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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都市"隐婚族"遭遇爱情阵痛:覆水之痕(全文+番外)-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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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心”在还没排好参差不齐的队伍之前便由丁明领唱完毕了。而一队尽管唱得含糊不清,仍旧是比二队慢一拍,总叫他们抢先吃饭。
 
  二队里共有四名女同志,在闲暇的时候总议论她们这位想出这个主意的丁队长。长得结实粗壮的,又没娶亲,家里只剩一位年迈的母亲,兄弟姐妹都没有,还有几亩旱地。人又和气聪明,倒是纷纷起了想跟他说对象的念头。
 
  俗话说得好: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愁!这群女青年虽然不大,只有十七八九,但在农村与她们同龄的姑娘们,都已经嫁人生子了。有时候她们走过黄土陇头,穿过村头巷尾,便见到过和自己一般大的女人坦着一对雪白的乳房,在奶孩子。虽然她们见了羞涩地转过头去,脸红一阵,白一阵,却着实有些羡慕。生为女人,不就为着能嫁个好男人,养个把孩子,平安过这辈子么?
 
  读书,读书有什么用!她们读过书的不都下放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务农,倒不如不读书的,早把世俗的一切经历了,人生也就随即完整了。




第73节:私家侦探(3)

  女同志总是在私下里暗自较劲儿,今儿你在辫梢上扎两根红绳,明儿我又别个银卡子,在头发上耀亮耀亮。丁明同志不是瞎子,准保他能瞧见自己。都说姑娘十八一枝花儿,青春便是本钱。即便是粗布衣裳,玲珑的曲线也是搁不了藏不住地向外出溜。沿脖颈向前,胸脯挺得饱满,如六月的桃儿,颤颤地鲜;再沿胸部向下,在腰间收了,窄进去,却又不盈一握地纤细;拐了弯,臀部浑圆翘立,一波三折。村里的男人们看得心痒痒,水灵灵的大姑娘,果然是城里来的,读书识字的就是不一般!
 
  张晓薇只是怯怯地干活儿,她什么都不会,做事情总比别人反应慢上半拍,也不爱说话,只是有时候从水缸底摸出本破破烂烂的书,偷偷地看。她并没有红绳和银卡子,只老老实实地梳着两条麻花辫儿,文静地坐在一旁,听同伴们说丁明队长。从她们口中说出来的丁明,直听得让人脸红。姑娘家也不臊,只劲儿地说了,然后一块儿捂着嘴笑。她也笑,只是那个笑是随着别人的,她们笑她便笑,至于笑什么,自己也不明白。
 
  她们说:“哎,张晓薇,丁明队长好像特别照顾你。”然后笑。
 
  她说:“我是粗粗笨苯的人,什么都不会,队长怕我拖大家的后腿,才帮助我。”
 
  她们说:“哎,张晓薇,割稻子的时候为什么他独独给你毛巾擦汗?”又笑。
 
  她说:“我在他旁边,自然就顺道给了。”
 
  她们的笑声更大了,“还‘他’呢!哪个他呀?”
 
  她不依,只蒙了被子:“哎呀,你们好讨厌!”被子里藏着一颗扣子,分明的四颗扣眼儿,每一眼儿都好似在笑,“他!他!他!他!”
 
  “哎呀,你们好讨厌!”被子外面如是学了一句,戏谑无比。
 
  本是无边无影的事情,却叫这戏谑的一句当了真。她看“他”的眼神带着些小女儿态的娇羞了——总是脸红;他也总是傻呵呵地瞧着她笑,不说话,手何处放都不自在,只伸了一只上去,抓抓头。




第74节:私家侦探(4)

  那个饥谨不堪的岁月里,几乎每个人都是一律的白褂子,蓝咔叽布裤和一双解放鞋。虽然是老老实实地梳着两根麻花辫子的张晓薇,不论怎么打扮,似乎都特别扎眼。丁明从一群人中一眼便可以把她的身影从许多个白褂子里揪出来,烙上某个印记,藏在心里。
 
  妈来给他送东西,他便悄悄扯着妈的衣襟,指给她看:“那个姑娘俊不俊?”
 
  妈揉揉有些发蒙的眼睛,乐呵呵地说:“俊!”
 
  “说给你当儿媳妇呢?”
 
