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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有盗-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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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羊圈中的肥羊而言,狼是最危险的,因为每只狼都将猎杀羊融进了自己的生命之中,并习以为常着。对于地洞里的老鼠而言,猫是最危险的,因为每只猫都将猎杀老鼠融进了自己的生命之中,并习以为常着。而对于人而言,有一类人是最危险的,因为他们将猎杀他人融进了自己的生命之中,并习以为常着。
    光叔说的话总是这样,好像总是很简单,听完后我总觉得自己听懂了,但过后儿,越想就越多出些不明白的地方。所以每一次,我都不知道自己是真的听懂他的意思,还是没有。
    我叫小柒,我是个杀手。光叔第一次告诉我杀手这个词时,我问他,杀手是什么。光叔捧起我的手对我说,杀手,指的是你这双手,就是为着杀戮而生的。光叔说我右边眉毛尾部长着的那颗痣,在面相书上被称作天狼星,主杀戮,一生孤独。抚弄着我的眉毛,光叔说我天生,就是当杀手的命。
    我叫小柒,我喜欢秋天,喜欢快要下山的太阳。光叔的院子里栽着棵枫树。深秋时节,每一次完成任务后,我都喜欢坐在枫树下,当昏昏沉沉的橘色夕阳缓缓盖过我头顶时,我会抬起头,一遍一遍数秋风里,飘散落下的彤彤枫叶。落叶,夕阳,同着一切正在悄然逝去的事物一样,带有一种旁人不敢随意打扰的庄严。我喜欢欣赏东西在面前慢慢消逝的那份肃穆,从夕阳,到落叶,再到别人的生命。
    我叫小柒,我是个孤儿,从记事起,我便同着许多小孩一起生活在一座破败孤城的废墟之中,四面是高高的黄土落成的墙,土墙已然破损不堪,到了夜晚,冷风会呼号着从千疮百孔地墙面灌入城中。趴在黄土墙上,透过上面的缝隙,视野里漫天飞舞的黄沙,望不见尽头。
    每一天,我们都接受着一群戴面具人的训练。训练我们服从,还有杀人。用各种方式,各种工具,各种动作教会我们杀人。在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一度我以为人生就是那样。然而等许多年,我离开了那里,看到了外面的世界,我才明白,那里就是人间炼狱,而我就是一个从炼狱中走出来的孩子。
    曾有段时间,我们每餐吃的都是血淋淋的生肉,搏杀了一天后扑在餐桌上的我们,咀嚼生肉的样子同狼群没有什么分别。头领说,鲜血,生肉能够帮助我们保持体内最原始的野性与凶残。虽然味道不好,但是我清楚自己必须吃下它,饥饿会消减我的气力,让我没办法完成接下来的训练。在很小的时候,我就能分清楚自己需要做什么,应该如何做,不仅仅是我,这里的每个孩子都清楚。因为不清楚的那些,都已经不在这里了。
    小柒,代表着我是第七个来的孩子,在我前面有小一,小二,小三•;•;•;在我后面有小九,小十•;•;•;。刚开始接受训练,几乎每一天都会有人死去。任何掉队,哭泣,吵闹,或是达不成训练任务的小孩都会被抡着皮鞭的蒙面人当场格杀。他们的鲜血扑洒在厚重地黄土墙上,慢慢风干,结成一块一块的赭色沙砾。“软弱的人,不配活在世上。”每一次处决掉一个,头领都会跟剩下的孩子说这么句话。
    我记得有很多次,身旁的蒙面人一边辱骂,一边用皮鞭重重地抽在我背上,然而我如同丧失了疼痛感官一般依旧做着我自己该做的事情。从第一天,当我看见身旁的一个小孩因为停步哭泣,被蒙面人直接拧断脖子,而后如同丢弃垃圾一般将他的尸体随意抛在地上的那一刻起,我就明白,在这里,从我身上流出来的液体只可以是红色,而不能是另一种颜色。每次死掉一个人,头领会把我们的名字重新排序,短短三个月,我身旁的小六,已经换了三个人。而自始自终,我的名字都是小柒。
