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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王家有女-第101章

小说: 王家有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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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蘅一想,也觉得可行,道:“这倒罢了,可对于阿芬,我是一点法子都没有,她太调皮了。”

周旭道:“她是女孩子,多疼一些也没什么,又不指望她光宗耀祖,哪怕刁蛮些也是无碍的,我就乐意看着我闺女高高兴兴的。”

王蘅白了他一眼,看来教育阿芬是指望不上周旭,只能自己来了。

周玉一直在禅房,压根不知道赵凌来过,周旭见她虔诚的跪在佛祖面前念经,真真是无奈了,悄悄与王蘅道:“二姐这是真的要出家了?”

王蘅摇头:“这可说不准,我估摸着是娘天天说要她出嫁的事,她心里不愿意,所以才躲了出来。”周旭道:“娘也是为她好,纵然我们兄弟能养她一辈子,可到底不如自己嫁人生子,将来老了,身边也有个知冷知热的,不比什么都强。”

王蘅道:“话是这么说,可她毕竟嫁过一次了,如今能说到什么好的亲事?不是人家嫌弃她,就是她嫌弃人家,想找个看对眼的,难!”

这年头虽然风气开放。可这二次出嫁的事也是鲜少出现的,能凑合着过一辈子的,没有人会中途改弦易辙。当初周玉与蒋厚学和离,也是不愿意窝窝囊囊过日子罢了,若不然,她大可以让那个所谓的表妹进门儿就完了,还能得到一个贤良的名声。

如今虽说在娘家不会受气,但跟着父母过日子和跟着哥哥嫂子过日子却是完全不同的,这也是岳氏最担心的地方。生怕她和周经略将来去了,周玉会受嫂子和弟妹的欺负。

虽说岳氏对四个儿媳妇的品行还是信得过的。但一年两年的就罢了,一二十年的,这人心就不好说了,所以才要趁着周玉年轻。要给她再说一门亲事。

这第二次嫁女儿,岳氏也知道不能太挑剔,遂虽然让周安和周惠看着那些没成过亲的青年才俊,但还是把目光主要放在了那些成过亲又丧偶,或者有庶子庶女不太好说亲事的这些人家,就算遇着合适的,岳氏也是再三犹豫,生怕周玉那样软弱的性子嫁过去受气,再加上周玉自己也不太情愿出嫁。这事情就耽搁下来了。

周旭提起这个也是忍不住叹气,其实他倒是有几个不错的人选,可关键是这些人的身份都不高。他怕母亲不愿意,因此就没敢提。

自此周玉就在福兴寺住了下来,王蘅和周旭陪着她住了半个月,直到阿芬阿和厌倦了寺里清净的日子,哭着闹着要回去,周玉才答应一起回去。

王蘅还真怕她在寺里一直住下去。听她松口说回去也大大松了口气,笑道:“咱们进了城别着急回家。先去天香楼吃饭吧,我来请客。”

周旭也笑道:“回到家里也没什么意思,倒不如在外头转转才回去。”

周玉知道弟弟弟妹是希望自己高兴点,这几日听大师讲禅论经,她也想通了不少事,不过是和离罢了,她又有兄弟姐妹,又有父母,比那些无依无靠的不知道强了多少倍,如今他们要自己嫁人,也是为了自己好,自己反倒如此矫情,一来辜负了他们的好意,二来若是被蒋厚学知道了,岂不是要洋洋得意的认为自己是为了他才不肯嫁的?

哪怕是为了争这一口气呢,周玉也决定回去后就答应父母的建议,挑个好的嫁了,到时候她子孙满堂,且叫蒋厚学后悔去。

要说周玉能想通,还真是多亏了邀云大师,他早就听岳家大老爷说了周玉的事,知道她心里有些执念,故在讲经时刻意的引导,才让她慢慢想通了这件事。

离开福兴寺前,周旭也知道这阵子一应许多人都要吃吃喝喝的,肯定给他们添了不少麻烦,遂捐了一千两银子的香油钱,只说是保佑周玉嫁个如意郎君,邀云大师倒不好推辞,只得接受了。

等进了城,其余人拉着行李先回去了,周旭和王蘅几个人则直接到了天香楼,要了个雅间,又请了楼下弹琵琶的小姑娘上来唱小曲,倒是好生玩笑了一回。

等回到家,岳氏见周玉满面笑容,不似之前闷闷不乐,心中自然高兴,笑道:“云儿要你过去小住几日呢。”

周玉挺意外的:“为什么?”

