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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浪荡巴比伦-第3章

小说: 浪荡巴比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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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心里比较偏爱太保。人对所有的生命是无法有相同的尊重和感情,总是有所偏执;而将心比心毕竟又是件困难的事,更何況抉择本身就万分令人为难不已。
  波斯似乎看透我的心思,用澄蓝的眼睛静静地看着我。我对它抱歉地笑了笑,它轻轻喵了一声,谅解似地趴下身子。
  太保仍窝在墙角,张大眼睛瞅着我。我瞪了它一眼,指指它的“地盘”说:
  “睡觉了!”
  它不理我,蜷着尾巴继续窝在墙角。波斯爬起来,喵一声,慢慢走到太保身旁,靠着它的肚子躺下;太保则伸出一只脚搁在波斯的背上。
  我轻轻一笑,关掉厅中的电灯。
  第四章
  当我摸黑走进台大体育馆时,演唱会已经快开始。整个体育馆到处是人,黑压压的一片,而且吵得不得了,各种声音杂燴在一块,震耳欲聾。
  灯光太暗了,我找不到大鸟他们。
  昨天晚上大鸟还打电话给我“再确认”,我的回答仍然充满令他咬牙切齿的意兴闌珊。事实上,我是半个小时前听着楼下房东家第四台的餐厅秀那些无聊的说笑声,一直如同魔音传脑般地干扰我的耳朵,而且似乎是死不罢休时,我实在是受不了,才临时下定決心出走。
  本来我是想到学校上课,可是骑车时不知怎么拐的,拐上了新生南路。于是我当下就決定从海洋馆那侧门进去,穿过操场到体育馆。
  灯光一闪一闪的,什么颜色都有,气氛闹烘烘乱糟糟。人实在太多了,看样子都是台太学生。大学生实在真幸福,吃饱没事干就等着听演唱会。
  我还是找不到大鸟他们。
  演唱会已经开始,我匆匆在边角找个位置站好。
  舞台布置得算华丽,灯影七彩,流丽地旋来转去。歌手们一个个上台表演,穿着朴实,就像台下的学生一样。
  现在流行返璞归真,尤其这种民歌型的歌星,在唱片公司刻意塑造下,更是强调自然率真。校园演唱会,说穿了,只是唱片公司促销旗下歌星的伎两手段。
  当第二个歌手上台演唱时,我已经开始打哈欠;等到第三个穿圆裙、梳公主头的女歌手一开口唱歌时,我再也按捺不住了。
  我转身想离开,然而那一道道结实疯狂的人墙,却着实考验我的体力和冲锋陷阵的能耐。我掂掂自己几两重后,放弃了“突围”的打算,打着大哈欠,继续忍耐那些对我而言毫无旋律的噪音。
  但周围那些狂热的面孔和没理性的热赞声实在令我疑惑、迹撇灰选N页32欢切┤顺绨菖枷竦男睦怼T谖腋芯酰矫餍恰⑴枷瘢疾还撬窃谖杼ㄉ系男蜗螅嫦碌恼媸担涫等缒阄乙谎匠!
  但虽然如此,我仍得承认,站在台上那一刻的他们,还是很耀眼的。
  其实,不独是这些偶像和明星如此,我想每个人都一样。人,要在特定的场合,属于他自己的舞台时,才显得出不凡的价值,才会发光。
  台上表演不知什么时候已换了一位男歌手,简单的白襯衫、牛仔裤。男歌手憨憨的笑容很让人有种亲切感,木调的神态更是打破明星的神话。
  这是直接的印象问题,与欣赏、好坏、感觉无关。
  我开始觉得,跑来听演唱会是个绝大的错误。我回头朝人墙看了一眼,決定等台上歌手这首歌表演完后,突破重围离开。
  可是当歌手吶喊着“你要我等你多久?十个春天够不够?”时,极突然地,我竟打从心底泛起一股抖顫,两行热泪曲折的流下。
  起先,我并不知道我流泪了,只是觉得有种热热汤汤像水一样的液体滑过脸庞。后来我知道,那是从我眼眶泛滥出来的泪,我伸手拭掉它。
  就在我拭泪的同时,我突然发现,就在我身后,更边角、更避光的角落,有个人靠着墙,静静地看着我。
  看到那个人时,我心头像受电殛似地猛烈一震,只觉得四周突然寂暗下来,只剩他站的角落在发光。
