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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打拼4-4-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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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答应了下来。
  两个小时之后,我得到了房门钥匙。
  房子唯于一个荒废的工厂旁边,是这个工厂原本的宿舍楼,房东如同其他业主一样,早就搬家,房子出租。楼房下面小巷子四通八达,人们为了出入方便,甚至在工厂的围墙上都开辟了很多的缺口作为通道。
  再下来,我们出去买了足够六七个人足不出户的口粮,酒水之后,开车来到了省城。
  在省城,我们立马去了几家不同的超市,在里面分别买了几捆绳子和几件衣服,帽子。
  一切准备妥当,回到了宾馆。
  我要每个人都躺了下来,好好休息一下。
  因为,当猪娘打给我的电话响起之后,也许我们再也没有了躺在宽大,柔软席梦思上休息的时光。
  永远没有。
日期:2009…08…30 22:04:46
   一百四十二
  晚上七点过一点,我一个人安静坐在床上,没有开灯,也没有任何的声音。
  脑子里面好像想起了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有想。
  在这样死一般的寂寥中,电话终于响了起来。
  猪娘打过来的。
  “喂 ,钦哥,你们快过来。”电话里传来了猪娘的声音,有些急切,周围的喧闹声比中午还要热烈。
  “好,在哪里?”
  “我在破街吃东西。就是酒吧一条街后面那个吃摊子夜宵的地方。”
  “好,二十分钟后到,到了打你电话。”
  叫了贾义他们之后,我们一起走出了宾馆。
  坐在车上,贾义和小黑还在哈欠连连,他们两人的脸上居然真的有刚睡过觉的压痕。
  年轻真好!
  很快我就到了破街,打通了猪娘的电话之后,远远看见他从人群里走了过来。
  “猪娘,你怎么过来了。人呢?”
  “不碍事,钦哥,他们还在喝酒。我刚坐他们旁边的。我告诉你车停那里就可以达。跟着车,没得问题。”
  猪娘边说边挤上了后座。
  “喏,波哥,你往前开,前面右拐,我告诉你地方,他们车停的有些远。”
  “猪娘,你想好哪里动手没有?”
  “钦哥,是这么的。这个老鸡八有个绑绑(方言,二奶,情人的意思)是和那边大学艺术系的,只怕还没有绑起多久。我跟他两天,他每个晚上都去接那个女的出来玩。前天还开了房。我刚坐他旁边,听他说,等下也要去接那个女的。”
  “怎么呢?”
  “我发现他一般都玩的晚,有时候玩清白之后都是早上两三点哒。而且他每天都送那个女的回去,开房都只日麻皮,不过夜,只怕是怕屋里堂客晓得。”
  “哦。” 
  我有点明白了过来,等着猪娘继续往下说。
  “那个女的在大学旁边江边上租的房子,就是那条笔直的临江大道,晚上根本就没得人,车都没得一张,岔路也多,比他住的地方好动手些?”
  说完这句话之后,猪娘居然舔了舔嘴唇,又飞快的轻声说了一句:
  “那个女伢儿真的长得要得,老子就是没得钱。呵呵呵。钦哥,你等哈看下咯。”
  我有些恼怒地看向了猪娘,他双眼中原本闪烁着的晶亮光芒,立马就黯淡了下去。
  “那要是他不送那个女的,一起睡在宾馆呢?”
  “不会,我看了两天哒,每次他回家,屋里的灯都亮着,有人等的。应该不得不回去。”
  我这么一问,猪娘也有些忐忑了起来。
  “钦哥,不碍事,龙云可以在宾馆动手,实在不行,我们等到早上,在宾馆动手也要的。”
  简杰插话了。
  他说的也对,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万无一失这么一说。
  只不过是事件太过于重大,我也太过谨慎了。
  规整了一下心情,我吐出一口气。
  管他的,就听天由命吧。
  实在不行,老子硬来。
  在猪娘的带领之下,车子停了下来。
  猪娘指着不远处,街对面的一张宝马七五零和一张本田说:
  “这就是他的车!旁边那张是他马仔的。”
  我们一行人坐在车内,却奇怪的没有谁说话。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猪娘突然从后面轻轻推了我的肩膀一下,说道:
  “就是他,当中那个人就是他。”
  顺着后视镜,我看了过去。
  四个男人前前后后走了过来。
  其中三个打开本田的车,坐了上去。
  而另一个穿着打扮都很讲究,但是不伦不类带顶棒球帽的大胖子,则拉开了宝马的车门。
  “这个就是姓葛的老麻皮?”
