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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武侠.历史-第144章

小说: 武侠.历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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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弟罪该万死,当初入营时瞒下这物件(4),并非两根灯草(5)对天父天兄,实因此是祖母大人临终亲手所赐,不舍得交出,如今小弟手指断了,诛不得妖魔,这金镏子上交圣库,便算小的赎罪了!”

    盛明文一把将他从泥水里拉起,将金镏子重又塞进他衣襟里:

    “你快起来,快起来,你如何有罪?天父天兄每每教导,要无人不饱暖,无户不均匀,如今累你等如此,是我们为官的有罪,如何还敢要你的物事!收好了,路途艰难,也好备个万一。”

    何小四瘦弱的身躯,早已湮没在一片烟雨迷茫里。结束整齐的天朝兵将们,已经三五成队地从一座座燃烧着的院落里冲出,在盛明文面前的空地排列整齐。

    盛明文拿过杆双响洋枪,朝东方一指:

    “出队!”

    千把人的队伍无声地开动,队伍中有丁壮,有老弱,甚至还夹杂了些大脚妇女,断臂能人。

    雨更大了,连近在眼前的城楼檐口,都灰蒙蒙地看不真切。

    “春雨贵如油,唉,也许今年金坛城的外小,秋上会有个不错的收成罢。”

    盛明文持枪上马,即将挥鞭之际,忍不住又回头,最后望了一眼金坛城,这座他据守了差不多整整四年的城池。

    注释:

    1、该杀:太平天国信奉独一真神上帝,称菩萨为该杀;

    2、丞相:天国前期有六官丞相廿四名,是除王、侯以外级别最高的官员,但后期官爵滥觞,100人的队伍里往往就有十几二十个丞相,有的丞相沦为给高中级将领打旗放马的杂役;

    3、天王以天象比附所封前期诸王,西王初封雨师,后称圣神雨,所以盛明文才说雨是西王;

    4、天国不许低级兵将私带金宝,要求都上交圣库,违者要议罪甚至处死;

    5、两根灯草:隐语,就是两条心,有二心的意思;



………【第一章 采薇】………

    “采薇采薇薇亦作止。wWw.23uS.coM……”

    城颖郭外的山谷,郁郁葱葱的松柏青草间,采薇妇人们的歌声悠悠回荡着。

    已近清明了,原本嫩嫩的草芽,渐渐染成了**的深绿,杂花间忽闪着柔弱翅膀的雏鸟,也一天天多了起来。

    一只满身斑点的灰野兔,忽地从草丛里蹿出,连蹦带跳往山坡下奔去。

    “别跑~~”

    一个葵衣布裳的中年汉子张臂弓腰吆喝着撵了下来,他豹头环眼,虎背熊腰,长得颇有些笨拙,但脚下却是出奇得快,跟在那野兔身后寸步不拉。

    那野兔被追得急了,猛一打旋,一头栽下六、七尺高的土崖,直蹿到崖下一条坑坑洼洼的土路上。

    “休走!”

    中年汉子大喝一声,莥身从土崖上扑下,十指如钳,直取野兔脊背。

    “哗啦啦~~~”

    便在这时,一乘双挽轻车疾驰而来,车上驭手见前途有人,一面急勒缰绳,一面不住声地高叫:

    “让开!让开~~”

    可两匹驭马奔得野了,哪里收得住,眼见得四只前蹄,便欲踏上那中年汉子的后背。

    说时迟那时快,那汉子和身一滚,避开马足,猛一长身,左手已紧紧攥住右马的嚼口。两匹健马发狂般嘶首扬蹄,可那汉子的双足便似生根一般,纹丝不动。

    车上驭手又惊又喜,赶忙收摄心神,安心驭马。两匹健马在二人一软一硬的驾挽下慢慢驯顺下来,终于收住了马蹄。

    “吁~”

    驭手长出一口气,拭了把额上冷汗,这才向车下瞥去,见那汉子神情自若,气不长出,左手稳扣缰绳,右手还高高擎着那只灰野兔。

    “你这厮着实好力气,不过忒也冒失了——你叫什么名字?”

    那汉子找根韧草,将野兔四足缚好丢在路边,这才转身施礼,竟是丝毫不乱规矩:

    “小人颖考叔,便是这颖谷的封人。”

    “颖考叔?你便是去年序射和子都并列第一的那个颖考叔么,难怪好本事!”

    颖考叔听得“子都”二字,脸上掠过一丝不悦,旋即消散了:

    “小人卑微,只射得熊靶,哪里敢跟公孙阏大人相提并论!不知公子怎样称呼?”

