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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鬼狐狂想曲-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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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到、、、那么的不甘心。



………【NB。17 千年之恋】………

    CP|W:270|H:336|A:L'''【高神马】

    ···

    千年早已物是人非了,燕国传承九十八代灭亡。第九十八代皇帝燕暝昏庸无能,荒淫无道,致使燕国寿终正寝。神州乱,燕国亡,天下三分。

    大唐帝国,女帝武则天当政。手下有两大将,飞龙将岳飞,武悼天王冉闵。大丞相,神算子刘伯温。国力最盛,占地大半个东胜神洲,人口众多,无论财力、物力皆在其他两大帝国之上。

    问天帝国,无上帝冷炎掌权,其有一弟,封至尊皇,名曰冷月。帝国有三将,天将秦琼、人将尉迟恭、魔将程咬金,再有两大国师,房谋房玄龄、杜断杜如晦,四大重臣,明如镜魏征、神狐长孙无忌、隐士刘文静、常胜将李靖。虽处于贫穷之地,不富裕、不够强盛,但综合实力不下于大唐帝国,仅仅稍逊一筹。

    旭日帝国,皇帝很暴力,故称暴君,名曰欧阳日。国土第二,财力第二、人口第二,一直都第二,实力却第三。有将一名,号玉郎将佘俊豪,国士一名,号血魔薛无忌。手下有给力的情报头子,号红尘客展无忆。在这有江湖门派白莲教为其臂膀,教主号称百花仙,名曰慕容仙。其有相公,名曰白小生,江湖人称博士,寓意无事不晓。

    三大帝国霸占了东胜神洲,附近海域、海岛皆被瓜分了。如今倒是相安无事,只是不知道将来谁会不会脑子发热,再起祸端。

    有一个地方,有一座山,山叫华山。华山山上有许许多多的人,他们都在扯淡,殊不知扯淡不成反动手。自古以来君子动口不动手虽说是无能之人才遵守,可强者也有时候不想太麻烦,只想动口。如今却不行了,不动手,好处都给别人拿去,这不好。

    “黄老邪、老毒物、贪吃鬼、臭秃驴,你们四个一起上吧,贫道赶时间。”一道士牛气哄哄地指着四人说道,一脸的不屑。

    “老牛鼻子,气煞我也。”四人一声怒吼,齐齐出手,大战那道士。

    忽然一人恍然出现,拿出许多书扔来扔去,他笑道“不就是一本九阴真经的破书嘛!有必要打来打去吗?我这有九阳神功、八荒**唯我独尊功、九转玄功、大破灭神功、、、、喜欢哪个都拿去吧,莫要打架了,社会需要和谐。哈哈哈、、、”

    又一个的地方,有一座山崖,叫黑木崖。这里有数人,男女老少,不男不女皆有。此处君子动口还未动手,且听一人道“东方不败,快交出那从我徒林平之盗窃的来的辟邪剑谱,否则,休怪本掌门的君子剑无情了。”

    “东方小儿,今日就是你的死期,吸星**是天下无敌的。我任我行若不杀你替天行道,血洗当年的耻辱,此生枉为人也。”一人目空一切,霸气说道,身边站一女一男。

    “废话少说,一个想抢葵花宝典,一个想杀本座,哼。你们有本事就来吧,本座一一接下了。”不男不女说,看他那蔑视的表情,便知其信心满满,定是有本事之人吧!大概?

    “唉!想不到我玉树临风、风度翩翩、英俊潇洒赛陈世美的令狐冲,所结交的人物不是脑残、就是不正常、或者压根就神经了,难道人缘好有罪么?”一人无聊在感叹中。

    “人生自古谁无死,只看死的有没有价值。你们这些家伙没病吧?怎么为了那么垃圾的功法抢来抢去,杀来杀去呢!无聊么?”一个人突然出现,摇头晃脑的说,继续说“自宫也未必成功的武功练了也白练,强取豪夺别人的内力,这种缺德的功法必有缺陷,练得等于慢性中毒,找死。”

    “我这有狂风剑法、无极剑法、阴阳宝典、如来神掌、降龙十八掌、、、、三元归一秘笈,想要的都拿去练吧,保证你们都会变得很变态的。”那人说完就不见了,只留下一大堆书籍,也就是他介绍的那些武功秘籍。

    再有一处山,山名叫五岳山,山上有一伙山贼。今日闲来无事,去打劫脚底板,这也是他们寨主太无厘头了,才想出了这样的打劫主意,真是无语。不过,他们崇尚劫盗之有道,绝不乱来。可今天去打劫脚底板,却碰上了没脚之人,郁闷非常。

