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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妾身这厢有礼-第23章

小说: 妾身这厢有礼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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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之二,我风清扬预付下月用以贵夫人救命的一滴圣水。但需祝家大少所有粮库里的粮食做交换。这粮库嘛,风某人早已打听清楚,祝家大少总共拥有五十二座总库,两百七十三家分号,约莫一千七百万钧,占整个北都国五分之四的比例。另外,十二月内,月月需向我供送黄金五百两,一年之内,每逢水稻、小麦、玉米、高粱收成之日,都得向我交纳出祝家田地一半的收成。”

落花愤怒道:“你胃口可真不小。只这一条,就能夺去我家少爷一半的家产。”

风清扬不急不缓道:“才一半的家产。风某人可没有贪心,把剩下的其它产业都给你留着。”

流水骂道:“你这不知天高地厚的疯狗。”

君歌默默地坐在高床之上,目光一直注视祝子鸣那微微轻笑。商人,尤其是如他这般成功的商人,是否都是这样,面临大难之前,都是面不改色,毫不惊慌的?

他那轻轻笑容下,可有过对她的担心?

可否有过?

看,他笑得多么自在,光线一照,正如那晨日里,向东的太阳花,泛着微黄的笑容,自在,轻松。

风清扬语毕,本想给祝子鸣片刻考虑的时间,谁料,他立即回应说:“依祝某看,你果真是疯狗咬太阳。”

闻言,风清扬一扬眉,“怎么,难不成你还敢不答应吗?”方才,从他看君歌的眼神里,有千百的担忧。他风清扬眼睛之毒,看人从未看走眼过,自是胜权在握,“俗话说,这红颜祸水。要怪,就怪你不该认识这位君美人。”

祝子鸣始终微笑如初,“红颜虽祸水,可祝某还真没有遇到任何一个可以让祝府甘愿倾家荡产的女人。你,请回吧。祝某今天暂且放你一马,但,追杀之令仍旧继续。”

他,那样果断干脆地回驳风清扬,简直不需思考,指直接接地驳回了风清扬所提的条件,微笑客气道:“落花,流水,送客。”

“你……”

后来,君歌再也听不清楚他们说了些什么,仿似,这只不过是一场梦。

她想,是吧,她在梦里,一定是。否则,怎会看不清一个人的脸,猜不透一个人的心呢?

(2098字)

红颜祸水3

梦该醒了。

君歌眼见着祝子鸣拂袖而去,头也不回。

落花流水寸步难行,不知是跟上主子是好,还是留下来安慰君歌是好。

落花启齿间,吐出不情愿说的话,“九少夫人,您莫怪少爷。他……他……”

君歌轻轻抿笑,“我没事,你们去照顾你主子吧。”

一扇纸窗外,小人得听此消息,大赞,“妙计,妙计……没想到药里的鹤顶红毒不死她,倒让一采花贼帮我除去心腹大患。我就说嘛,少爷怎可能爱上这般穷家女子,她是要相貌没相貌,要学问没学问。”

那大少夫人映雪自是轻功了得之人,悄悄地偷听了方才风清扬与祝子鸣的对话,心里那个爽啊,比今日的天气还要万里无云。轻轻一挫,那纸窗破一洞,她正沾沾自喜地看那君歌失落的丑样。

谁知,君歌一脸释然。

比起凉薄,祝子鸣恐怕不及君歌。她把被子裹紧了些,轻笑道:“梅香,我有些冷,再拿些衣服来。饭菜和汤药都凉了,麻烦梅竹帮我再拿去厨房热一热。”

映雪心一紧,今日一看,少爷并不那么在乎她,也不需要急着要她命。要是她把药里的鹤顶红给服下了,那祝府就得办丧事了。

算了,暂且让她多活一年吧,反正早晚都是将死之人。

她大大方方地朝着正门走了去,一脸笑眯眯的,“呵……那个……梅竹,你这是去做什么?”

梅竹手里端着托盘,瞟她一眼,“哟,大少夫人,怎么今儿有空来海棠园走动?”平日里,不是把海棠园当禁地吗?

映雪一脸不自在的笑容,“这药都凉了,我看你还是吩咐厨房重新给九妹煎熬吧。莫要吃坏了肚子。”说着,就伸手端起那黑乎乎的汤药。

梅竹一手抢过去,轻轻的,不敢溅了半滴,“大夫人,不劳你费心了。这药可是春梅每日天不见亮,就去采取荷花露珠水所煎熬。怎能说倒就倒。换做普通用水,就没有药效了。”说罢,端着托盘,朝着院子外走去,通往厨房。

映雪眼睁睁地看着那碗掺有鹤顶红的药水远去,心里有些慌张。

若要是祝府真要死个人,怎么办?

