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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千言万语-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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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怀疑会有那么一天,他怀疑他的心可以得到平静。

眼看着德瑞再次转过身体远离她,仍然紧捉着信的潘妮自我安慰道:“依你所说,总管先生,公爵其实是想要我——留下来,别离开的,是吧?”她迫切地需要一个保证,才能让自己继续厚颜地留在这里——在公爵对她的明白可见的拒意之下。

亨利仍然在微笑着。“是的,小姐,你说的一点儿都没错。”

潘妮转过头来,抱着一线希望的看着亨利。“所以这是指,尽管公爵什么也不肯透露,但是你却正好恰恰相反,是吗?”

亨利微笑地道:“是的,但是潘妮小姐,你确定你真的要知道所有的事情吗?”

“是的,所有的事。”她很坚决地说。

“那么请进屋里来,先让我为您泡一壶茶,暖暖身子再开始吧。”亨利说:“故事很长,我想您可能会想要坐下来听。”

※※※

潘妮不只坐下来听,她还坐下来读着尚未寄到她手中的那些信。

连同她己收到的,总共有十二封。

十二封,写于六年前的信。

就在潘妮一步步靠近她所遗忘的过去之时,将自己关在书房里的德瑞也不禁回想起过去的事……

※※※

一八一四年,伦敦——

新任的费雪公爵刚刚自伦敦最著名的怀特俱乐部里走出来。

德瑞继承这个爵位刚满两年,他深爱着他所继承的费克庄园,然而他是次子,从出生开始,就注定无法继承爵位与世袭的土地。

因此当他从牛津大学毕业后,便投入运输的事业,运用他的所知所学为自己打下一片天地。直到两年前,他哥哥的律师出现在他的办公室里,带来一个不幸的消息。

他的哥哥德霖在一场决斗中身亡了。他继承了公爵的爵位以及在他哥哥的手中经营不善的费克庄园。

他花了两年的时间才让庄园恢复旧貌,而这时他也己经到了应该为自己找一个妻子、生下继承人的年龄了。二十八岁的他,在继任公爵爵位两年后,决定正式踏进社交圈里,为自己找一个合适的妻子。

社交季刚刚开始,公爵一出现在正式的宴会上,便立刻成为所有急着想将女儿嫁出去的贵族母亲们,心目中理想的丈夫人选。

新任的费雪公爵年轻、英俊,且拥有一座富庶的庄园以及其它日进斗金的产业。

邀请函如雪片般飞来,而公爵则频繁地出现在这些名门贵族的宴会厅里。

然而连日来夜夜笙歌的生活令他渐生不耐。他像其它上流社会的男士一样,在不参加宴会的时候,就到俱乐部喝点小酒、打打牌,小赌一番,而话题不离女人和赛马等一切乏善可陈的社交语言。

他积极地想融入社交圈里,他成功了,但他的成功,却是因为他拥有尊贵的头衔以及丰厚的财产。哦,或许还有他的外貌。他很清楚他的脸孔对女人所造成的影响。可以说,他具备了一切成为一个花花公子的条件。但他也明白那从来就不是他感兴趣的目标。他并不想成为伦敦城里最炙手可热的单身汉。参加社交季的唯一目的,不过是想找一个适合结婚的女人。

的确,在宴会上,美女如云。然而在那么多女孩当中,却没有一个人能够激起德瑞心中的火花。当然,他也一再地告诉自己,结婚的目的只在于孕育一个合法的继承人,但是他就是无法允许自己那么轻易地出卖自己的灵魂。

当所有的女人看着他,都只看见他的头衔、财富以及外貌时,他感到前所未有的空虚。

来伦敦是来错了。他想。如果他需要一个妻子,他大可以就在布莱顿为自己找一个,而不必千里迢迢地到伦敦来。

而俱乐部里的男士们所谈论的话题更是无聊透顶。

女人、赛马、以及赌博。他们的生活圈里似乎就只有这三件事情。其它则乏善可陈。

在怀特俱乐部里吸了一屋子的烟后,德瑞决定他必须出来透口气。

他沿着布鲁斯贝利区的街道走。而今天的伦敦天空意外的晴朗。少了经常笼罩在城里的雾,阴霾也跟着褪去许多。

在这个风和日丽的午后,摄政公园聚集了太多争奇斗艳的淑女以及追求者。

德瑞刻意避开热闹的公园和广场,走进了贝克街上一条更加幽静的小巷。

这里不是繁荣的商店街,看不见购买最新时尚服饰的仕女,也没有疾行的马车,只有寥寥的行人在走过骑楼时,惊起檐上的麻雀。

木制的招牌上显示这是一家书店。

书店!在伦敦的书店!

