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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南湾罗曼史一-第4章

小说: 南湾罗曼史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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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然而二个小时过去了,她的手都快抽筋了,却连个最简单的O字母都还编不好。
                 「不能这么快就放弃,这是财源啊,忙完民宿的事就可以在房里编手带赚钱,如果一天能编三条,那我就发财了。」
                 乐观的她当然没想过会卖不掉这类的问题,这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这也是她头也不回的就收拾行囊来到这里的原因。
                 说真的,虽然是有目的性来到南湾,但住了几天,她还真爱上了「南湾罗曼史」这间别出心裁的浪漫民宿。
                 民宿的外观充满了浓厚的异国风情,门面的右边是一间用冲浪板写着「罗曼史冲浪部」的复合式商店,小字写着「冲浪教学、潜水教学、浮潜训练、出租帆船、快艇、独木舟、水上摩托车、冲浪装备」,店门口就直立了几块冲浪板,左边是间纪念品专卖店,落地玻璃窗里垂挂着贝壳风铃和手工风车,相当可爱。
                 还有,露天的接待大厅里就有个亮眼的土耳其蓝吧台,数十张桌椅散落在其间,还有几株椰子树,每当徐徐暖风吹来,南洋风情让人彷佛一下子就进入热带国家的慵懒氛围里,陌生男女在此邂逅,激荡出爱的火花,像是电影的情节……
                 不行、不行,她那像透她老爸的无可救药浪漫因子又发作了,她要克制点,要当一个可以让妈妈、弟弟妹妹依靠的女超人是不可以动不动就浪漫的要命的,她要多点实际,少点浪漫,这样才会前途不可限量。
                 所以实际点吧,当务之急就是快点学会编织冲浪手带,据说这冲浪手带来自夏威夷,那正好是毛诞葳出生的地方,如果有朝一日她也能去夏威夷冲冲就好了,那一定会让她刻骨铭心、永生难忘……
                 一阵强劲的鼓声打断了她的思绪。「怎么回事?」她吓的跳起来,接着是震撼的乐声传入她耳朵里。
                 声音来自天台,她好奇的丢下编到一半的手带,上去看个究竟。
                 然后,她几乎忘了时间与空间,专心一致的被天台上的一组乐团给迷惑住了。
                 星光与月光交织,空气里仍然是一贯带着热气的海风味道,阿锋一边疯狂弹着吉它,一边在立式麦克风前演唱,贝斯手是个俊美的男生,像极了从男模杂志走出来的人物,鼓手虽然像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但打扮十分前卫,挥洒着汗水在打鼓,眼睛还闭了起来,看起来很忘我。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她不太明白,只知道她从来没听过现场的庞克音乐,原来感觉如此强烈,而阿锋这个爱整她的大魔王,此时也深深攫住了她的视线。
                 第三章
                 「来了这么多天,妳不知道咱们南湾罗曼史的另一个吸引人的特点是阿锋的锋乐团?不会吧?」毛诞葳把星悦左看右看上看下看一遍,然后丢下一句:「妳逊透顶了。」拿起冰凉的啤酒喝了一口。
                 在南湾,没有会阻止你喝啤酒,因为啤酒和海滩根本是划上等号的。
                 「又没人告诉我。」星悦试图给自己找台阶下。
                 在天台迷惑于现场演唱的同时,她没有发现毛诞葳也在那里,人家像个忠实粉丝一样,坐在矮板凳上欣赏,只有她呆立在乐团前面,一副天眩地转、误入时空的拙样,想起就丢脸。
                 「不知者无罪,很高兴妳喜欢我们的演唱,我叫安令崇,是乐团的团长兼贝斯手,也是贝大三年级的学生,妳叫我学长就可以了。」安令崇伸出手来,像个中古世纪的绅士。
                 他一定不会像大魔王一样,没有骑士精神,也不会在人家浑身都是泡泡的时候还爱理不理的……想着,星悦连忙伸手与对方一握,发现他的手又修长又细致,根本不像男人的手,像是天生艺术家的手。「我叫管星悦……」
                 「我知道,那个拿错葳葳背包的冒失鬼。」安令崇微微一笑,倚在吧台边拿着高脚杯在啜饮调酒的他,看起来更加像个俊美的王子。
                 「对,就是我。」星悦亳不介意的一笑,反正她是因祸得福,找到住的地方又找到打工,偶尔当个冒失鬼也不错啊。
                 「嗨,星悦妳好,我叫黄亦麒。」一张热切的年轻脸庞冒了出来。「大家都叫我阿麒,是乐团的鼓手,今年二十岁,未婚,B型,牡羊座,生肖属……」
                 「狼。」毛诞葳很不给面子的接口:「色狼的狼,而且是生人勿近的品种。」
                 被当头泼了一盆冷水,阿麒的脸垮了下来。「拜托,毛小姐,我什么时候得罪妳了,要这样给我漏气?」
                 当他在天台见到星悦目瞪口呆的呆样时,他就被她深深吸引且一见钟情了,大伙下来吧台闲聊后,知道她也住在这里,而且读贝大,一住要住四年,他就觉得老天给他的机会终于降临了,他要交女朋友啰!