  “是的。”
  从知道张总失踪以来,我第一次冒出了发自内心的笑意。
  “好,周波,跟着!”
  三张车子,一前一后,融入了无数的车流。
  龙云,我低估了他的霸蛮不错。
  他又何尝了解我胡钦,什么叫真正的不依套路出牌。
                  第324节
一百四十三(9。4)
  车子跟在葛总他们后面不紧不慢地开着,过了横跨大江的长桥之后,景色开始慢慢熟悉了起来。
  没有之前酒吧一条街上的喧闹与繁华,也没有了市中心那么多的高楼大厦。车子行驶在一条不算很宽,但是两旁都种满了法国梧桐,绿树成荫的道路上。
  在路灯下,人们或是单独负笈而行;或是亲密相拥于花前月下;或是三三两两的运动归来,拿着冰镇饮料,一身臭汗,不时暴发出爽朗的欢笑声。
  每个人的面孔都是那样的年轻,如同我和我身边的兄弟们;不同的是,他们朝气蓬勃,而窝在狭小车厢的我们,拥有的只是一片暮气沉沉。
  我没有经历过这种生活,但是这种生活对于我而言,却是那么的熟悉,又那么的遥远。
  因为它一直活在我的梦里,活在我的记忆中。
  随着车轮的转动,街边一栋普通而熟悉的四层水泥楼慢慢由我的眼前向着后方褪去。我仰头后望,楼下一个小小的糕点屋里,人影憧憧……
  我们来到了大学城。
  这是我弟弟正在求学的地方,也是君曾经生活过几年的地方,更是为了见她,我几乎每个周末都来的地方。
  那栋楼就是君当年的宿舍楼,就在那家糕点屋,我们曾经很多次用一根吸管共饮过咖啡,那里的咖啡很甜。
  不苦。
  一种羡慕、嫉妒到让我心底有些酸痛的感觉涌了上来。
  车子继续飞驰,开过一个广场,街道两边虽然大多还是学生,气氛却渐渐地热闹了起来。
  路的两边摆满了卖各种各样小玩意的摊贩,生意火爆的各种小吃摊也随处可见起来。
  这里的学生和之前的不同,他们穿的更加好看,更加时尚,也更加不像学生。
  猪娘的脑袋探了过来:
  “波哥,注意点,就要到了,这里就是师大的艺术学院和体育系。那个老麻皮的绑绑就住在前面那个巷子里。”
  葛总的两张车子一前一后靠在街边停了下来。
  我们拐进了离他们五六十米开外的一条小巷,掉了头之后,也停了下来。
  葛总与他的跟班们已经走下了车,围聚在车旁的一个烧烤摊上,状态很闲散地正在点着些什么小吃。
  没有过多久,葛总把电话凑在耳边,说了两句什么之后,马上挂掉,抬起头来到处张望。
  我看见一位非常漂亮,打扮也十分入时的女孩从前面一个口子里走了出来,以一种非常夸张的雀跃姿态扑向了葛总。
  葛总同一时间张开双臂,将跳入怀中的女孩猛地抱了起来。
  那一刻,葛总背对着我,而靠着他肩上的女孩我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在她的脸上,我没有看见幸福,如同当年我拥君入怀的那种幸福。
  我只看到,她在那一瞬间扫视了一眼周围几个同样在吃烧烤的女孩,脸上的表情是那样的骄傲与虚荣!
  一种让人感到很不舒服,很讨厌的虚荣。
  为什么一个这样的女孩,不愁吃,不愁穿,还有幸在高等学府求学,却心甘情愿成为了一个婊子。
  一个有着自豪感和优越感的婊子。
  种种的欲望,层层的需求让身为大学生的她成了婊子,也让想做大学生的我变了流子。
  吞噬与被吞噬,屈服与征服,这就是人生。
  没有多做停留,吃掉买好的烧烤之后,葛总的车掉转头,再次开往了市内。
一百四十四
  “猪娘,你不是说这个女的房子租在江边吗?怎么在这里,这么多人?”我问猪娘。
  “钦哥,刚才那个女的出来的巷子另一头就是通江边的啊。我都看过了。”
  “那他等下送那个女的回来,你怎么晓得他要走江边上,万一走这边怎么办?这么多人?”
