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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穿入聊斋 南朝陈 1.54-第4章

小说: 穿入聊斋 南朝陈 1.54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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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普通的“生员”资格。因此,他觉得有必要借助同窗之谊的桥梁和陈剑臣提前打好关系,而不是等到人家金榜题名时才去抱佛脚,那就为时已晚了。

况且,这个世界交通蔽塞,乡土之谊本就一向为人所看重。

于是,王复一大早出门,赶到陈剑臣的家中,先送上一口价值不凡的紫檀木书筪作为礼物,然后邀请陈剑臣去笔架山赏雪。

那口紫檀木书筪,两尺长,九寸宽,制工精巧,携带便易,其内可装纳笔墨纸砚等文房四宝,简直是读书人的一大杀器。至于紫檀木料,色泽深沉,天生香味,防虫防蛀,绝对是难得之物,有价无市。

王复出手如此贵重,倒令陈剑臣大感意外,半推半就收了,他也真心喜欢这口书筪,自此之后,就可以把以前那个粗木旧书筪当柴烧掉了。

书筪是读书人出外行旅时的必备行李,作用性可比包袱之类的好多了,拥有牢固、容量大等优点,其上还装有竿子挑着布幔,能防晒遮雨,简直是集合多功能于一体——有身份有地位的读书人的书筪一般由书童拿着,不过陈剑臣目前的情况只能自己背。

不知怎的,当把墨块纸砚、书籍、辟邪笔等家伙放进筪中,第一次试着背起来的时候,他恍然想起那部经典的《倩女幽魂》中,张国荣扮演的宁采臣背负着书筪的飘逸和潇洒。

这口紫檀木书筪规格不大,但因为材质的缘故,甚重,要不是陈剑臣练过,还真不好携带。

其实送出书筪时王复颇感到阵阵心疼,不过他找不到其他更合适的礼物了,心疼就心疼吧,只要做了这番顺水人情,他日等陈剑臣高中,此人情即可翻倍捞回来。

只可惜他算盘打得响,却万万没有算到这世界居然还有穿越之事。

——如果说以前的陈剑臣高中的几率有50%的话,现在的陈剑臣就只有1%,虚无飘渺之极。

车厢内铺着厚实的锦布,还搁着炭火,甚是温暖。陈剑臣和王复围炭聊天,说着些不着边际的闲话。

聿!

猛地赶车的王家车夫阿水一声吆喝,喝住了奔驰的马匹,让马车停了下来:

“少爷,路上倒了个女的……”

“哦,怎么回事?”

两个秀才撩开车门布,跨了出来。王复身上穿着的是一件狐皮大裘,华丽名贵,而陈剑臣身上穿着的却是一身质朴臃肿的棉袄,面子倒是全新的。

外面雪正下得紧,地面积雪盈盈,路边处,一名身穿红色小袄,头发凌乱的年轻女子正斜倒着,看其装束,可能是出外时遇到什么意外,被冷晕了的。

王复微微皱了皱眉,但当他走前两步,看清那女子的相貌时,一下子犹如被电击了似的,脑子一片空白,全身麻痹住——

美,太美了!

世间竟有如此美色,堪称绝伦呀!

王秀才眼睛睁大如牛眼,瞬间只觉得口干舌燥,一股邪火竟不由自主地从小腹处腾腾升起,胯下条件反射般硬直起来。

此时后面陈剑臣也看清楚了女子的样子,同样泛起一种惊艳的感觉,不过很快,他的异样情绪便被抛之脑后,取而代之的,是莫名的疑惑警惕的念头。

第七章: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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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鱼落雁,国色天香”等等的形容词在那晕迷过去的女子面前似乎都黯然失色,她衣着朴素,不施脂粉,但精致的五官搭配在一起,便足以散发出一种惊心动魄的美丽魅力,具备魔力般,使人一看,便禁耐不住的心猿意马,食指大动。

陈剑臣阅人多矣,可从未曾见过如此妖娆的绝色,简直就像电脑合成的一样,实在太过于完美无瑕。

也正因为如此,让他本能地产生出警醒之意。

美,近乎妖。

这就是女子给他的最大感觉;而如今陈剑臣对于异时空位面的认识早非当初那浑浑噩噩的书呆子,在白狐以及那枚果子之上,他隐约感到这个世界不简单。

那么,一个倾国倾城的美女“巧妙”地晕倒在路上,会不会也不简单?