岳氏道:“你二婶亲自来说的,你大姐夫要出远门,要你过去给你大姐作伴,左不过一个月的功夫,我已经替你应下了,估计明日何家就来接人了。”

周玉虽然惊讶,也有些不乐意,但既然母亲已经答应了,她也不好说什么,只得点头。

岳氏这才松了口气,私下里和周经略道:“只盼着她多在亲戚间走动走动,慢慢的就好了,到时候再说亲事,我也就不担心了。”

岳氏是怕周玉老是这么个软和性子,就是嫁了人,只怕还要吃亏,所以才变着法儿让她出门,多经历一些事,慢慢的成熟了,她才好放心,所谓慈母之心,也不过如此了。

第二日果真何家派人来接,周玉刚从福兴寺回来,连包袱都没拆开,直接又去了何家。

何家在京城也算是有门第的人家了,这几年何恺混的很好,如今已经是正四品的武官了,周云在何家的地位也水涨船高,虽然同样是小姑子和妯娌大家住在一处,却没有人敢跟周云过不去,这次周玉要过来小住,周云也只是告诉了何夫人一声罢了。

再说王蘅,从寺里回来,免不了一番收拾,她和周旭这阵子不在家,倒是让阿顺成了没人管的,跟着岳氏住了半个月,王蘅心里不免有些愧疚,把阿顺揽在怀里细细的问他饮食起居。

阿顺已经知道害臊了,看母亲把自己当成弟妹一样,就挺不好意思的,但也贪恋母亲的关怀,因此就乖乖的说自己在家做了什么事,吃了什么东西,见了什么人。

阿和许久不见哥哥,乖乖的坐在炕边,一边听母亲和哥哥说话,一边很认真的舔父亲给他买的糖葫芦,时不时的还要伸到阿顺嘴边让他也吃。

阿芬却坐不住,一只手举着一串糖葫芦,一边念念有词一边从炕这头跑到那一头,结果一不留神就把阿和给踢着了,阿和手上的糖葫芦掉在地上,嘴一咧,就要哭,偏生阿芬还朝他扮鬼脸,叫他爱哭鬼。

王蘅的问话被阿和的哭声给打断了,只好先抱着他哄,阿顺很是无奈的看了看妹妹,上前牵住了阿和的手:“阿和,哥哥带你去看金鱼。”

阿顺喜欢养金鱼,周旭给他弄了个有半人高的琉璃制成的大水箱,里面摆放着假山水草等物,养着阿顺最心爱的十五条金鱼,这东西放在他屋里,丫头们打扫时也不敢碰,只在换水时在一旁帮忙罢了。

阿和一听要去看金鱼,立刻就不哭了,乖乖的任由阿顺牵着手,阿芬一听也要去,立刻扔了糖葫芦,牵住了阿顺的另一只手,偏偏阿和还记仇,瞪着阿芬,想说话又不敢,只趴在阿顺耳边小声道:“姐姐坏,不叫姐姐去!”阿顺朝他一笑,道:“阿和最懂事了,阿芬不是故意欺负阿和的,阿和就让阿芬也去看金鱼吧。”

阿和最听阿顺的话,看了一眼趾高气昂的阿芬,到底害怕,也就不说话了。

王蘅看着他们三个手牵着手出去了,还真是松了口气,一边叫丫头收拾乱作一团的炕上一边对周旭道:“阿顺像这么大的时候,都已经十分懂事了,怎么到了阿芬阿和这儿就这么缠人呢。”

周旭坐在书桌旁看闲书,刚才那样的大闹,他眼皮子也不抬,此时却笑道:“阿顺比他们俩都聪明早熟是一回事,二来也是你太娇惯阿和了。”

王蘅道:“得了吧,你还说我呢,阿芬可都是你惯坏的,她刚才欺负阿和,你也只看着,连句话都不知道说。”

周旭笑道:“我说什么?”王蘅懒得理他,只指挥着丫头收拾东西。

再说阿顺把两个弟妹带到自己屋子里,让他们看金鱼,又叫丫头端来两个人爱吃的点心,阿和安静,蹲在地上静静的看着里头游来游去的金鱼也就罢了,阿芬就不成了,小手使劲拍着水箱,大叫着让金鱼游过来给自己看。

在一旁侍立的丫头还真怕这位大小姐把琉璃水箱给拍碎了,却也不敢说什么,只端着点心凑过去:“小姐吃点心。”

阿芬撅着嘴不大高兴:“我不吃!金鱼不理我!”

