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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崛起狼族-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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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活祭中果然有幸存者!你们还让他跑了,真是一群废物”王生气的将手中一金杯摔在地上喝道!“一百禁卫军只带回来了三十人,真是给我丢脸”

    “尊敬的王,森林里的野兽好像专门和我们作对似的,我们一百人时常受到野兽袭击,而那位幸存者似乎一路走得很顺利”那名禁卫军队长说道。

    “放屁!无用既是无用,无须解释”王打断队长的话说道。

    “陛下息怒,想必是那位狼王吸收了近一千人的怨气使得那些野兽不敢靠近,这种状态想必持续不了多久,现在估计他已经走出森林边界了,陛下如果要阻止狼王成长的话,恐怕要派人深入中原了”从王宫后走出一名老者缓缓的说道。

    “老师!你也相信狼王诞生、狼族崛起的语言?”王对着这位老者恭敬的说道。

    “哎~这就无人能解释了,一些被认为是不可能的事情,放在现在是奇迹,时间稍微久点就变成传说了,但你不能否认他的存在”老者叹口气说道。

    “启儿怎么样了,听说你最近逼他逼的很紧,你也务须过分担心,狼神能培养个狼王,我们也能培养个盛世之君,狼族是个务实的民族,只要对他们有益的他们就会积极的接受,否则先祖也不会称为他们的王了,到时候就算狼王回来如果他不能给狼族带来足够的利益,那也是无济于事的”老者随后说道。

    “话是这么说,但也不能掉以轻心,吴邦义!”王指着一直跪着的禁卫军队长说道。“你率领十个得力助手化妆潜入中原寻找那个幸存者,如果发现不惜一切代价将他斩杀,注意隐藏身份,低调行事,如果失败,你和你的家人就阴阳两隔了。”

    “是,大王,臣一定不负所托”。说完吴邦义向宫外退去。

    “我一定不会让天狼国毁在我的手上,那怕你是神也不行”国外对着门外沉思到。

    而此时的郑文还在路上急速的行走,此时他发现前面来了一队人马,看装束是中原人,在这一帮人当中有个不知道是他的福星还是灾星的人正等着他。



………【第四章 皇甫巧云】………

    大秦帝国有三大商会,分别是鸿运商会、皇甫商会、朝阳商会,这三大商会由朝廷的三大派系控制,使得他们轻易能控制着大秦帝国近九成经济贸易,大秦三大派系有以左丞相为首的文官势力,他们在背后扶持鸿运商会;以右丞相为首的武将势力,他们在背后支持朝阳商会,以及以一字并肩王赵士俊为首的皇室势力,他们背后支持皇甫商会,三大势力无论在朝政上还是在经济上形成鼎足之势互相制约,令人不得不佩服大秦皇帝的制衡手段。

    远处驶来的车队属于皇甫商会设在大秦边城狮子城的分行,此次他们护送的货物是从草原游牧民族那里交换过来的兽皮、药材等,这些货物在边境城市不怎么值钱,但是一到内地价格将会反几十倍,利润相当可观。

    这个车队共有近百辆马车,共有上千人押运,在车队的前面有两人骑马并行,其中一人是中年人大约四十来岁,满脸络腮胡子胯下骑一个胖嘟嘟的黑色板栗马,只所以叫板栗马是因为这匹马的两肋比较宽,而且平远看就像一个平板车一样,此马别看其貌不扬,但是无论力量、耐力、速度都远赛常马。

    这名男子叫胡勇彪,是皇甫商会狮子城分行的护卫首领,由于此次货物众多,所以分行掌柜排他亲自押运。

    在他旁边的是一位身着红色劲装,面容出众年约十五六岁的少女,她骑着一匹红色的火麒麟,此马是大秦帝国朝廷特别为边关将领所培育出来的,培育此马的成功率不高,一般只有大秦帝国战功卓越的武将才会得到皇上的赏赐,因此能拥有火麒麟的人均是大秦帝国一等一的武将。

    此女叫皇甫巧云,是皇甫商会会长皇甫宏振的孙女,此次他跟随他的三叔皇甫星峰来边城巡查,因得知此次生意是今年狮子城最大的一次,因此强烈要求参与此次护送任务,他三叔知道侄女的脾气,即使他不答应她也会悄悄的跑出去跟随,这样的话反而更危险,不如答应,为此他专门向边关守将借来这匹火麒麟,这样即使遇到危险,皇甫巧云也能骑马逃遁。

    皇甫巧云得到这匹马非常的开心,为了撑托马的颜色特意换了一身火红的装束,使得人和马融为一体,从远处驶来好似来了一团火,异常的惹眼。

    两人边走边交谈:“彪叔,此次出来好开心啊!这草原的分光和内地完全不同,在这个整个人都洒脱了,我都不想回去了!”

