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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美人,甭穿了!(完整版)-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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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等到旅行社的通知,说是后天就可以飞往巴黎的时候,我整整一夜都没有合眼。
  隔天,当我想对大家说出即将远行的计划时,大姐竟然先我一步说:“妹子,咱们这段时间赚了不少钱,也该歇一歇,享受一下生活了。咱们商量了一下,看看去哪里度假吧。”
  还没等我答话,丹青便喊道:“巴厘岛!巴厘岛!我们都去巴厘岛!”
  众人先是点头附议,然后齐刷刷地看向我。
  我舔了舔嘴唇,说:”你们去巴厘岛吧。“
  霍去病用那双深潭般的目光看向我,问:“那你呢?”
  我避开他的眼睛,回到:“我去巴黎。”
  丹青立刻调转船头,兴奋地喊道:“那我们也去巴黎!去巴黎!去巴黎!”
  众人再次附议,然后又齐刷刷地看向我。
  我垂头不语。
  魏小侯爷冷嘲热讽地说:“丹青,你就别跟着凑热闹了。你家妻主是要去和宁非白约会,哪儿会带着你这个大灯泡?”
  丹青一把攥住了我的手,十分紧张地问:“妻主,你要去找宁非白吗?他不是走了吗?他不是不要你了吗?你为什么还要去找他?丹青不好吗?”
  我的小心肝开始抽痛,咬了咬牙,抬起头,直视着丹青的眼睛,说:“丹青,你看清过自己的感情么?爱情不是依赖。”
  丹青的身子一抖,似乎想要放开我的手,但却在放开的那一瞬又再次用力抓紧。他的唇颤了颤,却什么都没说出来。他的眼睛里划过迷茫和痛苦,最终页只是轻轻地垂下眼睑,静静地盯着自己的脚尖。
  这时,霍去病却开口道:“你说丹青看不清自己的感情,那你呢?你以为执念就是爱情吗?!”
  我就像被人用钢针刺伤,张口大声吼道:“那你告诉我,什么叫做爱情?!爱情到底是什么?她是不是人世间最美好的东西?!她是不是可以为了所谓的爱,抛弃所有!?在我看来,爱情就是世界上最残忍的东西!”吼完,我掉头就跑。那一年的记忆,就像地陷一般,张开了大口,想要将我吞噬。
  有人说,如果爱,请用力爱。
  而我,能付出的爱,只是比喜欢多一点儿,比真爱少一些。
  我怕自己遗传了母亲对爱的渴望和疯狂,怕自己让身边的人受伤,怕自己为了爱情点燃了自己的灵魂,怕自己为了爱情而尸骨无存!
  所以当我口口声声江浙爱情的大道理时,当霍去病识破了我的虚伪时,当那些记忆将我残忍地撕开时,我非常孬种地逃跑了。
  在外面游荡到天黑,将记忆再次封存,我又嬉皮笑脸地回到了锦绣公墓。不得不说,我的自我修复能力向来很强。如果不是因为最近情绪不稳定,内分泌严重失调,我也不会那样失控。
  面对众人关心的眼神,我笑嘻嘻地说:“只要让我去巴黎,我就没事儿了。”
  众人的眼神立刻由关心变成了另一种语言。这种语言可以解读为——丫就是一没皮没脸的无赖!
  天亮后,我背上了行李,与众人挥手告别。
  当我坐上了出租车,渐行渐远的时候,一个黑色的影子始终站在了锦绣公墓的门口。即使隔着很远的距离,我人就能感觉到他那承载了苦涩的目光,一个烙在了我的身体上。
  我狠狠地甩了自己一巴掌!
  倒车,换乘飞机,随着旅行团一路颠簸,终于在我剩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到达了巴黎。
  我和导游交代了两句之后,便挥手与他告别了。
  我背着包裹,打了一辆车,直奔宁非白现在的居所。
  要问我如何和法国人沟通,其实很简单。在我出国前,便让魏小侯爷帮我用法文写了几张卡片。其一便是宁非白的地址,其二就是一些简单的沟通语言。例如:我要吃鸡肉。再例如:请问厕所在哪里?
