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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禁地-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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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很神秘的人,这个人一身的金缕战衣,胸口一块明晃晃的护心镜,在月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的妖异。他两手绷直,脸上长满了五颜六色的绒毛,皮肤上的五颜六色的绒毛,在月光下发着妖异的气体。这个神秘人已经脱离了人的范畴,它是五彩斑斓尸。

    “吼~!”五彩斑斓尸微微抬起了头,对屋顶上的任天行仰天狂吼,眼睛在月光的照射下,闪过一缕红色的光。

    任天行心里一颤,这吼声就像冰霜一般,让他身子一冷,他的手掌紧紧的握住了刀柄,缓缓的吐出一句话:“果然是万邪之王,气可压山河!“夺魂”啊“夺魂”,如果你真的有灵,就助我收服这个恶魔!”说完,他的手指轻轻的划在刀锋上,一滴鲜血没入刀中。

    这滴鲜血散发出的血腥味,让五彩斑斓尸感到有点惧怕,可是它毕竟是僵尸之王,作为王者,它的傲气无与伦比,两只空洞的眼睛顿时变成了赤红色,眼洞透出一股股白气,就像是把月光吸入两眼之中一样。

    五彩斑斓尸傲然的站在那,对着任天行咆哮,即便是看得出从任天行身上透出的那股危险气息,但是是作为僵尸中的王者,它还不屑主动攻击。

    任天行手中的“夺魂”刀在饮血之后,一股神秘的红光,裹在了刀身之上,刀柄在不断的抖动。

    是战了!

    任天行心中的一股战意柔然而生,他不知不觉的握紧了刀柄,那凌厉的眼神死死的盯在五彩斑斓尸的身上。

    悦月看着视频中任天行的那表情,眼泪一直在打转,她是最了解这个男人的,面对着五彩斑斓尸,这男人并不是怕死,而是在刻意求死,因为这男人宁愿死在这僵尸的手上,也不愿意去面对跟长风决战。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悦月嘶哑的声音,在不断地问自己。

    任天行对于自己的生死,已经丝毫不关心了,他不想对过命交情的兄弟下手,也不想让长风难过,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死在这僵尸的手下。

    …………………………………………………………………………………………………………………………………………………………

    任天行没有忘记湘西军区那一幕幕惨烈的事件,他也没有忘记自己的身份,作为一名警察,一名锋刀组的战士,任何对百姓造成威胁的敌人,都不不惜一切代价扼杀,所以他不可能放过这个五彩斑斓尸。

    面对着僵尸之王那种无法匹敌的死亡气息,如今的他没有一丝畏惧,在他心底,他也分不清到底是因为自己有着无畏的勇气,还是自己对自己生命已经不再眷恋,也许更多的是后者,他不愿意面对着长风这位兄弟……

    “今天晚上,你是我的!”任天行嘴里吐出了一句话,整个人的气势顿时发生了变化,一声怒吼,手中的夺魂刀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直劈五彩斑斓尸。

    凌厉的刀风撕破了空气,一股股吱吱的声音带着电光,朝五彩斑斓尸的头顶而来,五彩斑斓尸顿时也一声咆哮,右手一挥,以躯体之力去横刀宝刀之锋。

    简直是匪夷所思,五彩斑斓尸那干瘪的手臂上的毛发发出妖异的颜色,和刀锋接触的时候,发出了一声尖锐的碰撞声,一道巨大的火花在刀刃和手臂之间迸出,任天行被五彩斑斓尸巨大的力量给震飞,整个人如火箭一般倒飞十几米,手臂粗的树木给撞得断了十多根。

    五彩斑斓尸也不好过,一样被震得往后飞了十多米,在它眼中闪过了一种惊恐和愤怒。它不敢相信,小小的人类居然有这样大的能力。

    僵尸以毛色分等级,黑毛、白毛、绿毛、红毛,斑斓五色等有颜色的僵尸,以绿毛最为凶狠厉害,然后是红毛僵尸,斑斓五色的僵尸是成精的僵尸,被称为五彩斑斓尸。每一种僵尸,三百年换一体色,五彩斑斓尸这一千多年来,从未遇到过能让自己如此吃亏的高手。

