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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打拼――六兄弟的血色往事-第1章

小说: 打拼――六兄弟的血色往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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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八二年,己卯日,龙抬头,在父母的狂喜之下,我出生于中国中南部某个省的小镇上。山路文学

    我的父亲是一个战功赫赫,光荣退伍的越战特种兵。在对越战争打响时,他担任尖刀班班长。

    所谓尖刀班,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炮灰。一旦开战,敌多我少,他们上;敌少我多,也是他们上。所以挂上尖刀班这个名字就像厕所里点灯一样,基本找死(找屎)。

    但是据说每次他们班都极其强悍,有过呆在敌人后方侦查一周、干掉越方三十多人,全员归队的记录。直到大撤军的那天,大部队已经撤离前线,他们班却被滞留在了敌军腹地,千辛万苦杀了回来,剩下我父亲和湖北的一个战友,其他人,则全部化为了他乡的泥土。

    也因为这些赫赫战功,父亲立下二等功,最后连职转业在我们当地市的某个部门,几年之后,母亲随父亲去了城里。所以小时候我和弟帝是在外婆的抚养下长大的,直到十岁进城。

    也许是因为父亲没有和我生活在一起的缘故,他的DNA中所拥有的强悍和沉稳的特点完全没有显现在童年时代的我身上,甚至可以说是虎父犬子,截然不同。

    打小我就比较懦弱,却又十分调皮。

    我记得在我满两岁之后,只要外婆一旦有事不能看着我,就必定用根绳子系在我的腰间,另一头栓在门口的电线杆上。如果不像栓狗一样的拴着我,她可能就得用那天剩下的所有时间来找我,并且还要给邻居赔偿锅碗瓢盆之类。

    不过,我虽然调皮,胆子却不大。除了人家欺负我弟弟之外,我不敢和别人有任何的肢体冲突,甚至可以说是相当的懦弱。

    有一件事可以证明。

    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妈有一块山城牌的国产手表(现在很多人不会记的这个牌子。但在当年,它就是中国的劳力士)。

    某天,我背着我妈,悄悄的把这块手表带到了学校,可能是招摇过度,引起了当时一位大爷的强烈不满,那位大爷把我强摁在地上,揍了我一顿,还砸坏了我的表壳。

    最后我哭着回家,叫大人来找老师,才摆平了这件事。事情过去很久之后,我还被全校的人耻笑。

    因为打人砸表的这位大爷才二年级,比我还小!

    不过,外婆虽然很心疼我被人打了,却又说我做得对,比起我在外面和人打架,她宁愿我这么没用。

    只不过这样的没用并没有在我的身上持续一辈子,初中的某一天,改变了我的一切。

    二

    十岁的时候;父亲托了很多的关系,终于把我从小镇接到了城里。。然后;我就在城里读完了小学,升入初中。

    刚进初中的时候;我非常瘦小。还记得当时体育课上,老师说要加强体育锻炼;不要做豆芽型的小朋友;我就是不折不扣的豆芽型。

    这样的体型;和爱动的性格以及略带土气的乡音。让我成为了当时学校的小混混们欺负的对象。

    从小我就受欺负,但是小时候的欺负和初中两年的遭遇却完全不同。

    小时候因为彼此年纪都小,只能说是单纯的打闹。而初中之后,大家已经到了青春期,开始有了各自模糊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所以,单纯的打闹也开始变味,成为了带有功利性质的弱肉强食。

    那是一段让我痛不欲生的日子,时至今日,我都还会偶尔想起那些极大的羞辱与噬心的仇恨。

    我想,我性格的偏激,可能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当时我们学校有几个特别霸道的小混混;其中最凶的一个叫做莫林。他的哥哥是当时已经小有名气的混混;所以他狗仗人势;在学校横行霸道。

    我已经不太记得和他是怎么结的仇了;但是当时的我被他欺负得确实够惨。

    学生最盼望的就是下课和放学。但是那个时候的我,却非常的害怕下课,因为下课后;我经常被他和他的几个小弟抓住“打鹅”;打鹅是我们那边的土话。就是几个人分别抬起一个人的四肢;然后合力摇晃;像扔沙袋一样奋力扔出去。被扔的人在一阵天旋地转之后;剧痛无比的就躺在了地上。

