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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异界生活助理神 李仲道 李仲道-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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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自己的脚,而是点到魔法元素上面去了。”

    一个矮矮壮壮猛一看像堵墙一样的三十左右汉子说道。

    “四师兄说得很有道理!”很快就有人开始附和。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我们武者怎么办?我们可不能像他们魔法师一样利用魔法元素啊!”众人有点郁闷道。

    其实看了西游记之后,他们都下意识地觉得孙悟空是和他们一样的武者,而不是什么魔法师。——这天底下,哪有魔法师是扛着根棒子在肩膀上,四处打人的?

    这不是瞎扯么?

    卡拉多山脉,无尽森林的深处,一个人类高阶武者有所听闻却从不为普通大众知晓的所在。

    一个看起来有人类十六七岁模样的少年赤发男子,同样是一脸恭敬地站在一个中年大汉的身前。中年大汉手持一册书卷,两手背在身后,眉头皱得老高。

    “十二万九千六百岁为一元?一元有十二会,一会合一万八百岁?”

    “花果山?整个天地间魔法元素的来源和中心?”

    “三等人可以超脱在外?佛、仙、神?”

    “大光明神王?冥神?生死薄,轮回道?”

    “观棋柯烂,伐木丁丁,云边谷口徐行。这个棋,是什么东西?相逢处,非仙即道,静坐讲《黄庭》。这个《黄庭》又是什么?”

    “灵台方寸山,斜月三星洞?”

    “无远弗届,说出一个字,便能知之?将神魂贬下九幽,万劫不得翻身?”

    “大觉金仙没垢姿,西方妙相祖菩提。不生不灭三三行,全气全神万万慈。空寂自然随变化,真如本性任为之。与天同寿庄严体,历劫明心大法师。不生不灭?与天同寿?什么样的大法师能不生不灭与天同寿?”

    ……

    这中年大汉皱着眉头,一边转着圈踱步,一边喃喃着,既有骇异,又有不解。

    “父亲,要不,我去把他抓来,你来问他?”那十六七岁的红发少年忽然说道。

    “唔,”中年大汉似乎有点意动,不过,在斟酌了半晌后又道:“胡闹!这样的人是能乱抓的么?……不过,可能真会有一些不知深浅的东西。这样吧……”

    说到这里,中年大汉不再踱步,转过身对那红发少年道:“你现在就下山,跟在他身边。不计一切代价,也要交好他!如果有人找麻烦,你悄悄帮他解决。”

    “是,父亲,那孩儿现在就去!”那少年极是果决,闻言当即便转身离去。

第一卷 初到贵境 第十五章 低调和热闹

    外面发生的一切,并不是方天所能知道的。他知道的是,这次的开讲《西游记》风波,似乎是有惊无险地过去了。不但如此,他还和好多的同行拉上了关系。

    这对他日后的发展,应该是有利的。

    不过,经此一事,方天也深切地体会到一个道理,那就是蚂蚁一百年的苦心经营,也未必能承受得住大象不经意的一个喷嚏。

    在这个世界,他真正能够赖以安身立命的本钱,不是什么拉关系,不是什么经营,也不是依靠前世的那些知识来哗众取宠。他惟一能够依靠的,只有魔法,也只能是魔法!

    什么长袖善舞,什么德高望重,在这里,全都是扯蛋。

    当然,前世的那些知识,也并不是没有用。它们不但有用,而且用处还很大!

    就拿这次的事来说,如果不是前世的知识,他怎么可能得到那位沙迦前辈的知识传授?

    经过此事,方天已经极为敏感地认识到,妥善地利用前世的那些知识,将可能会给他带来许多极其巨大的便利。但这里却有一个最根本的关键,那就是,那些知识,只能作为杠杆,来放大他的力量,而不能作为力量来源的支点!

    阿基米德说,“给我一个支点,我就可以撬动地球。”

    若没有坚实而稳固的支点,其它的一切手段,都是白费。如果不能认识到这一点,最终的结果恐怕不会怎么美妙。

    而方天的支点,就是魔法!

    在西游记余波渐渐散去后,方天感到自己变了很多。

    老实说,在此之前,他是带着一种俯视的姿态来看待这个世界的人和事的。

    这里没有电冰箱,没有电视机,没有电脑,没有互联网……在方天的眼中,这里几乎什么都没有,又怎能不让他生出俯视之感?