    这一下,让自己颜面大失,它不由得发狂了起来,再次仰天咆哮,那种无与伦比的王者霸气,让周围的所有生灵都为之颤抖,树梢在不安的抖索。

    任天行以最快的速度奔向僵尸身边,大声厉喝:“孽畜!灭了你!”,手中夺魂刀指向僵尸。夺魂刀在任天行大喝的时候,发出了一股血红色的刀光,龙吟一般的声音在四周响起。五彩斑斓尸两脚一蹦,跳起三米多高,居高临下,以双手作为武器,和夺魂刀在不断的交战。

    两个人影在不断地交战,巨大的破坏力让周围的树木在短短的十多秒钟时间里稀稀落落的倒跌。

    五彩斑斓尸浑身比铁皮还硬,金刚不坏之身,任天行的夺魂刀没有破开僵尸的皮肤,每一刀凝聚着巨大的爆发力,却只能把这僵尸向后打退两米。僵尸身上那件金缕玉衣,已经被夺魂刀给砍得破烂无比。

    任天行身上的衣服虽然没有给撕破,但是胸口却一片片血渍,胸膛之处三个大血洞让人看得寒毛直竖。

    五彩斑斓尸愤怒到了极点,朝任天行喷出了一股红色的烟雾,那烟雾一出,四周发出了沙沙的响声,周围一棵棵绿油油的树叶变瞬间变得蜡黄。红色的烟雾可是僵尸多年积蓄的尸毒,厉害无比,任天行只觉得天地在旋转,头脑发晕,但是他的本能反应让他捂住鼻子连连后退,依然不能挥去那种眩晕的感觉。

    紧接而来的,便是脸部一阵剧痛,僵尸那长长的指甲戳在了任天行的脸上,一道深深的肉痕立马呈现,痛苦的滋味让那眩晕的感觉顿时消失。任天行嘴里的一口鲜血,喷在僵尸的脸上。

    在这性命攸关的时候,任天行那种求生的意志变得无比的强大,而他此刻却不想着怎么逃生,而是拼命。

    “想要我命,你就这点能耐吗?”任天行大吼,两眼发出赤红的光,顿时,他嘴里渐渐冒出了两颗金灿灿的僵尸牙。身上流出的血,无形之中滴在了夺魂刀上。任家的血液唤醒了夺魂刀,无穷的战意在任天行身上散发了出来。

    原本一举得手而傲气无比的五彩斑斓尸顿时愕然了,惊恐了,在它还没明白什么过来的时候,任天行的刀已经拦腰而挥了。

    金刚不坏之躯,在夺魂刀那无匹战意之下,以及任天行瞬间爆发的强大力量之下,也被砍成了两截。

    僵尸的躯体自腰部之处断成了两截,在一声悠长而惨厉的叫声中,五彩斑斓尸的躯体倒下了,落地的时候,化作一堆黑漆漆的灰尘,只剩下那残破的金缕玉衣,金缕玉衣上那护心镜,几个凹洞显得格外的耀眼。

    任天行向天大脑一阵空白,此时的他丝毫没有发现自己在向天咆哮,那金色的牙齿渐渐的消失,脸色那深深的肉痕,在月光的照射下,只留下一道浅浅的痕迹。

    悦月不想让那些学者们在看到任天行这个样子,不想让任天行成为那些学者们研究生物进化论,研究细胞分裂的对象,因此,她毅然的把这段录像给彻底的删除了。但是悦月知道,她删除不掉任天行那孤独而傲气的身影。那一个带着复杂的眼神,拖着那把夺魂刀去和长风决战的身影。

    那是一个多月的事情……
第二章 奇特的瓷器
    地中海的太阳是十分的酷热,这些非洲人的黑色皮肤,在酷热之中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作为叙利亚哈马市的两名陌生游客,长风和王婷婷两人备受关注,所到之处,都是周围那些黑人注目礼式的眼光。

    哈马市是叙利亚的省会城市,拥有着三十万的人口,华人在这里做生意、落地生根的并不少,民族皮肤色彩,并不是两人引起关注的原因,而是他们的打扮。

    任是谁见到长风和王婷婷两人,都一眼能看得出来这两人风尘仆仆,从遥远的地方而来的装扮。那些生意人拿着矿泉水、水果等纷纷围了上来,苦于这些本地人不懂中文,也不懂英文,一个个依依呀呀的乱叫。好不容易脱离了这些人的纠缠,长风拉着王婷婷穿过了一个小胡同,一个营养不良,极度饥瘦模样的小男孩在诡异的盯着他们。那种眼神让人看了之后,感觉就像是他有什么话,但是又不好意思开口,可是又十分的期待能谈一谈似的。

