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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骠骑行,霍去病-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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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了。

我大睁着纷莽缭乱的眼睛,眼前却什么也看不清楚。

繁花依然似雪,香气依然如海。

唯独,没有了答案——

清晨,起床的信号响起,军营里一片紧张忙碌的样子,大家要赶在吉时开拔,也要赶在吉时到达长安。

他们这个朝代为了巩固边防,京城设立的地方离边境不远,也许,很快的什么时候,他们就可以回到那个让大家心心念念不曾忘记的家乡——长安。

我一个人回头望向军营所在的地方,那里现在烟尘滚滚,旌旗翻飞,已经开始起寨拔营了。

他一定已经脱下那身带着昨夜春梅清香的红色长袍,换上威武的盔甲,恢复他镇定的大将风度,站在写着巨大“霍”字的大纛下了。

车辚辚,马啸啸,纵然是万马千军,一点一挥都在他年轻的掌握之中。大氅飞扬,鹘毛摇动,兵戈林立,士气昂然,那里才是他永远的世界。

我骑在多多的身上,周队长很遵守诺言地帮我把咪咪和拉拉找了出来,让我带着自己的马匹回到野马群中。

我运足阴阳眼的所有目力,试图看到那万丈烟尘里的剑眉星眸,试图辨清那翻飞大旗下的峻拔身影。

看了很久很久,我还是什么也看不见。

我知道,从此以后,我空有一双绝世的神眼,再也看不见自己想看的人了……
 


正文 第二十六章 孤村远树心事违

两日后,汉属阳谷郡。

我侧躺在地上,咪咪

用嘴拱着我的身体,想让我站起来。我摸摸它湿润的嘴:“自己回大漠去。”

多多咬住我的衣裳,要让我重新爬上它的背,我摇摇头:“带着咪咪、拉拉自己回大漠去。”

我不想再动了。我躺在地上,很舒服。

这里不错,风暖暖的,太阳也暖暖的,几天的工夫,小草已经长成了茸茸的绿色地毯,浓郁的花蕾惬意地绽放了开来,蓬勃的春天如同一场丰盛华丽的青春盛筵,在大汉朝的每一片疆土上散发着迷人的魅力。

伸起手臂,一截衣袖滑落,凝若皓玉的手腕边,一道道触目惊心的红色血瘢。我用衣袖将这片丑陋的肌肤遮住。

我在阳光下合拢眼睛,呼吸着布料上铺满的阳光的味道,似乎就要沉沉睡去。

一种震动击打着我的耳朵,我坐了起来。

远处有一溜灰黄色的烟尘滚滚而来,是骑兵队!我熟悉这样的烟尘,数目大约在五十人左右。我回头看看不远处的村庄,炊烟袅袅,正是晚饭初熟的时候。

不会是匈奴人的散兵又来这里劫掠了吧?

我站起来,爬上多多的马背。刚才我已经把它的马具都撤去了,现在只能抱着它的脖子控制身体的平衡。烟尘翻滚处,隐约可见的是雪亮挥动的弯刀和头上跳动的髡毛——真的是匈奴骑兵!

“多多,走!”我催着多多向村庄赶去。

不是刚吃了败仗吗?怎么又来了?村庄外一名老者正背着柴禾踏着夕阳回家,我来到他的身边:“老伯,匈奴骑兵!”

“什么?”他回头看见了褐黄色的烟尘,扔下柴堆向村庄跑去,我也跟着一起过去。

“快上马!”我把他拉上多多的马背,咪咪和拉拉跟在后面猛跑。我们来到村庄,老者跳下马背,奔到水井边上的一个粗大的铜片下,拿起一根棒敲打起来。刺耳的铜器撞击声扰乱了村庄宁静的淡泊暮色。庄子里顿时一片嘈杂。

人们拖家带口地向村子后面的山林跑去,孩子们在哭喊,妇女们在尖叫,男人们大声呼喊着什么。我骑着多多反方向迎出去,匈奴人以掠抢粮食财物为主要目的,顺便杀人,阻他们一下,也许那些村民可以逃出一条性命。

重新来到村口,匈奴人的快马已经杀到了,长途驱策他们没有任何放慢脚步的意思,五十多匹烈马向我践踏而来,我感觉到了自己想法的幼稚。我拉回多多的马头,向村庄的另一条道路冲去,希望他们能跟着我走。眼角扫视,只有五名匈奴人向我追击过来,其余的依然毫不容情地杀向村民们奔逃的地方。

长箭破空而来,我闪身让开。他们弓马娴熟,在快马驰骋之际,向着我连连控弦而出。我听见拉拉惨嘶一声,突然加快了步子,超越了多多,眨眼间又轰然跌倒,再也爬不起来了。

我掏出几把短刀,现在我手里只有这么一点点武器了。喝止住多多,转身面对着他们。匈奴人的快马越跑越快,向着我们直撞过来,我和多多都没有任何动摇地站在原地。等到他们离我十步之遥的地方,五把飞刀同时出手,借助我一向拥有的准确性,借助着他们前冲的惯性,飞刀深深钉入了他们的心脏。五具尸首或跌翻或卧倒,战马上立刻毫无生气。

决斗,此时才刚刚开始!