相比他的清醒,王复却早心急火燎地吩咐阿水把女子抱进了马车内。他当然想自己抱,只是碍于身份。

陈剑臣欲言又止,终不好出声,他更没有任何立场理由阻止,总不能拦着人家救人吧。

“留仙,你说此事该如何处理?”

王复问道。

陈剑臣呵呵一笑:“全由拂台兄做主。”

王复道:“有言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不如今日我们暂且不去笔架山赏雪了,救人要紧,你看可好?”

陈剑臣暗自腹诽:救人?如果晕迷的是个老太婆你会如此上心着急?敢情是想走桃花运了吧,便随口道:“甚好。”

于是,车厢内一下子由两人变成了三人;奔驰的方向掉头而回。

那女子久久没有苏醒,被一张厚厚的被单包裹住,只露出一张祸水红颜。得到了温暖后,她的两颊微微泛起了红晕,更添艳色,直如一朵要含苞待放的桃花。

瞧着假装一本正经又忍不住偷眼瞥看的王复,陈剑臣便暗觉好笑;然而多看了村姑几眼后,他心底的不安越发明显。

这纯属是因为直觉而萌生的,总觉得哪里不对,可又无法确切到要点。

由于王复说要把对方送进江州城内找大夫医治,所以半路陈剑臣就下了车。目送马车萧萧远去,他沉吟良久,始终想不出个所以然:“或者,是我想多了……哎,随他去吧。祸福无门,惟人自招。”

——王复好色。

这一点,陈剑臣早就知道了。王复家中已有一妻一妾服侍,可其依然经常出入江州到那烟花之地寻花问柳,流连忘返。

自古名士多风流,在天统王朝,读书人光顾青楼实属平常行径,还美其名曰“找诗词文章灵感”;而名士和名妓之间发生的风流韵事,更为人所津津乐道,传唱千古。

当然,这些和陈剑臣无关。

倒不是不想,而是以前的他一穷二白,没有那个娱乐的本钱;而现在的陈剑臣固然观念开通,可也不觉得那点事儿有多光荣。

五天后,王复再度登门拜访陈剑臣。只见他精神抖擞,满脸都是掩盖不住的笑意。只是,他本来颇为肥腴的脸颊微微瘦下去了一圈儿。

“留仙,走,请你喝酒!”

不由分说,就拉着陈剑臣直奔一里外的酒肆,上了几个好菜,烫了一壶佳酿。

陈剑臣问道:“拂台兄春风满面,莫非有喜事?”

王复嘿嘿一笑:“知我者,留仙也。”

“愿闻其详。”

“你还记得上次我们半路救回来的那个姑娘吧。”

“记得。”

陈剑臣眉毛一扬,心里顿时有了几分明了。

王复道:“原来她名叫桃花,不是本地人,乃是从浙州那边过来投奔亲戚的。不料到了地头却找不着人了,投奔无门,又冷又饿之下就晕倒在路边。”

陈剑臣暗道一声“老套”,又问:“然后呢?”

王复回答:“我见她楚楚可怜,无亲无故,又无地可去,就收留她在江州的别院里暂住了。”

“再然后呢?”

王复居然难得地老脸一红:“嘿嘿,这个夜深人静的,我有点把持不住,就和她做了些颠倒衣衫之事。”

所谓“颠倒衣衫”,也就是脱衣除衫,果然如此……

陈剑臣看着他的眼神,内心亮堂堂的:做了些颠倒衣衫之事?五天就瘦了一圈,我看天天都在做还差不多。只不知这是桃花运呢,还是桃花煞,那就难说了。

只是眼下陈剑臣也不好说什么,他又能说什么呢?毕竟自己都无法确定事情的性质。

更何况,他和王复之间的关系,说白了仅是泛泛之交罢了。就算直言相告,人家未必会相信,还可能产生反面作用,只能敲敲边鼓——

“拂台兄,那你有没有觉得这个桃花有什么不对之处?”

王复一愣:“不对之处?没有任何不对之处呀,她可好着呢。”

“那就好。”

陈剑臣笑得有些牵强。

这一顿酒喝得有点烦躁,大部分时间都是王复在说,说得眉飞色舞,例如说桃花多么温柔似水呀,如何贤良淑惠呀,还能做一手好菜云云。

最后,他甚至提及准备把桃花娶进家门为妾。

陈剑臣姑且听之,心不在焉。

此时王复忽地一拍大腿,道:“光顾着说这了,差点忘了要事。”

“什么要事?”