德瑞不由得噙起一抹笑,走进了敞着大门的书店里。

书店里半个顾客都没有,只有书店主人站在梯子上为新书上架。

在诗集区里,德瑞发现了一本刚刚出炉的柯立芝诗集。他才伸手去拿,却没想到有只手比他更快速地取走那本诗集。

他讶异地看向那名突然冒出来的强盗——抢走他几乎要拿在手上的诗集的强盗,却没想到,就那么一瞥,他便失去了他的心。

他看见的不是一名强盗,而是一名偷去他的心的女子。

看着午后的阳光使她的金发看起来闪耀发光,而她慧黯的眸在取走那本诗集后,因为某种不知名的原因而显得有些赧然。

她的声音……

“很抱歉,先生,这本诗集……恐怕你是晚了一步了,它己经售出。”

她的声音既像是松糕上甜美的花蜜,又像是山里的小溪淙淙流过苍翠的山林。

德瑞忍不住道:“己售出?是卖给了谁呢?在你自我手上拿走它以前,我没有看见任何己售出的标示。”

她看起来十分年轻,但又不是那种天真无知的年轻,而是一种集合着许多谜团的年轻。她是谁?一个平民女孩?出嫁了吗?否则身边怎会没有任何伴从?

在那短暂的一瞬间,德瑞发现他对眼前这名年轻的女子做了太多的揣想。他甚至想到她的婚姻状况,这可不是他平常的作风。

但他就是忍不住地想继续猜测下去,而且不断地否定她己婚的可能。

她咬了咬下唇,说:“就在你走进来以前,我己经向店主人订下这本书。”

事实上,她还没有订下这本书,因为今天她出门时,并没有想到她会买下一本诗集,而她身上没有带足够的钱。

然而这本柯立芝新出版的诗集,无论如何她是一定要买下来的。只要、只要她有机会在其它人看到它之前,先想到办法拿到她忘了带出门的钱包。

德瑞比她年长,一眼看出她说的不全然是事实。可是她护卫那本诗集的举动令她看起来像是个虔诚的教徒,使得他忍不住想开开她玩笑。

“我确信这本诗集应该还不属于任何人,而恰巧我十分喜欢柯立芝的诗,因此,女士,你能够好心地把诗集给我,好让我付帐吗?”

“噢,不。”她谨慎地看着他。完全不像是认出他身分的样子,这点让他觉得十分新鲜。他还以为全伦敦的单身女子在她们母亲的指导下,都己经知道他拥有公爵的头衔,并将他视为结婚的首要考虑人选。

看来她只是一名平民女子。补充一点爱读诗的平民小姐。但有哪个平民女子会被允许读书呢?

“恐怕这不是个可以说服我的理由。”他说。

而她则自他的穿著和衣服的质料猜测出,他绝不是一名普通的伦敦市民。如果他是贵族的话……

“通常,贵族男子是不读诗的,先生,你确信你有宝贵的时间能够分给阅读吗?”

真是伶牙俐齿。德瑞哈哈大笑。“哦,我的女士,你不知道我们买书回去,不过是为了装饰我们的书橱吗?”他又补充一句:“很大的书橱。”

然后他看见她白哲的脸颊上染上了一抹潮红。但她并没有因此放弃。勇敢的女孩。

她回应说:“如果你的书橱有那么大的牙缝,恐怕这本薄薄的诗集是无法满足它的,我建议你,先生,百科全书和字典会比较合它的胃口,摆起来也比较美观。”而这本小小的诗集就留给她,放在床头上慢慢欣赏吧。

德瑞从来没想到他会为了一本诗集,跟一个窈窕的淑女站在书店里逞一时的口舌之快。但这的确使他心情非常非常地愉快。

“噢,遗憾的是,我的书橱里己经放了许多套的百科全书和字典,因此剩下的空间十分狭窄,我认为用你手上那本诗集来塞住那个缝隙,再恰当不过。”

她瞪大着眼。“你在开玩笑?”