    “哈哈小姐说笑了,这塞外苦寒之地,偶尔待一段时间还好,如果长期待得话你会闷死的”胡永彪笑了笑说道。

    “咦--前面那人怎么那么奇怪,打扮的跟个野人一样,和草原上的人完全不一样啊!”此时皇甫巧玉看到路边行走的少年说道。

    “哦!看他的装束应该是西方原始森林里狼族部落里出来的”

    “奇怪,他们一般都是以商队的形式来我们边城交易的,这个少年为什么会一个人过来”。胡永彪略微思量后说道。

    “原始森林出来的,那她身上是不是也背了很多宝贝啊!否则他一个人来边城干什么!”皇甫巧玉说道

    “看他的样子应该是和他们的队伍走散了,要这道从原始森林到这里有两千里的路程,或许他们遇到土匪而走散了,你不要小看他的这个包裹,他这个包裹里的东西估计顶我们这一车的货物啊!”胡永彪指着少年的包裹说道。

    “彪叔,你说他包裹里的东西比马车上的值钱?那我要去会会他了!”说完皇甫巧玉催马向那位少年走去,胡永彪紧跟着追了过去。

    这名少年正是走了两天路程的郑文,在看到这队车队的时候,他已经暗生警惕,当他看到那名红衣女子骑红马向他奔跑而来的时候,他更加警惕了,手里将在森林边得到的羚羊角从腰里抽了出来。当两匹马跑到郑文跟前的时候,郑文已摆出了攻击的姿势。

    看到这个姿势,皇甫巧玉一愣,随即明白少年如此做的原因,当即拉马停在少年前两丈外,不过让皇甫巧玉更吃惊的是这个少年浑生是血,手里居然用一根价值连城的羚羊角当匕首,她想起刚才胡永彪的话,也肯定这名少年是应为遇到的土匪而和他们的商队走撒的,更可能他们整个商队就剩下他一个人了。

    而胡永彪看到少年的时候更加吃惊,吃惊的是这个少年身上好重的戾气,这种戾气只有在边关常年奋勇杀敌的将领身上才能感受到,这种戾气也只有经历过生死搏杀的人能体会到,常人或没有经历生死磨练的武者是不能体会到的。

    不过皇甫巧玉关注的是这个少年的背包里有多少珍惜物品,她定了定神说道:“小兄弟,你不要担心,我到此没有别的意思,我是这狮子城皇甫商会的,看你的样子也是要道城里交换物品,于其道城里交换不如在这里和我交换,这样你就不用背那么大的包裹走那么远了,我保证给你的价格高出城里两成怎么样。”

    “不必!”回答她得只有冷冷的两个字。

    皇甫巧玉一愣,没想到少年拒绝的那么干脆,她从小到大从没有人这样对她说话,她的容貌虽然说不上沉鱼落雁,但也属于小家碧玉清新丽人,没想到少年队她的容貌居然不感冒。

    她不知在郑文眼中,她虽然靓丽但他的森林经历告诉自己无论任何时候都不能被对方美丽的外表所迷惑,否则就很难见到明天的太阳。

    不过皇甫巧玉也是见过世面的人,整理了下思绪说道:“小兄弟,你是要去城里的,但是你现在浑身是血到城门口的时候一定会受到阻拦,搞不好还会有牢狱之灾,这样我们做个交易,我看你手握羚羊角,将他当武器,这样你将羚羊角卖给我,我给你一把弯刀,两套衣服外加一两银子怎么样?”

    郑文略一寻思觉得有道理,他现在缺的就是武器和衣服,虽说他没去过狮子城,但从一路遇到的中原人来看,他们的穿着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他知道天狼国的人在森林里没有找到他一定会派人继续追杀他,只有隐藏身份隐于中原才能保存性命。于是他对皇甫巧云说道:

    “我同意!”