王复道:“是这样的,春节临近,家父嘱咐我请你写一幅‘福’字,置于中堂之上。”

陈剑臣笑道:“些微小事,不足挂齿,我这就回去写。”

王复拱手道:“先谢过了。”

当下结账,准备一起返回陈家。

突然听到酒肆门外“铃铃”作响,有人高声念道:“天下碌碌皆梦境,人间富贵总归空;欲问我道何寻处?崂山洞天白云中。”

随着声音,很快就踏入一个道士,年约三旬;其身材颇高,穿一件八卦道袍,相貌堂堂,留三缕长须,飘飘然有出尘之意。只见他背负桃木剑,右手摇着一个古色生香的铃铛,左手把持一根竹竿招牌,上书“崂山道士”四个大字。

看起来,他就是个游方行脚道士,靠占卜问卦讨生活的人。

陈剑臣二人并不在意,径直往店外走,熟料在双方擦肩而过之时,那道士蓦然鼻子一耸,像一头狗般狠狠地嗅了嗅,似乎嗅到了某些不寻常的东西,双目精光一闪,冲着王复喊道:“这位公子,请留步。”

第八章: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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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复一愣,有点莫名其妙地问道:“你叫我?”

道士一稽首:“不错。”

王复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有什么事?”他对于游方道士以及和尚之类可从来都没有什么好感,皆因这些人往往都是骗子的同义词。

道士不以为意,道:“我观公子身上邪气缭绕,有异味,所以想问你近期是否撞到了某些不干净的东西。”

“呸呸,胡说八道!”

王复登时像一只被人踩着了尾巴的老鼠,暴跳起来:“我碰到最不干净的东西就是你这个臭道士,子不语怪力乱神,你休要在我面前装神弄鬼,否则本公子要到官府去告发你妖言惑众,用黑狗血泼你全身,治棍刑。”

在天统王朝,独尊儒术,朝廷对于道教释家管理甚严,人要想到道观庙宇出家,必须要先拿到道观庙宇的主持的招收证明去到官府登记在册,经核实批准同意才能出家。没有身份证明的,俱为野道士野和尚,被官府抓到,要被泼黑狗血,行棍刑。

闻言,道士谓然一叹:“世人何其愚也,死到临头而不自知。”

不再多置一词,摇着铃铛,转身走了出去。

陈剑臣听那道士言之有物,若有所指,急道:“拂台兄,你为何不请道士帮你看看。”

王复嗤之以鼻:“此等危言耸听之徒,有甚本领?不外乎故作险恶吓人,讹诈钱财罢了。留仙,这样的道士我见多了,叱喝赶走即可,无需废话理会。”

陈剑臣一跺脚,他不敢肯定道士的身份,不过见他言之凿凿,不像无的放矢的样子,本想好好讨教一番,不料一个照面就被王复赶跑了。

然而王复此举,实属正常,陈剑臣也无从计较,无奈之下只得带着王复回家,铺纸研墨,提起辟邪笔写了一个大大的“福”字交给他。

拿了字,王复寒暄几句,很满意地告辞离去。

在屋中踱步,几番思虑,陈剑臣最终还是走了出去,到酒肆那边寻觅那崂山道士的踪影,可哪里还找得着,对方在短短时间,不知云游何方而去了。

陈剑臣若有所失,惆怅不已。

……

却说王复,拿着陈剑臣书写的“福”字兴冲冲离开,先不回家,反道入江州府城,来到他在城内的别院之中。

这间别院,乃是王家产业,向来归属王复专用;如今院内金屋藏娇,正好大派用场。

王复和桃花可谓一见钟情,不可自拔;近日来,不分黑夜白日,两人天天欢娱,感情好得如胶似漆。

不知怎的,每当王复和桃花欢好的时候,都会变得十分生猛,金枪不倒,插完幽门换深庭,似永不知厌倦疲惫,兴致勃勃;而桃花对他更是千依百顺,予取予求。

得女如此,夫复何求?

要知道面对家里的妻妾之时,王复往往几回合就丢盔弃甲,败下阵来了——他虽然看起来身材高大,但实际上只是个银样蜡枪头;能在桃花面前雄风大振,真是极大地满足了男性的自尊心。

依照王复的想法,他是准备过些日子便带着桃花回家面见父母的,并择日把纳妾仪式给办了。他完全不怕父母不同意自己突然娶一个来路不清的女子为妾,作为家中独子,王复的意愿总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

——尤其在他终于如愿以偿地考上了秀才之后。

对于他的想法,桃花羞答答地点头同意。

王复心花怒放,日后有了这么一个千娇百媚的妾氏为伴,那是何等的人生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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