    驭手笑道:

    “本公子乃先君武公次子共叔段是也。颖考叔,你说得没错,那子都仗着我那当国君哥哥的威势横行霸道,慢说是你,本公子也是看不过的——对了,你可是咱郑国出了名的神箭手啊,怎么,在自个儿地盘上猎只野兔,还要劳神费力漫山遍野地用脚撵,用手捉么?”

    颖考叔拾起野兔,脸不觉红了:

    “好教共叔笑话,小人老母年逾七旬,每日茹素,已熬得清减了,小人欲射些野味煮了献给她老人家,可她老人家每每教诲道‘春次草木萌,百兽孕,非畋之时’,小人若射了野兔,被她老人家看见箭伤,定是流涕责骂,不肯吃上哪怕半口的,所以小人、小人……”

    “所以你就只能多费些气力徒手捉住,好诳你老娘说是你在道边拣的死兔,是也不是?”

    “共叔见笑了。”

    颖考叔的脸更红了些。

    共叔段却正色道:

    “我如何会笑你?孝乃百善之先,你能如此做,正是孝子本色么!不瞒你讲,本公子此次来这颖谷,也是为着这么个孝字呢?”

    “哦?”颖考叔不觉有些讶异:“共叔千金之躯,若想孝顺先君夫人,何须亲自来此荒山野岭呢?”

    共叔段摇摇头:

    “锦衣玉食,游宴乐舞,家母还少么?要说少,便少了儿子承欢膝下的一点关切孺慕之情罢?家母是申人,自幼最喜食清明前新生的春薇,咱郑国百物虽备,这春薇么,却只有你这颖谷生得最好。”

    颖考叔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共叔孝顺,真堪楷模,只是这春薇于此时的颖谷并非什么稀罕物,共叔若要,只需吩咐一声,叫小人管下妇人们采来奉上也就是了。”

    “不妥不妥,”共叔段连连摆手:“家母食这春薇,惟取羽下寸半之茎,非骨肉之情,谁肯留心若此呢?”

    颖考叔未及答话,忽见土路上尘土飞扬,一簇车马猎猎而来,倏忽而近:

    “小人等来迟,请共叔恕罪!”

    共叔一挥手:

    “罢了,你们速把这车后春薇驰驿送往都城公宫先君夫人处,一日一夜不到,小心你们的脊背!”

    “禀共叔,礼,春不驰驿,恐伤天地之和气……”

    “啪!”

    共叔段劈手一鞭,抽在那人右肩上:

    “混帐东西,是什么礼要紧,还是本公子娘亲先君夫人要紧!还不速去!”

    那人喏喏连声,忙不迭搬过春薇,驱车疾驰而去。

    共叔一揽缰绳:

    “春色正艾,本公子意欲从容游赏一番,颖考叔,你肯同载么?”

    颖考叔欠身道:

    “共叔错爱,本当从命,只是家母……”

    共叔一笑:

    “是了是了,孝自是最要紧的,本公子便不强人所难了,这就别过,我们后会有期。”

    “共叔真是纯孝之人啊!”

    阳光斑驳的土路上,颖考叔望着共叔段轻车漾起的尘土,轻轻赞叹道。

    “他这不算是孝顺啊!”

    听得这再熟悉不过的声音,颖考叔不觉浑身一震,急忙转过身来,双手背着,把那只野兔藏在身后:

    “娘,您怎么……”

    老娘跨着个藤篮,满头银发,身材瘦削,脚步却甚稳当:

    “唉,我说错了么?若是寻常庄户人家,饿了上饭,冷了裁衣,这自然便是孝顺,可共叔是一城之主啊,撂下一城的大事小事自个儿出来采薇,又不管不顾地硬是要在春天驰驿,这万一要是失了职,落下什么不是,先君夫人做娘亲的,能好受得了么?”

    颖考叔不觉悚然:

    “是,是。”

    “你别光是是是的,”老娘意犹未尽地絮叨着:“你好歹也是这颖谷管事儿的角色,把这山上啊,谷里啊,一草一木,一鸟一兽的照应好,上司高兴,属下喜欢,便是对娘我最大的孝顺了,可不是什么今天弄身绸衣,明天捉只野兔的,娘我就算吃了穿了,也是心里慌慌的呢……”

    “娘教训得是,”颖考叔听得冷汗涔涔,背在身后的手指一绞,缚住野兔四足的韧草啪地断开,野兔一挣落地,没命地逃开了:“娘,不早了,孩儿搀您家去罢。”

    日头透过树荫,将母子二人的身影长长地印在土路上。

    “娘,照您老人家的说法,国君才算得咱郑国最大的孝子了?”

