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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HP]里德尔魔王夫人-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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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走了很久,一路穿过那些肮脏的小巷子,墙角堆满了发白的死老鼠,恶臭弥漫着伦敦上空,掩盖住了垃圾桶里飘出的酸味。他走得很快,巴不得快点离开这种叫人恶心的地方,但总有不长眼的小孩巴上来要东西吃,他每每看到都嫌恶地把他们一脚踢开。现在的他根本没心思捉弄这些讨人厌的老鼠精。

    灰色的浓雾就像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着他的心脏,难以压抑他内心的苦涩。

    他厌恶麻瓜世界,这里肮脏,糜烂,丑陋,伴随着恶意,鲜血和杀戮,总能让他想起很多不好的回忆。

    就在一天前,他终于找到了自己母亲所在的家族。他在霍格沃茨查找母亲的就学记录时是多么激动啊!梅洛普冈特!冈特!那一定是斯莱特林的后裔。

    果然没有错,冈特的确是萨拉查斯莱特林的后裔,并且是最后一支。

    而他也许是现在最年轻的那个!

    这个发现怎么能让他不激动?

    汤姆每经过一座大庄园时都会充满希望地停下,但每次都失望地发现不是。最后那种失望像滚雪球似的越滚越大,几乎要把他脑海中那根叫做理智的弦压断了。

    这间不是,那间也不是,到底哪里才是冈特的庄园?

    他略显烦躁地皱起眉,走路的速度越来越快。

    最后他终于找到了,但是他费劲千辛万苦找到的是什么呢?没有成群的仆人,没有华丽的房子,没有成片望不到头的农田。

    只有在树林里一间摇摇欲坠的房子,很小,大概只有三个房间,褐色的门板上都是泥巴,上头用生锈的铁钉钉了一条蛇。屋子边全是垃圾和凌乱的石头,伦敦灰白色的雾气笼罩着这间寒酸的小屋子,汤姆闻到了一股尿骚味。

    他看了那间屋子很久,心情异样的平静下来,半晌,他抿着嘴唇,握着魔杖走了进去。

    然后他看到了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剩下的亲人,他的舅舅莫芬冈特。莫芬长相丑陋,穿着一件仿佛十多年没洗的灰袍子,已经看不清本来的颜色了。他嘴里的牙齿掉的差不多,说话像**十岁的老太太,漏风。而他浓密的黄头发此刻像稻草一样纠缠在一起,两只眼睛似乎患了斜眼症,无法同时对准同一件事物。

    在看到莫芬的那一刻,汤姆已经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莫芬认出了汤姆,他以为汤姆是迷惑住自己妹妹梅洛普的那个男人,但他的理智还残存着,事实告诉他,眼前这个十多岁的少年应该是自己妹妹的孩子。

    “你是我妹妹和那个麻瓜的孩子!”他疯癫地哈哈大笑。

    汤姆穿着考究的霍格沃茨黑大衣,上面雕花的银扣子闪闪发光。此时的他和莫芬比起来,就像一个人和一条快死的狗。

    汤姆的眼睛闪了闪,他咬着牙,轻声问,“我的父亲,麻瓜?”

    “没错,那个叫汤姆里德尔的麻瓜,他也住在这里,他是个麻瓜,他骗走了我的妹妹!”莫芬的声音就像干裂的风箱,汤姆站在不远处,背着光线,一动不动地盯着苟延残喘的莫芬冈特。

    谁也没说话,过了很久,莫芬冈特突然从一堆垃圾上挣扎着起身,想要好好看看这个孩子。但眼前这个男孩的手微微动了动,果断地念了句什么,莫芬眼前闪过一道白光,他倒下了。

    汤姆冷酷地笑了笑,上前踢了他一脚,从他的袍子里掏出了他的魔杖。

    而现在汤姆就站在里德尔庄园的门口,他的亲生父亲竟然只是个低等的麻瓜,没有任何魔力,除了一点令人作呕的血,没有带给他任何东西。

    他竟然只是个混血,一个杂种,一个没落的斯莱特林,一个早就被遗忘的萨拉查斯莱特林的后裔!