一时间,她竟然有些不忍心这么早就要了君歌之命。可,总不能站出去说,碗中有毒吧。那不是不打自招,若是被重视君歌的老爷知道了,那还了得。

算了,死就死吧,不就是一穷家女子吗?

映雪望了望远去的梅竹,竟然心安理得起来。

回想起方才祝子鸣那一脸的决绝,君歌就觉心口疼痛。一时,缺氧,自觉胸口堵堵,大脑晕晕,呼吸不太顺畅。

缓了一口气,轻轻拉开被褥,挑起梅香拿来的衣物,“换一件鲜艳的吧。这浅黄石榴摆裙怎么看,怎么无精打采。衣橱里不是有一件桃色碎花裙吗?”

梅香轻声应道:“是的,姐姐。前些日子姐姐还说那件花裙太艳了。”

艳一点好,艳一点心情都会随之而活跃些。总不能,本就揣着心事,还穿着一身暗淡无光的衣物,那不是更觉得沮丧,“对,就是那件鲜艳的,拿出来吧。”说罢,她已将真丝的红肚兜系好,换上干净的素白内衣,棉挂。

捧着梅香从衣橱里拿来的这件艳色碎花裙,怎么看,怎么顺眼。可,心情却不舒畅,“这衣服真艳。”

梅香守望道:“其实姐姐穿什么衣服都好看。”

君歌轻笑,“梅香就不必奉承了。我自己知道,府中各个少夫人都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倒是我,相貌平平,没什么好看。”

梅香吐了实话,“可是姐姐心好啊。可不像她们,各个都心怀鬼胎。”

君歌只是一直笑,不去评论她人是非。

午饭后,服了药,君歌自觉无趣,心里添着堵,想出门透透气,又不知这蜀都城哪里有她感兴趣之地。

想了想,罢了,就呆在海棠园,自娱自乐吧。

上一次,出门买了纸墨砚,只差笔了。她自是不会用那麻烦的毛笔,写起来又慢,又丑,所以差梅香梅竹找来了细细的鸡毛,以此代笔。可写起字来,每一两字要沾一次墨水,太过麻烦,于是君歌想了法子,找梅香梅竹找了她想要的材料,做了一只从上头加墨水的竹筒笔。

写起来,倒也方便,虽然字迹比那钢笔写出的字要略显粗体,却很入眼。

恐怕,在此时空,是找不出这样小巧的字体了。

“姐姐写什么呢?”

突觉得在屋子里写东西没有灵感,想了想,搬到院中亭子里,“随便写写,梅香梅竹帮我把这些东西搬到亭子里,拿上两个暖炉。”

果然,亭子四面皆空,有呼吸不尽的清新空气。她心底,再是多情绪,呆在此地呼吸着新鲜空气,也舒畅了许多。

梅香梅竹不识字,看了半天,不懂,“姐姐,你这写什么呢?”

“小说。”想了想,无事时写写小说,将来一篇一篇订成一本书,说不定,能在此时空畅销呢。她心中的故事,自是多了去了。

梅竹看来看去,认不出一个字,“姐姐,这小说是什么?”

她轻笑,“故事,或是亲情,或是友情,抑或……爱情。写出来,给你们姐妹看看。”

“可我们不识字。”

“那以后,姐姐来教你们识字,可好……”

一时间,君歌暂时忘却心中的苦闷,把所有精力都投进了这个故事之中。写了开头,却不知取名为何。

想想,暂且无名吧,想到一个贴切的,再给它定名。这是空,恐怕没有所谓的白话书,大都是文言文,诗歌。她以清清楚楚的白话文写成小说,一定能让所有人看懂。更何况,简洁精练的语句,也能写出另一番的美来。

暮色了,君歌坐在亭子里,一坐就是一下午,整整两个时辰,她抬头望向院里的拱门。

想必,今晚祝子鸣是不会再来了。

昨晚的一切,包括他痴情的眼神,都只是一个梦罢了。

对,只不过是一场梦。

(2023字)

第九章 红颜祸水(4)

凉薄如此简单,把心闭起来,不让人走近来。

对人对事,保持七分清醒,三分痴醉。该戏谑时戏谑,该冷漠时冷漠,该享受时享受。总之,就差那份认真。

仅仅短短两个时辰内,君歌想通了,简直是豁然开朗。

对,祝府何其荣华,继续呆着吧,就当是祝府的米虫。离了祝府,她还没有这般的好生活,一日三餐,餐餐五荤八素的,还有专门的神医定时为她诊病。

这些,都不用她花一分钱。

这便是一种享受。

还有嘛,便是那美男祝子鸣。她与他,不关情,只关风花雪月。她,一个正常的女人,生理正常,心理正常,若有祝子鸣送门上来,何不猎尽他的男色?

