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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浮游札记-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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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献给埃德加,他已经品尝过了。”——医生写在纸条背面的字。

  然后埃德加将这页《奥德赛》塞到神像旁,“我给你留下一个故事。”他说。

  心里空荡荡的,像《调琴师》空荡荡的封面和雾霭般空渺的文字一样。

  看完以后,总是回味着,却不敢读第二遍,怕毁掉第一次阅读时的感觉。如同太珍惜一个人便会不敢靠近。

  不去靠近,可是却永远也忘不了。

失物之书、素年锦时
《失物之书》

  看完这本书后,觉得有一个词可以用来形容这本书给我的感受。只是一个词。

  想了老半天,就是没法把那个词从潜意识里揪出来。后来偶然瞟到《素年锦时》淡色的封脊,那个词就这么猛然蹦出来了。

  ——释然。

  只有这个词可以形容了。更深入、更复杂也更扭曲的东西我不想去追究。真的,只是觉得释然。

  
  小男孩戴维的妈妈去世了,继母占据了妈妈的位置,不久后继母与父亲的孩子又渐渐侵蚀了戴维的位置。

  失去了妈妈、失去了父亲的独爱、失去了亲人的重视、失去了存在感,戴维正在一步步失去对这个世界的爱和希望,渐渐迷失在幻想里,封闭了自己,仇恨越来越多,宽容越来越少——直到有一日,他和继母吵架了,继母打了他,而父亲又骂了他,戴维的恨意才彻底爆发。

  他听到了母亲的声音,呼喊他,叫他过去,他似乎下了决心要逃避现实的世界——于是他追随着母亲的声音去了。

  故事从这里开始成了魔幻小说,或者也可以说是成了寓言故事,总之戴维从此走上了冒险的路途。他穿进了另一个世界,在那里有狼人、有各种危险的精灵、有矮人、有鹿人,戴维为了找到并就出“妈妈”和回家这两个目的在新的世界里杀出一条血路。

  路途是让人神经紧张的,不过最后戴维终于明白了妈妈早已死去,只不过是他自己不愿接受现实,而他如今所经历也是别人的邪恶幻想。他苦苦寻求的《失物之书》不过是个背叛者搜集起儿时的物什拼贴起来的回忆之书。

  戴维战胜了邪恶,回了家。童话故事一般都是这样的结局。

  但《失物之书》不是一般的童话。

  在戴维失去了单纯,不再幻想、面对现实以后,在他的现实世界里,残酷的成分几乎占据了他的整个人生。

  这是现实。

  可书的最后,年老的戴维却是知足而安详的,他已经失去了一切,也即将失去生命,可是他看到了一种安宁——他所失去的一切其实一直存在于他内心的天堂里,从未离开他。

  他又回到了那个童话世界,他的幻想,他的童真,他所失去的一切都在那里等待着他。一直在马不停蹄地奔往现实、奔往成熟,待到老时,却是返璞归真了。

  书的结尾写道:“一生的光阴也不过是一瞬,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中天堂。”

  这本书写尽了人的一生。因为它的结局,之前的所有阴暗都显得甜美起来,一切释然。

  《素年锦时》

  在这本书里,她开始回忆朴实而美好的事情。

  觉得学会宽容、涵纳和博爱是人成熟的标志,这具有神性。所以在大树底下纳着凉、喝着茶的老人总是有几分仙风道骨的。

  要说最喜欢的作家,还是三毛。大隐隐于世,王维、白居易、三毛等等都是大隐者。即使过了很久很久,他们的光辉还是那样温和素淡。

  月棠记里的宋清祐也是,最完美的男子便是这样了。

  非常喜欢书的末尾处所描写的庭院,人间安宁应如此。 txt小说上传分享

蒂凡尼的早餐、洛丽塔
时隔很久,书已不在我身边,而对着屏幕翻阅或是看电子书都是没有质感的,只能回忆着、写着。或许回忆会让剧情有些出入,但没有关系,它们是触觉重于剧情的,像印象派一样沉醉的是光感,可以忽略部分真实。

  文字是有色调的,蒂凡尼的早餐、洛丽塔,这两本书给我的色调是一样的,一种非洲荒野的暖黄和极具韧性的深色草木绿调。湿热的丛林感其实是源自城市,荒漠的漂泊感其实是来自隔离的空气。

