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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行尸走肉-第279章

小说: 行尸走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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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包骨这边反应很平淡,领头的皮包骨开始慢慢往前走,魁梧智尸手中的钢管一挥,便率先朝皮包骨扑了过去,很快便冲到最前面的一头皮包骨面前,魁梧智尸抡起钢管,照着皮包骨的脑袋砸了过去,力气之大,看得我都头皮发麻,这要是一钢管砸在我的脑袋上,不死也的变脑残!



    但那头皮包骨很灵巧地躲过了这致命的一击,猫腰钻到了魁梧智尸的腋下,伸出黑爪子淘向魁梧智尸的脸!紧接着,又有一头皮包骨跳了过来,扑到魁梧智尸的身上,抱着智尸首领的脑袋就开始啃咬!我本以为魁梧智尸就这么完了,没想到它的肩膀猛然一抖,竟然将两头皮包骨都给甩了出去!然后它刺出铁管,凌空将扑向它的第三头皮包骨扎了一个透心凉,将尸体甩到了一旁!那头皮包骨的尸体,很快被后面的智尸大军所淹没,双方全面交锋,陷入一片混战!



    我用对讲机连线一楼的赵龙,让他务必看守住大门,除非被破门,否则不要暴露我们的藏僧处!这两伙丧尸虽然现在武斗正酣,但一旦发现我们的话,肯定会调转矛头,先解决我们,因为我们是它们的首选食材!



    我摸了摸口袋,掏出备用的烟和打火机,拆包点着,趴在窗口欣赏这难得一见的一幕,这要是有个摄像机就好了啊,堪比纽约黑帮的战斗场面啊!要是能拍下来,卖给好莱坞,一定值不少钱!



    我始终盯着那个西装魁梧智尸,它能成为这支智尸大军的首领,确实不是徒有虚名,一连放倒了七八头皮包骨之后,依旧是越战越勇,但其他智尸的战斗力,跟它比则明显差了许多,被皮包骨跳到肩膀上,挖心破腹的不计其数,偶尔有几个智尸联合起来,将一头皮包骨围在中间,举起武器往皮包骨身上猛砸,才有可能干掉一头皮包骨。



    所谓干掉,就是将皮包骨打倒在地之后,几头智尸扑上来,将皮包骨大卸八块,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将皮包骨彻底杀死!



    渐渐的,皮包骨一方占据了上风,它们的动作灵活,跟人类差不多,但力气和弹跳能力要比人类强许多,甚至有的皮包骨能够攀爬上建筑物的外墙壁,然后居高临下对智尸进行俯冲打击,智尸部队似乎有些怯懦了,数量上虽然占据优势,但却被皮包骨慢慢包围成了一团,皮包骨在外围全面施展攻击,而只有站在智尸团边缘的智尸,才能发挥战斗力,百分之六十以上的智尸被拥挤在中间,进退不得!这样下去的话,这群智尸迟早会被皮包骨给蚕食掉,因为一对一的话,智尸虽然有武器,但根本不是迅捷而且牙尖爪利的皮包骨的对手!



    那头魁梧西装丧尸首领,也渐渐力竭,击杀了一头皮包骨之后,手里的钢管脱了手,一头皮包骨从空中向它扑来,它竟然抓起身边的一头弱小智尸来抵挡!弱小智尸穿着校服,可能是个小学生,肯定会玩LOL,可怜的小家伙被皮包骨直接撕扯掉了半个肩膀!



    没什么可看的了,战局即将彻底倾覆,我准备关上窗,免得被一会儿得胜了的皮包骨发现我们,突然,对面银行顶上,飘下一抹红色!
082、史诗级装备
    是个人,一个男人!头顶上方还吊着两个袖珍降落伞,一抹红色是因为他穿着一件大红披风,迎风招展,呼呼作响!



    又一个装比客!多特么热啊,我穿迷彩军服坐车都直冒汗!



    红衣男飘然落向丧尸阵地,手里的家伙在距离地面十来米的空中便开了火,好像是手枪,金色的,尺寸很大,枪声听起来很熟悉啊卧槽!这不是CF里的黄金沙漠之鹰么!



    再仔细看,这货背上还背着一杆长枪,看不清型号,一张大长脸,留着标准的板寸发型,胡子拉渣的,带着大墨镜,身上还穿着黑色的避弹衣,腿上别着两排弹夹,也是金色的!



    一身史诗级装备啊!还特么从天而降!拍电影啊!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丧尸猎人?真尼玛笑尿我的大屌了!