  “自然是好的。”
 
  儿子看中的,老太太虽然不言不语,却也暗暗备下了。陈年的大樟木箱子,最底下用布裹了一层又一层的,颤颤地打开,老头子抗美援朝牺牲的抚恤金,她没敢动,只留着给这个遗腹的儿子取房好媳妇,安稳过日子。
 
  她请来了丁家村的村长丁铁生,烦他去托个媒,说和这件事情。老太太捧着一本红宝书,虽然不识字,却也说得头头是道。她说:“毛主席让知识青年与贫下中农相结合。这结合结合,不就是娶媳妇、生娃娃么?我们家丁明是个苦孩子,从小爹就没了,我一个人做不得主,还请他叔烦劳点个头,我也好行事。”
 
  “看上的是知青同志?”丁铁生点点头,用烟杆在鞋底上磕了一下,继续抽着他的旱烟袋,吧嗒吧嗒作响。
 
  “说是叫张晓薇,最不喜欢言语的那姑娘。前个儿我瞧了,模样俊不说,性子也平和。主要是孩子相中了,我这个做妈的也只有帮他备办。可怜他还没出生便没了的爹,再看不见了……”老太太说着说着,淌下了泪。想着办喜事不能提及先人,怕冲撞了。便不再言语,只抿了嘴,安安静静地坐了一会儿,又说:“他叔,你倒是给个话呀。我们孤儿寡母的,可全指望你了!”
 
  丁铁生咂吧咂吧嘴,放下烟斗,说:“大嫂子,瞧您说的。这大侄子的事儿就是我的事儿,您交给我办,那是信任我。我保管您满意就是了。”
 
  “我就都交给你啦。只要孩子高兴,我就乐呵。要能再让我抱上个孙子,阿弥陀佛,我就心满意足了!”老太太笑了起来,将皱纹堆成祥瑞和平的形状。那个沉甸甸的布包便放在了村长的手中,拍了拍:“他叔,我就麻烦你了。”




第75节:私家侦探(5)

  “看您说的,都是一家人,何必说两家话。既然这么着,这事儿我明天就去办。”丁铁生慎重地封起那个布包,小心翼翼揣在怀里,饭也没吃便去了。
 
  村里民风淳朴,只道是热热闹闹办一场酒席,并不曾有谁注意过相关的法律证明。请些乡里乡亲的大爷大叔大婶子们来热闹了一番,便认做是成婚了。小俩口一块儿过日子,和和睦睦。托人去问了张晓薇,她只道是家里并无父母了,只有个姨妈,也不大做主。只问她愿不愿意,姑娘便红了脸,不吭一声。媒人只道是羞涩不言语,于是告诉村长说妥了妥了,一切都妥了。
 
  张晓薇记得那天是个好日子。黄历上分明写着“宜嫁娶”。还想在被子里再窝一小会儿,早有人上门来给她穿上前些日子量身定做的一套衣裳。红鞋红袄红裤,从头到脚,人仿佛浸在了喜庆当中,灿烁灿烁的。她以前读书时读到一句“女为悦己者容”,读完了并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今时今日,她在小圆镜前照着自己的模样时,才知道“容”是“把容貌打扮的美”,让那个“悦己者”看着喜欢。
 
  初识男女之情,她并不知道什么是喜欢。她只知道自己看见“他”就脸红心跳,身子暖暖的,热热的发烫,像是得了病,还不轻。不过只要“他”和自己说会子话,病症便会慢慢减轻,直到他把手放在头顶上傻憨傻憨地挠着,这病就痊愈了。
 
  他像是她的梦魇,她的病根,她的——冤家。
 
  回忆就像是浸润了水的白纸,蒙在脑海中朦胧而又透亮。许慧茹看着镜子里如今已经发福的圆脸,亦有些潸然了。时光荏苒,追溯的时候,镜子里的张晓薇双颊被那身红袄映得炫红,翠眉横在双目之上,微微地在眉梢弯了,带着些娇嫩和柔媚。女人的美,便在眉和眼之上。她的眼睛此时较平常更加水盈了,闪着光,透着亮,默默的还含着情。红盖头一遮,便什么都看不见了,几乎便地的红颜色,漾满了心臆之间。她觉得被什么人背在了背上,她的柔软的胸脯贴在他的背上,双手搭上他的肩,触着这个精壮的男人,面红心跳。她听他的呼吸声越来越急促,他的汗滴在她的手背上,濡濡的。一种男性的气息飘入她的鼻息当中,异常熟悉。在垄头挥动锄把的时候,她嗅到过这种味道;在田间割稻的时候,她嗅到过这种味道;在那个“他”抓耳挠腮冲她傻笑的时候,仍是有这样一种味道。张晓薇悄悄地将脸贴在了他的背上,重重地吸了口气。从今往后,他便是“他”了。现实的和心中的影像重叠在一块儿,上天如此眷顾着她,叫她成了心愿。这个男人,让她的心被他撑得满满的,从喉咙里冒出来,嘴里“扑哧”一下,变成笑,弯在嘴角。红盖头轻飘飘的,站在路旁的光屁股娃娃瞧见了,拍着手嚷着:“新娘子笑了,新娘子笑了!”