    “好得,彪叔麻烦你令人取几把刀来让他挑,在找两套衣服过来,这是一两银子,你先接着。”说完将银子抛了过去。

    郑文在部族里生活的时候大部分使用的是铜板,一两银子可兑换一百个铜板,够他们一家人半个月的生活费,因此他觉得一两银子加两套衣服再加一把弯刀完全值得。

    但他确不知这个羚羊角如果拿到城里卖得话他至少可以卖到一百两。

    不一伙胡永彪带两个手下带着衣服和几把弯刀跑了过来,胡永彪对郑文说道:“小兄弟,这有几把刀你挑一把,不过衣服暂时没找到适合你的,因此我多拿了一套过来!”

    郑文没有说话,只是挑了一把趁手的弯刀比划了几下说道:“不用多拿一套,给我一把匕首即可!”

    “好的”胡永彪说完,从怀中掏出一把匕首向郑文扔去。

    郑文接着匕首把开看了看塞进怀里,拿起两套衣服面对着两人缓缓的向路旁退去,离开他们大约有五十丈距离的时候才转身离去。

    “他可真是小心啊!”皇甫巧玉看着离去的少年声影说道,“我本打算继续和他交易呢,如果把他背包里所有的东西都换过来,估计价值顶我们一辆车的货物了!”

    “如果小姐刚才交易多给他点银子的话,我估计他会愿意的。”

    “什么,你的意思是他知道他那些货物的价值?”皇甫巧玉吃惊的问道。

    “小姐,你低估了狼族的实力了,他们从小就被传授狩猎生存技巧,他们也知道我们中原人需要哪些东西,至于价格他们也大概知道个范围,刚才你宰的太狠了,如果他不是的确需要你交易的那些东西,他是不会答应交易的。”胡勇彪说道!

    “我以为我聪明,看样子还是阅历浅啊!不过我不会甘心的,如果连一个野蛮人都搞不定的话,我以后怎么和其他两个商会竞争。”

    “小姐不要冲动,狼族的人警惕性最高!如果他发现你对他有敌意的话,那可不妙了,即使他对付不了你,他也会对皇甫商会下手的!”

    “彪叔你放心,我有分寸。”

    郑文在离开车队近五里的时候停了下来,在确认没有人追来后,将身上的兽皮换了下来,换上刚拿到的衣服,这衣服确实有点大,郑文在穿上之后活向穿上了套戏服,袖子长过膝盖,裤腿堆了一堆,不过这难不倒郑文,长了直接用刀子割断就可以了,在经过短暂修饰之后也算勉强合身了。

    之后他将另一套衣服改造成包裹,这时大衣服的好处体现出来了,完全可以把他原来整个兽皮包裹在裹上一层。然后继续向边城方向走去。

    而皇甫商会则因为队伍庞大加上天色建晚不易赶路,而在原地驻扎休息了。



………【第五章 狮子城】………

    原本二十天就可走完的路程郑文花了五十天才走完,并不是说他走得慢,而是他为了避开天狼国人的追杀特意避开大路转走偏僻小路而造成的,如果可能的话他本不想进入狮子城的,关键是他身上的食物快吃完了,他需要到城里补充。

    狮子城之所以叫狮子城,是针对原始森林里的狼族来说的,三百年前,狮子城还不叫狮子城而叫双政关,当年大祭司曾率领恶狼骑士攻打双政关,这也是大秦骑兵与狼族的恶狼骑士第一次正面交锋,结果骑兵打败,原因是由于骑兵的马遇到狼骑从本性里害怕起来,导致战斗力下降因而大败,当时边关将领一看形势不对,命令所有部队退守双政关静待援军,如此相持了半个月后援军到达,边关将领将整个西城堆满易燃物品引诱狼骑进城,而后放火烧城,并绕城,狼骑先头部队打乱,而后大秦骑兵将马蒙眼以克服坐骑对狼骑的恐惧,并兵分两路夹击城外恶狼骑士,狼族部队仓促应战导致全面溃败,那一战使得狼骑损失近十万从而实力大损。

    当时大秦皇帝获得捷报后说,狼族的骑兵是狼,但我们的骑兵是狮子,狼虽然凶悍但是遇到我们狮子,狼也就不是狼了而是羊了,我看双政关不用叫双政关了就改叫狮子城把!用此名永振边关,因此狮子城便代替了双政关。

    正所谓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经过几百年的磨合,当年的仇恨已经淡化,现在原始森林的狼族已与大秦修复了关系并时常进行着经济贸易。

    当郑文来到狮子城附近的时候他想到的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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