    大概过了一年时间,留下的人中,已经不会再有轻易出局之人。然而每一年,我们中仍然会少掉一人。“你们要学会习惯离别,因为你们就是为了让他人离别而生的。”领头的面具人告诉我们。
    到我十岁那年,这里只剩下了二十个孩子。而后戴着面具的那些人把我们关进一间黑屋,告诉我们最后走出来的只能有十个。我们在黑屋里关了七天,二十个进去,十个出来。事实上战斗在头五天里就结束了,枕着被我用腰带勒死的那孩子尸体,我睡了两个晚上。出来的时候,周围带着面具的人望向我的眼神中似乎多了点东西。“现在你们身上真正地有了死亡的气息。”头领这么说道。
    接下来的三年里,要学的东西变得越来越多,然而对身体的锤炼程度却似乎比前几年轻松了许多。虽然仍有体能,搏杀等训练,但这些训练已经不会占据我们每一天的所有时间,榨干我们身上的每一丝力气了。我们甚至可以用很多天的时间,去慢慢咂摸一种毒药,从成分配比,到施放的手段方法,再到用多少剂量适合杀多少人。
    这一年,我们开始去执行任务,去各种各样的地方杀各种各样的人。刚开始,大约是三个月一次,半年后,变成了两个月一次,再过半年,一个月一次,最后,我们大概一个月,要出去执行三次任务。而这个时候,黑屋中走出的十个孩子,已经只剩下小五,小九还有我。这时,领头人对我们说;你们需要习惯同杀戮为伍,你们到了哪里,杀戮就会出现在哪里。
    再然后,头领把我们带到了光叔面前:“他们三个是最后留下来的。”光叔点了点头,用验货品一样的眼光依次打量着我们三人。而后,光叔让我们三人一起上,杀他。交手不过片刻,一柄冰凉的匕首紧紧贴在我的咽喉处。“要杀人,首先要学会敬畏生命,尤其是即将逝去的生命。”光叔淡淡地话语传来。
    之后,我就一直跟在光叔身边,离开了待我们像狗一般的蒙面人。光叔对我们很好,给我们吃好住好,还在闲暇时偶尔点拨一下我们杀人的技巧,并且给予我们最大程度的自由,他甚至从来没有大声斥责过我们一句。生活在光叔的小院内,每一天我都过得无比舒适。
    当有人找上门时,光叔会把他领到大厅里,为他沏上一壶上好的碧螺春茶。送走来人后,光叔会把要杀人的名字,资料等等画在上好的绢布之上,递到我们的面前。当桌前出现了一卷白绢时,我就知道,光叔又让我去杀人了。光叔总说,他给我们的是生意,不是任务。每一次杀完人,主顾给的钱,光叔拿三成,剩下的都归去杀人的那位。既然是生意,我们三人当然可以拒绝,然而我们从来没有,我们不会什么手艺,更没有什么谋生的门路,甚至我们的生活,思维的方式都跟常人很不一样。长久以来生活在高压的残酷训练下,让我们很难融入到那些正常人所拥有的,没有鲜血的生活中去。我们只会这么一件事,杀人。如果不杀人,我都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
    再过了两,三年,小五和小九他们越发地喜欢在外面游荡。小五好赌,而小九,往往是整夜整夜地醉倒在红粉青楼中,光叔对此丝毫不过问,这些年他们赚得的那份子,足够满足他们的任何欲望。只有我,仍就喜欢花大把大把的时间坐在光叔的庭院里,静静地听着风摇树响,在秋日里,一片片地数落下的枫叶。
    小五和小九每月十五都会回到光叔这,走近他们自己的房间,拿起放在桌上的白绢,而后消失个两三天,再返回光叔这,拿钱,继续去满足各自的欲望。
    没有人杀的日子,其实特别无聊。那种无所事事地日子,不断在逼问着我们,在这个世界里我究竟能做什么,我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我没有朋友,没有亲人,甚至连谈得来话的人也寥寥无几;我没有喜好,没有特长,甚至没有梦想与追求;除了杀人,我什么都不会做,没有人杀的日子,我找不到自己在这世上哪怕一丝的存在痕迹。这种想法逼得我发疯,不,应该是逼得我们发疯。所以,小五靠着赌桌之上胜负未开前那一瞬间的刺激麻痹自己,而小九用的是女人和酒,至于我,我越来越能体会光叔说的话。每一次去杀人,我都会怀着敬畏的心,完美地布下杀局,而后静静地欣赏着生命逝去的那份凝重。我越来越喜欢用自己的头脑,而不是武功去杀人。我认为精心盘算,一步一步谨慎构思杀局的过程,是对将要死在其中的那个生命表示尊重的一种方式。
