉害了!里面请!”
  
  我回头给夏夏递了个胜利的眼色,夏夏乐滋滋地跟我进了店。
  

作者有话要说:“又有重量级人物要出现啦!”我用耍宝的心情,如是说。
①注:突然想起上次看《鲁豫有约》之门萨的秘密的时候,中间有这么一题,就是被我用很土的办法重新诠释了一下,答案亲们应该都知道,不过,我还是说一下吧,赵是五十四岁,钱是四十五岁,孙是四岁半。




安平初记(二)

  店里的装潢很富丽,处处彰显了主人的贵气。桌椅用的都是很好的材质,屏风和盆栽都摆放得很合理。整个大堂看起来宽敞明亮,布置得大气而又风雅。
  
  大堂上统共没有几个人,掌柜领着我们到一处坐下,躬了躬腰问道,“请问小公子是自己点菜还是小店安排?这顿不收您钱,尽管吃饱就是。”
  
  我抬手还礼,客气道,“劳驾掌柜的了,一般饭菜就可以。有吃食我们已经感激不尽,绝对不贪多!”
  
  掌柜了然地点了点头,转到后堂去忙碌了。
  
  我四处看了看,加上我们这桌,也就另外两张桌子有人。其中一张桌子上坐着四个穿着统一布衫的青年,他们低头看着桌面,训练有素,一看就是练家子。紧挨着他们坐的那桌人比较有趣,一个不足十岁的小女孩,长得很精致,大大的眼睛,挺挺的鼻梁,长发,在后脑勺梳了个小髻,点缀着璎珞。穿得也很考究,锦半臂,水袖,蓝色碎花高腰裙,裙上绕着细密的金丝,在正前方打了个漂亮的结,剩余的金丝垂下裙子。
  
  此刻,她正用力地摇着她身边的一个少年。
  
  那个少年不过十五六岁,气势很是迫人,富贵和霸气浑然天成,给他添了不属于这个年龄的沉稳和高深。他长得很斯文秀气,剑眉星目,出奇英挺的鼻梁跟小女孩如出一辙,嘴唇薄薄的,表情很清淡。他穿着一身明黄色的翻领长袍,戴着玉冠,此刻他正捧着一本书闲闲地观看,并没有搭理正向他撒娇的女孩。
  
  两个人的对话依稀传了过来。
  
  “哥哥,哥哥,我要吃糖葫芦,就是圆圆的,红红的那种,外面有糖裹着,可好吃了!”女孩说话还有点奶声奶气,可是气势很盛,一看就是有钱人家被惯坏的小姐。
  
  看着她的神情,我不禁想起了九岁那年,聂明磬偷偷带我去玩,吃了一串糖葫芦之后,我就朝思暮想,又不敢让聂明烨知道,一个人偷偷地在书房里画糖葫芦,看着解馋。后来那副画不知道怎么的,被聂明烨发现了,我本来做好了挨批的准备,因为在读书的时候有杂念,在他看来是不认真的表现,他是世界上最严厉的老师。
  
  可他只是抱着我,很认真地检查了一遍我的牙齿,问道,“为什么要把画藏起来?”
  
  “因为我怕你生气,我怕你不高兴。”我低着头,不敢看他。
  
  他轻轻地叹了口气,笑了起来,“想吃以后就让陈伯帮你买,但是,你要答应我,绝对不能多吃,牙齿吃坏了,就变成丑姑娘了。”
  
  “我本来就是丑姑娘,府里随便一个丫头都比我长得好看。”我生气地挪了挪胖胖的身体,想要从他的怀里钻出来,他却按着我的肩膀,很认真地看着我,说道,“谁说萱儿是丑姑娘?萱儿是天底下最漂亮的姑娘。”
  
  如果别人这么说,我一定会以为那是在安慰我,但是从他的嘴里说出来,我就那样相信了,因为他是聂明烨,是天底下独一无二的聂明烨。从那个时候起,我就相信自己是个漂亮的小姑娘,我只是还没有长大的白天鹅。在我那么不起眼的童年,当我像一只丑小鸭一样被身边几乎所有的人偷偷地嘲笑,嫌弃的时候,只有他喜欢我,只有他说我是漂亮的姑娘,就像远在泰雅的娘跟雯姨一样。
  
  “小姐……”夏夏轻轻地唤我,我这才发现,她握着我的手背上已经满布了水花,我的泪水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一次泛滥。
  
  我忙胡乱地擦去眼泪,听到那边的少年还在应付着小女孩。
  
  “湛叔已经去给你买了。”
  