  那种色调和一部片子的色调相似,那部片子名叫《我是传奇》。末日的恐慌与不安、动荡与闲适、激烈与祥和交织,光感,夜色,所有的矛盾掺合在一起,显出彼此冲撞而又浑然一体的美。

  在杜鲁门·卡波特的笔下,总有种幻觉,幻视,沙漠色泽的,蒸腾不定的海市蜃楼,同样在热浪下蒸汽翻滚的氧气稀薄的城市,许多燥热不安定的灵魂聚集同行, 脸上抹着化妆品,眼睛浑浊,有着美国式的享乐与迷茫,他们不美,可是真实。《蒂凡尼》的主角叫什么我记不得了,但觉得她是在那些浑浊的人群中唯一清晰的身影,黑白分明的衣服,画着妆的脸,嘴角一定有某种坚定的神采在。

  《蒂凡尼》的电影是赫本演的,不像女主角,很让人失望。

  至于《洛丽塔》,说到它就不得不想到卓亚君的歌。

  如果说有什么调子可以和它完美匹配,那就是这首歌了,每一个音符都可以让人联想到明媚到荒芜的光照,如同年少的时光。歌词是这样的,

  和我跳舞吧 Lolita 

  白色的海边的沙

  爱情还是要继续吧

  十七岁 漫长 夏 

  喜欢一个人 Lolita 

  只喜欢一天好吗

  或许从没有爱上他

  只是爱了童话 

  那个野*开满的窗台

  窗帘卷起我的发

  我把红舞鞋轻轻的丢下

  不在乎了 Lolita 

  田野金黄了 Lolita 

  舞台就快搭好了

  我们一样吗 Lolita 

  对孤单习惯了 

  如果我不做自己的观众

  还以为在爱着他

  我坐着飞机到海边找他

  多疯狂啊 Lolita 

  喜欢一个人 Lolita 

  只喜欢一天好吗

  爱情还是要继续吧

  十七岁 漫长 夏 

  那个野*开满的窗台

  窗帘卷起我的发

  我把红舞鞋轻轻的丢下

  不在乎了 Lolita 

  如果我不做自己的观众

  还以为在爱着他

  我坐着飞机到海边找他

  多疯狂啊 Lolita 

  都会忘记吗 Lolita 

  来不及带走的花

  努力开放了一个夏十七岁

  爱情还是要继续吧

  十七岁 漫长 夏 

  这首歌听不腻。

  不是说歌词和《洛丽塔》这本书有多匹配,而是它很美,它已经不是陪角了,它可以另立门户。

  对读者来说,洛丽塔不是什么美人,无论外在还是内在,可是她有着来自恶魔的迷人魅力,天真的诱惑力。像一道来自地狱的光。罗伯特,故事的讲述者,他一直自言自语,从来关心的只有自己,最后才发觉他给这个孩子带来了怎样的伤害,他毁了这个孩子。《洛丽塔》的末尾,罗伯特的忏悔处,他看见洛丽塔照着镜子一个人流泪。孤独感像空气一样环绕周身。

  直到此时,对于这个没有道德观念的洛丽塔,我们怜悯了。

  直到此时才想起,她还是个孩子啊,她也会难过啊。

  
  再次回想起这两本书是因为盛夏的味道。闻到楼道里有种阴凉的潮湿味,瞬间就想起它们。

  这是两个属于夏天的故事。 。。

携职旅舍
在杭州的携职旅舍(是叫这个吧,我记不清#)画过几天画,等着考国美,住这就省了来回的路费。

  住携职的差不多都是美术生,颜料抹得满地,铅笔灰抹了满墙。厕所兼当浴室,颜料桶兼当热水桶。混乱之余还是很热闹很有人味的。

  在这里没听到有人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大家都是天南地北的同行,好不容易有缘同住一个屋檐下,这便多了几分亲切,东西都能混着用。

  记得有一个剪蘑菇头的女孩总喜欢哼喜洋洋和灰太狼,一边哼一边画画,笔和头都跟着节奏颠,特别可爱。

  记得携职的二楼楼梯右边贴了副很热血的画,解放时期的画风,一行正红的大字: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