    之后的一年里,小五死在了一次任务当中,小九依旧每月十五回来看白绢,杀人,拿钱,醉倒在外面。而我,我从光叔手里,接过了“奈何”棱。
    那一日的黄昏,光叔问我一共杀了多少人了,我说一百三十五人,光叔问我为何记得如此清楚。我告诉他,我已然学会去敬畏生命,不光是逝去的生命,我能欣赏出临将或是正在逝去之物的美丽,我珍惜每一次杀人的机会,所以我记得这么清楚。光叔望着我,良久没有说话,似乎在做什么重大决定一般,而后转身自大堂内取出一长方锦盒,递给我说:“你已然有资格动用“奈何”棱枪。”
    光叔那双干枯手掌递来的花布锦盒之上交叉贴着两条黄符,上面画的赤朱草笔跟日间街市里求雨送神的道士帆布之上画的符咒有几分相似。光叔说,这杆棱枪乃是前世闻名的凶器,造下杀孽太多,枪下怨魂太重,是故要以老君神符震住其上戾气。
    打开锦盒,一柄两指粗细,长约三尺的乌黑棱枪静静地卧在盒内黄布之上。提起看时,棱枪通体细细地雕着花体梵文,更有一圈一圈地莲池花座盘绕枪身,层层叠上,犹如蟠龙。乌黑钢体隐隐向外散着寒气,棱枪入手一片清凉,枪头分作三棱,棱边上密密麻麻地布满着细小锯齿,更有三道血槽,想必此棱枪一旦入体,伤口势必无法止血。锐利锋芒同着杀气深蕴在其深墨色泽之下,蓄而不发。
    “奈何枪里道奈何,是非不渡忘川河”单手握紧棱枪,一股苍茫的厚重之意立时自枪身传来,小柒就仿佛见到无数在其上庄严逝去的生命一般,这柄棱枪,就如同地府口处三界奈何桥般,横贯阴阳,送阳人入阴曹。索命棱枪,故而得名奈何。
    “这本是早些年我纵横江湖时用的兵刃,尘封在此多年未曾经人动用。然而现在的你,已经配得上奈何棱了。”光叔望着一旁把玩棱枪,脸上少见地露出喜色的小柒,淡淡地说道。
    小柒很喜欢奈何,奈何棱上有一种令他亲切的感觉,这世上他喜欢的东西已然不多了。小柒曾问光叔,为何他不再用奈何棱。光叔告诉他,等有一天,他真正读懂了奈何棱枪上的奈何两字,他就会明白光叔当年为何会放下奈何棱。
    小柒没问光叔为何将奈何传给自己,而不是死去的小五,活着的小九。自打他第一次握住奈何棱枪他便明白,只有敬畏生命的人才能不被棱枪体上附着的戾气所渲染,才能使奈何为他所用。小五同着小九,他们并非敬畏生命,他们杀人只是为了满足各自欲望。在此等状态下拎起奈何,势必为其凶性所染,滋养心魔。
    奈何仿佛就是为着小柒量身定做一般,抚摸着奈何枪身,小柒感觉就想找回了自己失落在之前岁月中的熟稔物件一般。“也许上辈子,我拎起的就是奈何”小七这么心里这么想道,伤感并开心着。开心,是因为他找回了奈何,找回了那份亲切感,而伤感,是因为,原来上辈子,我仍然是个杀手•;•;•;
    前些日子,端坐在院内静静望着枫叶已然落尽地萧条枫树,忽而听闻身后说话声起,小柒回头,望见了那个人。虽然那人来得次数不多,也没有确定的时间,然而小柒对那人的印象却很深刻。这种情况并不多见,除了要杀的目标,小柒基本上不会对任何人产生兴趣。然而这个人,他是这么多来找光叔的主顾中,唯一一个从来没有付过钱的人,每一次他来之后,光叔把白绢放在他们三人中的一人面前时都会告诉他们,这次不是生意,是任务。他们从来没有提出异议,虽然光叔总是对他们和颜悦色,然而光叔的嘱咐,他们都不会违背。当然,这只是小柒记住他的两个原因中的一个,而另一个原因:小五就是死在执行他的任务途中。任务失败后,那个人曾回来过,跟光叔对桌相望,两个人说话都是轻轻的,看不出有何争执。那人走后,光叔曾出去了三个多月,这很反常,印象里光叔别说出远门,他甚至从来没在自己家外边过过夜。很快,小柒就知道光叔去干了什么,因为他带回了小五的尸体,一同来的还有江湖里一位大帮龙头丧命的消息。光叔,去帮着完成了小五没能完成的任务。
    而这一次那人走后,光叔把白绢递到了小柒面前,告诉他这是任务,不是生意。小七打开白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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