  我看着那个人,怔忡了一会儿,然后看见他选择在角落的理由。他穿了一身和演唱会完全不搭调的品味风格;虽然年轻,但看来不应该是会来听这种校园演唱会的模样。
  我看着他,淡咖啡和暗青色相间的格子衬衫,淡棕色的长背心,灰黑色的休闲外套及风衣,配上亮灰的打褶裤、棕咖啡色皮带,和黑色鹿皮休闲鞋。
  然后我看看自己,立领白襯衫,李维牛仔裤,磨皮的腰带,一双二百五十元开边拉炼的系带白布鞋。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举动,下意识在比较什么似的。那是一个气质非常独特的男人,不笑的脸隐着冷漠忧郁的孤独,可是却让人猜不透心思。
  音乐突然轰然一响,猛地震醒了我,我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慌忙转头。然而一旦注意到那个人的存在,就无法再漠视,心里、眼角余光都不自觉地梗着这个异影。
  我转身想突破人墙离开,人群却一直朝前挤来。几乎所有的人,都陶醉浸淫在音乐的狂热之中,我拼命想挤出去,却像海水退潮一样,节节败退下来。
  好几次我差点被挤倒,整个人被包围在疯狂的涛嚕小W詈笪揖叵胪嘶亟锹洌卸讶思防醋踩ィU风角扫到我,狠狠撞了我一下,我一个重心不稳,朝墙上直摔过去。
  完了!我绝望的闭上眼。
  我想着自己就要像一只烂老鼠一样撞上墙时,一只强劲的手抓住了我。那感觉像电极一样震撼着我,我张开眼,接触到一双清澈冷漠的眼睛。
  他没有说话,默默放开我。灯光暗下来,歌手婉转唱着抒情的歌。我很庆幸灯光恰好暗了,没人会看得清我脸上此时的表情——不!我不是害怕,我只是不相信——
  这座城市充斥着太多的神话,离奇、甜蜜,或者不可思议。爱情神话是最美的,可是我不相信。
  只是那么一眼……我不相信!不可能的!
  我湊身挤进人墙,寻着空隙慢慢地穿出一道一道的封锁。穿出最后一道墙时,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停下来,回头望了一眼。
  后面是层层的人潮,像浪一样。
  天啊!我到底在期待什么?
  我奋力挤出最后一道墙,軌黑暗的运动场快步跑起来。才四月初,春寒料峭,风吹得很冷,我却觉得全身彷彿着了火。发丝飞扬,像火焰,然而我却抓不住飘荡的那些光——
  不!我绝对不相信!这座城市充斥着太多的神话,泛滥着过度的繁华,我绝对不相信爱情神话,成人的世界里怎么可能还会有童话——
  但是……
  我停下来,缓缓回头看着体育馆迷惑的灯光。黑暗的运动场像荒漠,四望无际,全是黑暗。
  风冷冷地吹,我的长发打斜地拂过我的脸颊。
  这是际遇吗?我却不知道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不相信爱情神话,成人的世界里不可能会有童话的!我绝对不相信!
  但是……
  但是,我遇见了他。
  第五章
  春假即将结束的周末,我还在赶着那一套“追梦系列”的译稿润饰工作。雷婆给我下了一道最后通牒,这星期以前稿子再赶不出来的话,她就要呈报社长“看着办”。
  看着办就看着办吧!她真当我是神出世,什么都会,什么都万能。那个八爪女,吃饱撑着,什么都要管,什么都想揽。
  “日向,”思诗悄悄坐到我身边。“今天下班后你有没有空?”
  “有啊!干嘛?”我没有抬头。今天是截稿的死期,我还有一大本的譯稿还没润饰好。
  “是这样的,你……我……晚上我们一起去吃个饭,我想介绍你认识一个人。”思诗吞吐了半天,好不容易一鼓作气把话说完。
  我抬起头看她,她微微一笑,笑得又靦腆又羞赫,俏脸红扑扑的,看起来更像洋娃娃。
  看她脸红的那模样,我再呆也猜得出来。我放下笔,敲敲桌子想了想,问道:
  “思诗,你该不会是要介绍我认识你的『男朋友』吧?”
  “叫我美花吧!”思诗甜蜜羞涩地笑说:“他都这样叫我,说这个名字已经很好听,『思诗』太做作了。”
  “是吗?”我淡淡一笑。
  爱情的力量可真是伟大!嫌弃自己名字二十一年八个月,一直抱怨名字又土又俗气的施美花,仅仅因为喜欢的男人的一句话,就这么否定自己呕心沥血才创造出的别名,而肯定、喜欢起那一向被自己嫌弃是老土、没气质的名字!
