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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红楼之天下为棋-第140章

小说: 红楼之天下为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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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赵氏摇了摇头,道:“商公子,妾身并不是以进为退,也不是为了得到公子的照拂。你我两家都是江南大家,以商家与赵家在江南的地位,绝对不会允许家里发生如此丑事的。妾身就是回去了又如何?不过是玷污门楣自取其辱而已。昔年妾身犯了错,就应该承担后果。与年龄无关,与公子亦无关。”

    “那你腹中的孩子呢?”

    那赵氏低着头默默不语。

    贾玖听了,倒是追问了一句。

    那赵氏回答道:“这孩子的父亲乃是流落到草原的大齐将士与女奴的后人,从外貌上看,跟大齐人无异。”

    贾玖冷冷地道:“可是他已经死了,而且是死在我的手里。”

    赵氏点点头,道:“妾身知道。妾身会去边关附近的城镇,嫁一个齐人,然后把这个孩子养大。姑娘放心,这孩子身上流着齐人的血,他永远都是齐人的子孙。不会有心向草原的事情发生。妾身不会允许的。”

    贾玖定定地看了这赵氏好一会儿,这才收起了或天戟,道:“如果是这样。今天我可以放过你。不过,接下来,我会亲自监视你。只要你有一点异心,我会将你斩之马下。”

    那女子依旧柔顺地点点头,却没有理会那位商公子,而是爬上了身后的马车,自始至终没有看对方一眼。倒是那位商公子,对着这个女人的背影欲言又止。

    贾玖也没有理会那个一副贵公子做派的男人,而是冲了出去,将所有能够带走的物资统统带走。无主的篷车被拆解开来,框架归框架、毡子归毡子、木料归木料,都分门别类地储存好,就连那些箱笼里面的东西也被装了起来。成群的马匹、牛羊被屠杀之后装进了储物袋,就连篷车上的草料也被拿走了,只留下了满地**的尸体。这些尸体上的衣物和武器,甚至是臭烘烘的靴子都被拿走了。

    那位商公子很惊讶地看着贾玖完成了这一切,道:“你怎么都拿走了?”

    贾玖看了他一眼。

    难道重点不是自己怎么有办法把一般情况下必须借用几十辆大车才能够装得下的物资都带走么?

    不过,这样也好。

    贾玖咳嗽了一声,道:“你是谁?”

    对方一笑,行了一礼,答道:“在下余杭商清逸。”那言行举止说不出的洒脱风流。

    只有籍贯和名字,这样的人,不是对自己和自己的家族的影响力有足够的自信,就是大白痴。不过,看对方的模样,显然不是后者。

    贾玖盯着对方看了一眼,转身就走。

    在这个年代,女孩子是没有婚姻自主权的,跟贾玖这样的未来秀女,他们的婚姻甚至不是掌握在自己的家族手中。这样的女孩子,在婚姻上根本就没有自由,贸然对其他男子倾心什么的,不但是自寻烦恼,也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对自己危险,对自己的家族也危险。

    眼下就有一个前车之鉴,没有必要为一个不可能走到一起的人浪费心思。

    倒是那个商清逸,看到贾玖转身离开,他竟然驾着那个赵氏的篷车跟了上来。

    被生理痛折磨得头昏眼花的长乐公主一觉醒来,篷车里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不说,四周还变得静悄悄的,除了风声和碧浪之声什么都没有,让他以为自己又一次被抛下了。

    缩在篷车的角落里面,用毯子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可是这胸口却一点一点地发冷,冷得他忍不住将自己的头也包了起来,却依旧挡不住那股子寒气。

    长乐公主冻得在毛毯里面直打哆嗦,直到听到贾玖的声音:“公主殿下,你这是怎么了?如果怕冷的话,记得多做些毯子。顺便说一声,我的针线活可不好,帮不上你的忙。”

    长乐公主浑身一震,定了定身,慢慢地掀开毯子的一角,道:“本宫可是听说,贾将军的衣物可是某人亲自准备的。”

    贾玖很大方地答道:“那是当然。我身边那么多丫头,谁不能做这个呀?哪里需要我亲自缝制?只要画好花样子、定下衣料,家里有的是绣娘跟擅长针线活的丫头。若是祖父和叔父的衣裳都要我们三个不出十岁的小丫头亲自动手,我们老太太哪里坐得住?!”

