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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桃运天王-完本-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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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自惭形秽,女人羡慕嫉妒,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不得不承认,这样的女人,无论她走到哪里都会成为夺目的焦点。
    林宇也好奇地一回头,眼睛也直了,他眼睛直起来不是因为这个女人太美,而是因为这个女人他认识——居然就是上午在人才中心遇见到的那个会说三种语言的明仁女子高中副校长。
    “阿宇,你在这里干什么?我都找了你半天了,还不接我一下?你看你,净喜欢买这些便宜的东西,再省钱过日子也不是你这种过法儿嘛。来,你先试试这套brioni西装,看看合不合身。不行我再回去换。”那位冷艳副校长拿着一套西装走过来,在林宇身上比了起来。
    何冰离他们并不远,况且女人对价格方面的问题向来十分关注,仔细一看,登时就有些发傻,这套她没怎么听说过的西装居然要八万八千八百八十八块。
    老天,这可比她男朋友身上穿着的那套西装贵上七八倍了。
    林宇挠了挠下巴,咧了咧嘴,刚要说什么,那个女副校长借着给他比西装挡住视线的功夫,低声在他耳畔命令式地道,“现在我是你女朋友,听到没有?”
    林宇怔了一下,乐了,“为什么?”
    “为你出口气。”那个女子嘴里不带半点情感地说道,可是冷艳无匹的脸蛋儿上却带起了一丝娇嗲的笑容,好像在跟林宇低声调笑说着情话一般,周围的那些围观的男人们看得都快流鼻血了,也羡慕得眼珠子都红了,如果谁能有这样一个女人做女朋友,别的不说,单是往大街上一领,那虚荣心满足度恐怕比珠穆朗玛峰还高。
    两个人的距离此刻很近,是很近很近的那种很近,近到几乎快要脸贴着脸,那女子说话的气流轻扑在林宇的耳垂上,痒痒的、麻麻的,同时,一股如兰似馨的淡香氛也涌入了鼻端,说不清那是高品阶的香水味,还是她身上的体香味道,总之,说不出的好闻来。
    这么近的距离,林宇一斜眼睛就能看到两座遥相呼望的雪白半球在眼前轻晃,晃得人心潮悸荡,晃得人心火升腾。


第二十八章 :妖精变的

   
    “为我出气?我需要么?一个自以为高摆的小丫头片子罢了,至于么?”林宇边使劲地用眼睛狂吃超级大白兔奶糖,边低低地笑道,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你不至于,我至于。我看不惯这种自以为是的人。”那个女子脸上依旧在笑,同时媚眼如丝,眼光丝丝缕缕地缠在了林宇的身上,浓情蜜意就算是瞎子都能看得出来她是林宇的女朋友。不过她的话却冷厉如冰,透着一种眼里不揉半点沙子的凛厉和果决。
    这倒也真难为她了,嘴里冰山般冷漠拒人于千里之外,可是脸上却是柔情款款好像跟林宇如漆似胶,不是身处其中的人也无法领略个中是个啥滋味了。
    “你看不惯是你的事情,我可不想给我的同学找麻烦,那没意思。”林宇皱了下眉头,稍偏了下头道。
    那个女子换了个角度又给林宇比了比衣服,皓白如玉的素手在他身上轻轻地划来划去,让林宇身上有些痒,直痒到心里去,痒得小心肝儿都有些发颤。
    可随后他心底下就不敢再痒了。因为那女子脸上依旧在笑,不过语气却更加冰冷起来,“如果你不想你的同学更麻烦,那就听我的。否则,我有一千种办法让你的猪哥同学麻烦到死。你信吗?”