阿顺笑道:“你说话的声音太大了,金鱼觉得害怕,自然不过来了。”阿芬看阿和默不作声,那些金鱼还真是往他那边游,顿时悻悻的,也不说话了。

见两个人都安安静静的看金鱼,也不吵闹了,阿顺才松了口气,叫丫头把自己的书拿来,只坐在一旁看书。

☆、第一百五十一章

王蘅生了三个孩子,可谓是各有各的脾气,没有一个相似的,阿顺少年老成,不管说什么话做什么事都透着一股子稳重,让人有一种没来由的信任感,阿芬和阿和虽然是双胞胎,但可没有一点心有灵犀,反而平日吵嘴斗气的都是他们俩。

岳氏曾经说过,双胞胎的兄弟姐妹前世都是冤家,所以才纠缠着一起投胎,这一辈子就是成了骨肉至亲,也难免有龃龉的时候。

刚开始王蘅还不信,可现在不信也不行了,阿和性子软和,最喜欢跟能护着他的哥哥阿顺一起玩儿,阿芬调皮,也喜欢跟能包容她的哥哥一起玩,可阿芬和阿和在一块就不成了,哪天都要有点小摩擦,不是阿和把阿芬气的跳脚就是阿芬把阿和气的大哭,简直没个消停的时候。

这时阿顺作为大哥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弟妹对他都很服气,也只有他站出来调和矛盾才是最合适的,要是换了王蘅或者周旭出面,那就不一样了,阿芬会抱怨王蘅偏心弟弟,阿和也会抱怨周旭偏心姐姐,因此他们俩一闹矛盾,王蘅就交给阿顺哄去,倒也轻松了不少。

阿顺看着成熟,可也只是个孩子罢了,每天也要认真刻苦的念书练字,因此他照顾两个弟妹的时候也没闲着,把书拿出来默默背诵。

过了没一会,阿芬觉得无聊了,跟着她的丫头去院子里玩捉迷藏了。在屋里也能听到她的笑声,阿和就很安静,小小的人儿跪在椅子上。好奇的看着阿顺背书。

阿顺知道他也是觉得无聊了,就叫人给他拿了笔墨来,让他画画。

许是从小安静的缘故,阿和不喜欢出去玩儿,反倒喜欢待在屋子里,他曾经看过阿顺练习作画,自己也就迷上了。不过他是小孩子,也不讲究什么画画的技巧。纯粹是在纸上想到哪儿画到哪儿,画着玩儿罢了,画出来的东西一般人也都看不懂。

虽然这样,王蘅也没有轻视。给阿和预备了许多绘画的颜料,色彩丰富,笔墨纸砚也都是上等的,看那架势不像是供孩子玩乐,倒像是憋着劲想培养出一个书画大家似的。

阿顺看着阿和握着价值不菲的紫玉管狼毫笔,蘸着同样价值不菲的稀罕颜料,在挺括洁白的玉版纸上涂来抹去,简直不忍直视,不禁摇头苦笑。

偏偏阿和还冲他咧嘴笑。举起纸道:“哥哥,金鱼!”

阿顺摸摸他的头,看那一团墨迹。倒真有几分金鱼的形状,不由夸奖了几句,又道:“哥哥教给阿和的字阿和还认识吗?写两个给哥哥瞧。”

阿和闻言眼前一亮,把画了金鱼的纸郑重的交给丫头让保存起来,然后提笔一笔一划认真的默写几个简单的字。

说真的,那字真算不上好看。歪歪扭扭的,这也不怪。阿和这么小,连笔都握不住呢,不过那几个字虽然丑,倒是都写对了,不像阿芬,性子野,不爱读书,教她几个字,学得快忘的也快,写的时候不是缺胳膊就是少腿,偏偏你还说不得,哪怕是露出一点嫌弃的表情,小姑娘就要撅嘴了。

说起来,也许是因为这个,阿顺也更喜欢弟弟,倒也不是不喜欢妹妹,其实有时候他和阿和会有一样的想法,觉得父亲有点偏心阿芬,而且不是一星半点,这让他心里酸溜溜的,他知道自己身为兄长有这种想法不应该,但就是克制不住。

举个例子吧,之前父亲送给母亲一支玉簪,据说是古玉,很贵重,母亲也舍不得戴,反而收了起来,说以后给阿芬戴,阿芬就把这玉簪当成自己的了,可偏偏阿和好奇,想摸一摸那簪子,谁知手还没放上去呢,就被阿芬推了个大跟头。

虽说是冬天,穿的厚,又是在铺着厚厚褥子的炕上,但阿和整个人滚了个跟头也怪吓人的,当时阿和都懵了,连哭都不会了,他在旁边看着,也觉得阿芬有点过分了,连母亲都责骂了阿芬几句,可偏偏父亲笑呵呵的,压根没把这当成一回事。

后来没过几日,母亲觉得阿和很委屈,就送给他一盏镶金嵌玉的琉璃灯,看上去就金灿灿的很惹眼,阿和特别喜欢,就挂在了床头,阿芬霸道,上去就要夺过去,阿和不假思索就推了她一下,阿芬身体结实,也没摔倒,只是踉跄着后退了两步,可父亲脸色就变了,把阿芬抱在怀里冲着阿和瞪眼睛,阿和当时就被吓哭了。

阿顺在一旁看着,心里也替阿和觉得冤枉,虽然父亲说阿芬是女孩子,男孩子要让着女孩子,但阿顺还是替阿和觉得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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