    “唉!好端端的人,右手有又脚,干嘛落草为寇呢!做山贼没钱途的,还是下山做点小买卖吧。虽说有钱不是万能,但没钱就万万不能。我这有千万两黄金,就算小小的投机倒把一次,希望你们将来能有出息。”那人不知从何而来,之留下来一包袱黄金就悄然离去了,不知去何方。

    怪事年年有,今天特别的多,天天都有的发生。这里一件,那里一件,都说一个人静悄悄地来,办完事了,又静悄悄地走。他这人带来一片轻风,不带走一片云彩,好人啊,做好事不留名的好人啊。

    大唐金华府境内,一人坐在一条船上望天心叹“日行一善,百善还因果。千年了,我胡汉三又回来了。小仙,你等着,我这就去找你,再续前缘。”

    “这位兄台,你为何望洋兴叹,可有心事?”一人问道。

    那人回头一看,原来是一书生,他笑道“在下姓高,名神马,字文杰。心事倒是有的,却不方便说,呵呵,还请莫要见怪。倒是你这位书生,不在书院读书,出来所谓何事?”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在书院学得再多,也不如出来多多行走他方,长长见识。对了,不才宁采臣,字昊天,金华玉漱学院的秀才贡生,老家也是这金华,不知兄台来自何处?”书生略施一礼道。

    “唉!家乡远在西洋彼方,北俱芦洲。这辈子恐怕有家回不得了,只因年少轻狂,不懂事,热爱冒险,远渡大海而来到了东胜神洲。如今,却感到一丝后悔和值得。”说起这事,高神马脸上带有一一丝淡淡地哀伤。

    宁采臣大吃一惊,随即特释然了,安慰道“高兄莫伤,思乡亲切在下也明白,但终有一日高兄也定能可以回到家乡的。听说问天帝国、旭日帝国与我大唐帝国联手探海,欲寻找出通往其他部州的航海之道,相信不久将来,高兄就不必如此心伤了。”

    “呵呵,希望吧。宁兄倒也不像那些书呆子一般,只会闷头读死书,死读书,到头来终会功亏一篑。我观你面相虹气冲天,将来必高中状元,大富大贵。”他也不多解释,只往别处转移注意力。

    “哈哈哈,承蒙高兄贵言了。”宁采臣笑了。



………【NB。18 兰若惊魂】………

    CP|W:255|H:341|A:L'''【宁采臣】

    ···

    他们有说有笑,就像是交往多年的故友一般,相聊甚欢。他们就差砍烧猪、烧柱香、滴血结拜成义兄弟了。只是高神马没这兴趣,要不然这事还真可能成了。

    此行宁采臣是准备回乡告别母亲与妻子,再行离去游历天下。高神马目的不在此,但前半段路还是一样的,因此暂且与其同行。在辰溪码头下了船,两人一路结伴而行,还展开了一番情感争论。

    “宁兄,我说你别那么固执好吗?男人嘛,三妻四妾很平常,只要有本钱,娶多少个都没问题。就比如上吊,也许这棵树太幼,不给力,吊不死你,你也别死心眼就跟这棵树较劲,你前面还有一片树林呢!”高神马开始日行一善了,想纠正某人的婚姻观点。

    宁采臣冷面视之,决然道“高兄,你别再说了。我宁采臣平生不好二色,我妻上官虹儿久病不能医,亦无能我宁家传宗接代。但,我绝对不会抛弃她,更不会嫌弃她。我宁采臣虽然谈不上是什么君子,但也知道用情专一,绝无二心。我爱她一生一世,决不会让任何人破坏我的家庭。”

    “真是一个不开窍的呆子,哼。不过,宁兄,倘若你遇上一位倾国倾城的美女,你敢说你不会动心?不会有什么龌龊的想法吗?”高神马还是不打算放弃,依旧淳淳引诱宁采臣。

    “唉!高兄,看来你是太寂寞了,故此才有这样无耻的想法。想来曾经听说我乡下有几户人家女儿仍待字未嫁,要不,我就做个媒人,介绍几位给你认识一番?”宁采臣叹气摇了摇头,拍了拍高神马的肩膀,挤眉弄眼地调侃道。

    “我靠,宁兄,你还是正经点读你的书吧。我早就名草有主了,轮不到你来操这份心。好啦,不说这个了,我说不通你,你也来说我,说来说去也不会有结果。”高神马真是见识到了宁采臣的辩才,知道自己说不过他,也就将这善行押后吧,以后有机会再让他开窍。

    “哈哈哈,我们都是同道中人,一生挚爱一位,岂能说得通。”宁采臣见自己大获全胜,甚至高兴,大笑道。

    高神马憋屈了,看来他的口才必须要练一练,否则,还怎么跟人扯淡呢!