失主的五匹匈奴马,依然如同流星一般向着多多高速撞来,方才静若处子的多多突然翩若惊鸿起来,它奋蹄而起,原地弹起数尺,尖锐的蹄子一脚踢开最正面冲撞的匈奴马。机灵的咪咪也从后面抄上,与多多同时发力,在五匹马的冲击中撞开一个小小的缝隙,我们立刻与这一小队激烈行进中的匈奴马错身而过。

我跳下马背,捡起匈奴人尸体上的弯刀,解下一根绳索。坐上马背,把自己与多多绑在一处,向村民逃遁的那条道路追上去。

我来到村后的时候,已经是一片人间地狱了。

匈奴骑兵的弯刀早已吸饱了人血,他们高呼着在人群中践踏,他们的马不时人立而起,肆意杀戮着蹄下的生灵。我奔入人群,用足全力把刀刃递上对方的身体。

一场精疲力尽的砍杀过后,我看到两把弯刀同时在我头上压下。这个瞬间,我觉得很对不起多多,我应该带着它远离这里的,我刚才在干什么?当了五天兵,我真的把自己当成了汉朝的军人了吗?

一张张曾经熟悉的脸在我面前飘过,我仿佛又看到了诚恳质朴的韩昭、纪律严谨的秦代山、率性热血的陈天鹰,还有,单纯天真的小猴、心灵手巧的小锣、冷静睿智的周虢、有胆有识的高不识……还有骠骑将军霍去病!

我没有做错!

他们每一个人面对今天的情况,都会毫无犹豫地这样做的。我用尽全力将手中的弯刀撩腕而起,不再管劈向我头颅的钢刃,直管将刀刺入最近那个敌人的要害!

多多一定不会责怪我的,我相信这一点。

一种熟悉的波动在我身边突然绽开,我看到许多嫩色的春叶在空气中飞散开来,化作尖锐的利器,准确而残忍地刺向匈奴人的太阳穴。有一枚甚至当得一声弹开了即将劈开我脑袋的弯刀。

摘叶飞花!——这是枭翼魔幻般的身手才能做到的事情。

我直不起腰,低垂模糊的视线中,看到一个身影从天而降,手一挥,又一把嫩色的春叶插入匈奴马的额头,数十匹马立刻原地瘫软,失去了所有的生命力量。来人没有停顿,在空中一踩脚背,身形调转,落到了我的身后,抓住我的头发将我一把拉起来。

“弯!”

“小姐?”我终于看清楚了来人,是在我自己身体里的晏小姐。



正文 第二十七章 寒更催唱吟式微

一堆篝火在夜色中闪烁着橙色的暖意。

一个大罐子里有一只光滑金黄的野鸡,淡淡的清汤十分诱人。我洒上一点盐花,一进入鸡汤的油点中,就细腻地融化开来,浓烈的香味伴着鲜美的口味立刻让人馋涎欲滴。

“小姐,鸡汤好了。”我把鸡汤盛在一个小小的碗中,恭恭敬敬地低头递给小姐。

她斜靠在咪咪的身上,出神地抚摸着咪咪的鬃毛。咪咪是一匹白色的母马,鬃毛夹杂着烟熏般的淡黄色。她转过来,眯着眼睛看了我一会儿:“尘把你调教得不错。身手很好,又懂得进退,还会服侍主人。”

我看着她接稳汤碗,才道:“为小姐服务是弯的荣幸。”

“真的吗?”装满了鸡汤的陶碗平平飞出,落在地上滴水未漏。小姐的手已经摸上了我的下颚,轻轻抬起,让我的眼睛对准她:“这是你真心的话?”

我道:“当然。”

她放下我,端起汤拿着勺子一口一口喝着。

我单膝跪在她的脚边,脊背恭顺地弯曲着,头卑微地指向地面。

平静的表面下,我的内心如波浪起伏:小姐又回来找我干什么?她改变主意不想杀她的祖宗了?本来就是,哪有人希望自己的祖先不存在的。可是,我们两个的身体怎么办?