    这样的事情通常是发生在很多的同学面前;大家也就传来了一阵阵的笑声。那些笑声让我觉得就像只猴子一样被耍猴人耍着,身旁只有冷漠和戏谑。不会有一个人来帮我。

    如果当时有人过来帮我一下的话;我想也许就不会有后来的血案发生。那么今天的一切也许都会改变。

    可惜最终这一切都只是如果。

    每次;当我稍有反抗;放学后莫林和他哥哥带的几个小混混,就一定会在学校门口等着我;给我更厉害的一顿暴打。

    刚开始我还像小时候一样叫妈妈来学校;但是很快我就发现这招不再管用了。老师批评了他们之后;放学等着我的又是一顿暴打。

    后来我越来越厌学;我讨厌去学校;更讨厌每个人都敢踩在我头上过日子,但是我却也只有无能为力。

    成绩越来越差;长辈们问起理由时;也曾说过厌学的原因。但是无论家长老师;统一的回答就是:

    为什么别人就欺负你;不欺负别人呢?你安心只搞学习;谁都不会惹你啊。

    在他们眼中;这只是小孩子的打闹;殊不知;仇恨已经在我心中发芽;父辈遗传的某种基因开始激活。

    两年过了;我慢慢地长大。初三的某天;刚下课;我又被他们几个抓着打鹅;这次我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的还手了。我抓着莫林的脖子,手脚全上;把他脸上抓出了一道道鲜红的印痕。他们在极端的震惊之后,一拥而上……。

    上课铃响,他进教室之前当着全班同学对躺在地上,一身脚印,被打的鼻青脸肿的我说了句:晚上等着!

    这句话让我恐慌之极!

    莫林和他的哥哥对我造成的心理压力实在太大,当时听了这句话之后,我甚至都可以想象出晚上他和他哥哥暴打我的表情和言语。

    我不敢再上学,从地上爬了起来,飞快的跑出了学校。

    一个人在大街上漫无目的的溜达,心里极度恐慌,完全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叫家里人吧,保得了我一天,保不了一辈子;老师,除了批评两句,还能怎样?

    也许是命中注定,就在我根本不知道何去何从的时候,走到了一个改变了一切的地方。如果说当时我心里的恐慌和愤怒就像一桶炸药达到了爆炸临界点的话,那么这个地方给了我一根导火线。

    大家应该记得,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所有的学校都有一个口号――坚决抵制“两室一厅”。

    这两室一厅指的是――台球室,游戏机室,录像厅。

    现在遍地开花的网吧、酒吧和KTV还没有出现的时候,“两室一厅”就是年轻人业余活动的天堂。

    所以,尽管学校在大力抵制,往往这两室一厅最多的却就是学校附近。

    我到现在仍然深刻地记得,当时我漫无目的地走到了学校附近的一个车站,而车站旁的街道上一排都是小饭馆和录像厅。

    我鬼使神差地拿出一元钱,进了其中一家录像厅。在看完里面播放的一部香港电影之后,很冷静的走到学校骑上自行车回家,拿了家里的一把水果刀。然后,等在了学校对面的一家小卖部,并且买了我人生的第一包烟。

    放学时,学生们纷纷推着自行车从学校出来,我看到莫林的哥哥和几个小混混站在学校的门口,大多留着当时流行的郭富城式中分头,很是扎眼。

    过了不久,我们班的同学都推着车走了出来,莫林也在里面,我知道他们在等我,所以我快步的走了过去!

    第一刀捅进莫林哥哥的肚子的时候,他们还在聊天。

    后来发生的一切,我的印象已经模糊,深刻的只有在我耳边瞬间响起的无数尖叫声和当时一心要杀了他们的感觉。

    以及那部电影!

