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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章

金簪记-第1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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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就没听说过刚者易折这句话吗?在这里,周家人能留你一条命,去了西夏,也能如此吗?”

    “原来你在担心这个,没听说要活着带我到西夏吗?要想杀我,只过了边境便可动手,可见,那西夏的王爷还是想见见我的。”

    “你可知道那西夏的王爷?”

    “不,从没听说过。张思宜嫁的人,我没兴趣知道。”

    “我倒听说些关于那王爷的事情。他是西夏王的第三个弟弟,名叫李青林,一对双刀使得出神入化,更是个主战派,之前宋与西夏不和时,战场上多见他的身影,绝对是个英勇善战的将领。在他的带领下,西夏军屡屡得胜,直到遇到一个宋朝的威武将军,才尝到被挫败的滋味。”

    “万物生生相息,又生生相克,想必是那王爷遇到克星了,威武将军好样儿的!”

    “是,一次战争中,那李青林因忙于指挥越来越不利的战局,而被对方得了空子,一支飞箭直冲王爷心脏便去。可就在千钧一发之际,王爷身边的一个士兵竟奋不顾身的冲到了王爷前面,替他挡下了那箭。可箭力仍不减多少,直插入王爷的胸口。然而到底是错过了最佳的良机,也是那李王爷的命大,竟让他活了下来。可是,替他挡箭的士兵却当即死亡。”

    “西夏也有忠义之士,可敬可佩。”

    “据后来人说,那士兵,正是李王爷的原配,卿夫人。”

    “是王妃?……那威武将军……是谁?”漫修警觉的问道。

    “秦威。”

    一阵沉默,秦漫修终于知道对方为何一定要活着将他带回西夏的原因了。因为父亲在战场上错杀了王爷的王妃,而之后却惨遭陷害,终被周可杀害。那西夏的王爷一直没有找到手刃仇人的机会,无疑,周可给他提供了这个出气的机会,他秦漫修,是秦威唯一的儿子。 

正文 第二百六十九章 漫修托终

    “倒也是个有情有义之人。”过了半晌,漫修才说出了这么一句,反倒惊了沈云城一下。

    “你不是被打傻了吧?你和他这样的关系,他会放过你?不把你活剥了祭祀,就是他大仁大义了!你还有闲心夸他?”

    “实话实说而已。事情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他还记得为他而死的结发之妻,仅冲这一点,就比周可不只要强百倍千倍了。”

    “幸好还有三日,你走吧,不能,去西夏的。”

    “多谢。可是,我不能走,也不会走。”

    “事到如今你还这么倔强作甚?一旦为西夏奴,便不再受宋朝管制,任打任杀,都是西夏王爷一句话的事啊!”

    “其实在这里,也是周可的一句话而已。只不过,他太贪心,始终没有说出这句话来。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他会知道,他的这种贪心让他步步走错,最终会付出他应有的代价的。”

    “即使付出了代价又如何?你看不到的,那时甚至有没有你在这个世上都……”沈云城硬生生的将后面的话咽回了肚中,而漫修,则微微一笑,是啊,那时,这世上还有秦漫修吗?

    “看到与看不到,与我来说,早已没有了什么意义。只要世人能还我父亲一个公道,让他能堂堂正正的长眠青山之下,也就够了。”

    沈云城不再答话,只是继续着他给秦漫修脱去天蚕丝衣,并上药的工作。

    “沈云城,我,能拜托你件事吗?”

    “等你父亲的冤案昭雪于天下,风风光光垫他大葬?”

    “呵呵,那倒不用。替我,去给他磕几个头,说声对不起,再把杂草帮忙拔拔也就是了。”

    “你的父亲,你自己去做。”

    “你知道吗?我从没为我做过的任何一件事情感到后悔过,可是,说问心无愧却是不可能的。我还记得当年父亲让我答应好好照顾母亲的,可是,我能做的,只能是摆脱让人威胁,用生命去换取与母亲的分别……十五年了,再过三日,我却要永远离开这大宋的疆土,甚至,离开这个世界。不知道人死会不会真有灵魂,如果有的话,我也是真真不想让母亲见到从西夏乱葬岗中出来的我的。”

    世绫在外听着这话,不禁眼角湿润了,奴隶也是人,也是父母所生,也是血肉之躯,他们也可以侠骨柔情……

    “你放心,如果我能见到你的母亲,一定会告诉她,她有个,很优秀的儿子。”沈云城强压着自己内心的悲苦,这是秦漫修在向自己托终吗?他知道他这一去必死无疑才这样说的吗?乱葬岗,奴隶的去处恐怕那里就算是好的了吧,以他的身世,会不会那李王爷一怒之下,将他五马分尸,烟消云散呢?想着,沈云城心中更觉苦恼憋闷,为什么,命运,要如此捉弄世人!