如果有机会我还是很希望早点换回去,我那个身体有我十几年的苦功夫,而且,只要规规矩矩办事,听主人的话,一般来说寿命并不太短。至少,比现在这个身体的寿命要长。

我心里一亮!一定是小姐想通了,想回去了。太好了,我一定要好好帮助她早点回家,让她去面对她的命运,我继续我原来的生活!

“不必这个样子了,自己去喝东西,饱了以后早点睡觉。你现在已经不是枭翼的身体了。”

“多谢小姐。”我低头慢慢站起来。

一记重击击中我的身体,我跌在地上,痛得急忙咬住嘴唇才没有发出声音来。小姐一脸怒气:“以后,不许拿着我的身体摆出这付奴才样!”

“好……”我忍痛站起来,“小姐喜欢什么感觉的……你说,我会……照做的。”

“你平时什么样的,在我面前就怎么样。”

“在主人面前,在管事老爷面前,从来就是你们喜欢怎样,我就变成怎么样的。”我恭顺地回答。

小姐冷笑一声:“你在反抗我?!”

又是一脚踹来,这一次太沉重了,我几乎昏厥过去:枭翼听话有什么不好,否则凭我从前的能力,一百个她也会被我活活捏死。

小姐把痛得昏昏沉沉的我一把从地上拽起来:“很疼?为什么不发出声音来?”

我用全部的意志力保持平静的目光看着她,她对着我的眼睛看了一会儿:“原来,你真的只是一个工具。”她将我像废布一样扔在地上。

等到疼痛降低到我可以控制的范围,我爬起来跪在她的脚边:“小姐,弯不敢对小姐有任何不敬。我从训练基地出来刚两个月,在小姐身边只有一个多星期,可能不太了解小姐的性格与脾气。如果有什么让小姐感到不顺手的地方,可以直接纠正我。弯会尽力改善的。”

她发了一会儿呆,连眼角也不高兴多扫我一眼:“去吃饭,把身体养好一点,别给我添麻烦!”

“是。”我当然知道现在的身体与她那个身体的天壤之别。我低头退开,回到汤罐面前。

喝了汤,吃了肉,身体暖洋洋的。作为一个人类,我已经没有枭翼那般很充沛的精力,我很快就圈拢身体睡着了。我安静的睡容对面,是小姐若有所思的目光。

等我醒来的时候,身上盖着一件厚厚的披风,我坐起来,小姐远远坐着:“免得你糟踏我的身体。”

小姐这么在乎她从前的身体?看来,她一定不知道这个身体的真实情况。小姐真的要带我回去,要回到属于她的生活里了!我坐起来,谨慎地将手臂上的血瘢遮住。如果,小姐真的打算回去,这是我活命的好机会。她自己身体的这点秘密我不能让她过早发现。

再把需要的东西收拾好,为她烧了点地瓜做早餐。

小姐选择前进的地方是东南方向。

“小姐,可以给我一块纱遮住脸吗?”

她略略诧异地看着我:“你这么恭顺的枭翼也知道开口要东西?”

“小姐的容貌太过美丽,弯觉得还是少一点麻烦比较好。”我努力装成轻松的口气,如果血瘢到了脸上,身体的秘密就保不住了。我不清楚小姐懂不懂遏血咒的事情。

她微微有了一丝笑意,女孩都这样,夸她漂亮,她都会高兴的:“那你以前为什么不戴面纱?”

“一开始是不懂,后来,没有趁手的丝料。”我看着她从马背上取出一幅素丝蝉翼纱。小姐喜欢漂亮,给自己准备了不少好看的衣服。好在弯以前的长相也是眉清目秀的,她穿着挺好看的,就是个子显得太高了一点儿。我们每一个都差不多是1米76,这是执行任务的合适身高。

“戴上吧。”她转身跳上马背,咪咪和多多被她征用了。

我把丝纱绕住脸面和脖颈,一定要撑到返回现代社会的那一天!

我们越走草木越繁盛,大约到了水土丰美的地方了。风景非常优美,路上有连绵起伏的青山绿峰。

我却心急如焚,我知道遏血咒一般五十多天开始要人性命,我重新遇上小姐的时候已经有一个月过去了,我还能等多久?

一路上就花了四五天的功夫,我更不知道齐是什么时候给小姐种进去的,我真担心撑不到小姐找到回家的路。

“停下,在这里睡觉,晚上我们做事情。”小姐命令道。

我抬头看看大太阳,青天白日的睡觉?直觉告诉我,我家小姐又要盗墓了。盗墓就盗墓吧,我无所谓,只要可以让我回去。

夜幕降临的时候,小姐收拾起所有的东西,交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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