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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7章

豪门蜜爱:首席老公别装纯-第4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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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萌眼角除了震惊之外,还迅速的滑过一丝嘲讽的笑。
  林星辰呆呆的站在原地,正想说些什么,里头却忽然传来了陆之谦的声音——
  “林主播,我刚才的衣服你给我放哪里了?”
  这把声音,郝萌死都不会听错。
  这是陆之谦的声音。
  郝萌感觉心脏的位置,有类似槌子的东西,重重的敲击起来。
  一下,一下又一下,疼得她几乎觉得自己就要窒息而亡。
  她忘记自己是怎么离开的。
  只记得自己走出酒店,一阵风吹来。
  她抬手,摸摸自己的脸颊,却发现自己的脸颊干干的。
  不知是被风吹干了,还是她根本就没有掉过眼泪。
  真正的难过原来是这样的,没有眼泪。
  *
  郝萌重新坐回了刘叔的车子,刘叔并没有多问她什么,只是问她接下去要去哪里。
  郝萌并没有立即回答。
  刘叔在车后镜里看着郝萌的脸色,只觉得她好像受到了什么刺激,脸色苍白得可怕。
  路过一个街口的时候,郝萌看着车窗外,背着书包脚步匆匆的学生。
  原来这个时候刚好是中午学生放学回家的时间。
  她忽然就想起,十年之前,她和陆之谦也是这样的,每天背着书包一起上下学。
  陆之谦脚长,走得快,她总是要费好大的力气,才能追赶上他的步伐。
  那个时候,他们拥有最美好的一切,却浑然不知。
  ……
  再下一个路口的时候,郝萌看到了她和陆之谦曾经一起来过的人民广场。
  以前郝萌闲着没事,最喜欢的就是拉着陆之谦来人民广场看别人跳舞。
  偶尔她还会拉着陆之谦,和她一起进舞池里丢人现眼。
  郝萌始终有个问题想不明白,为什么人民广场上总是有老年人在跳舞?
  不管是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他们的热情好像永远不会消灭。
  要是爱情也是如此就好了,永远激情澎湃,不会担心谁忽然累了就结束了。
  ……
  再下一个路口,是他们以前最喜欢去逛的超市。
  郝萌最喜欢里面每天都有特价商品出售,九块九的商品一直都是郝萌的最爱。
  不管是她富裕的时候,还是贫困的时候,她对特价商品的热衷,似乎永远不会更改。
  然而陆之谦却对此不以为意,他觉得“九块九”只是商家推出来刺激妇女消费的手段。
  而郝萌,白白读了那么多年书,竟然也被这幼稚的促销手段骗得团团转。
  ……
  人很奇怪,当初创造回忆的时候义无反顾,勇往直前,毫不费力。
  后来要忘记这些回忆,却发现需要用尽一生的力气。
  