  “你放心,姓葛的人住在环城,他只要回家,一定是走江边,刚好上三桥,这边绕圈了。”
  “哦。”
  葛总的车子再次来到了酒吧一条街。
  待他们下车走后,我们也把车靠在不远处的车位停了下来。
  “猪娘,他们一般要玩多长时间?”
  “那还早,至少都是三四个钟头,够得等。”
  “那好,我们就在那里吃点东西。”
  说完,我当先朝着车前面十米左右的一个夜宵摊走了过去。
  凌晨一点多,我们饭菜早就吃完,又干坐了很久,终于看见已经有些醉意的葛总他们走了过来。
  今天运气还算不错,葛总没有去开房,他们直接开着车,又过了大桥,奔向了大学城。
  一如猪娘所料,这次,葛总没有走之前那条路,而是沿着空旷的沿江大道,一路飞驰。
  由于猪娘知道地方,也怕葛总发现,我们离得很远,在夜色中只能看见后面那张本田的红色尾灯。
  “钦哥,今天万一出事了,是不是真的要弄死他?”
  一片沉寂的车厢中,开着车的周波突然说话了,头都没有偏,两眼依然死死盯着前方,空洞而坚持。
  要不要弄死葛总?是不是让手中染上人命?
  出来之前,我和小二爷两人有过一次关于这次省城之行看法的讨论。
  在万一张总出了事,我们应该怎么办的问题上,我和小二爷之间产生了分歧。
  小二爷的意思是抓住龙总的把柄,也就是搞定他的家人,让他有所顾忌。就如同我们当初对黄皮、对金子军一样。
  我不同意。
  并不是因为我仁厚,是因为我不傻,我见过了廖光惠当面交代我任务的样子,而小二爷没有。
  廖光惠虽然没有很具体的给我说葛总的一切,但是我能想出来。
  从他不愿意自己直接插手,也从他说庞先生不会直接插手的话语中,我就能想出来。
  葛总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个在场面上有着极硬靠山,甚至庞先生都不方便直接出面打压的人;一个在黑道上可以让廖光惠有所顾忌,可以让龙哥甘心卖命的人。
                  第325节
  龙哥虽然算不上省城的头号大哥,但是他绝对有着在这一亩三分地里面能够说上话,能够办下事的地位。
  这样的人,不是光有钱就能够搞定的。
  所以,如果张总出了事,我就要动葛总。
  小二爷问我为什么?
  我告诉他,我看过古龙的很多书,在不同的书里有两个人,一个叫做律香川,一个叫做天机老人。
  律香川是从基层打起来的小弟,在办事的时候,非常谨慎,因为他一输,就是死无葬身之地。
  龙哥就是律香川。
  这么多年,从一个小流子混成一个大哥,这件事背后的利害与轻重,龙哥不可能不明白。
  他没有动张总之前,第一件做的事也许就是保护自己,消灭把柄。
  因为他和律香川一样,输不起。
  而葛总不同,他是天机老人。
  百晓生的兵器谱上,天机老人排名第一,所向无敌。
  盛名与权力就像是水中加了醋一样,水加了醋一定会变酸;人长时间享用盛名与权力,也一定会被腐蚀,无论多强的人。
  所以,天机老人死了。
  葛总在省城,就如同天机老人,在一个圈子中呼风唤雨的时间长了,还会做到时时刻刻小心吗?
  你不会想到有人敢动你,能动你。
  更不会想到几个外来的乡下小流子动你。
  再说回来,我们动了龙哥也没有,就算是把他全家抓了,威胁他,他大不了抽身而退,不做这件事了。
  他不做,不代表葛总不做,在省城,他能动张总、敢动张总,手底下能找到的人会只有一个龙哥吗?
  如果是这样,我们该怎么办?
  难道再去抓别人的家人?
  或者是杀了龙哥的全家?
  别人都抽身而退了,还杀他全家。我想就算跑到天涯海角,龙哥都会办了我们。
  任何事都讲个平衡,龙哥与张总不在一个级别。张总出事,能救他的也只有葛总。
  “杀!”
  我嘴里默默吐出了一个字,看向了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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