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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破烂事儿-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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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夏,别怕,坚强点,不管妈妈在不在,都要好好活着。”
  
  当时的乔初夏,很久之后才明白这句话有多么沉重,然而当时,她只是撑起虚软的身体,蹒跚着跟着母亲走进这栋陌生的别墅。
  
  两道不屑和厌恶的目光,一直纠缠在这对母女身后。
  
  一个是这栋别墅主人乐辉的独生子乐文昱,一个则是前来做客的程斐,两人都是张狂跋扈的性子,年岁又相仿,很快臭味相投,狼狈为奸,整日里形影不离。
  
  乐辉早些年是城里有名的“流氓”,要说起流氓,别的地方不说,就先说说说这四九城里的,解放之后的“流氓”——
  
  流氓是分片儿的,也就是分区域,复兴门以西,那是高干子弟,中直和大院,特指机关单位和部队;西城的就都是些剪了辫子的遗老遗少,过去遛鸟斗蛐蛐儿,如今是人民政府了,不偷鸡摸狗没乐子;剩下的就是南城一带,臭水沟填平了,分房改造妓/女也从良了,可就是耐不住心里毛糙,过不起这安生日子。
  
  乐辉就是最底层的小混混,当年提起他的名儿,没人不跟着再骂上一句“他大爷的”。
  
  老北京以前有句话,叫流氓有流氓的规矩。虽然底层,但乐辉却在九十年代跟对了大哥,从此不仅扶摇直上,而且擦干净了屁股,把案底都洗白了。
  
  “你女儿。”
  
  乔瑰菡淡淡开口,把身后的乔初夏扯过来,猛地推到面前的男人眼前。
  
  “我、我的种?!”
  
  乐辉如今早已不是当年穿着喇叭裤烫着爆炸头戴着蛤蟆镜的流氓,黑色的真丝对襟褂子,老北京布鞋,看着普通,从头到脚都是纯手工制作,要的就是这种老爷范儿。
  
  乔瑰菡冷笑,抿着嘴道:“你操/我时哪次不是全射在里面?!”
  
  尽管当了多年混混,乍一听见她如此直白,乐辉还是微怔了一下,仔细打量了几眼乔初夏,似乎还有些不确定。
  
  “小乔,我知道这些年你恨我,你说说看,我乐辉哪里对不起你,你要把我当猴儿耍?结婚当天一声不吭跟人跑了,我他妈就是个活王八啊!”
  
  他忽然爆发出来,上前几步,狠狠抓着乔瑰菡,用力甩了她一个耳光。
  
  他下手极重,乔瑰菡硬生生受了这一巴掌,压根没有躲闪,头歪过去,一丝殷红慢慢从紧合的嘴角溢出来。
  
  “乐辉,我快死了,初夏你一定要管她……”
  
  她蹙了下眉,眼圈儿红透,转过脸来,情急之下一把抓住他的手,冰凉的手一阵哆嗦。
  
  他大惊,方才是自己一时没忍住,这一看她脸颊被打得几乎肿起来,心顿时揪起来,反握住她的手,乐辉慌张道:“你说什么?谁要死了?”
  
  乔初夏猛地冲上来,她个子还矮,只到乐辉的腰际,拼命推他,嘴里尖声道:“你放开我妈妈!你这个坏蛋!”
  
  乐辉顾不得她,死死瞪着乔瑰菡,终于在她的眼底看到了深刻的厌世和自弃。
  
  “小乔……你放心,你们娘俩儿,我乐辉都要好好管!”
  
  乔初夏跌坐在地毯上一阵阵发怔,她从小就显示出与同龄女孩儿的不同,她穷,她瘦,她不爱说话,不爱热闹,也不爱哭,因为没人听她讲话,没有热闹属于她,眼泪对于她的人生更没有一丝帮助。
  
  现在,她做妓/女的妈妈就要死了,她从心底感到一种痛苦来,后来长大了才知道那种情感叫做悲凉,没有亲人的孤独。
  
  可是,她又有着一种罪恶的解脱感,她想,她终于可以不被班里的同学嘲笑了,尽管她成绩好长相好,但依旧因为母亲的缘故没有任何朋友;也可以不必每天做早中晚三顿饭,天不亮就要起来生火,呛得直流泪;还可以不必洗两个人的衣服,在冬天被冰凉的井水冻得手指如胡萝卜。
  
  “喂,小野/种!”
  
