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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房子的欲望-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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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事儿也只能想想,这段时间有气也得受着,还好彩霞时不时的会给一点,她到也可以从中赚取一点儿,就当是消消火的了。
  57。…第五十七章 舞厅倒闭
  以后的日子里,接连着两个月,芬芳几乎每天都带着那个镯子未曾离身,因为有保护伢仔作为保护神,谁也没有怀疑什么,只是老太婆心里多多少少的就有一点疙瘩,看着这个镯子,就好像看见了芬芳个别的男人在一起厮混,甚至就联系到了肚子里的孩子,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老太婆甚至有要将孩子神不知鬼不觉的做掉的想法,但随后又是被一阵冷汗惊醒。
  看着芬芳每次带着镯子到处耀武扬威的样子,老太婆就更加的忧心起来,总觉得心里被堵上了一块石头,心里完全喘不过气,可又没有什么证据,也只好作罢,在心里干着急。
  芬芳最近几天心里也觉得空落落的,前些天的时候,彩霞过来说粉红歌舞厅倒闭了。
  这着实让芬芳大吃一惊,粉红歌舞厅的实力比乐呵呵歌舞厅的实力要强许多,就算芬芳在也不至于倒闭一说,何至于落到如此地步。
  彩霞说,还不止这样呢,那个和芬芳以前住在一起的那个秀兰也被金老板辞退了,一问原因,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有一次金老板去宿舍找秀兰的时候,就发现宿舍里还有一个男人,那人是县城里不大的一个痞子,平时就爱惹事,本来金老板就有点怀疑这事情和秀兰有关,这下子又闻到了一股浓浓的精油味道,心中就更加确信了几分,只是苦苦找不到证据,就暂时忍了下来。
  后来也不知道金老板动用了什么法子,让那个痞子给招了,秀兰也不敢再否认了,赔了一千块钱才没送进去坐牢。
  芬芳一听秀兰白白损失了一千块钱,好久都不知道那么多钱是多厚,那香味是多么的浓厚,突然就有点替秀兰感到可惜,但是看到彩霞说的义愤填膺,就觉得秀兰是活该的了。
  要不是她作怪,估计芬芳还在那里工作唱歌呢,挣得钱也不比这少,想到上次那阵毒打,芬芳就觉得很是窝囊,可又有什么办法呢,如果在退回到那个时间,芬芳还是不敢反抗的,毕竟那是几个五大三粗的男人。
  芬芳看看了看自己手腕上的伤,伤口也已经好了,就留下了一条淡淡的结痂,估计再有几个月过去,这伤口也就慢慢的退了,再后来就没有了,只是那腹部上的,恐怕将伴随着着芬芳一辈子,连同心里上的伤痛。
  彩霞似乎也看出了芬芳的情绪有点失落,知道有想起来那些伤疤,她来了几次觉得那老婆子虽然有点贪财,但对芬芳倒也过得去,也就叫芬芳放下心来,老婆子多多少少还是敬畏着法律的,不敢对她怎么样的,要是阿贵这样做,她也要担心一下儿子的将来。
  这些芬芳也都明白,但女人的心天生就是没有安全感的,她不想再让彩霞操心了,就转移话题问道,“秀兰也走了,听说粉红那边也从城里请人来帮忙,这对乐呵呵更不有利啊。怎么就倒闭了呢?”