    “谢谢你,我,很满足了。”漫修虽然还想再说些别的,杜家,林家,叶家,还有祁天晴,牧峰父女,金兰妹妹,袁非和孟兴叔叔,都是他放不下的人,可是,他无权留恋了。他嘱托的再多,也只能徒增别人的伤感,莫不如,就让这些伤感统统都由他一个人带走,即使不能长埋地下,也能随风而去,终是能少伤害些关心他之人吧。

    “你们是谁?在这里做什么?”世绫只顾和哥哥听马厩中的对话了,却没注意到后面来了人,回头一望时,只见对方竟先痴愣了一下。这世上竟有眼睛如此传神的女孩儿!简直太有……吸引力了!刚到马厩旁的叶子奇不觉续加速,自己一见钟情的毛病恐怕又是犯了。

    里面的沈云城听声音率先抢了出来,见时竟是西夏的小姐,不禁大惊失色。是自己太大意了,以为打发了王叔,叶子奇又被指派去做了别的活计,就以为平素无人问津的马厩就是安全的了,怎知,怎知隔墙有耳,而来人,竟还是西夏的贵客!李青林王爷的亲侄女!还有她身旁那个可疑的仆从。

    他们听去了多少?万一告知周欣然,那连他也是的了。她是李青林的亲侄女,素闻从小便与卿娘娘十分亲熟,如今,如今这秦漫修可是射杀卿娘娘的威武将军的独子,她会不会也趁这个机会为卿娘娘报仇?一时间,沈云城的思绪乱了。

    “哦?沈护卫怎么在这里?我刚小憩了会儿,又留恋这园子的美景,出来转转,谁知竟然迷了路,沈护卫在这里可是太好了,要如何走才能找到周姐姐呢?”

    刚到?迷路?沈云城心里打着鼓,难道是要到周欣然那里才告状说明一切?又或者是真的?

    “对了,沈护卫在这里做什么?啊!你的手上怎么会有血,身上也有!”

    沈云城这才注意到,是秦漫修身上的血沾染了他的手和衣物,一听到声音便冲了出来,竟没想到马厩外站着的是李世绫小姐。这下该如何解释?莫不成照实说,在给一个被小姐打的血肉模糊的奴隶治伤?

    “小姐原来是要寻周小姐。她现在应和王妃娘娘在主屋。小姐顺着这条路径直往南边走,见到一处亭子时再往东走,之后会有个池塘,夏季的时候荷花开得盛好认些,现在倒只是普通。沿着池塘走,有座人工的小木桥,过了再往南转,就到主屋了。小姐如不嫌弃,在下愿给小姐引路,不知小姐意下如何啊?”叶子奇把话引了过去,世峰的眼睛一亮,叶子奇是在帮沈云城解围,他不想让外人过多的知道那奴隶的事情。

    到底是个怎样的奴隶?值得周欣然爹身护卫甚至想冒大不韪放其离去,还受其临行所托。一个堂堂的叶家二公子,也甘愿做引路小厮,为他解难?

    刚要说话,谁知马厩处竟风风火火的又来一人。身材短小,鹰钩鼻子,也不十分好看的一个小老头儿,一来,也不顾旁人在场,便冲沈云城发火道,“怎么回事?他人呢?”

    “先生!”

    这时,被称为先生的人才注意到旁边还有两个陌生人,一个衣着华丽,一个虽身着麻衣,却是干净整洁。可是,当先生看到这两个人,尤其是看到李世峰的脸时,不自觉的手上一颤,而这一颤也没躲过世峰的眼睛。

    先生的手指上,也带有一个绿色的戒指,跟那日,与他手拉着手的“他”带的戒指完全一样!还有那眼神,透着无尽的灵动,虽然现在是火冒三丈,却处处透着动人之气。那张没有表情的脸,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易容之术吧!