    而那个该死的,肮脏的,抛弃了他母亲和他的男人就住在这么豪华的房子里,吃着香软的蛋糕,喝着浓郁的咖啡。在他和他的母亲饥寒交迫,在他在孤儿院里被比利欺负,在他在霍格沃茨为了一点别人的肯定忘我的读书的时候,这个龌龊的麻瓜每天只需要睡睡觉就可以享受荣华富贵。

    汤姆的眼睛危险地眯了起来。

    他把莫芬冈特的魔杖藏在袖子里,慢慢往庄园里走去。

    小汉格顿的人都不会锁门,也不知道是没有戒心还是愚蠢。他要把这个所谓的父亲解决了,用他舅舅的魔杖,然后没有人会知道是他杀的,随后他只要修改一下莫芬的记忆就行了,到时候魔法部的人会逮捕那个和猪一样生活在垃圾堆里的替罪羊。没有人知道他曾经来过,也没有人知道他会有个麻瓜父亲,更没有人知道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竟然堕落到了那种情境!

    等处理完了这一切他就回学校,在学校里他还是那个优雅的斯莱特林,他会成为级长,会得到梅林勋章,所有人会坚定地相信自己是纯血,并且是伟大萨拉查斯莱特林唯一的纯血后裔!

    他现在离里德尔庄园的大门近在咫尺,就在他打算念出阿拉霍洞开的时候,他的眼角突然瞥到了一个什么东西。

    那是一个绿色的笼子,里面有一条蛇!

    银色的,有黑色斑点!

    不对,不可能是纳吉尼,纳吉尼已经死了!

    是谁?是谁把它摆在这里的?汤姆警觉地抬起头,但他闪神的那一刻已经晚了!

    一道白光狠狠地击中了他,他猝不及防,莫芬冈特的魔杖从他的袖子里掉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剧情需要,本文延迟了一年汤姆里德尔得知自己是斯莱特林后裔的时间,并且调换了汤姆去寻找父亲和打开密室的时间和顺序。 ;原著里汤姆六年级的时候打开了密室杀死了桃金娘嫁祸海格,六年级暑假的时候杀了麻瓜父亲嫁祸了舅舅,而本文中,汤姆四年级暑假的时候就去寻找了父亲,提前了。
44暧昧试探
    温纳从拐角的阴影后慢慢走了出来。老汤姆里德尔带着他的父母去瓦港郡;一待就要待上个大半年,威斯伯爵不在庄园;他现在疯狂的迷上了做生意,温纳去他的书房时;发现他左侧的抽屉里竟然放着一根乳白色的雕花魔杖,那或许是一根不记名的魔杖;又或许是威斯伯爵打败了其他巫师所征服的某根魔杖;反正不是她的,所以温纳把它偷偷塞进了衣服里。

    整个暑假温纳没事就去里德尔庄园转转。威斯庄园的仆人太多;她不敢在那里研究复方汤剂;索性就住到了里德尔庄园来。

    小汉格顿还算安全;她只留下了一个厨子和一个一周来打扫一次的仆人;其他人全都放假;他们知道老汤姆很信任她,都听话地回家休息去了。温纳在威斯庄园采集了一大堆普通人的头发,就在一个礼拜前,她终于照着秘方搞定了传说中的复方汤剂。

    现在她身形高挑,看起来有二十七八,长相平凡无奇,只有一双眼睛还带着她本人的神采。这样的面容,扔到人堆里转眼就忘了。现在她顶着一头乱糟糟的黑色卷发,穿着麻瓜的黑色长裙,外面罩了一件老汤姆衣柜里修道士的黑袍子,这是老汤姆年轻时觉得好玩收集的,对她现在的身体而言稍微有点大。

    她等了一会,确定汤姆真的中了她的咒语并且无力反抗后,才举起魔杖缓缓走到他身边。她不敢相信自己的昏迷咒竟然这么容易就成功了。因为按道理来说,不属于自己的魔杖是无法发挥到最佳效果的,也许汤姆很快就会醒过来。

    她警惕地观察他,心脏仿佛窜到了舌头上,激烈地跳动。她握着魔杖的手有些发软,这是她第一次攻击这个曾经攻击过她的人。温纳仔细地扫视着他脸上的每一寸肌肉,只要汤姆有一丝反常,她就会毫不犹豫地一忘皆空他!

    躺在地上的汤姆的大脑只是短暂的空白了一瞬间就很快恢复了意识,他听到有人的呼吸声,意识到那个袭击他的人还没有走。汤姆紧闭呼吸,手向地上掉落的魔杖,一边从眼皮缝里打量对方,但他只看到一张普通的女人脸。

    那是谁?为什么要攻击他?

    他的疑问只在他大脑里停顿了零点几秒,然后他的心中就起了杀意,他耐心地等待着,很快,他等到了攻击的那瞬间!