  忽然,有一只穿着小皮鞋的脚踹了踹她,乔初夏这才猛地抬起头,看清来人,条件反射地一哆嗦。
  
  是刚才养大狗的那个男孩儿,此刻正一脸厌恶地斜睨着她,然而眼睛里又有一种这个年龄的男孩特有的对女孩子的好奇和兴趣。
  
  “我爸说了,以后你归我管,你要是敢不听我的,我就叫白虎咬死你!”
  
  乔初夏惊惧地看着他,半晌才反应过来,“白虎”应该就是那只巨大的犬,她低头,就见自己的上衣前襟上还沾着那狗的涎水,顿时弯腰一阵干呕起来。
  
  整个身体全都浸泡在水里,是什么感觉?
  
  无尽的冰冷的液体,凉意侵入四肢百骸,少女娇嫩的身体泛起青色,小腹在隐隐作痛,抽/搐几下后,似乎有灼热的急流涌出来,疼痛难忍。
  
  耳朵似乎也被堵住了,只有自己不断放大的心跳声,噗通,噗通,一声声急如擂鼓。
  
  可是为何,嘲笑声和刺耳的挖苦话,却能听得那般真切?!
  
  “嘿,怎么样,泡得舒不舒服?”
  
  “程哥,咱们把她扒光了吧,我上回看见她换衣服,奶/子可白呢,真想咬一口!”
  
  “程哥,我底下也胀得难受,妹妹怎么了,老子就要上她!”
  
  “程哥,你先我后,大哥吃肉,小弟也得喝喝汤吧?”
  
  一个激灵打透全身,骨子里渗出来的恐惧如蟒蛇一般,越缠越紧。
  
  “啊!别过来……”
  
  惊叫一声,乔初夏握住徐霈喆的手用力收紧,将男人手臂掐出几道红痕,自己青葱似的手指也骨节泛白起来。
  
  催眠正进行在紧要关头,原本平淡无波的气氛一下子被从中撕裂,乔初夏立刻挺起身来,脸上犹自带着恐慌和厌恶。
  
  “滚!”
  
  似乎还未完全从梦魇中清醒过来,乔初夏下意识地拍开面前男人的手,大声喝道,人也跟着瞪圆了眼睛。
  
  “乔初夏!你清醒一下!”
  
  徐霈喆顾不得疼,赶紧再次抓住她的两边肩膀,猛烈地摇着,试图唤回她的神智。
  
  许久,乔初夏终于平静下来,一张脸已经没有血色,整个人摇摇欲坠。
  
  她沉默地坐了片刻,慢慢下床,穿好鞋子,整理好自己,拿好包,抬起手顺了顺头发。
  
  “徐医生,谢谢你,今天先到这儿吧,我先回去了。”
  
  她客气而疏远,又恢复了第一次来这里咨询的戒备神色,走向门口。
  
  徐霈喆快步上前,取过车钥匙,忙道:“我送你……”
  
  “不必了,”乔初夏坚决摇头,想了想,语气又缓和了一些,眼睛垂下。
  
  “谁也救不了我,包括我自己。”
  
  





  05、○三有人像痰,无关痛痒;有人像癌,殃及性命(1)
  
  “梁逸,你说话,咱们这是去哪?”
  
  黑色的车子行驶在东直门外大街,某个街口一拐,停在北三里屯路一个小门脸前。
  
  乔初夏终于沉不住气,也不下车,扭过脸来问梁逸。
  
  这孩子正在玩着新手机,似乎只有这个时候他才像个十八岁的少年,对数码产品有着执着的热爱。
  
  就看他头也不抬,手指飞快,悠声道:“带你去个好玩的地儿,咱先去弄身行头。”
  
  闪烁的屏幕上赫然是最近流行的手游,他玩得双眼放光,不亦乐乎。
  
  说完,梁逸率先开了门走出去,颇不耐烦地等着乔初夏。
  
  店面不大,里面却是别有洞天,梁逸似和老板关系极好,说笑着谈起最近时兴的花哨玩意儿,言谈间语气倒是轻松。
  
  衣橱里挂着各式各样的中式礼服,有几件样式出挑,细一看,竟是几位炙手可热的女星在各大颁奖礼上穿过的。
  
  乔初夏立即明白过来梁逸的意思,倒也认认真真地选挑起来,手指滑过一件紫蓝色的旗袍,不动了。
  
  “你倒是有意思,还是正儿八经选一件吧。”
  
  梁逸点起一颗烟,大笑着吐出个烟圈儿来,看着她的那副风流相儿真是讨打,还是个孩子呢,竟浪荡成这样子。
  
  如今看起来虽稚嫩,但不难预测,十年后,梁逸也是个会叫女人失神失身的坏男人。
  
  想当年,旧上海的特务头子就是这么温情脉脉地对着那个要刺杀他的女学生吧,所以在那一瞬间,她才会犹豫,低低吐出一句“快走”!
  