    她的语气里已经带上威胁的味道。
    林宇立马举手投降,“我信,不过你别太过份,我同学的女朋友不怎么样,但我同学是好人。”虽然同学的女朋友人品实在不怎么样,但总不至于让自己的同学夹在中间受夹板气,那有些太没义气了。
    “居然还在用好人坏人来区分人的种类?你还能再俗点儿吗?”那个女子忍不住出言讥讽道,不过脸上依旧保持着迷人的微笑,那媚媚的眼神和痴缠的神态,让人丝毫不怀疑她是在跟林宇说情话,甚至还不时地掩着小嘴笑出声来。
    一频一笑之间,美态媚态仿佛能够代表人世间一切关于美的经典释义,看这样的美人一举一动,简直就是世界上最美妙的享受。
    这样的女人应该放到博物馆里雕成**蜡像永久珍藏,而不是出现在凡尘俗世间行走在一群凡夫俗子中间了——那才是暴殄天物。
    “我本身就是个俗人,这你又不是不知道。”林宇耸了耸肩膀道。
    “我怎么会知道?”那个女子眼神怔了一下,有些不明所以地问道。
    “因为你是我女朋友嘛,你自己说的。”林宇咧嘴一笑。
    那个女子没有说话,只不过脸蛋出奇地红了一下,红潮一闪而没,随后眼里便是蕴怒,伸手在他背上便拧了一下,不过嘴里却吃吃地笑,“得了便宜还卖乖,你真是坏死了。”
    嘴里说得温柔,可是这一下却一点也不温柔,拧得却是够重的,疼得林宇一咧嘴,就算练了那种很牛叉的功法,他也是跟普通人一样有痛感神经的,并且也会受伤,伤重了也会死,而不是超人那种连疼痛都不知道怎么打都不死的变态。
    两个人对话很快,前前后后不到半分钟的时间,虽然对话实际内容跟外在表现形式根本不搭调,不过,在外人眼里,这分明就是一对小情侣在甜蜜地打情骂俏了,登时羡煞了无数人。
    “咳咳,那个,林宇,这位是……”对面的肖毅斌终于回过神来,赶紧抻了抻衣服,又不自觉地抹了抹头发,让自己变得更帅更耐看一点儿,摆了一个自认为很有风度的破丝问道。
    旁边的何冰则满眼羡慕嫉妒恨地死盯着那个女人,同时紧紧地挽着自己男朋友的胳膊,好像很是害怕如果一松手自己的男朋友就会顺着风儿跟那见鬼的女人后面跑掉一样。
    同时,看着人家魔鬼的身材再看看自己跟超极本儿一样的可怜身板,跟这个熟得快要掉落的水蜜桃一比,她感觉自己像个刚打芽苞的野毛杏,说不出的自卑,于是,她只能用拼命地抠指甲、撇嘴来贬低对手的资本,用超级不屑来不停地宣示自己的存在感——女人见到自愧不如的漂亮女人时一般都会采用这种方式来提升已经被打击得一塌糊涂的自信心,尤其是对何冰这种原本就没什么自信并且不愿意承认对方比自己漂亮的女人,这种方式更是捍卫那变形的自尊的首选良方了。
    林宇刚想说话,那个女子掠了掠头发,瞬间,仪容已经变得雍容高贵起来,给人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高贵和冷艳感,微微一笑,接过了话来,“我是林宇的女朋友,叫兰初。小宇,这两位是……”
    不过,转身向林宇的时候,她的笑容却一下又变得娇嗲痴缠起来,连眼神都是那么痴迷,一副喜欢林宇已经到了骨子的样子。好像只有在面对林宇的时候,她才是会是这样的神态,面对别人,从来都是不假半点辞色了。
    来回的神态频繁转换居然是如此的自然轻松,让林宇在心底下狂叹,“我靠,这个女人是妖精变的么?兰初?唔,这名字,倒真是好听。”
    “我的同学,肖毅斌,那位是他的女朋友何冰。大家认识一下吧。”林宇深吸口气,平缓一下因为过于兰初带给他的震撼而剧烈波动的心绪,笑了笑道,伸手向肖毅斌和何冰一指道。他现在也不知道兰初倒底要出什么妖蛾子,只能随她去了。但愿,她不要做得太过份才好。
    “哦,你们好。”兰初转头向肖毅斌和何冰又是一点头,礼貌中带着那种浑然天成的高贵和雍容,而这种高贵和雍容恰恰又透着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让人高不可攀根本无法接近的冷漠,仿佛在她眼里,除了林宇,任何人都不在她的眼里一般,也没来由地让肖毅斌一阵泄气,而旁边的何冰连再看她一会儿勇气都没有了。越看这个女人,她就越觉得好像是一只丑小鸭在跟白天鹅较劲,徒劳到姥姥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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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兄弟们的打赏很给力,唔,虽然还差近一千七百豆到三万五千豆,不过老断今天还是要多更一章!