    长乐公主对贾玖的厚脸皮相当无语,更让他无语的是,这个小丫头根本就不给他面子。

    不过,长乐公主觉得,贾玖的态度还成。没有把他当成玻璃美人一样,认为他经过了那些事情之后就爬不出来了。若是贾玖是那种态度,长乐公主会更加难受。

    现在这样么,利用手里的一切资源跟自己讨价还价、斗嘴耍赖,这样的体验对于长乐公主来说,还真的很稀奇。更重要的是,贾玖从来没有因为和亲一事轻视过长乐公主,而长乐公主也不认为贾玖会因为和亲的事儿轻视自己。

    若是贾玖是那样的人,当初他在宫里的时候就不会跟自己说那番话,也不会从死人堆里面把自己扒出来,更不会为自己耽搁时间。

    即便对方救自己也是别有所图,但是这种图谋也在长乐公主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所以,长乐公主也乐意跟贾玖在这种小事上斗嘴、打发时间。

    不过,看到商清逸的时候,长乐公主却是浑身一震。(未完待续)
25祭品
    得到了一个许诺,放下了一桩心事,长乐公主很快就陷入了沉睡。倒是让坐在他身边的贾玖瞪着他发了好一会儿愣。

    贾玖不知道长乐公主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醒来,也不知道长乐公主为什么会突然睡过去,如果说巧合,那也未免太巧了。可除了巧合,他又找不到合适的解释。

    坐在长乐公主的床榻边上,贾玖这会儿什么都没想,只是在长乐公主的身边坐了好一会儿,这才跟突然惊醒一般,溜到火塘那边,用烧开的水给自己沏了一杯茶。

    好吧,出门在外,团茶之类的就不用想了,现在能吃的,只有枫露白茶。滋味浅淡不说,还要冲泡三四次才能够出色,也是少数适合小孩子饮用的茶。——一般的炒制的绿茶喝多了,会伤了脾胃,所以大多数的权贵之家都会专门采购给孩子们吃的茶。枫露白茶就属于这一类。——他出来的时候就带了这个,去年的秋茶,最是适合这种看着热、晚上依旧离不开被子的日子里吃。

    反正外面都是冰,那些动物们肯定是不会靠近这里的。毕竟这里有成群的狼的气味。而草原上的狼群则是最不能招惹的。虽然贾玖很想离开这块地方,不过,若是半道上长乐公主出了事儿,那就麻烦了。

    只有活着带回去的长乐公主才能够发挥足够的价值。死掉的长乐公主,很可能让皇帝无处可发的怒气发泄到他的头上。

    谁让贾家的实力最弱,偏偏贾家有人能够杀入草原呢。

    若是长乐公主的死传回大齐,然后再有人在皇帝跟太上皇身边运作一下,那么,肯定会发生大事情。而以贾家的蠢笨。别人就是不想用这颗棋子都不行啊。

    一想到贾政和王夫人的脑子和能耐,贾玖就知道,自己没有太多的选择。

    更重要的是,贾元春已经回到了宫廷。如果贾元春成为皇妃是定数的话,那么在宫里有个可靠的盟友比什么都强。

    皇后不一定能够制得住下面的宠妃,但是所有的宠妃都必须看皇帝的脸色。

    长乐公主若是能够回到大齐,对于贾玖这边来说。可是一张好牌。

    既然是这样。又何妨在这里多停留两天,等长乐公主好起来的再走呢。

    贾玖很光棍,他完全忘记了自己造成了异象。对于他来说。夏天下冰雹什么的,即便没有亲眼见过也是听说过的。他不觉得这有什么稀奇的。

    可是对于古人来说,天色骤变可不是一个好兆头。无论是在大齐还是在草原,天色骤变乃至下冰雹都是一件大事。尤其是草原,在碧浪无垠的季节里面下起了冰雹。那可是一件非常不吉利的事儿。

    冰雹容易出现在气候较为温暖的亚热带和温带,而且地形越复杂越是容易发生。相反,草原往往是一望无垠的平原,地形单一。又在北方,很多人很可能一辈子都没有听说过冰雹,更不要说亲眼所见了。