    “嗯……国君勤敏,政事清明,孝不孝的,娘一个妇道人家,便不知道了。”

    “式微式微,胡不归……”

    采薇妇人们的唱和伴着鸟鸣,在远近山谷的松柏青草间回荡着,渐渐湮没了母子俩的话语声。



………【第二章 于田】………

    从先君桓公友举国迁此,筑郑城以居,至今不过三世几十年的功夫,泥夯板筑的内城外郭,都显得很光滑很坚实的样子。(看小说到顶点。。)

    城周十四里四十六步,郭周廿二里五步,城上堞口一百二十六座,函谷以东,方圆千里,除了周天子所居的洛邑王城,怕再没第二座城,能有这般规模,这般气派了罢?

    “可不是,虞公、虢公,甚至齐侯、鲁侯,都没这般规模气派的大城呢,”外郭南门外大道边,见多识广的行商季强一面啧啧啧地啜粥,一面啧啧啧地高谈阔论着:“不过呢,国君已命大夫高渠弥督筑京城,听说制度规模,和咱郑城一模一样呢。”

    “真的么?”粥铺老板一面递过根腌菜瓜,一面有些疑惑地问道:“我好像听什么人说过,这样有些不激励呢,是怎么说的来着……”

    “嗯嗯,好像是有这么一说,什么什么过百雉,就是国家的祸害呢,到底怎么说的……得了得了,这些识文断字的事情横竖都归那些吃得上肉的大人老爷们管,咱们这些只配住城外的野人,记得是白记得,操心也是白操心。”

    可不是么,国家大事,惟祀与戎,都是住在城里的卿、大夫、士和国人们才配问、才配管的么,对于住在外郭之外的野人而言,该关心也只能关心的,似乎惟有井田里,那些正在灌浆的麦子了。

    “咚咚咚呜呜呜~~~”

    北面公宫方向,忽地传来阵阵鼓乐之声。

    “兵车,兵车!”一个农夫气急败坏地跑来:“国君的戎辂旗鼓也出动了,天,难道要打仗了不成?”

    “嗤!”季强一撇嘴:“真是少见多怪,没听见猎犬叫么?这是国君出猎行围呢!”

    “出猎?没搞错罢,这地里的麦子正灌浆呢,”几个农夫面面相觑,都苦起了脸:“自先桓公迁国,先武公、国君,从来都是秋获后行围的啊!”

    季强把粥钵朝粥铺老板手里一抛,摇头晃脑道:

    “你们这就不懂了罢?不是国君不知道这道理,是先武公夫人武姜非要行围不可,国君没办法,只好照办,听说已命祭仲、原繁二大夫遍谕所在,今岁什一之赋酌减,以尝秋稼之损呢!”

    “咱们国君真是大孝啊,宁可赔麦子,也要博老娘一个高兴……不过武姜夫人一个妇道,如何不喜欢绸帛,不喜欢脂粉,却偏偏喜欢这行围呢?”

    季强挠了半晌头皮,才吞吞吐吐道:

    “这个,我也是听别的行商传说,其实先君夫人也不好这个,无如她最疼爱的小儿子共叔最嗜田猎,可是共城之赋,不过车五乘,徒七十五人,行围采猎,实在不那么过瘾,所以……”

    “闲人回避闲人回避~~~~”

    一簇车马从城里飞驰而出,为首的驷乘兵车上,一个白面有髭的锦衣公子左手执辔,右手不住挥舞着一面重缨繁铃,足有五十多斤重的铁杆锦缎大旗,一阵风似地卷去。

    “这不是子都大人么,好像不太开心似的,哎,你们说,这子都大人和共叔,到底谁更英俊些?”季强一面絮絮着一面四下张望,却发觉听客们早已吓得四散,连粥铺老板都不知躲到哪里去了。

    “哎,二姐,你说说你说说,这子都大人和共叔,到底谁更英俊些?”

    夕阳,南郭外的山坡上。一群特意用泉水荆钗精心装扮了一番的少女,已在这可以俯瞰兵车归途的高处伫立谈论很久了。

    “还用问,当然是子都大人了,”一个白净面皮的少女忽闪着她的一对亮晶晶的大眼睛:“谁不知道‘莫涂朱,惭子都’?而且而且,子都大人舞跳得好,车驾得好,箭也射得好!”

    “不过听说有个叫颖什么叔的箭射得比他还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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