    她转过了头!她在打量那个蛇笼子!

    汤姆迅速抓紧属于他舅舅的小木棍,飞快地挥舞起来。

    “阿瓦达——!”他还没喊完。对面那个女人已经在眨眼间回过了头,他看到了她手中的魔杖,白色,细瘦,粗糙,长着古怪的图腾。

    “一忘皆空!”他听到她这么念,而那柄魔杖在她念完咒语的一刻就发射了白光。

    汤姆咬紧牙,他的死咒只差一个字就拼完了。

    “……”

    就在白光击中汤姆的一刹那,温纳心像猛的从高空中落下来,砸在地面上。她不知所措地在原地站了一会,僵硬着手指握着魔杖,但在下一刻,她就镇定下来,心头迟钝地勇气一层又一层的喜悦。

    她把汤姆搬到了后院的一辆小车里,用一块廉价的黑布把他的脸蒙上。她退开一步,还觉得不满意,于是按照幼年的记忆,把他摆成死人才会做出的双手交叉状。然后温纳穿着修道士的衣服,握着胸前银光闪闪的十字架,跳上板车,吆喝着挥舞马鞭往城里走去。

    这一次偷来的魔杖还算争气,汤姆昏迷的时间够长,她一路上不放心地给他补了好几个昏迷咒。

    伦敦正被二战的阴云所笼罩,到处都是尸体和修道士。温纳驾着板车穿梭在人群中,每个从她身边经过的人都有一张麻木而呆板的脸,他们都被战争折磨得对生活失去了希望。

    很快,她就找到了自己小时候给科尔太太买烟时经常会经过的一条小巷子。巷子口堆满了散发着恶臭的垃圾,不少长尾巴的老鼠在里头钻来钻去。不远处有几家妓院,但因为客人太少,早早关了,只剩下几条粉红色的破布在风中无助地飘荡。

    温纳觉得这里很适合汤姆。

    她把汤姆从板车上拉了下来。幸好这一次她服下的复方汤剂是威斯庄园马车夫的女儿,足够强壮。她把他搀扶进了巷子里,没有人注意到这边。

    一进小巷子里,她就把他狠狠地推开,汤姆的脑袋撞到了冰冷的水泥墙上,发出“嘭”的一声,温纳可没时间可怜他。

    她把他的魔杖从他的袖子里拽了出来,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然后她就盯着他,摸索着该怎么办。

    当一个人威胁到了你自己的生命的时候。

    当友善的手段无法制服他的时候。

    那么除掉他是唯一的方法。

    她知道一忘皆空很不可靠,她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而温纳又不会索命咒,那么让汤姆永远合上眼睛最快的方法就是——

    温纳从衣服里抽出一把刀,那是她偷偷从里德尔庄园拿的,威斯庄园的刀具不合适,不是纯金的就是纯银的,而这把刀很普通,任何伦敦市民都可以买得到。

    在这种兵荒马乱的年代,凶杀是很常见的事,而汤姆里德尔身上的衣服质地不错,有歹徒看上他的钱财把他拖进小巷子里杀了是很符合常理的。

    她果断地把刀刺进了他的左胸口,她知道那片薄薄的皮肤下是颗跳动的心。她刺了好几下,每一下都又快又准,刀锋擦着他的骨头,发出渗人的摩擦声,青色的血管被挑断,鲜血一下子喷涌出来,溅在温纳的黑袍子上,很快就被棉布吸收了。

    温纳小心地没有让血溅上她的脸,她退开一步,把刀随手扔到了旁边的垃圾堆里,然后又走上前,按住汤姆的手腕,他的心跳正在急剧减弱,她又去摸他的嘴唇,那里正在迅速变冷。

    他快死了。

    这个认知让她很满意。

    温纳直起身,匆匆往巷子口走去。

    在外人看来,那只是一个传道士而已。至于她为什么会从那么肮脏的巷子里出来,没有人关心。

    温纳在这期间连喝了三小罐复方汤剂,在药剂失灵前,她迅速处理了传道士的衣服,这很好办,只要把它剪成碎布条扔到垃圾堆里就行了。

    在路过小汉格尔顿的一个散发着臭味的排水勾前,温纳停下板车,把汤姆的魔杖抽了出来,“咔擦”一声折断,丢了进去。

    然后温纳回到了里德尔庄园,她吃好喝好,养胖了好几斤,某天她在庄园里捡到了另一根魔杖,不知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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