  ☆、870。第870章 你总爱编织谎言
  
  刘叔第五次问郝萌要去哪里的时候,郝萌随意的指了指前面的一个街口,说道:“就在前面那个路口停下吧。”
  下车之前,郝萌对刘叔说道:
  “刘叔,你先回去吧,不用等我了。我要去找一个以前的朋友,估计会待很久,待会我可以自己坐计程车回去。”
  刘叔原本并不同意,但是郝萌说得很坚决,刘叔也没有办法,只得答应。
  郝萌下了车,漫无目的往前走。
  她根本不是要去找朋友。
  事实上,她也是个没什么朋友的人。
  仅有的几个朋友,也是非常忙碌。
  很少有人像她这样当情…妇的,每天除了在家,就是购物,除了购物,就是想着怎么再多生几个孩子。
  以前,郝萌觉得胸无大志也并没有什么不好的。
  她潜意识里也喜欢那种生活,尤其是生了胖球之后,她也一颗心搭在孩子身上,鲜少再去思考人生梦想之类的问题。
  更何况,陆之谦也不允许她去想。
  陆之谦对她说了许多的“不”字:不许化妆,不许离开,不许出去工作,不许在外过夜,不许生病,不许不吃饭,不许对孩子太好……
  有时候,郝萌觉得陆之谦给她制定的“不许”太过奇葩了,但还是妥协的接受了。
  她生来就是逆来顺受的人,顺从一下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只是直到此刻,她才发现自己似乎很少对他说“不”字。
  郝萌找了一张街上的石凳子坐下,她看着来来往往忙碌的人群,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沦落到,跑去酒店捉奸的地步。
  这事若是换在了以前,郝萌是绝对会不屑于去做的。
  以前读书的时候,宿舍里的四个女孩一起聊天,聊起丈夫出轨的问题,郝萌就发表了这样的言论:“要是我以后的老公出轨了,我才不会委曲求全,我会立即和他翻脸,把属于我的财产都夺回来,然后一走了之。”
  可是现在的郝萌才知道,原来以前的自己,真是太过天真。
  真到了现实里,就算看着自己的男人出了轨,她也无法一走了之,至少无法那么轻松的一走了之。
  她问自己的心,原来她还是那么舍不得他,她还是不愿意相信刚刚看到的一切。
  这么多年的感情,不是一个外来者就可以离间的。
  就算陆之谦再混蛋,表面一套,背地里一套,可是她还有孩子呢?
  她可以一走了之,她的孩子可以一走了之吗?
  以陆家的势力,她想把孩子带走,无疑就是鸡蛋碰石头。
  郝萌不是愚蠢的人,她不会冒这种险,也不想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她早就已经委曲求全了,再委屈求全一段日子,又有什么关系。
  她要等,等一个合适的时机。
  就算要走了,她也要带着孩子一起走。
  郝萌从石凳子上站起来的时候,已经做好了继续回陆家的准备。
  包里的手机铃声响了无数遍,她知道是陆之谦打来的电话,却没有要接的打算。
  她知道他总能找到合适的理由来解释,而她一定会傻傻的相信。
  所以她不愿意再听了,她怕自己再多听他一句甜言蜜语,又变成那个只会躲在乌龟壳里的自己。
  昨天看到的照片还有今天亲眼所见的,已经足够让郝萌不再相信他。
  也许陆之谦真的没有与林星辰发生过什么,但他若是没有对林星辰动了一点点心,又怎么会在两天之内,与她连续见面两次。
  她太了解陆之谦了,那么骄傲的陆之谦,从来不屑于与自己看不惯的人待在一起。
  他如此的举动,证明他并不排斥林星辰。
  用江美美的话说,“就算他们现在没有什么,迟早会发生什么。”
  郝萌的要求一直都很简单,她可以委屈求全为他做一切,可是她要的是他全部的爱。
  一个女人,要的很少的时候,其实她要的更多。
  哪怕他只是动了恻隐之心,她也宁愿玉碎,不愿瓦全。
  郝萌起身,重新沿着道路走的时候,才发现刘叔的车子一直跟在她身后。
  郝萌皱了皱眉,却还是转身上了刘叔的车子。
  刘叔看着郝萌,有些焦急的说:“少奶奶,少爷刚刚打电话给我了,说他找不到你,问我你去哪里了,让我一定要把你接回家里去。所以我就沿着路来找你了。”
  郝萌点点头,看着他,“你没有告诉他我在哪里吧?”
  刘叔说:“还没有,少爷估计工作忙,我刚刚打电话给他,他也没有接。”
  郝萌眸子幽幽转动,又问:“你有没有跟他说我早上去了哪里?”
  刘叔答:“还没有来得及说,少爷就挂了电话。”
  郝萌想了想,说道:“我早上去了帝豪酒店的事情,你别告诉你家少爷。”
  刘叔有些疑惑的扫了郝萌一眼。
  郝萌抿了抿唇,有些不自然的补充了一句:“嗯,我就是不想让他担心。您别多想。”
  刘叔这才收回了疑惑的目光,继续往前开车。
  路过一间小货品批发市场的时候,郝萌让刘叔停一停,她要进去买点东西。
  郝萌以前上大学的时候,来过这间小货品批发市场。
  里面卖许许多多的小玩意,可以说是应有尽有。
  她的背包里,常年备用的一把瑞士小军刀,就是在这里购买的。
  原本这把瑞士小军刀,她只是想用来防身。
  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她也没有遇见过什么大灾大难。
  小军刀也就渐渐的放在背包里,风吹日晒,渐渐生了锈。
  时隔好几年,郝萌重新来这间小货品批发市场。
  不是为了别的,只是为了再购置一把一模一样的瑞士小军刀。
  有人说,人一旦用惯了一个东西,就会下意识的继续沿用。
  如果用陆之谦这个浑身铜臭味的商人话来说,这就是品牌忠诚度。
  可是在郝萌的心里,这无关品牌忠诚度,只是一种下意识的保护自己的方式。
  就好像害怕受伤的刺猬,它们保护自己的方式,一直都是让自己浑身长满了刺。
  