    脑袋忽然嗡地一下,该不会是傀儡人吧!正常人谁会呆着没事主动触丧尸这个霉头!我捏诀观看,竟然只是一道深红之气,也就是说,他的修为等级才有1级,竟也敢深入虎穴!



    咦?我好像明白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傀儡人战斗力那么强悍,无论法拉利白富美、岛国忍者妞还是小姨,她们在成为傀儡之前,应该都是普通人才对,应该是她们被强行灌注了气,才变强的吧!



    而这个拉风的逗比只是个普通人,没有气的修为,但看起来也蛮能打的,其实他跟十四应该是一个类型的,属于“外练筋骨皮”的一类,我们自然就是“内练一口气”的另一类了!我肯定打不过十四,但十四是红气,这点毋庸置疑。



    由此推断,这个拉风的男人,极有可能不是傀儡人!



    正瞎思量着,红衣男已经徐徐飘落到了地面,正落在皮包骨丧尸包围圈的外围,几头皮包骨立即围了上来!红衣男两把黄金沙鹰扬起,嘡嘡嘡,很快将剩余的子弹打光,几头皮包骨头部中弹,扑街当场!



    稳而不乱,看来这货与丧尸斗争的经验异常丰富啊!



    但是,他为什么要从楼上下来呢?丧尸有的是,杀这些干嘛?无利不起早,他冲入尸群,定然有他的原因。



    “赵部长,准备火力支援那位大侠。”我用对讲机对楼下的赵龙说。



    “明白了,政委。”



    红衣大侠干掉那几头皮包骨之后,并未前冲(毕竟不是疯子,疯子才会冲到里面被丧尸包围),而是快速后退,同时左右手交替换上弹夹,继续射击,又吸引过来不少的皮包骨。那头魁梧西装智尸可能是看到有人助阵,包围圈被打开了一道缝隙,瞬间来了希望,突然从尸群中钻出,夺过身边一头智尸手里的菜刀,振臂高呼,带头冲了出来!



    一个人,改变了战局,智尸士气爆棚,纷纷从缺口处往外涌,对皮包骨展开了反击,场面又变得混乱不堪,皮包骨差点就被智尸来了个反包围,但皮包骨很机智地选择了撤退,那几头猥琐的带头,纷纷利用自己的灵活的优势,从战阵中杀出,只丢下十几具尸体,大多数都成功突围,到了外围之后,且战且退,有些直接就掉头逃走了。



    那位红衣大侠吸引过来的皮包骨,系数被他歼灭,双枪子弹再次告罄之后,大侠将黄金沙鹰插进肋下,又抽出了背上的枪,是杆霰弹枪,也就是俗称的喷子,停止后退,开始对扑向他的智尸猛轰!似乎是五连发,子弹又告罄,红衣大侠丢掉了霰弹枪,从两只靴子里抽出两根棍子样的东西,竟然冲入智尸阵营中(我错了,他是个疯子),用棍子朝智尸头上猛刺!



    啊!看清了,不是棍子,而是尖锐的锥子,长大概半米,有护手,短小精干,屠尸利器!



    许多人认为只有把丧尸的脑袋砍下来才能杀死它们,其实不用这么麻烦,只需要破坏掉它们的大脑就可以了,就像红衣大逗比一样,插嘴巴、插眼睛、插耳孔,锥锥入脑,被刺中的智尸只抽搐一下,便扑倒在地!



    这比用棒球棍省事儿多了!



    赵龙请示,要不要帮忙,我说再等等,还没搞清他的目的呢!我趴在窗口继续看,红衣大侠身手敏捷,明显是个练家子,在智尸群里游走,左突右刺,智尸缓慢的攻击速度,根本近不得他的身!很快,红衣大侠便杀到了尸群的核心地带,刺倒一头智尸之后,猛然抱起身边的一头雌性丧尸,拔腿就跑!



    “开火!”我命令道,大侠虽然英勇,但已经把自己陷入重重包围,现在还夹带着一头丧尸,想突破防线,困难重重!



    原来是救人啊!哦不,救丧尸啊!难道那头雌性丧尸,是他相好的?那头雌性丧尸身材很小巧,也就一米五的样子,双脚都还在,说明身高矮并不是因为被啃掉了脚丫,跟目测一米八五的大侠在一起,倒是最萌身高差!