第76节:私家侦探(6)

  许慧茹,也就是张晓薇,在那个特定的年代里的笑容是特别腼腆和羞涩的。她包在绒布里藏在抽屉中的那张合影,便是她和丁明在举行了婚礼之后特地上城里拍的,洗了两张,一张被婆婆用玻璃镶了,挂在墙上,另一张便一直留在她的身边。
 
  跨过门槛,她便是他的人了。坐在床沿,丁明在她身边喘着气。她透过盖头下露着的方寸大小的空隙,瞅着他的白袜黑鞋,浆洗得挺刮刮的蓝布褂子。张晓薇抿了抿嘴,将手放在两人中间。许久,另一只手怯生生地接近,轻触一下,她没动,他便大了胆子,整只手抓住了她。
 
  “愣着干什么?把盖头揭下来……”
 
  “哎。”
 
  盖头揭下来,她看见丁明一张涨得紫红的脸。自己也不好意思,讪讪地扭了头,转向一边。
 
  那些跟过来的娃娃仍旧是拍了手,在门外唱着:“小小子儿,坐门墩儿,哭哭啼啼要媳妇儿。要媳妇干嘛,做鞋做袜儿,穿衣穿裤儿,点灯说话儿,吹灯亲嘴儿。”唱得张晓薇“哎呀”地叫唤一声,双手捂着脸,脚一跺,扭过身,又羞又急。
 
  “小猴儿,嚷什么嚷。”早有客人将那群顽皮的孩子或拉或拽给弄走了。丁明见她窘着,自己也不觉有些尴尬的模样,生怕亵渎了她似的。他站了起来,手却被张晓薇拉住了。他又坐下来,身子一点一点挪了过去。
 
  “我又不是妖怪,你怕什么!”她被他逗乐了,脆生生地笑笑。尽管害羞,她毕竟也是他的女人了。今后一块儿种地养孩子,男人这样可不成。他平时的态度雷厉风行,成亲却一改往日的模样,又粗又笨。
 
  “我,不怕。”他似乎要证明自己,伸出胳膊搂住了她。一低头,一双水盈盈的眼睛瞧着他,让他有些冲动地吻上了她娇嫩的唇,重重地,亲了又亲。那个时候的青年只知道“亲嘴”而不知道“接吻”,胡乱表示了爱意,怀里的娇躯便软软地贴在了他的胸膛里。
 
  “给我生个和你一样俊的女儿吧!”他说。
 
  “不要儿子么?”




第77节:私家侦探(7)

  “只要是你给我生的,什么都好!”
 
  他将她拥在怀里,紧紧地,就像是拥抱着整个世界。这个女人在无意间闯进了他的人生里,让他的人生得以多姿多彩。
 
  许慧茹眨了眨眼睛,二十几年前的一幕便在镜中消失殆尽了,只有几根新添的白发证明了白驹过隙的仓促。她抿了一下头发,那时候油亮粗大的麻花辫子已经不复存在,只剩下首如飞蓬的乱发映成镜像,丑陋不堪。
 
  她离开女儿上省城参加高考的时候女儿才半岁大。那个天空阴霾飘着大雪的冬天,异常寒冷。她看着女儿被冻得通红的鼻尖,抱了又放下,再抱上,哄她睡着了,才蹑手蹑脚地裹上围巾拿了帽子,只身走出了门。那个进村时拿的蓝布袋子,她留在丁明睡的枕头底下,权当给他做个纪念。婆婆反对她参加高考,还指望她为家里再添个男孩儿。许慧茹心里清楚,她这两年来每天偷偷拿水缸底下的书看了又看就是为着等这么一天,凭实力考上大学,不再为着那贫瘠的土地挥洒宝贵的青春和汗水。做了决定,她毅然只身回到了城里。这时候刚刚结束了“文革”,百废待兴。她和表姐将身份好容易换了回来,拿着自己的名字去参加高考。她本想没考上便死了这条心,一心跟着丁明踏踏实实地过日子,想不到过了春节之后便收到了录取通知书。
 
  表姐说:“那个农民,你还想他做什么?你们又没有领结婚证,顶多算个同居。你给他生了个女儿,算仁至义尽了,还回去干什么?读完大学,有的是青年才俊让你挑。你又用的是我的名字,量他也找不到这儿来!”
 
  有时候她总是想,如果她没有考上大学,没读研究生,会不会这辈子永远都呆在丁家村和丁明做一对普通的农民夫妻。每况愈下的夫妻关系让她越来越怀念起那段往昔,做梦时更是频频梦见他。只是丁明和她的女儿,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过得可好?
 
  许慧茹在女儿满一百天的时候抱着她去公社里惟一的照相馆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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