                 但现在给可恶的毛诞葳那张吐不出好坏的臭嘴一破坏,不知道会不会害他被意中人扣分?
                 「你没有得罪我,我只是在保护我的新朋友免于被野生色狼给生吞活剥啊。」毛诞葳像是说不够似的,又落井下石的说:「再说你是我们对手「海湾大饭店」的小开,我们怎么知道你意图亲近南湾罗曼史的新任工读生是不是要套情报的,当然得防着点啰,以免将来惨透顶。」
                 「拜托,你们这种小眉小眼的小民宿,我干嘛要费心套情报啊?我家开的是大饭店好不好?规格根本不能比嘛。」
                 「你找死!」毛诞葳咬牙切齿的把一个空啤酒罐猛然往阿麒头上一丢。
                 阿麒笑嘻嘻的躲过了。「没丢中,妳没有遗传到毛哥的好身手哦。」
                 「你一定会遗传到黄董的啤酒肚和秃头!」毛诞葳发狠咒诅,黄董就是阿麒的父亲,在这一带算是有力人士。
                 「妳够毒!」阿麒一副中箭落马的搞笑表情。
                 星悦跟着大伙一起笑,感觉到这是全然不同的新天地,和她的家乡澎湖很不一样,他们好像在尽情撒野,尽情挥洒青春,全都不受束缚。
                 「星悦,妳别看这个阿麒一副不带种的样子,崇哥他们可是以出道为目标在努力着哦。」
                 阿麒撇了撇唇。「真是的,讲话就讲话,干嘛骂人?」
                 星悦笑了,他们两个还真爱斗嘴,像这种情形,多半会是天生一对,冤家变亲家,电影里常有的情节。
                 这晚她觉得很愉快,又认识了新朋友,而且安令崇还是她的学长,可以给她一些指点,真是太好了。
                 她觉得自己真幸运,来到南湾尽遇到贵人,除了那个大魔王之外,真看不出来他是个搞音乐的人,她还以为他跟她一样,是以冲浪为人生目标哩。
                 所以啰,人不可貌相,像他那样不把别人死活放在心上的人,居然可以唱出那么撼动人心的歌,直到回到房间的此时,一边写着给馨姨的伊媚儿,她耳边彷佛还环绕着他的音乐。
                 难道他就是那种人家说的,深藏不露的人吗?
                 以出道为目标,却在民宿里工作,这样的他,以为真会成为站在舞台上发光发热的明星吗?
                 唉,不要想太多,现在歌手如雨后春笋,动不动就冒出一大堆,一片歌手也是歌手啊,她实在不必因为听了他的音乐就对他有过多的崇拜,会弹吉它的男生多半有点臭屁,他搞不好就是那一型的。
                 但是她还是忍不住告诉了馨姨这件事,自从高中之后,她已经很习惯和馨姨这位助养人分享心事了。
                 在她心里,馨姨是除了她母亲以外,和她最亲近的女性长辈,尤其是远居欧洲的馨姨,每次回台湾都会特地到澎湖看她,这份有心一直让她很感动,也铭记在心,将来有天她成功了,馨姨也是她要回报的人之一。
                 但是现在说这些也还太早,这几天忙的焦头烂额,只有昨天早上偷偷抽了空去冲浪,她实在不该如此怠惰啊。
                 她得要加把劲了,如果大魔王以出道为目标,那么她就将以成为世界女子冲浪冠军为目标,等着瞧吧,她不会让他专美于前的!