  到达宁非白的住所时,我被看门的法国大叔拦住了去路。
  我立刻将宁非白的地址和另一章写有“我是宁非白未婚妻”字样的卡片一同递给他看。
  法国大叔看过后,却并没有马上放我上去,而是上上下下地打量了我两眼后,这才有好地笑了笑,然后做出了一个请的手势。
  我点头致谢,屁颠颠地跑到电梯旁,一路飙升到宁非白所在的楼层,然后捂着急剧加速的心跳,按响了他的门铃。


第二十九章:切肤之痛(二)

  此刻,已经是晚上九点零五分,我想他一定会在家。
  随着门被打开的声音,我觉得自己的心跳都快跳出嗓子眼儿!我激动得有些难以自持,两条大腿早就没出息地颤抖了起来。我不知道,宁非白在看见我的那一刻,是会傻傻地呆愣住,还是会将我紧紧地拥抱?
  我想,他会给我一个紧紧地拥抱,外加一记火辣辣地吻。
  我下意识地张开了双手,想要扑入他的怀中,但当门被打开的那一刻,我却看见一个金发碧眼的法国美女十分不悦地瞪了我一眼,然后转过身,给站在她身后的那个男人一个法式的告别吻。
  那个法国美女又说了两句什么,我一句也没听懂。直到她踩着红艳艳的高跟鞋,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我才恍然回过神儿,对宁非白咧嘴一笑,打趣道:“艳福不浅啊。”
  宁非白有些无措,但马上恢复了震惊。
  他张开了双臂,将我抱紧,玩笑道:“莉莎是我的导师,为人很热情,我不是第一个被她费力的男学生。”
  我点了点头,藏起心中的不快,调侃道:“看来,法国人的热情,我确实消受不起。”
  宁非白目光灼灼地望着我,暧昧到:“我的热情是国产的,你应该可以接受。”说完,将我抱起,走进屋子,直接扔到了大床上。
  他热情似火地扑到我的身上,一边动手解下我的背包,一边沙哑道:“傻丫头,这回你来了,就别想走了!”
  我心中划过暖流,冲刷掉了之前弥漫起的醋味。
  我主动拥抱住他,大声喊道:“宁非白,我想你!”
  宁非白的笑容仍旧是那么的勾魂夺魄。他深情地凝视着我,用温柔的唇瓣亲吻着我的鼻尖,用修长的手指解开了我的衣衫,用沙哑的声音诉说着对我的思念,“傻丫头,我也想你。”
  我配合着他的动作,将双手举到了头顶,好方便他将我身上穿着的套头衣服脱掉。
  当他将我的衣服推到我的小臂上时,当他准备解开我的胸衣时,我的手指在枕头下摸到了一个被撕开了的小薄片。
  我捏了捏,没摸出那个是什么东西。
  我甩开堆在双臂上的衣服,将那小小的薄片凑到面前看了看,然后又将其地道了宁非白的面前,问:“你能解释一下,这里面的东西,哪里去了吗?”
  宁非白愣怔了一下,然手将那个小薄片攥进了手里。
  我坐起身,将被脱掉的衣服一件件地穿上,然后背起了自己的包,默默无声地向门口走去。
  这一颗,我觉得自己的世界好像被装上了消音器。寂静与死寂缠绕住我的脖子,啃着着我的灵魂。
  在我拧开了门把手的时候,宁非白跳下了床,从背后紧紧地抱住了我。
  他不说话,我也不说话。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挣扎着拉开了房门,向门外迈出了一脚。
  宁非白立刻又将我紧紧地抱住,急切地喊道:“别走!”
  我垂下眼睑,没有回话。
  宁非白收紧手臂,沙哑到:“元宝,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
  此刻,我很想质问他,难道一个正常的男人,就必须要靠其他女人来解决自己的生理需要吗?!难道一个真长的男人,就必须将感情和肉体分开吗?难道一个正常的男人,就无法忍受四个月的寂寞吗?难道一个正常的男人,就一定要伤害爱着他的那个女人吗?!
  我想吼他,想骂他,想打他,但最终只是掰开了他的手,说:“宁非白,我也是一个正常的女人。”拉开房门,大步走了出去。
  我不敢再停留,生怕自己会在他的面前落下眼泪。
  都说眼泪是女人的武器,但这种武器只会对心疼她的那个男人有效。我不知道。宁非白是否心疼我。所以,宁愿将眼泪吞进肚子里。我,自己心疼自己!
  大步走进电梯间,在电梯门关合的那个瞬间,我看见宁非白追了出来。
  他用祈求的、惶恐的、不安的、痛苦的目光凝视着我,似乎想要说些什么,想要挽留住我。
  我真的很想恨他,很想让他看见我痛苦的表情,很想让他知道,他伤我至深!很想让他后悔,让他明白自己犯了一个多大的错误!但是,我眼前的那个男人,他是宁非白啊!
