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穿越电子书 > 骠骑行,霍去病 >

第20章

骠骑行,霍去病-第20章

小说: 骠骑行,霍去病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小姐,一个人的性格形成时期是六岁到十二岁,人生观、世界观形成时期是十二岁到十八岁。我现在已经基本定型了,要改变会比较痛苦,而且,也没多大意思。”我的心沉到了底点,小姐开始动这种脑筋说明她对回到现代社会感到无望了。

“那个墓,是齐哀王刘襄的夫人墓。”小姐说起了故事,“据说,他的夫人离蛛是当时罕见的美人。”

世界上的故事都是这么展开的,一个美人,一段感情,一个结局。终就土归土,尘归尘,一无所有。

“这是一个终日生活在膏粱美酒,锦罗绮缎中的女子,跟着她的丈夫过上了人间最富奢的生活。汉朝的人心目中,视死如视生,活着是如何的生活,死了也一样对待。我们见到的许多明器就是她生前使用过的。”

那这个离蛛小姐还真有钱啊,我记得墓里面的东西是非常豪华的。而且,如果这些东西是按照她的品味置办的,可以感觉到这是一个任性而娇媚的女子。

“岁月一天天流去,她的容貌越来越盛美,就如同盛开的鲜花,开到极致处,就是衰败的前兆。美貌对于她来说,就像猫咪的爪子,虽然总是藏在厚厚的皮毛里,可是,没有机会拿出来炫耀一下,会很失落的。过早的嫁人,让她还没有机会感受自己美貌的魅力,就要在刘成那年老而富贵的躯体边磨损完自己的青春。

直到有一天,遇上了一个白马少年。一切都是很平淡的开始,少年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人。放在离蛛前几年的场合里,他们只会成为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不过,一个在繁华岁月中即将蹉跎完青春,一个情窦初开不涉人世将她惊为天人。感情的事情,开始的时候,往往就是一个平淡的偶然。”

“那两个年轻人暗中来往,结成了誓死同心之盟。

刘襄年事已高,躺在床上捱度时日的一具腐朽尸骨罢了,他的儿子,也就是后来的齐文王自小身体虚弱,到死都不曾有子嗣。所以,离蛛早已在刘襄的身边布满眼线,将他控制在了自己的能力之下,只等着他一死,便可以开始自己的生活。应该说,这是一个有心计的女子。”

我不明白小姐讲故事的用意,隐约觉得她不是一时兴起,便洗耳恭听。

“据说,后来他们的感情还是被齐哀王刘襄发现了。”

“刘襄是汉高祖刘邦的孙子。汉初吕后乱政的时候,危难时刻刘襄大军西进,与他的弟弟朱虚侯刘章里应外合,斩吕产、吕禄、灭吕姓诸王。因他实在是个杀伐决断的狠厉人物,于是当时的丞相陈平便设计不让他问鼎帝位。不过,他也拥有了大汉朝最富饶的封地,据说齐国国都临淄在战国的时候已经有人口七万户,非常地富庶。他这样的人,怎么能够容忍自己的夫人如此离经叛道?

“他在临死前派出亲兵追杀少年,又命人一杯鸩酒毒毙离蛛。不过,还是让离蛛以他夫人的身份陪葬在他的王坟边上。”

“身份低微的少年一席乱草掷于乱坟岗中,离蛛则满身富贵银缕玉衣躺在王坟之中,高槛朱门隔绝着曾经的耳鬓厮磨。这是一场感情碎于权威下的悲剧,过了一段时间就再也兴不起什么波澜了。”

那又怎么了?

“可是,市井中有了这样的传说,说是离蛛与少年之间的感情告密者不是别人,正是离蛛她自己。”

有毛病!

我把头转向远方,不想听这种憋气的故事,我还是想想接下来怎么办。

“因为,最初的惊艳过后,男子终于看清眼前的女子红颜渐衰的落寞灵魂,他需要的是新鲜的感情与活力。他变心了……”

“离蛛焚珠碎玉,故意激怒垂死的王爷,派兵追杀自己的情人,自己也不惜付出了死亡的代价。对于有些女子来说,没有了感情,就没有了一切。”

我听得毛骨悚然,难道女同志们就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了吗?