  ☆、871。第871章 暴雨梨花针
  
  遇见了陆之谦之后,郝萌似乎变得松懈。
  她只记得去爱他,却忘记了其实她也应该像以前一样,警惕的保护自己。
  她总是天真的以为,陆之谦一定会给自己最好的保护壳。
  到了最后她才知道,这个世上,没有什么是绝对的,只有自己才能保护自己。
  有时候,就连自己,也未必保护得了自己。
  既然连自己都未必保护得了自己,那倒不如回到以前,将希望寄托在一把军刀上。
  卖瑞士军刀的店主看着郝萌熟练玩着军刀的手,瞠目结舌道:“小丫头,我看你这玩刀的水平不赖啊,可以去参加国际大赛了!”
  郝萌笑笑,收回了军刀,没有说什么,直接付了钱就离开。
  那卖军刀的店主,看着郝萌离去的小身影,和在他店里喝茶打牙祭的朋友说道:“你瞧见刚才那个小姑娘没有?这就叫‘高手在民间’,深藏不露的人原来还是个萌妹纸,靠,老子玩了一辈子瑞士军刀,估计还不是这个萌妹纸的对手。”
  那打牙祭的朋友抿了一口茶,也附和道:“你难道不知道,这年头萌妹纸都是外表很萌骨子很暴力的主儿?我瞧她刚才玩刀的手势,应该是玩了至少二十年。”
  那店主感叹道:“我敢跟你保证,一般的人都不是这妹纸的对手,别看她长得瘦小,要是有人想背后偷袭她,只要她把她的刀亮出来,就能杀别人个措手不及。这就是武侠小说里的暴雨梨花针,杀人于无形啊……”
  ……
  郝萌一边往小商品市场外走,一边心不在焉的玩着手里的瑞士小军刀。
  对她来说,翻转,打圈都是小菜一碟的事情。
  玩军刀的人都知道,最大的技巧在于快,越快越好。
  在别人措手不及的时候,你已经出手将对方一招制服。
  郝萌这刀法的技艺,还是跟爸爸学的。
  四岁的时候,爸爸送她的生日礼物就是一把瑞士军刀。
  刚开始,妈妈还觉得他送的礼物太危险,但是爸爸却说,女孩子一定要学会一些技能保护自己。
  瑞士军刀可以随身携带,便是最好的保护自己的武器。
  爸爸是玩刀的高手,年轻的时候他就特别沉迷此道。
  郝萌的爸爸没有什么赚钱的本事,也没有办法让自己的女儿像别的小朋友一样,去学习一些高雅的兴趣,于是只能在家培养她玩刀。
  郝萌虽然对刀没什么兴趣,相比于军刀,她更想像陆之谦一样,去学习弹钢琴。
  可是她清楚家里的条件不允许,于是也很懂事的没有与爸爸提起。
  每次爸爸教她玩刀,她就故意装作对学刀很感兴趣的样子。
  郝萌是个做什么事情都很用心的人。
  虽然她打心眼里不爱军刀,但是她发现只要把不喜欢学习的东西,当成自己必须完成的任务,久而久之,也能从中收获乐趣。
  读小学的时候,郝萌已经是玩刀的隐形高手。
  她在最小的年纪学刀法,无异于是事半功倍。
  而她学刀也异常专注用心,再加上她的爆发力极好,久而久之,连爸爸都不是她的对手。
  有时候她已经出手,把刀搁在爸爸的脖子上,爸爸还搞不清楚是什么状况,只能感叹青出于蓝。
  陆之谦在一次无意中发现了郝萌的书包里,偷偷藏着一把军刀,于是便缠着郝萌开始教他。
  第一次见郝萌耍军刀,陆之谦震惊得无法自拔,可是郝萌教他玩刀的时候,却怎么也教不会他。
  对此,陆之谦深感挫败,渐渐地,陆之谦也就不再缠着郝萌教他了。
  只是,陆之谦却发现了,郝萌这只平日默默无闻的乌龟身上,一下多了好多闪光点。
  比如,郝萌短跑速度快得惊人,爆发力惊人,直到现在,她的成绩还在市里保存着,无人能打破。
  又比如,她玩刀的时候快如闪电,一点都不像是一个柔软的女生。
  陆之谦发觉自己越来越喜欢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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