    好了啦,不说这些屁话了。他二人是走路,而不是骑马赶路,故此速度慢了太多太多。还未走到一半路程,天色已晚,无奈必须露宿了。却见到有一座小山,山上有一座庙宇,庙宇之中冒着炊烟,必定有人居住。他们二人甚为欣喜,立即小跑上山,准备借宿一晚上。

    殊不知来到山上之后,却看到了庙宇破落之象,不像是有和尚或者到时居住。庙宇的石头做的大门上门匾之处雕刻着兰若寺三个大字,下面是两扇很腐朽的木门。

    高神马上前敲门,呼叫一声“庙内道友,不知方便否!贫道与朋友想在此借宿一晚,明日便走,还请通融一番。”

    打开门的人不是什么道士或者和尚,反而是衣服仆人模样之人,他客客气气道“这位道士,小的乃是金华富商会一名下人,与会长路经此地,也是借宿这破庙过一晚上罢了。我们就住在南边房间,北边住了一位书生与东边房间也有住了一位剑客,就剩下西边的房间没人住,你们就去那吧。”

    “哦,那多谢了。”高神马与宁采臣纷纷谢道,才进去,走向那西边房间,那仆人关上门,也会去他那边的房间了。

    在西边的房间住下,高神马让宁采臣留在房内,他出去寻找一些食物。宁采臣说吃一些干粮便好,可高神马不喜欢吃干粮,所以才想到外面去猎一些野味回来,填饱自己无肉不消化的胃口。

    不久,当夜色全黑了,高神马才回来。他手上拿着两只野兔、三只山鸡,一只小野猪,这简直是开大餐了。房屋内废材枯木特别多,尤其是干燥的花草,遍地都是。随随便便剥了毛,就架起了野味,高神马再随手像是变魔术一般点着了火,烤起了野味。

    野味的香味却为他们引来了一位客人,那人长相颇为粗犷,略微狂野。他背着一套剑匣,身穿雕刻着莫名图案的软甲,打扮像是一位行走江湖的剑客。此人不请自来,且自言道“我乃是燕赤霞,住在东边厢房。本已安睡了,恕不料竟有人在此烧烤,勾引起了我肚里的蛔虫,不知二位能否与我共同品尝。对了,有野味决不能少了好酒,我这有上好的猴儿酒、、、”

    “猴儿酒?可是那传说山中那通灵猿猴自己酿造的果酿!若是如此,高兄,我等就与他一起分享如何?”宁采臣听到猴儿酒之名,顿时惊讶道,同时还询问了高神马的意见,那眼神、那嘴角的荧光,令高神马无语。

    高神马苦笑,无奈耸耸肩道“宁兄,看来你比那些死读书的呆子好太多了,连这等奇异之事也听说过。好吧,你我也有点贪杯,美酒在前,不喝就是作孽了。哎,但愿你这江湖剑客真能弄到如此好酒,也不枉费我的辛苦劳作。”

    “哈哈哈哈、、、,好,好,好。这正好有几个破碗,到那大雄宝殿内的莲花池中略洗一番即可。我先去了,你们可要等我,莫要先贪吃了。”燕赤霞大小,边拿走破碗去洗了,似乎迫不及待想吃这野味。

    不过,说实在的,谁会想到高神马这厮随身带着什么调味料的东西,将这些兔子、山鸡、小猪考得那么香气喷喷。但是,为何香气只吸引了那燕赤霞过来,倒是没有将那书生和那商人会长、还有他的仆人吸引过来呢!真是奇了个怪。

    燕赤霞洗碗回来,倒上了美酒,顿时酒气盎然,立即让高神马与宁采臣精气神一震。燕赤霞微微一笑,从剑匣中拔出了一把小剑,细分兔肉、猪肉与鸡肉,用荷花叶包裹,分到诸人面前,开始吃食。

    高神马嗲了一口酒,顿时喜上眉俏,毫不吝啬赞道“好酒。”

    燕赤霞朗声笑道“哈哈哈、、、看来这位高兄弟是个懂酒之人啊。”

    听他们这么说,宁采臣也迫不及待想品尝一下。不料才将碗放到嘴边,欲尝一口,却听见惨叫声起,吓得他摔了碗,一碗好酒就这么浪费了。

    “啊、、、、”



………【NB。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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