第二十九章 :关于自恋的讨论

   
    何冰现在真的要抓狂了。可恶的,居然连名字都这么另类,这么好听。自己的名字跟人家一比起来,简直就是土得要掉渣儿了。
    如果再这么跟她无形中的比下去,她真的会疯掉——现在她就已经快疯掉了,强烈的羡慕嫉妒恨在心底下反复地折腾,不如人却又不得不见人,看不起人却又反过来被人家无形中的狠狠看不起了一下,这种突然间转换的心理落差让她抓狂了。
    她实在想不通,一个这么没出息的家伙怎么会拥有这样一个堪称极品的女友?不过现在用脚丫子想想也知道,既然能拥有这样一个超品的女朋友,那林宇还能是普通人吗?还能被称为没出息吗?这样超高品质的女人会找一个没出息的男人做男朋友?还动不动就买一套八万多的西装给他穿?除非这女人瞎了眼了。可谁敢说这样有品味的女人眼瞎?那简直就是胡扯。
    何冰现在只感觉耳朵里嗡嗡做响,好像挨了一记大耳光似的——别人给她一耳光那叫侮辱,自己给自己一耳光那叫作践。
    现在,何冰唯一的感觉就是自己在作践自己。谁也没想到,会有这样一个拥有如此极品女朋友的家伙在这里扮猪吃老虎啊,这不是闲得慌么?你女朋友那么漂亮,还那么有钱能给你买八万多块一套的西装,你还在这里充什么壳子挑什么李宁运动服啊?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低调?低调也不是这么个低调法儿吧?低得都让人找不着调了。何冰在心底下破口大骂,都要爆粗口了。不过无形中也彰显了现实社会中一些大老板总喜欢找名牌大学生当小三的心理——越是高端大气有品位的女人才能彰显出自己的身份来。虽然女人不是饰物,但有时候真的摆脱不了被当饰物以物看“主人”的命运。或许这就是几千年来封建主义和男权主义在人心底自觉不自觉留下的残余了。不过不得不承认的是,有一个高品质的女友在身畔,确实能抬高人的身份,这倒也不是瞎话了。
    何冰现在真是没办法再待下去了,她所有的面子和尊严都已经被兰初的突然间出现涮得一干二净,扯着肖毅斌头也不回地便往那边走,走得壮烈决然,就跟八女投江或者狼牙山五壮士似的。
    “那个,那个,咳咳,林宇,兰初,有时间我们吃饭,吃饭啊……”肖毅斌犹自一步一回头地向他们招手。
    “吃你个头!”何冰气不打一处来,狠狠地在他腰间来了一下,手指甲瞬间便掐进肉里去了,疼得肖毅斌眼泪都快流出来,也终于知道,原来近距离地欣赏美丽并且抱有奢求的想法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还以为你有什么办法呢,让我虚惊了一场。”林宇耸了耸肩膀,看了兰初一眼,有些好笑道。
    “我只要往你身边一站就是办法。”兰初向着周围环视了一眼,瞬间变得凛厉冰冻的目光逼退了所有还在那里傻看的人们。
    轻哼了一声,重新恢复了最初林宇见到她时的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艳,将那套西装扔给了林宇,头也不回地往边走。
    “看不出你倒挺自恋的。”林宇抱着西装拎着破军挎,哈哈一笑道。
    “有底气的人永远不必自恋,因为没有必要。”兰初走在前面,淡淡地道。
    “如果自恋分等级,我想你会是最高一个级别的。因为你已经将自恋转化为自身的意志感受,化做你的底气之一了。”林宇不咸不淡地刺了她一下。同时故意落下两步,欣赏着她无比动感的隆然香臀,我滴个乖乖,看这种美女穿着ol裙走路的背影都是一种流鼻血的享受。
    “既然你认为我没有自恋的资格,为什么眼睛一直盯着我的屁股看?”兰初继续在前面走,却突然间来了一句超生猛的话,险些让林宇一个跟头栽在那里。
    “我说你这么高贵的人说话能一点吗?都吓到我了。”林宇不停地抚着胸口,长喘一口粗气道。
    不过,他不得不承认的是,从这种美女嘴里偶然间听到这种近乎于有些粗鲁的话,着实能满足人的一种小变态心理。
    “屁股就是屁股,万物自然,一切本真,我只是实话实说罢了。回答我的问题,你觉得我没有自恋的资格又为什么盯着我的屁股看?”兰初哼了一声道,继续咬着那个问题不放。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瞅你屁股了?总不会你后脑勺长眼睛了吧?”林宇颇有些不服气地问道。
    兰初没说话,只是停下来,指了指旁边的廊柱,林宇一回头,晕,廊柱上贴着的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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