    世峰一见对方,立刻心情大好!被妹妹给说中了,万一,在马厩见到他日思夜想的人呢?终于,见到了,他果然是周府的人,还是什么先生。那他紧张的人,世峰的脑海里突然划过一个很不可思议的念头,秦漫修,秦威,威武将军,王爷,卿娘娘……

    “你不是被打傻了吧?你和他这样的关系,他会放过你?不把你活剥了祭祀,就是他大仁大义了!你还有闲心夸他?”刚马厩中沈云城说的话再次萦绕耳边,马厩中的奴隶,该不会,该不会就是……想着,世峰看向了身边的妹妹。如果,她知道是他的话,心中应会十分难过的吧。

    他不想让妹妹难过,至少,至少能少难过一日是一日。

    于是,世峰连忙说道,“如此,就麻烦这位小哥给带路吧。小姐跟周小姐不是还有约定要一起扎纸鸢吗?勿要让周小姐久等才是。”

    “恩,也是。那咱们走吧。”世绫不知哥哥为何突然如此,只知哥哥这样做肯定有他的道理。虽然来了马厩仍没见到那奴隶,有些不太甘心,可怎么说三日后他也是叔叔的奴隶了,想要见,还不简单。

    于是,世绫也没多反对,便顺水推舟的,让叶子奇带路,去见周欣然了。

    而他们一转身,还没走几步,就听后面先生急急的跑入马厩之中,并愤恨的喊了一声,“混蛋!”

    因周家的盛情挽留,世绫也和哥哥在周府住了下来。三日,说快不快,说慢竟也是不慢的一个时间。三日,世峰只一味的陪妹妹玩乐,却缄口不提那日观音庙会所遇之人。即使妹妹偶尔提起,他也会迅速找到别的话题岔开,仿佛观音庙会早已成过去,所遇的那两个人也不过就是过眼云烟罢了。

    世绫见哥哥如此,也不过苦笑一声,看来,终究是没有缘分的,都在周府住了三日了,也没见什么公子,打听秦漫修,下人只是面面相觑,却无一人作答。看来,这周府中是没有这个人了。有些感觉,是否曾经拥有过就是最美好的了呢?世绫想着那日秦漫修轻轻将手环绕在自己的腰间,温柔的喊她做娘子的那一刻,便不自觉的窃窃笑出了声。

    “什么让我们的世绫如此高兴啊?”

    “呵呵,哥哥什么时候过来的?快来坐,你听说了吗?明天,叔叔也要过来呢!”

    世峰的脸色微微一沉,又立刻转成了笑容,“是啊,没想到叔叔这么快就处理好了他的事情,还非要赶过来接咱们一同回去。”

    “你说,叔叔有没有可能是为了那个奴隶……”

    “世绫,怎么最近有事没事就提那奴隶,叔叔是什么身份,千里迢迢跑来大宋王朝,竟仅是为了一个小小的奴隶吗?”

    “哥哥说的我也知道,可是,那哥哥你说,叔叔为何坚持要他呢?”

    “我看无非就是宜娘娘拿叔叔做幌子吧,她想要了那奴隶折磨,却抬出了叔叔。”

    “恩,也有可能。那些下人不都说了吗,那奴隶长得面如冠玉,貌似潘安,竟比那假哥哥都强去百倍呢!”

    “呵呵,世绫什么时候也学会以貌取人了,即使长得好看些,也终是个奴隶,除了能做些劳力,还有什么本事!”说到这,世峰自己的心不觉也是一颤,转眼瞧上一直别在腰间的箫,如果是他的话,会不会是个音律上千载难逢的好对手呢? 

正文 第二百七十章 登堂入室

    应该说,这几日间,有关秦漫修的传闻不断李世峰的耳中。可以说,秦漫修算不得什么英雄,于国于家,从没做出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来。论文采,及不上那些举子文人,论武功,莫说他现在内伤严重,使不出一点功夫,就算是原先有的那点,也绝对拿不上桌面的。文韬武略,江湖侠义,报效朝廷,这样的英勇之词似乎与秦漫修完全挂不上钩。他做的事情,都是再平常不过,甚至还处处被动。可是,为何,为何听了他的故事,自己心中竟有如此的感动?

    他可以经历百花馆而出淤泥不染,可以不顾自己安危成全别人的亲情爱情,更多次救人于危难之间。从嗜血的怪物,到百花馆的男妓,从紫嫣庄园的仆从,到无意卷入江湖纷争的小人物,从军中士卒,到欣园奴隶,从朝堂上惊艳四座奠籁之音,到再为奴隶的下贱,他的经历不可谓不坎坷,他的身份从也没高贵过,然而,他无怨无悔,始终一如既往的在走他自己的路,执着、善良的走他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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