“那个扯碎离蛛玉衣的人又是谁?”我问。

“也许,是她心腹的丫鬟吧,很有可能身怀武艺。”小姐猜测着,“他们认为,以玉包裹躯体可以不再腐烂,终有一天可以重新获得永生。从没有盗洞通入墓室的情况看来,是离蛛命令她的丫鬟藏在她的随葬品中,潜入她死后的陵墓中,打碎她的玉衣,也许是因为……”

我耐着性子听完小姐的叙述:“她依然牵挂着那个男子。她不需要灵魂永存,她希望与他来世重聚。”

“小姐,一个负心人有什么值得这么牵挂的。”我脱口而出。

小姐望着我:“弯,这种事情你不懂。”

切!知道我不懂还费那么多口舌跟我讲故事?

我倒是觉得那个丫头颇有侠客之气,以性命成全主人的一个荒唐念头。我很欣赏她,但不认同她。换了我,表面答应,等主人死了以后谁管得着谁啊?

“墓穴外白膏泥的那具白骨又怎么解释?”我道。

小姐凝拢目光,定定沉思。

我饿了,走出去翻东西吃。

等我拿着两块干粮走回山洞,小姐的表情表示,说书先生又开场了。小姐道:“也许,外面的就是那个白马少年。他与她本来就是误会一场,侥幸逃脱以后,回到墓里找她解释。”

荒唐!我笑了起来:“人都死了,怎么解释……”

小姐倏然抬起的目光止住了我进一步的嘲弄,我只得闷闷地改口道:“小姐,要是真是这样的话,那个人倒是值得她如此相待。可惜,离蛛处理误会的方式太偏激了一点。”

“性格使然。”小姐道,“我知道了,洞外的一定就是那个年轻人。这个洞是他挖的,大概在追杀中受了伤,又不擅长挖墓,挖到白膏泥的时候引起了塌方。他的样子看起来,临死还在挣扎着向墓里挖着。”

我的眼前又出现了那指抓楞张的骷髅之手,说不定,在临死的时候,这支手已经白骨暴露了。只有强烈的欲望,才能让濒死的人出现这样扭曲的姿态。

“小姐,他们只差一点点了。”

“是啊,一点三米的距离。”

“这也能算死而同穴了。”

“也许吧。”

“小姐,吃饭。”我把干粮递给她,她道:“你自己吃,我不饿。”

我总是饿,以前我七天才吃一顿饭,现在每天要吃三顿饭!太可怕了!

“墓穴里的故事好听吗?弯?”

“挺好听的。”我咬着面饼。我觉得故事可能没有这么幽谲,白膏泥外的尸体也很可能只是个失败的笨伯盗墓贼,不过,小姐讲的故事我应当捧捧场的。

“再听一个要不要?”

“嗯。”但愿小姐说着说着,就能重新鼓舞起勇气去寻找回去的路。

“你认识齐吗?”

我忍住咳嗽,竭尽所能平稳地点头:“他是我们全体枭翼学习的榜样。”

“真的?”小姐轻笑一声,“那你跟他什么关系?”

“他比我大四岁,离开我的时候我只有十二岁,按照小姐你们那边的算法,我只能算是小学刚毕业,能跟他有什么关系?”我干脆利索地撇清着。

“十二岁?大概真的不会有什么关系了。”小姐微笑着看着远方的天空,洞外,晨曦已经逐渐进来了,粉红色的天空如同一块芙蓉美玉。

“我十二岁的时候,族长决定我做晏家的未来继承人。这件事情我没有感到多少高兴,直到有一天,我发现有了保护我的枭翼。虽然他隐藏得很好,可是,我的眼睛与众不同,我还是可以看得见他的。那是一个面容清秀苍白的男孩子,他很冷淡地缩在不为人注意的角落里,很冷淡地远远守护着我。”小姐说道,“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表情的人,似乎烟起云灭,人世间所有的东西都无法引起他的注意,他的思绪永远停留在很远的地方。”

齐本来就是这种人。

“身边第一次这样安静地跟着一个人,我感到太好奇了。以至于不小心撞上了汽车。他的动作快得惊人,从很远的地方一跳就跳了过来,把我拉到安全的地方,我还没有看清楚他,他已经又躲回了阴暗处。”

这是每一个枭翼都做得到的事情,何必大惊小怪呢。

“我每天都想见到他。可惜,他总是躲得很远很远,而且,他后来似乎知道了我的眼睛,一发现我的视线朝向他,他就会避开。”

那是当然,我们的职责之一就是成为无色透明的人。像我现在这样,立刻就会被管事老爷淘汰了。

“甚至,我故意寻找机会做各种危险的事情,也不能见上他的面,因为他的动作实在太快了。”小姐道,“终于,我想出了一个很好的办法。”

我专心听她有什么好办法……

她道:“我开始盗墓。”

——啊?!她的盗墓癖就是这么来的?