“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他说。

接着她忍不住笑了。而他则被她的笑容深深地吸引住。

“不,先生。我还是不会把诗集让给你。”因为这本诗集的印量不多,很难再找到另外一本。

“那将会很遗憾。”德瑞一脸惋惜地道:“我真的十分喜欢柯立芝的诗。”

而她则从来没有遇见过一个愿意读诗的贵族男人。从他的口气里,她可以感觉到他的确很喜欢柯立芝的诗。一时冲动下,她说:“那好吧,先生,我愿意在我读完这本诗集后将它借给你。”

“你真是大方,女士。”德瑞扬起一对浓黑的眉毛道。“但是,如果你能把这本书让给我,那么在我读完后,我同样愿意“大方”的把诗集借给你。”

他们就在午后的阳光下为一本诗集僵持了良久,同时也让他有足够的时间欣赏她的美丽——那是一种截然不同于伦敦上流社会的女子、在时髦的装束下所显现的美丽。

不仅美丽,而且非常动人。

还非常聪明。

“好吧。”她状似妥协地摊开手。“那你认为应该怎么办?既然我们都想要它。”

他听见自己说:“让我把它送给你,然后我们一起读它。”

这回,轮到她挑起一双秀眉。“不。”她不能随便接受一个陌生男人的礼物。

她说:“我建议我们何不现在就一起读它,然后让我买下它。”

于是,在那个下午,他们一起在书店里,站着读完了那本诗集,同时分享着自己阅读后的感想和体会。这场畅快的交谈像午后的春雨,融进了他们的心。

然而在她准备付帐时,却尴尬的想起,她身上没带足够的钱。

德瑞敏锐地发现她的窘境。他让她放下那本诗集,然后吩咐店主人:“这位女士明天会再来取书,可以先替她保留吗?”

“当然,费小姐是老顾客了,没有问题,我会替她留书。”书店主人承诺。

然后她才安心地离开。

他们在街上分手,没有问对方的名。

而她不知道,在她离开后,德瑞又回到书店里,买下了那本书。并且询问了书店主人她的名字和住处。

原来,她叫做费潘妮,这个名字从此印上了他的心版,再也无法磨灭。

当天晚上,寄住在艾美家的潘妮就收到了那本诗集。

同时也迷失了她的心。

但是他们一直都没有再见过面,直到那个晴朗的四月星期日的早晨,一封湛蓝色的书信再度为他们牵起了联系。

离开伦敦,回到费克庄园的德瑞,发现他无法忘怀那日美丽的相遇。

从来没有一个女孩能够这般地挑动他的心。

当他看着窗外绽放的桅子花时,他便忍不住想起那日在书店里,因为必须共享一本书而在缩短的距离之下,闻到那属于女性的淡淡香味。

而当他想起她时,他想的是爱,而不是婚姻与继承人。

忍不住地,他提笔写信给她……

他性格里的一点点奇特的幽默,则让他决定用匿名的方式来表达他的仰慕之意。而他也好奇地想知道,当她收到他的信时,会怎么想?

那么机伶聪颖的费潘妮小姐,想必在面对这种事时,也会有令人惊喜的反应吧。

※※※

一八二○年,梅菲尔——

十二封信。

潘妮不可置信的读着那写于六年前的信件。

难怪她总觉得这些信透着陈旧的气息,原来这些信是来自于比现在更遥远的过去。

但是每读一封,她的心便纠得愈紧。

为什么?

如果这些信的确是公爵在六年前写给她的,为何她会一点印象也没有?

“您受伤了,很严重的伤,潘妮小姐。”亨利说。

“所以我才会忘记了……”潘妮喃喃道:“但是为什么没有人提醒我,我忘了这么重要的事?”糟透了的是,即使在她读完了所有信件,知道了事情的始末后,她也还是想不起来任何相关的过去。她不记得六年前任何与公爵有关的事。

但她记得书店、也记得她在伦敦所经历的一切。唯独、唯独忘了公爵……

她所记得的是公爵的现在,而不是过去。

她确信她爱他,但当她读着他写于六年前的书信中,那些表示他爱她的字句时,她却无法感觉到公爵的爱意。

对她来说,现在是真实的;而过去,则是虚幻的,甚至不存在。

当现在与过去同时交织在潘妮眼前,即使是她也不禁眼花撩乱、心慌意乱起来。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她从来没有这么迷惘过。

“我该怎么办……这是……真的吗?”但如果她一点儿都不记得,她如何能够相信,摆在眼前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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