    站在一个高级文明的山巅上,他完全有理由来俯视这个低级文明。

    但是现在他明白了,站在一个高级文明的山巅,并不表示他自己很高!况且,他现在已经离开了那个山巅,来到了另外一个几乎是完全不同的地方。

    龙游浅水还会遭虾戏呢,他又算是老几?

    方天想起前世网上的某些连载小说,小说里,主角一刀捅死了原本的命运之子,而那命运之子临死之际还一脸不可思议地惊呼道:“我可是命运之子啊,你怎么敢杀我!我的未来将是在万人之上,我怎么会死!我还要成神呢!我还要不朽呢!”

    然后主角抽出刀,冷冷一笑:“死都死了,还哪这么多废话!”

    杀了,也就杀了!

    就算真的是命运之子,在没长成之前,也一样会死。

    如同现在的方天,如果他还抱着过去的那些不放,还把自己当成是一个来自高级文明的降临者,看不清自己在这个世界目前只是一个小小的三级魔法学徒的事实,那么,被人一刀捅死的可能,大概也就不远了!

    想明白这些,给方天带来的不但不是沮丧和低沉,反而是坦然和自信。

    人,总是先要认清自己,然后才能走出最坚实的第一步!

    枫林佣兵团的团宝莫里希任务归来,看过《西游记》之后,对方天简直是敬若神明。在其后的日子里,莫里希不但把他对魔法的所有领悟倾曩相授给方天,甚至在一举一动间,都有奉方天为首的意思。

    已经决定要踏踏实实、低调做人的方天,当然不会托大。他也投桃报李,和莫里希交流了很多他自己的对于魔法的理解。

    这个时候,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知识的威力,便呈现出来了。

    往往方天的一句点拨,都能让莫里希茅塞顿开。尽管莫里希是四级魔法学徒,而方天只是三级魔法学徒!

    这样的交流,也让莫里希对方天的恭敬倍增,到了后来,就真的有了几分师事方天的意思了。

    决定低调的方天,也并不是什么新奇的事都不做。相反,他不但决定要做,而且要大做特做。——不过只限于做那些丝毫不会涉及到这个世界高端力量的事!

    比如说,做陀螺。

    对,就是小孩子玩的那种陀螺。

    《西游记》讲完了,小艾薇那些小家伙们在看向方天时一个个变成星星眼的同时,又缠着他讲新故事。

    方天哪里还敢?

    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方天对讲故事实在有了几分恐惧。

    这个世界的娱乐方式太缺乏了。讲故事?讲故事就要有被万众围观的觉悟。吃过一次这样的苦,方天哪里还敢轻易再碰这个?

    不过满足小家伙们的要求却也容易。——哥会的,可不是只有讲故事啊!

    于是陀螺便隆重登场了!

    陀螺其实就是一个倒圆锥,把它放在地上用绳子抽,让它滴溜溜转,只有不停地转它才不会歪倒,它的原理和自行车差不多,都是只有动起来才能保持平衡。

    这玩意虽然非常简单,但是在地球上曾经风靡过全世界。

    于是在方天把第一个陀螺做出来并示范性地做出了玩法之后,枫林佣兵团大院里的老少爷们可有事做了。

    这个方天本来为小家伙们准备的小玩具,居然也得到了团里一些大人的青睐。

    就像现在,方天懒洋洋地坐在椅子上晒太阳,看着院子里玩陀螺的一些小家伙之中,还夹杂着大家伙,不禁哑然失笑。

    没大没小啊!

    玩陀螺先要做陀螺。

    做陀螺其实也是需要技巧的,看起来差不多的两个陀螺,可能其中一个就是比另一个更滑溜,或者更容易保持平衡。

    作为三级武者,无疑的,欧文团长做陀螺的手艺也是最好的。

    于是方天便经常会看到他被一些小家伙们围在中间,然后时不时地相当自得地大声吆喝一下:“小兔崽子们,又做好一个啦!”