  他的声音非常成熟大气,连当年的聂明烨跟他相比,都显得逊色。
  
  我不禁又侧头看了过去。
  
  “湛叔为什么这么久还不回来啊?真儿等不及了啦!哥哥你去看看好不好?”小女孩巴巴地望着少年,大眼睛忽闪忽闪的。
  
  少年偏了下头,看向小女孩,那眼珠的颜色很沉,隐隐约约透着蓝光,“真儿,出来的时候你答应哥哥什么了?这次到西地来,哥哥是有公事在身的。你要是不听话,我就让湛叔派人把你送回去。”
  
  听到这话,小女孩嘟起嘴,乖乖地松开了拉着少年的手,安静地坐到了一边。
  
  这个时候,一个人掀起帘子从侧门走了进来,他长得虎背熊腰,身材非常壮实,穿着一身黑色,眼窝很深,颧骨很高,腰间的剑随着他的走动正在一晃一晃地摇。
  
  只一眼我就认出来了。
  
  这就是当年在蝴蝶谷,遇到的那个武将!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竟似一点变化都没有,反而更年轻,更威风了。
  
  他的手里正别扭地捏着一根糖葫芦,眉毛蹙在一起,似乎很不习惯这样的事情。但看到小女孩欣喜的眼神的时候,他还是咧开嘴,露出有些发黄的牙齿,叫道,“小姐,我给你把糖葫芦买来了!”
  
  “湛叔!”小女孩笑着奔向他,他很顺理成章地把她抱了起来,放坐在肩膀上,然后把糖葫芦递给她。
  
  “湛叔对真儿最好了,比臭哥哥好十倍!”小女孩一边摸着武将的头发,一边冲少年做鬼脸。少年毫不在意,继续翻看他的书,脸上的表情淡淡的,不起波澜。
  
  这个时候,小二把饭菜端了上来,我把望向那边的目光收了回来。
  
  四菜一汤,两碗米饭,有荤有素,看起来很是可口。
  
  “客官,您请慢用。”小二俯了俯上半身,一甩肩上的白布,转个身就进了后堂。
  
  我跟夏夏刚要举筷,身后传来那个武将刻意压低却仍旧很大的声音,“少爷,丽都的聂府出事了。”
  




安平初记(三)

  我的后背一僵,拿着筷子的手抖了一下,险些没拿稳。
  
  少年清淡的声音传了过来,“何事?”
  
  “少爷应该听过聂风跟圣雪族少小姐的事情吧?听说,这个圣雪族少小姐不见了!您不知道,这个少小姐从十几个高手包围的屋子里金蝉脱壳,没有惊动任何人,甚是厉害!”
  
  “这不奇怪,聂风是个文武双全的惊世之才,那姑娘既然由他亲自教导,自然也是实力不俗。而且,我在永昌的时候,听闻聂风极其疼爱这个姑娘,不知是否属实。”
  
  “所传非虚,我看还不仅仅是疼爱那么简单。听说,聂明烨发现这个少小姐不见了之后,居然急得当场吐血!”
  
  “哐当!”我的筷子应声掉在了瓷碗上。从离开了之后,我刻意不去想,我刻意要忘记,我一遍一遍地告诫自己,要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要当我从没有来过丽都,我们这一生的缘分已经尽了。但是,第一次听到了他的消息,我的心还是不由得揪了起来,吐血,他的身体一直那么好,居然会突然吐血……
  
  “小姐!”夏夏担心地看着我,伸手握住了我在颤抖的手,“小姐先别急,这几个人的消息也是听来的,未必准确。而且,小姐,他们来自昊天王朝!”
  
  “昊天王朝”这四个字撞入我耳朵的时候,我混沌的意识清醒了一点,我询问地看向夏夏,不明白她是怎么知道的。
  
  “刚刚那个公子说到永昌,这是昊天的王都!”
  
  我一震,重新往那几个人看去。这个时候,恰好碰上那个少年望过来的眼光。他的目光好犀利,几乎一眼就能把我给洞穿,我迅速收回了目光,不敢再看。小小年纪居然有这么强的气势,这个少年的来头一定不简单。
  
  “哇,这个小哥哥长得好俊俏哦!”小女孩似乎也发现了我们,兴高采烈地跑了过来。直到她走近了我才发现,她的大眼睛中也有一股淡淡的蓝,只是这蓝比少年的淡很多,不仔细看发现不了。
  
  小女孩双手背在身后,笑嘻嘻地看着我,眼睛弯弯的,甚是可爱,“小哥哥,我叫……”她扭头看了看少年,又看了看那个武将,似乎在绞尽脑汁想自己叫什么,“我叫……”她忽然一跺脚,双手插腰,冲少年嚷道:“哥哥,你上次跟我说,我要改名叫什么啊!”
  
  “哈哈哈!”夏夏再也忍不住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