    楼下的机枪声响了起来,智尸成片地倒了下去,红衣大侠很机敏地躲着弹道从丧尸群里杀将出去,奇怪的是,他肩上扛着的那头雌性丧尸,并未咬他!大侠扛着女丧尸跑向西边,跑进了一家路边洗车店。



    我方部队的子弹追逐着红衣大侠的脚步,将他身后的智尸悉数干掉,但也有不少智尸向酒店这边袭来,枪声变得更加密集。突然,我看见一只改装的很夸张的大黄蜂从洗车房里面冲了出来,撞飞两头丧尸,朝西方疾驰而去。



    麻痹的,救了他的命,连句谢谢都没有!



    战斗结束了,酒店门口堆积了大量的丧尸尸体,这对于我们而言是极其不利的,一旦入夜,这里将成为丧尸的露天餐厅,我们近在咫尺,极容易被其发现,若想继续在这里入住的话,必须得想办法处理掉这些尸体才行。



    二十几个人,搬运数百头尸体,任务量太大了,我下到一楼,跟赵龙碰了碰头,问他如果要搬尸体,需要多长时间,赵龙说至少要四个小时,但搬运尸体的时候,还需要警戒,人手就不够了。



    “要不,政委,咱换个地儿?”双胞胎之一建议道。



    我摇了摇头,这地方多好啊,好不容易造了个堡垒,再另寻他处,又费时费力,又有风险。我看了看宝儿,宝儿也正看着我,挑了挑眉毛,正好被小姨看见了,小姨轻咳了一声。



    “叔、婶,我看实在不行就葬了吧!”宝儿不以为然地说。



    但她的一个婶字,立即又博得了小姨的好感。



    “挖坑?还不如搬运省事儿呢吧?”小姨轻声说。



    “不是土葬啊,是火葬!”



    卧槽!又来这招?我们家宝儿肯定是火命!



    “也没别的办法了,你带他们去弄吧!”我对宝儿说。宝儿嘿嘿点了点头,“我最喜欢玩火了!”



    “小心晚上尿了你叔一床哦!”小姨调笑道,宝儿扮了个鬼脸,拽着赵龙他们出去了。



    我则带着剩下的人重新加固了一遍正门,然后交给他们把守,当我回到三楼自己的房间的时候,楼下已经燃起了几堆熊熊的火焰!共和国人多车多汽油多,倒是为我们提供了不少的便利。



    半个小时之后,宝儿黑着脸回来,我递给她一条毛巾,宝儿擦了擦,说叔我想洗个澡。宝儿进了浴室之后,我才注意到,这个房间的卫生间的墙壁,竟然是玻璃做的,只有一道薄薄的纱帘隔离视线!宝儿在玻璃那头冲我笑了笑,也没拉那层帘子,便开始宽衣解带,很快脱光光,拧开了水龙头。



    “叔!忘了,没水呀!你来帮我洗洗!”
083、暗度陈仓
    你特么是在逗我么!光天化日之下让我堂堂政委给你洗澡?



    “赶紧来呀?把门锁上,别让别人看见啊!”宝儿不耐烦地喊道。



    我起身去把门锁上,然后拎着我们自带的大桶矿泉水进了浴室,把水倒到毛巾上,给宝儿擦身子,本来还有点邪念的,不过宝儿一句话就让我萎了。



    “我记得小学在西北生活的时候,那边缺水,爸爸就是帮我这么洗澡的……”宝儿幽幽地说。



    “你爸爸是做什么的?”我问宝儿,从未听她或者白倾城提起过。



    “我爸爸是科学家!”宝儿无比自豪地说。



    科学家有什么了不起,我小姨还是科学家呢!



    怏怏地给宝儿洗完澡,宝儿裹着浴巾回房间,我撒了个尿,抽了支烟,让赵龙派人送一桶水来,妈蛋的一大桶水都给用掉了。



    晚饭是面包、咸菜和苹果,为给身体及时补充维生素,军需品里带了不少苹果。



    但我是最不喜欢吃苹果的,不要问我为什么,天生对苹果没有好感觉,尤其听过一首烂大街的神曲之后,更是如此。于是我就把苹果给了坐在我旁边的宝儿,宝儿也没吃,揣兜里了。



    吃晚饭,我让大家抓紧时间休息,估计全城热闹,得九点之后。



    回到房间,拉上窗帘,合衣躺在床上轻睡,宝儿说很闷热,便开了窗户,趴在窗口吹风,正好,又多了一个站岗的。



    我渐渐睡着,梦见自己又回到了沪市,整个城市空无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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