    对了,那部电影叫做《古惑仔之人在江湖》。

    三

    莫林命大,居然只受了轻伤,他的哥哥则是脾脏破裂。

    我父亲走了无数了关系,赔了五万块钱,再加上我年纪小,没有受到牢狱之灾,也可以继续上学。

    其实,当时我还是很害怕的。在派出所,我哭得话都说不出来,妈妈也陪着流眼泪。让我害怕的不仅仅是自己所做的事情,还有对未来的恐慌。我不知道会不会坐牢,会不会离开爱我的家人,更不知道让我胆战心惊的莫林兄弟又会给予我何等残酷的报复。

    原本我以为,上学之后莫林还会来报复。但是,一个月之后,我回到学校,却发现事情和我的设想完全相反。

    莫林的眼睛根本就不敢看我,有我在的地方,他一定是站得远远的;以前欺负过我的人,见到我都是唯唯诺诺,一旦眼睛对视,马上就会移开自己的眼神;老实的那些同学刚开始更是话都不敢和我说;当时我和其他弱小同学被欺负的时候,笑得最大声的那些个美女同学们,望着我的眼神好像也变得水汪汪的了,再也没有了以前那种鄙视和不耐烦的感觉。

    我下课去厕所的时候,居然其他年级的那些老大们都来给我上烟。要知道,初中的厕所,抽烟是只有大哥才有的特权,而可以不带烟去抽烟的,只有大哥的大哥。

    慢慢的,各个学校都开始有人打着我的旗号,以认识我为荣。甚至,从没有收过情书的我,也开始收到了情书。我知道,再也没有人敢欺负我了,他们都怕我。

    我喜欢这种感觉!

    我没有像莫林一样欺负老实的同学,因为陈浩南不做这样的事。我也没有跟着街上那些点名找我,要我跟他们混的所谓老大,因为B哥的样子不像他们那么猥琐,起码B哥没有留着长发,时时刻刻叼着香烟装逼,却敲诈中学生的钱。

    但是,我确实变了,彻底变了。以往的我被人欺负却不敢反抗,现在只要有人挑战了我权威,我会马上反击;以往谁都可以和我放肆的开玩笑,而现在没人可以在我面前有半分轻佻。

    我还是我,只不过我心里某些东西彻底的改变了。

    我不欺人,也绝不再让人欺我。

    扬眉吐气的初三转眼过去了,我考上了高中。但是孤身一人的外婆希望我可以回去陪他,父母也害怕我留在市里会变坏,所以把我送回了我出生的那个小镇读高中。

    在那里,我踏上了今天的这条路,也认识了那几个日后同样声名显赫,生死与共的人。

    也许,有些人注定是要遇上的,然后在一起做些什么的。哪怕是转了再大的弯,他们还是会在一起。
 暑假的某一天,我拎着大包小包,坐班车回到了那个生我养我,一别数载的故乡小镇。山路文学

    这个小镇是本市最发达的镇;在全省也可以排上名次。说是镇,大小却相当于一个中等县城,有17万人口;两所中学。而且地理位置便利;连接东西南北方向的两条国道和一条高速都经过这个地方。为免各位朋友擅自揣测;我们且就称其为九镇。

    随着改革开放成果的一步步扩大,和全国的大好形势一样,镇上在国营工厂端铁饭碗的人们大都已经下岗,镇周围的农村男女大都荒了田地进城讨生活了,而五六年前还被人看不起的个体户们,大大小小都发了些财。

    毕了业找不到工作的大学生也开始泛滥,于是,读书无用论开始喧嚣于尘上。镇上的年轻人大多不愿意读书,又不愿意像老一辈一样踏踏实实做点小生意,更没有乡下同龄人去广东打工的吃苦精神,成了活在大环境急速变化所产生的夹缝中的边缘人,终日无所事事。

    但是年轻人的无穷精力总得要有地方发泄。于是,借着《教父》,《天若有情》,《古惑仔》,《上海滩》等一系列英雄主义电影的流传。貌似黑帮的一些组织,就像初露尖尖角的小荷一样开始出现。

    我就在这个时期回到了九镇,回到了这个让我和我的兄弟崭露头角的风云地。我也开始了从没有预想过却一直延续至今的这段人生。

    外婆和姑姑一起去车站接的我,一见到我,外婆就泪流满面紧紧地抱着我,好像我马上就会离开她一样。

    “老儿(我们那里的方言,是长辈针对心爱的晚辈的昵称),你长高了,我好挂念你啊,你挂念外婆不?”

    不管多大了,在外婆的眼中,我始终是她老人家最爱的大孙。

    我在城里的事,她们都知道了。回家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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