  但这都还是其次,我暗惊的是,我原以为美花和我一样,质疑爱情的神话,什么时候她却已那般无声无息地坠入情网?
  “思——美花,”我叫着这被我遗忘已久的名字。当初我并不觉得它“土”,但她坚持只许叫她别名,日子一久,这名字给我的感觉都生疏了,像在叫陌生人。
  “美花,”我又叫了一声,以确定熟悉的感觉。“你真的有喜欢的人了?什么时候认识的?”
  “快半个月了。我跟他是在唱片行认识的,他那时跟我买了同样一张CD——”美花的表情很陶醉,但当她接触到我的视线时,突然收起甜笑,歉疚地说:“对不起,现在才告诉你。你不会生气吧?”
  “怎么会!他是怎样一个人?”我笑笑地。
  我笑得有些勉强。不仅是因为这个消息来得太突然,还有,我必须承认,她甜蜜陶醉的笑留在在牵痛着我內心潜在的孤单感。
  我无法形容那是怎样的感觉。我总是一个人,浪浪荡荡,无法了解两颗心相系的喜悦。
  我并不害怕孤单一个人,只是我突然了解,怀疑爱情神话的只是我;浪荡像无主游魂的,其实,也只是我。
  “他那个人啊……”美花神色充满光采地说:“高高的,很有才气,他精通三国语言,从事口译的工作,同时也接一些文字翻譯的CASE。不过,他总是冷冷的,不太爱笑,有些难接近的模样,但实在真的很酷!他那个人就是那样,你见到他以后一定会喜欢他的!”
  “哦!?”我笑得不甚由衷,低下头翻弄着桌上的稿子。
  “日向,”美花拨掉我手中的稿子,撒娇地说:“下班后一起吃饭,就这么说定了,不许赖皮哦!”
  我慢慢抬起头,想拒绝,看到她娇俏的表情,喉嚨一涩,所有想拒绝的藉口全梗在喉中,反意识作用地点了点头。
  “哇!太棒了!我就知道你一定会答应的!”美花笑得灿烂,洋娃娃般地天真烂漫无邪而没有心机。
  她回去座位后,雷婆就上楼来。我看到她了,但当作没看见,埋头赶着润饰稿子。
  “宋七月,”雷婆站在我桌子前说:“你还没弄完啊!你这种工作态度实在是不负责任,一点责任感都没有!你说,你到底什么时候才会把这套『追梦』完成?”
  我不理她,继续做我的工作。
  “宋七月,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雷婆往我桌子用力一拍,声音起码提高了八度,又尖又刺耳。许多人被她的叫声吓一跳,纷纷抬起头。
  我按捺住怒气,冷冷瞅着她说:“雷莉凤,你是不是太闲了?还是吃饱没事做,觉得太无聊?”
  “你——”雷婆气得发抖,眼斜嘴巴歪,恨恨地说“我去找副社长来,看我是不是太闲了——”
  “你找玉皇太帝来也一样。”
  “怎么啦?”小叶离座位取开水,顺道经过问。
  “你问她啊!”雷婆杏眼一吊,吊成三角眼。她撇撇嘴角说:“『追梦系列』我广告老早都已经打出去了,读者也划拨预订了,结果呢?到现在连第一集的完稿都还没见着!他们楼上不急,我们楼下可急死了。读者天天打电话来催逼询问,叫我们怎么回答?”
  “完稿还没出来那关我什么事?我只负责润稿。要书、要完稿,你去跟美工组和印刷部的人要吧!”
  “你还好意思说!如果不是你把人家拖得太久,这套书早就出版发行了!”
  我冷冷看着雷婆,实在不想再就这种无意义的事情和她浪费口舌。小叶拍拍我,一边安抚雷婆说:
  “莉凤,你再缓一两天,我知道这套『追梦』不太好做,字又小又多,不但量字麻烦,润稿也很累。再说,只有七月一个人负责,进度当然会慢一点。其实她的速度已经算是很快了。这样好了,如果再有读者询问的电话,你将它转上来,我来跟读者解释好了!”
  “唔……”雷婆脸色极为难看,心里明明气极,又不敢得罪小叶,臭着脸离开。
  我看看小叶,对她笑了一笑。
  “你干嘛跟她闹得不愉快?”小叶说。
  “没办法,她就是看我礙眼,恨我有仇——”我耸耸肩,不自觉地说着,随及住口,笑一笑说:“对了,谢谢你替我说话。不过,我的进度实在落后太多了,本来一星期前就该结束这套『追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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