                 ***bbscn***bbscn***bbscn***
                 星悦以为她对制作民宿的早餐已经驾轻就熟了,没想到这天早上却状况百出,离谱到她不相信自己会那么倒楣。
                 「为什么莹姊不在就差那么多?」她简直想杀了自己,索性拿把菜刀切腹谢罪算了。「阿拉丁神灯,像这种时候,你好歹也来施施法帮帮忙啊,避不见面不是办法,我会死啦!」
                 来,看看她把厨房搞成什么样子?
                 在做三明治的时候,因为有只麻雀从敞开的长窗飞进来,还在她头上飞来飞去的,意外的状况吓的她把拿在手上的美奶滋乱喷一通。
                 接着,她把土司给烤焦了,吐司的尸体跟木炭像兄弟一样,停尸间是墙角的垃圾桶。
                 然后,她在打综合果汁的时候,不小心把几粒大蒜误看成剥好的栗子丢果汁机里,可想而知,那果汁的味道有多「特别」。
                 扯的是,慌乱之下拿错了面粉,她连拿手的松饼也失败了,更别说把一锅白煮蛋都煮过头,不是煮太老就是流出白白的泡液,恶心到她看了都不想承认那原来是颗蛋。
                 就在她忙着收拾善后的时候,阿锋进来了。
                 「妳一定要这样证明妳的手很拙吗?」阿锋根本不必问,光用看的也知道,这个茶包又出状况了。
                 说起来,他这生还没见过像她这样频出状况又不当一回事的人,还整天笑嘻嘻,对于自己闯的祸不以为意。
                 「大魔王,有时间损人的话,不如来帮忙,我会更感激你的。」星悦忙着把重烤的松饼装饰奶油。
                 现在不是跟他计较的时候,再说老早知道他的嘴里吐不出好话来,她根本没抱任何期待,如果哪天他温柔了,她还不习惯哩。
                 「我帮忙不是因为妳,而是不想砸了店里的招牌。」
                 星悦看了他一眼。
                 这个人真的很不会说好听话耶,帮她就帮她,难道会要了他的命吗?为什么要分那么清楚,五湖四海皆兄弟不是吗?大家都是黄种人嘛,互相帮忙也是应该的,干嘛那么拘泥小节呢?
                 嘀咕归嘀咕,两个人分工合作,倒也亡羊补牢,在最短的时间里上了早餐,总算没耽误到客人用餐的时间。
                 星悦松了口气,笑容重新回到她明亮的脸庞上,同时看到在餐厅用早餐的人里有安令崇,她连忙走过去,笑吟吟的打招呼。
                 「学长,虽然今天的早餐是我做的,但我保证我平常的水准绝对不是这样,今天纯属意外,如果难吃,你千万不要勉强自己吃下去。」
                 安令崇尝了口三明治,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味道和平常一样,不会特别难吃。」
                 她灿烂一笑。「是吗?那我就放心了。」
                 「话说回来,妳怎么还在这里?」安令崇啜了口咖啡,气定神闲。「我记得今天早上八点,全体新生不是要去礼堂听校长念经?」
                 那是贝大的老规矩,学术界出身的校长总要新生全体听训,时间不长啦,大概三小时左右就放人。
                 「老天!我全忘了!」星悦惊跳起来,一边飞向电梯一边扯掉围裙,恨不得插翅飞到五楼换衣服。
                 等她整理好要带的东西,换好衣服又冲回到一楼时已经七点四十五分了,搭公车是绝对来不及的。
                 她看到阿锋从外头进来,她一把拉住他,死马当活马医。
                 「大魔王,求求你载我去学校,我什么都答应你!」听说没去听校长念经的下场很可怕,隔天他会把你叫到校长室,单独听他念经,连打嗑睡的权利都没有,很惨的!
                 「是吗?」他打量着一脸情急的她。「把上衣脱掉,我就载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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