君歌是真的想通了。前世的时候,只为那四个字,“相濡以沫”便消耗尽她的一生。她可没有那么蠢,栽了一次跟头,还再去照着那个坑,再栽一次。若是此生,能猎尽美男,而不为其而身心陷进去,该是一桩人间美事。

极美,极美。

想到此,终于给自己的小说起了名——霸王花。

人物定型——她,天堂被贬的一朵血色玫瑰,不食人间烟火,以男色为生。

对,就写这么一个豪放的,野性的,毒根的霸王花。

君歌看了看檀木桌上的纸张,洋洋洒洒,竟然已有好几千字了,“梅香,帮我把这些收起来,我排有顺序,依次装在木盒子里。”

梅香点头道:“好的,姐姐。”

“有些饿了,准备开饭吧。”

“都已经准备好了。”

突觉得胃口十足,想大饱一餐。想来想,这日子真是舒服。那些片刻的伤心之事,就那么像烟花一样,消失在沉长的夜空里,还给夜晚一片的安宁。

她的心,也安宁了。

晚饭后,君歌坐不住了,足足撑了三碗米饭,那肚子立刻鼓了起来。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饱的晚餐。真是人逢喜事,精神倍爽啊,连胃口也大增。

梅香偷偷笑,“姐姐,你若早晚都这么吃,会胖的。”

君歌瞟她一眼,很是自然,“胖又怎么了,唐朝还有个李玉环正是以胖为美呢。那叫丰满,不应该叫胖。再说了,我这骨头架,还是胖一点实在。”

梅竹赞成,“也是,姐姐若太瘦小,身子经不起折腾。”

整个下午,都是坐着,君歌倒想出去走走。可这正逢初春,雪都一片一片地开始融化了,天太冷,外面街市上自是人往稀少。那闹市,除了烟花之地和赌场多人以外,其余好玩的地方,倒是都关门了。

君歌向梅香梅竹打听后,有些扫兴,“那继续写书吧,你们姐妹就早些去歇息,让我一个人静静地续写这故事。”

“那姐姐什么时候教我们识字,我们又什么时候才能看懂姐姐这个故事呢?”

君歌想了想,“明天吧,明天姐姐就开始教你们识字。”

很静的夜,厢房里只剩下君歌一人,烛光照耀下,那身影略显单支了些。她拿起竹筒笔,轻轻哈了哈气,白白的雾气顿时飘散。

好冷!

尽管屋子里有梅香梅竹准备好的暖炉,却仍旧是冰冰凉凉的。

不知道,今晚,祝子鸣会不会来呢?

君歌嘲笑自己,是不是太需要男人了?

搓了搓手,准备下笔——

别姬,

玉容未近,芳香袭人,沁人心脾,令人神飞。

是夜,玉公子辗转难眠,那别姬的容貌印在脑海,一深,一浅,要人命……

君歌在心里琢磨着,该是先让这个别姬好好折磨一番这个负心汉玉公子。

抬了抬笔,想好下一句,准备写在那宣纸之上。宫门外响起了脚步声,君歌心里一喜。

呵,调戏这个玉公子,不如先调戏眼前的祝某人。

祝子鸣不远不近地望着君歌,一身鲜艳的粉色碎花裙,太耀他眼睛了。怎么看,怎么妖娆。虽然,她并没有让人一见钟情的容貌,却像个勾魂使者一样,在日后越来越霸占他的灵魂。

祝子鸣走进桌前,一丝丝暖意临近,那桌前的暖炉是上古青铜所铸。祝府上下,就这么两鼎,一鼎他吩咐下人给了老爷子,一鼎搬来了君歌这里。

这铜,有那么一个好处,遇火以后,奇暖无比。

他是心疼君歌,把这炉子特意分给了她。

君歌心思早已在桌前之人身上,却装作专心写字的样,丝毫不查觉他的存在。

如若,这个男人是来过夜的,她陪他便是。男欢女爱之事,她倒不觉得害羞了。不再需要为爱的人保守贞洁,不再需要像一个贤妻良母,不再需要注意自己的形象。

对了,她不是此时空的女子,没有那些个三从四德。女人,其实真的要做到像她的书中的别姬一样,不食人间烟火,尝尽男色。

这才是人生的一大快事。

那些他妈的,该死的“相濡以沫”滚蛋吧。她的脑子里,再也装不下那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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