    似乎做一个陀螺比他打一场胜仗还要爽。

    有时兴致上来,这位方天以前一直认为稳重的团长大人甚至还会赤膊上阵,操着鞭子,把陀螺甩得疯狂转。每每这时,往往也都会赢得许多大小观众们的一阵惊呼和崇拜。

    没玩几天,方天就发现,他们玩出了创新,玩出了花样,玩出了技术,玩出了水平。

    团里那个叫里森的大概只有一米六的小个子,做出了一个足有他身体一半高的巨大陀螺。这个陀螺抽起来,那叫一个拉风!顿时把欧文团长的光环,给抢了大半过去。

    有了里森的这个例子,团里那个叫剑猪的,做出了一个两头小中间大的陀螺,抽的时候,只能抽在陀螺中间的那一条细线上,稍微抽得往下一点,或者往上一点,整个陀螺都会被抽飞。

    受到他们的启发,团里一个叫莫肯的也不甘落后,做了个根本就是一边歪的陀螺。这个陀螺,必须不停地抽,让它保持极高的速度,才能转起来。只要稍微慢上那么一点点,它就会轰然倒地。

    这下大院里可就真的精彩了,时不时地看到一个人吃力地抽着一个巨大的陀螺,抽得吃奶的力气都要下来了,然后另一个人像得了羊癫疯一样,手舞足蹈,以极快的速度把手中的鞭子不停地甩啊甩……

第一卷 初到贵境 第十六章 高手上门

    陀螺这种玩意自然不可能只限于枫林佣兵团大院里,没过多久,它就风靡了整个红石镇。镇上甚至有一家旅馆设置了陀螺比赛,推出了好多规则玩法。比赛的胜出者,可以免费入住旅馆一天。

    免费入住旅馆一天其实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奖励,但是它好玩不是?

    于是这家旅馆靠着这一招顿时吸引了不少的来往顾客,尤其是那些带着孩子的。如果孩子得胜,那种“带着家人免费住旅馆”的得意劲儿,就别提了。而家长呢,往往这个时候比孩子更高兴,更得意。

    不过陀螺虽然好玩,却不是一个很适合小loli玩的玩具。

    给小迪克他们找了乐子,方天自然也不会厚此薄彼,置小艾薇她们的撒娇于不顾。于是适合小女孩玩的毽子便闪亮登场了。

    对毽子,宋朝高承的《事物记源》里有这样一段叙述:“今时小儿以铅锡为钱,装以鸡羽,呼为毽子,三四成群走踢,有里外廉、拖抢、耸膝、突肚、佛顶珠等各色。”

    这段话,前面的部分就简明扼要地说明了毽子是怎么做的,“以铅锡为钱,装以鸡羽”,所以毽子通常也被称为鸡毛毽子。

    鸡在方天前世的中国农村是很常见的家养动物,但在这里,方天却没发现有养鸡的。

    不过这不要紧,森林里有羽毛的鸟多的是!

    这样一样,在继开讲《西游记》坑害了猴子之后,方天又坑害了一种东西。

    自从毽子在红石镇流传开后,森林里那些长着漂亮羽毛的鸟儿可就纷纷倒了霉了,难逃脱毛之灾。

    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方天,却是悠闲地靠坐在长木椅上,看着前方一群粉嫩的小loli们,扬起秀气的小腿踢毽子,那叫一个惬意啊!

    前些天,方天终于把靠背椅给捣鼓了出来,包括长的和短的。

    现在他坐的就是长的,像方天前世公园里的那样。而单人的两边有扶手的靠背椅,成了欧文团长的至爱——坐这个椅子,看起来就是比坐圆木凳要威风嘛!

    于是没多久,这种靠背椅就成为红石镇各大小佣兵团团长坐椅的标准配制,让他们距离山大王的境界,又近了一步。

    就在这种夜晚勤修苦炼、白天悠闲度日中,方天迎来了一位熟悉的访客。

    就是那个实力让他感到深不可测的同行前辈沙迦。

    自从上次拿了《西游记》回去后,这个人就被方天忘在了脑后。这次,沙迦来访其实也没有什么事,就是以一副忘年交的姿态,拉方天闲聊。

    聊就聊吧,聊天谁不会?我就不信你这个土著比我这个挂过QQ并且最多同时开过十几个窗口的人还厉害!——方天是这样想的。

    沙迦似乎也聊得很开心,往往十天里,这位大人倒是有五六天上门,而且往往还要顺带着再混顿晚饭。到了后来,这位大人干脆连晚上也不回旅馆了,直接把枫林佣兵团的大院当成了自己的家。

    没人敢不欢迎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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