  魔都是魔都,帝都是帝都,乔初夏不是王佳芝,她是不知道自己是否会失业的待业女青年。
  
  “我就要这件。”难得少见的固执,可她真心喜欢。
  
  那旗袍贴在肉皮上,凉凉的,不知是真丝还是什么,没商标,没价签,原来所谓的奢侈,是这般的模样。
  
  配上同色的手包,脚下是一双厚底的软缎子绣鞋,一出更衣室,乔初夏活脱脱成了个穿越而来的美人儿。
  
  一头精心呵护的长发松松挽起,面上是近年来总不落伍的复古妆容,全身并无多余装饰,只在双耳上戴了一副玉耳坠,色调温润。
  
  就在她出来的同时,梁逸也刚好换完衣服,从隔壁出来,两个人看看打了个照面,心里都是一赞。
  
  他长得好,这是她早就知道的,店里诸多衣裳,色彩斑斓,可被他一衬,就都失了颜色。
  
  如此背景下,却单单独独显出他的好颜色,风流面。
  
  梁逸挽住嫩嫩,到底小孩儿心性,走出门前,冲着店主扬扬手,也不见外,照着乔初夏的脸颊就是“啵”一口,笑得狂妄。
  
  乔初夏微赧,胭脂似乎彻底晕染开来,芙蓉面胜似三月桃花。
  
  “以后想要两身好衣服就来这儿,老板娘是我干姐姐,也是那谁的人。”
  
  他朝她咬耳朵,吐出个人名,听得乔初夏一愣,“那谁”竟然在外也有女人,倒真令人讶异。
  
  窗外不断闪过朱红墙琉璃瓦,长安街车流如织,两个人乘坐的车缓缓驶向中南海方向,通过严密的重重岗哨,驶向一条僻静的小路。
  
  一支烟含在梁逸的嘴角,轻佻,也好看。
  
  “这是……”
  
  乔初夏傻了,不敢往下说。
  
  不是看不出来这是往哪里去,金黄赤红,雕栏玉砌,五彩琉璃,庭院开阔。
  
  车子越往里开,人越少,几乎是刻意避开的游人路线,一条小径倒是迂回。
  
  内廷西路,大名鼎鼎的乾西五所,红极一时的《还珠格格》里小燕子住的漱芳斋便是五所的头所改造而成。
  
  南北走向的一处狭长宫殿前,已经停满了各色豪华车,不时有黑西装白手套的侍者穿梭其中。
  
  乔初夏心里怦怦,她是没见过世面,但此刻梁逸也不比她好到哪里去,手心都是汗。
  
  递了邀请函,那接待侍者再三确认了身份,才恭敬地示意两人进门,跨入第一进院落,甬道宽阔相连,形成廊院。
  
  乔初夏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猛一抬头,果然对上那宫殿高处悬挂的匾额。
  
  建福宫。
  
  西北方向是一个很有说道的方位,卦位乾,代表天,属金。
  
  乔初夏是很相信风水的,甚至近似迷信了。命数很“顺”的人,大抵都是不信的,遭遇过波折的人,却往往都是很信的。
  
  西北位喜高大怕低陷,建福宫,正是处于故宫西北,一明两暗的格局,自溥仪时代焚毁到上世纪末开始修复,建福宫其间度过了漫长的八十年。
  
  怪不得有坊间传闻,这里是名流巨贾的宴会之地,原以为都是些臆想胡说,今天亲眼所见,才知道传言所形容的纸醉金迷连事实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望着周围一张张陌生里带着些熟悉的脸,乔初夏在脑海里翻腾几下,才认出那些皆是各界名人,平素只在电视杂志上见过的。
  
  “这、这是私人宴会吗?”
  
  咬着牙,她低低地问,这才发现梁逸跟自己一般紧张,略有些好笑。
  
  原来,人家说女孩子一定要有见识,见识多才能心胸宽广,会让自己更有信心,这话确实不假。
  
  可她毕竟出身卑微,自然露怯。
  
  “算是吧,待会儿你就跟着我。”
  
  梁逸握紧了乔初夏的手,其他人的目光,他骄傲也烦躁——
  
  骄傲的是,他的女伴很美,出尘,尤其是外国人,最受不了的诱惑就是乔初夏今天的这种装束,恨不得过来就喊一句“H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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