“盗墓很危险,他必须也进入到墓穴中才能保护我。墓室很狭小,他无法躲在远处看着我。最重要的是,我的眼睛能够在暗处视物,而他不能。而且,他还不能使用照明工具。”小姐为她过去的狡黠与任性而得意得眼睛闪闪的。

此时的我,目光呆板,面无表情,装作在听一个与我无关的人的故事。

刚才离蛛的故事与现在的故事终于产生了联系。这种联系让我不寒而栗。以小姐孤注一掷只身来到汉朝的做法,我感觉到了她身上那股充满着离蛛决绝味道的不妙气息。

此时此刻,我不能露出任何的马脚,否则,她立刻就会亲手操作出第三个更为荒唐的故事来!

 
正文 第三十一章 此情无缘心难追

“我第一次盗的是一个宋代古墓,墓室不大,陪葬品也不多。这对我来说都无所谓,因为我终于很近很近地看到他了。他的眼睛和眉毛都很黑,我忍不住抬起手,想摸摸他。”小姐的笑容如绯红的春花,我只感到一阵阵汗毛倒竖,“齐察觉了,试图躲开,却撞翻了棺椁。”

她笑道:“那天,我第一次见到了古尸,大概是地方比较潮湿,腐烂而霉变,长满绿毛。比方才我们见到的要可怕得多。我真的很害怕,扑到他的身上。”

“他的身上毫无温度,可是我听得见他的心在跳动,我能够感觉到他紧张的呼吸。他,再也不能躲开我了。”她收住了笑容,定定地看着我:“我们两个在一起整整四年一个月零十二天。弯,你知道了吗?”

我翻身跪倒:“小姐……”

“我这次来汉朝,就是为了灭了晏家以后,我们家族无法干涉他的人生轨道。以他的资质,他一定可以在一个正常的家庭里正常地成长,过上平安而幸福的生活。我为他牺牲这么大,弯,你说,我是不是很爱他?”

我不知道如何是好:“小姐,弯只是一个工具而已……”

小姐没有立刻说话,我的头皮上却能够清晰地感觉到她对我的仇视。

“工具?我还没有见过你这么会动脑筋的工具呢!”小姐的声音让我浑身的神经收缩得发痛,“从我们重新见面开始,你就不折不扣地扮演好一个工具的角色。用你那幼稚、造作的表演,时时刻刻地提醒我,杀齐你是没有任何责任的,对不对?”

幼稚?造作?

我早该想到了,我的演技一向很差,当初不能护己周全,现在,自然也不可能凭借这个蹩脚的演技去保护别人。

可是,小姐,杀齐的事情我确实没有责任啊!

对于尘发出的绝地追杀令,我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齐死,另一个就是我与齐一起死。

我跪在地上磕头:“小姐,你要撒气,你就对着我撒吧。弯虽然没有做错,但是命运如此决定,我愿意接受后果。”

“哼!对你撒气?”小姐拉住我的头发逼我抬起头来,“我还没用力,你就昏过去了,我怎么对你撒气?”

这也不是我的责任,你现在的身体根本不是正常人的力量,怎么反而要责怪我呢?

“而且,这个身体就是我自己的身体,我只能放弃对这个身体的折磨。”小姐慢悠悠道,似乎已经抓住了收拾我的把柄。

冰冻的感觉从我的脚下向上延伸,我的目光变得如同死人,我知道她的下一句话是什么。

我屏住呼吸,毫无侥幸地等待着命运的裁决。

耳中听到她轻轻道:“梅花林里,你很开心啊?对不对,弯?”

——她,果然都知道了!千钧一发把我从匈奴人的屠刀下救出来,这世界上哪里有那么巧的事情?她早就跟着我了。

“小姐,你不能这么做!”

她根本不管我的阻止,继续道:“要不是,早了这么一天看到你,我还真以为那个唯唯诺诺的你,就是你的本来面目呢。”她低头看着我笑:“没有思想,没有感情?遵守规矩?使用起来很顺手?尘居然给你这种评语?他简直瞎了眼。”

她说出来的话前后矛盾,我绝望地感到小姐已经丧失理性,连基本的逻辑思维都没有了。

她死死盯着我:“杀了我心爱的人,还可以活得这么逍遥自在,你说说我还能够放过你吗?”

“做出那个决定的是你们晏家的族长,给我发出那个命令的人是尘,小姐,你应该找他们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