  “这个啊,你还别说,真是有趣”,彩霞一听问道重点上去了,本来刚刚也不愿意继续纠缠下去,就立马带着调侃的口气继续说道,“城里来的那两个女人的确是很漂亮的,长得也妖艳,那眼睛就像是狐媚,真的可以把人的魂都可以勾去,还有那身段,好家伙,简直就只有碗口粗,扭的跟散架似的。”
  彩霞似乎很乐意描述那两个女人的美貌,从眼含秋波的双眼谈到了柔软的腰肢,无疑真的是精品,看来真的是很强势。
  芬芳就有点搞不懂了。既然如此,为什么粉红歌舞厅还会倒闭的呢。
  彩霞又接着说,那两个女人不仅是自身条件一流,思想包袱也早已放开,行为更是超级大胆露骨,随便一个动作就是他们说不敢的,说到这里,芬芳不由的脸一阵发红,那一晚她差不多都快忘了,这会儿听到彩霞说到这个词的时候,也觉得那次的确是很露骨的,只是不知道这两个女人会是怎样。
  彩霞也发觉了芬芳有点窘迫,像是给芬芳解围般又说道,那两个女人每天晚上基本上都是全身裸,体出场,一些动作简直是不堪入耳,唱歌豪迈妖冶,估计是经过了专业训练的,加上又是久经沙场,早已把勾引男人的手腕练得炉火纯青,惹得台下的人一阵阵欢呼,达到高,潮,听彩霞这个口气,芬芳到不觉得她在鄙夷或者看不起的意思,反而有一点专业点评的味道。
  短短一个星期的时间,粉红歌舞厅已经达到了鼎盛时期,不少官员也暗地里快活过几回,两个女人是把他们制服的妥妥帖帖,在管理上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对手乐呵呵歌舞厅那边自然是清冷异常,几度金老板都想关门回家算了。
  女人漂亮了,脾气也自然大,经常就喜欢耍一些小脾气,但是在台上还是一如既往,毕竟这是她们挣钱的地方也不敢胡来,私底下却多次闹场子。
  城里的女人挥金如土惯了,每天都是钱和男人包围着,来到这个不算小但也不算大的乡镇,夜生活自然是少之又少,能给他们小费成百上千的,自然也是不大可能,开始的那种到处都被注视的快感慢慢的也被消磨殆尽,剩下的就只有那无边的寂寞和对金钱的渴望。
  还是何昆说得对,来干这行的女人,对于金钱是贪婪的,是饥渴的,因为是青春饭,所以就必须想方设法的多赚一点,任何可以赚钱的机会也自然是不会放过的。
  十块钱叫你去陪三个男人去睡觉,你不干。
  一百,五百,或许你还有点犹豫。
  那么一千,恐怕在矜持装清高的女人也会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这个时候,要是再加进一个男人进来,恐怕也不会反对的,什么尊严都是一句屁话。
  这话真的很对。
  加上农村里的男人也极为不讲究,可能刚从农田里回来没来得及洗澡就过来了,身上汗臭味和脚丫子气味足以让人退避三舍。
  这样加加减减,城里的漂亮女人也算是明白了,来这里的钱虽然多,但是整体来算,却远远不如。
  光是小费,还有买衣服化妆品,首饰,吃饭,这些的都没有城里男人有钱大方,基本全是自己掏腰包不说,精神身体上都是空虚寂寞的,不到一个月,漂亮的女人就被整的形容枯槁,身心备受折磨,说什么也不愿意在继续待下去了。
  坏事还接踵而来,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让省城里的猎狗也嗅到气味了,来到这里什么话也没说,直接就端了,老板索性就跑到省城里安心的经营起来,这里的算是彻底的放弃了,因此,乐呵呵歌舞厅也算是这里的垄断行业了,不知道那个粉红的老板会不会心有不甘,或者乐呵呵歌舞团的会不会觉得因祸得福,当然这一切都和芬芳无关了。
  58。…第五十八章 想起何昆
  粉红歌舞厅倒闭这件事情给芬芳的感触不少,倒不是觉得它倒闭了有什么可惜的,只是突发感慨,觉得什么事情都变化的很快,似乎都不给人喘息和想象的余地,说来就来。
  芬芳其实很想问关于何昆的情况,自从有了这个镯子,芬芳的心里似乎更加的放不下何昆,总是希望能够再见一面,但并不发生什么事情。
  那一相别,不,还算不上相别,因为根本就没有别,两人在一起的时候总会多余一个彩霞,芬芳似乎另外两个人的关系更为亲密,何昆也没有觉得什么尴尬,就像是两个并不相识的人,哪怕是一个微笑也很是吝啬。
  这样的日子足足有两个多月没有见过何昆了,可以说自从到了乐呵呵歌舞厅,两人就已经没有了交集,如果没有这只镯子,那么两人的关系或许就是进到此为止,并不会泛起什么波澜,这只镯子可真是个祸害,有时候芬芳甚至觉得这只镯子就不该拿回来,给自己徒增烦恼。
  芬芳在家里还是一如既往的喝汤散步,生活上的琐事并没有让她操心,就算是老太婆说家里已经快要断粮了,芬芳也会无动于衷,何昆的身影几乎占据了大半个脑子。