    两人相视了一样之后,王丫头的眼光也落在了这小男孩的身上,那小男孩似乎受到了王丫头的鼓励,鼓起勇气走到两人的前面,十分腼腆的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十分古老的一个瓷器。

    瓷器看起来是有些年头了,不过看不出到底是什么,小男孩十分不好意思,在腼腆的解说的时候,连脸都红了。王丫头略微有点失望,还以为是什么奇怪的事,没想到居然是一个卖东西的小孩。

    在各地旅游的时候,经常会碰到当地人向游客推销自己的商品,有些当地人十分恶劣,采用欺骗的手段,弄一些赝品、甚至是不知名的东西当成是古董,卖给游客。

    这小男孩经验并不足,腼腆的表情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刚刚做起这一行,只因为语言不通,长风他们也不知道这小男孩说的这东西的作用。长风接过来后,随手给了30美金,拍了拍那小男孩的肩膀,表示愿意成交。那小男孩沉思了几秒钟后,似乎有点不舍,之后对两人点头致谢,在离开的时候,还依依呀呀的指着那瓷器。

    “嗯,还不错,看起来有点意思,就当做叙利亚的纪念品吧。”

    “我们走吧!”

    长风说了一句,两人相视一笑后,拿着瓷器离开。

    “唉呀,老天呀,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到开罗啊,要不我们坐飞机吧?”两人找到了颇有档次的酒店后,王丫头在大床上一趴,就唉声叹气了起来。

    长风洗了一把脸,回道:“不能坐飞机,我可不想惹来这么多麻烦!”

    王婷婷不乐意的说:“怕什么,那些人就算知道我们下落,也不敢打我们主意,咱们何必受这份苦呢!”

    “你呀,想得太简单了!”长风递给王婷婷湿毛巾,说道:“从哈马到开罗,我们需要在黎巴嫩坐船,今晚我带你去个地方!”

    王婷婷眼睛一亮:“去哪?”

    “地下古城!”

    “什么地下古城,在哪?”王婷婷一脸喜色的追问,之后又奇怪的问道:“好像这不在我们的行程计划中!”

    “当然,我临时决定的!”长风到酒店之后,把那瓷器放在桌子上,那瓷器经过桌子上的台灯照射,瓷器上有一种不易发觉的晶莹灯光,他觉得很奇怪,但是肉眼又看不出什么问题,因此特定让酒店安排了网络服务,通过网络问询了一些考古界的朋友。那些朋友也不能马上有什么结论。

    不过,这些考古界的朋友倒是开了个玩笑,说叙利亚有一个地下古城,最近据说有当地人冒险进入古城探宝,指不定那瓷器是从里面出来的。这朋友虽然是开玩笑,但是看着瓷器似乎比较奇特,有什么来历也说不定,因此长风决定,去一趟地下古城。

    “死丫头,赶紧去洗漱,弄好了我再告诉你。”长风敲了她一脑瓜子,这丫头听到“地下古城”四个字,脑海里已经开始幻想着那些稀奇神秘的事情了,哪还有心思洗漱啊,跑洗手间打开水龙头,啪啪几下,十多秒钟就冲了出来,叫道:“我洗好了,快说快说!”这速度,要多快有多快。

    “你快说嘛!”王婷婷兴冲冲的盯着长风,长风痛苦的锤了锤额头,她彻底被这疯丫头的这种好奇劲头给打败了,从湘西出来之后,出了拉萨,穿过尼泊尔、途径印度、巴基斯坦、阿富汗……,一直到哈马市,这丫头就没消停过,精力似乎永远都用不完,看到什么都新鲜。

    这一路上,她居然敢拿着棍子去捅印度丛林里的绿纹大黄蜂,惹得那些有剧毒的大黄蜂漫天的追杀他们,那雇佣的导游在脱离黄蜂的追杀后,已经快吓得翻白眼了,发誓死活也不再做中国人的生意。而这丫头居然在那得意的傻笑。

    更让人头疼的是,在尼泊尔的沙漠之中,她甚至疯狂到拿着匕首割断骆驼的动脉,用骆驼的血液去吸引沙漠中的沙蟒,然后剥了沙蟒的皮,不料这沙蟒是蛇王,顿时周围十多条大腿粗的沙莽都出现了,长风陪着这丫头放开双腿在沙漠里跟沙蟒比赛,就差没引起沙尘暴了。

    长风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我被你打败了!”

    “那是必须的!”王婷婷笑眯眯的说:“乖哦,快告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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