  我攥紧手指,用疼痛迫使自己变得冷静。在电梯门关闭的那个瞬间,我对他说:“要幸福!”
  是啊,要幸福。因为我不介意你的放纵,所以我们都可以继续幸福。别有负担,别有罪恶感,你就是宁非白,你要过最好的生活。你,要幸福!
  。。。。。。。。。。。。。。。。。。。。。
  走在热闹的大姐,我第一感觉到什么叫做寂寞。寂寞就是别人眼中的繁华世界,在你的眼中却变成了落花。
  寂寞是个复杂的东西。
  在歌者的眼中,她变成了一曲忧郁的小调。细细地钻入你的心扉,勾动你最纤细的情感,触摸你痛苦的G点;在诗人的眼中,她变成了一个个寄满相思的词。倘若不能催你落泪,便只能将那靡丽燃烧成灰;在我的眼中,她却变成了狗屁!很臭,熏得我想吐。
  我昏昏沉沉地走着,十分想哭,却找不到可以掉落的那颗眼泪。
  妈地!人怎么就这么奇怪?不想哭的时候,要忍着眼泪;想哭的时候,却偏偏流不出眼泪!
  我漫无目的地溜达着,知道后半夜两点钟的时候,精疲力竭的我伸手叫停了一辆出租车,然后将导游给我的行程表拿了出来,指着其中一家旅馆,用力地点了点。
  车子回到旅馆后,我敲开了导游的房门。
  他一脸煞气地看着我,我目无表情地瞪着他。
  最后,他败下阵来,帮我拿到了钥匙,送我回到了房间。
  我脱掉衣服,将自己泡在温度很高的浴水里,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让我感觉到一丝温暖。
  水凉了,放掉,再次注满热水。
  水又凉了,再次放掉,仍旧注满热水。
  当我第三次注入热水的时候,我整个人钻进了水里,嚎啕大哭。
  是的,我想嚎啕大哭,所以我要嚎啕大哭。
  然而,我发不出声音,只能任眼泪将淡水变咸。


第三十章:风起(一)

  巴黎之行,很快便结束了。
  总结下来,无外乎两个字——浪费。
  是啊,浪费。出了一趟国,我却一张照片没拍,一件衣服没买,一处风景没看。整个巴黎之行,我用了百分之九十的时间来吃饭。至于吃得好坏,我压根就没尝出味来。这次出国,既浪费了我的时间,又浪费了我的感情,还浪费了我的钱财。
  眼见着就要登机了,我才恍然回神儿,冲进了一家店铺,为丹青他们每人选购了一顶帽子作为礼物,也算是不虚此行。
  回国后,我直接回了家。
  丹青他们已经集体去巴厘岛玩了,家里除了我之外,一个人也没有。
  以前一个人住,也不觉得怎么样。现在再次一个人住,竟然十分不习惯,整颗心都变得空落落的。
  独自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沙发上,直到夜幕降临,我也没挪动一下位置。
  半夜时分,我听见有人在开我家的房门,当即警觉起来。
  我站起身,找到魏小侯爷的棒球棍,然后悄无声息地走到客厅的入口处,躲在了墙的一侧,屏住呼吸,举起了棒球棍,准备在小贼进入客厅的那个瞬间,将他打得脑袋开花,满地找牙!让他知道太岁头上动土的后果!然而,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当我发起攻击,不但没有打到小贼,反而被他一脚踹到了小腹上!
  我的身体重重地跌落到茶几上,痛得我半天都没爬起来。
  那个小贼身形一晃,便跌至我的面前。
  我立刻喊道:“霍去病!”
  与此同时,他也喊出了我的名字,“元宝?!”
  下一秒,我俩再次同时开口。
  我问他:“你没去旅游?”
  他问我:“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沉默三秒后,霍去病问我:“自己能动么?”
  我试着自己坐起来,却痛得又跌了回去。
  霍去病将我从茶几上抱了起来,然后扶着我在地上走了两步,见没有伤到骨头,这才放了心。他说:“你躺到床上,我用碘酒给你推拿一下。”
  我咬着牙将衣服向上拉,将裤子向下褪,露出了小腹和胃部,乖乖地躺在了大屋的床上。
  霍去病将碘酒倒在温热而粗糙的掌心,揉向我的小腹。
  我痛得龇牙咧嘴,一个劲儿喊着,“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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