  而阿贵也比以前好打发些了,只要给钱,基本上就没有了什么共同的语言,早出晚归,或者彻夜不归,归家就大睡,芬芳都不觉得有什么,早已经习惯,有事的时候,就直接一个眼神交流,彼此之间最简单的话也早已省略,成了一个屋子的陌生人。
  没了阿贵如饥似渴的骚扰,芬芳倒也得了清闲,偶尔有些纳闷,感觉阿贵像是变了一个人,甚至怀疑他在外面找小姐,但是给的钱都是一定的,也不大可能,久而久之,也懒得思索,一天一天的就这么过着,打发时间而已。
  打发时间的最好办法就是想何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何昆在芬芳的脑海里已经占据了一席之地,有时候想他坐在那个台子上端着酒跟唱歌的女人抛着媚眼,有时候想他在家里和老婆在床上滚做一团,幻想更多的还是送镯子的那一晚上。
  那湖南的灯光下,沉闷压抑的气氛,就算发生一点事情也不为过,当然这是芬芳现在认为的,要是发生了,会是怎么一回事情呢,除了阿贵,她还没有接触过别的男人的身体,当然除了看见那个和秀兰鬼混的胸肌男的身子,还有买鞋时那若有如无的一滑,还有那些客人们地随即揩油,似乎还有以前的那个老板在包厢里的差点得逞,好像就是这了,是的,就是这了。
  好像越是亲密的人,关系更为怪异。就好比她和何昆,关系可以说是这些人群中最为熟悉,最可以暧昧的,甚至就算是暧昧也是理所当然的,偏偏就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说给那些人听,恐怕也没有几个会相信。
  有时候芬芳也在想,为什么那个镯子就没有送给彩霞呢,彩霞和他的关系也不错的啊,况且那一晚上彩霞还付出了那么大的牺牲,就算是犒劳一下也还说的过去,为什么就偏偏送给自己了呢。
  那个时候芬芳理所当然的认为是何昆追求自己的伎俩,虽然觉得有些老套,但并不觉得生气什么的,现在问题是何昆撒下了网,却并不收鱼,芬芳这条鱼儿在网里苦苦挣扎,却怎么也摆不脱,内心煎熬不已,不知道是人为下的渔网,还是自己钻进了一个死胡同,不知道是自己就像等待渔人的到来,还是自己寻找出路挣脱出去。
  一切都是未知数,像一些慢慢站达到藤蔓,慢慢的将芬芳包围,最后似乎也从芬芳的内脏里长了出来,恶心的要死,每天都要吐还几次,搞得人是精疲力竭,还要听老太婆婆婆妈妈的心疼鸡汤话,心情也到达了前所未有的苦闷时期。
  这一切全都是因为那个叫何昆的男人,却不知道他为何如此让人迷恋,可以使她念念不忘。
  他那种步入中年人行列的特有的一股成熟稳重气息让懵懂的女人感到依赖。
  或者他足够的金钱和对女人的挥金如土让缺钱的女人感到崇拜。
  亦或者他本生特有的那种男人气味和对女人的了解让空虚的女人感到无法抗拒。
  那些女人就是芬芳的合体,慢慢的想想,芬芳也算悟出来了,这些因素全都是存在于内心里,她自己都无法察觉,就算是察觉了,也绝对没有胆量说出来,而那个镯子就像是一个导火索,一点就“噼里啪啦”的蔓延开来,也像关闭洪水的闸门,一打开,洪水就排山倒海不顾一切的滋生开来。没有什么东西的阻碍,就一泻千里,中途的一些江河湖海也慢慢的融入进来,也就壮大了。
  芬芳想的很多,似乎就发现自己像一个哲学家,或者是思想家,可以讲出一些很是精辟的话,或是看似深刻其实浅显易懂的道理,就是说一些屁话的思想家。
  芬芳在家无聊看了一本书,名字她有些认不全,但是里面一句话让她很是喜欢,原话记不清楚了,大致意思就是说,能拽一点文字的就是学者了,见过农具的就是农民了,然后最后一句芬芳觉得很搞笑,说见过猪跑的就问道肉味了。
  芬芳因为这也喜欢上了这个作者,叫什么蒲柳道士,应该是这个名字,觉得这句话很通俗,很搞笑,但是意味很是深刻,要是以后想吃肉了,就去闻一下,说不定就问到肉香了。
  芬芳基本上都是一个人在家,阿贵出去打牌,老婆子们去了田里,剩下的芬芳就在家继续嚼着这本书,找到一些道理深刻的话,让自己也算是一点文字,也是大半个学者了,这让人觉得很是光荣,在家说话的时候也不由的有了那一股书生味,慢条斯理的,咬文嚼字,一句话可以争大半个小时。
  对此,老太婆觉得芬芳在家无聊,玩玩也好,省的闷得慌,生事端,倒是阿贵对这事嗤之以鼻,认为再怎么样子也还是一个村妇,顶多是一个漂亮的村妇,芬芳也不管这些,暗自下决心准备做点事情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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