    古人常用六月飞雪代表有天大的冤情。而冰雹则比六月飞雪要严重多了。

    别说是大齐,就是南面的宋国。他们的京城一旦发生冰雹,宋国的皇帝就会下罪己诏。到了草原上,冰雹更是被神化、魔化了。有人说是夏天会下冰雹是因为天神发怒了,也有人说那是恶魔出世了天神示警才会在夏天的时候出现大块大块的冰。这个时候,各地都会举行祭祀,其中以草原上的人最为虔诚,用的祭礼也最为血腥——选出部族里面最漂亮的女人,将之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然后活活蒸死——以此祈求上苍的庇佑。

    现在草原上的时间正好是初夏,这个时节,对于祖祖辈辈的生在草原、不曾超越过大齐的边境到达大齐内陆的狄人来说,在这个时候在草原上看到大块大块的冰刀冰枪,那根本就是神谕。

    就有这么一个小部落发现了这块绿色和白色交错在一起的草场:碧绿的草地上,青草青壮粗长,没过了人的膝盖。可就在这些青草之间,居然有一片片冰刃冰枪。每一根留在地面上的都不短于两尺。而且相当一部分的冰刃冰枪上还可以清楚地看到血迹和残留的动物皮毛。

    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能够分辨得出来,这是对猎物达成了穿透性伤害之后留下的痕迹。

    问题是,猎物呢?

    族长和长老当场就跪了下来。在他们看来,理应被这些冰刀冰枪钉在地上的猎物不见了,冰刀和冰枪却还留在原地,那只有一个可能——上苍觉得祭品不够。

    看见族长和长老都跪了下来,那些部落里妇孺连忙爬下篷车跟着跪在了地上。那些男人刚开始看到这样的景象也呆愣住了,直到女人和孩子们爬下了车,他们才反应过来,纷纷跟着下马跪拜。

    礼毕,年迈的长老最先站起来,转过身来,对着依旧跪拜在地上的族民道:“天神没有得到满意的祭品,我们必须举行一次祭祀——最高级别的祭祀。”

    他的族民没有意义,只有一个人例外,这个人便是部落里面最为勇猛的勇士。按照草原上的规矩,最勇猛的勇士有资格最先挑选战利品。除去那些献给大部落的礼物,部落里最好的战利品往往不是在族长和长老的手中,而是在最勇猛的勇士手里。

    这跟大齐有很大的不同。也许是因为他们刚刚从蛮荒走出来,也许是因为生存的艰难,在很多事情上,这种小部落表现得比大部落和部落联盟更加公平公正。因为公平和公正是部落凝聚力的根本,没有了公平与公正,就是亲兄弟也会落到自相残杀的地步。

    也正是因为这种公平与公正,也使得需要举行某种级别之上的祭祀的时候,遭遇到损失最严重的,将是部落里面最勇猛的勇士。

    因为他拥有整个部落里面最漂亮的女人和最多的财富。

    莫日根,这个以箭术震慑了整个部落的男人眼下就拥有整个部落里面最漂亮的女人。这个女人不但是他的恩人。还是他心心念念花了好大力气才弄到手的女人,更甚者,这个女人的肚子里还有他的孩子!

    看到族人将目光都停留在自己的身上,莫日根站直了自己的身体。

    他知道,族人在等待自己的决定。

    “我,我不愿意。塔娜有了我的孩子。按照规矩,怀着孩子的女人可以不用成为祭品。”

    长老将自己的目光转向自己的妻子。这位老妇人立刻带着几个年长的女人来到那个名叫塔娜的女人身边。仔细检查过之后,对着长老点了点头。

    长老看见自己的老妻对自己点头,只得道:“既然塔娜已经怀孕了。那么就选俄日敦塔娜。”

    人群中传来惊呼声,有一小撮人乱成一团。

    有人昏倒来了。

    俄日敦塔娜,翻译成汉语就是宝珠。能够被称为宝珠的女孩,他的家族一般来说肯定是某个部族里的嫡系。或者干脆是族长、长老家比较得宠的女儿。这个被选中的孩子就是族长正妻的女儿,也是长老的外孙女儿。

    作为草原上的女孩。他怎么会不知道祭礼的事儿?只是作为一个小女孩,他始终对父亲和外祖父抱着一丝希望,认为自己不会中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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