宇宙飞船
考天美那天起来晚了,饿着肚子画完后就拎着家当冲出来直奔路边小摊,卖小蛋糕的老太被我那架势吓着了,说赶场子呢?边说边拾弄开了。

  小蛋糕刚出锅,一小女人杀来说:“这锅给我吧,我等着赶飞机!”我瞟一眼,小姑娘长得标志穿的也很有钱的模样,大冬天的还是条单裙。

  此姑娘特鄙视地斜我一眼:“怎么啦,你丫有意见?!”KAO,一看你丫的就是南方人,听听这京腔倒讲得多傲气。我笑眯眯地点头:“有意见。老子要赶宇宙飞船,你他妈给我靠后站。”

  此姑娘看外星人一样看着我,又骂了句你丫的,扭头走掉。

元宵节
元宵节那天还我在杭州,等着考国美。

  晚上去鼓楼看灯会,迷路了,坐在路边抽烟。

  路两边全是花灯,提了字的,一排排看过去,后来看到一首诗:先烈熊亨瀚——《客中过元上节》——大地春如海; 男儿国是家。 龙灯花鼓夜; 长剑走天涯。

  看得笑了。

  咱们不是长剑走天涯,而是长笔走天涯。

  龙灯花鼓夜; 长剑走天涯。

  把这诗发给了几个也在外单招的同学,某人回曰:“好冷……”

  又有人回曰:“家里有汤圆吃,俺要回家~~~~”

  小焱子当时也在杭州,跟我走岔了,去赶了另一处灯会。我记不得自己住的旅馆叫什么,为了找路回去还发短信去问他。小焱子极度无语。

  记得八月十五是在北京过的,六十多人的集体宿舍当晚空巢了。聚会的聚会,回家的回家。大多是北京的孩子,来回很容易。

  突然静得可以。

  那时在研究文艺复兴时的素描,翻着借来的破书,越看越觉得静,像穿到了那个年代。

  北京晚上上了雾,月亮到了十二点多才看得见。

王府井
第一次去王府井是被同学带去画速写的。老师让交一打速写,指明要去快餐店画。

  去了肯德基,一帮满身铅笔灰和颜料的美术生占了两个桌子,每人只买了一杯饮料。

  饮料刚喝完店里的主管就来撵,光撵了我们,没撵临桌那一对。出去后一同学骂:“他妈的,穿阿迪就不撵么!改天咱都穿身假阿迪来。”

  
  后来有个周末翘课去了王府井书店。央美新校区离一环很远,老朽天生路痴,又是公交又是四通八达的地铁,捣鼓来捣鼓去,早晨六点出发,到达目标时已经九点了。晕死。

  王府井书店太大,逛完从书店出来时望望天,他爷爷的已经黑透了。想着再不回去要被锁门外了,遂以逃逸速度往回赶——然后就在巴掌大的王府井再次迷路,加上视力不好,怎么也找不到地铁站。差点把自己鄙视死,撞墙的冲动都有了。

  好不容易逮着个人,人家都有急事,还没开口就给我回了句不知道不知道。小时候老师总教导我们待人要有礼貌,你对别人微笑别人也会对你微笑。可我笑得那么灿烂别人还是一脸冰霜。就是这样在王府井外大街晃悠着。

  夜晚的王府井外街很诡异,一排溜的外国奢侈品店面全是黑招牌白灯字,像墓碑,橱窗里的模特全是苍白或牙白色的,远看过去就跟一片白花花的无头僵尸一样,怎么看怎么诡异。

  路上行人很少,鬼魂般行色匆匆,根本没人注意这外大街的恐怖场景。

  突然想起一句诗——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可是借问酒家何处有,无人遥指杏花村。

  当时突然什么欲望都没有了,想着我到底为什么要来北京。我不喜欢这里,并不想过上层的生活,对王府井的繁华完全没念想,对央美也从没有过非分之想,两个月的时间里摸透了这个最高学府的真实面目,一笑了之,完全的无欲无求。

  那我还在这里干什么,瞎浪费时间。

  觉得空荒,感到肚子饿了于是循着嗅觉去觅食。拐七拐八地转进外街对面的一条亮着暖色廉价灯泡的小巷,买了个两块五毛钱的鸡蛋饼,一杯一块钱的豆浆,飞快地吃下去。鸡蛋饼上有切得细细的嫩葱花,油烟味很厚实。吃完抹了抹嘴,问了卖包子的大娘最近的地铁站在哪。大娘乐呵呵地指给我看。

  觉得殷实而满足。

  觉得是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了。

  第二天就收拾好东西回家。 txt小说上传分享

明天
还没去北京前,和我弟去逛夜市,买了四个杯子两个碗,都是陶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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