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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诛青颜-第7章

小说: 诛青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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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他们对凌启平日作风多有怨怼,早想把他拉到哪个幽深巷子进行殴打jianyin,但奈于凌王爷威严,能想,能说,却不能做,着实达不到意yin的快感。
    今日看到凌启吃瘪,大家如何不兴高不采烈,顿时把小叫花子阿宸,当作同是天涯沦落人的知己了,知己遇难,不管真假,先上再说。
    只见路人甲挺身而出:“凌世子,奴家虽然痴恋你多年,可你这样欺负弱小的乞丐,奴家真是看不过去。”
    路人乙越出人群:“说的好,说的妙,说的蛤蟆呱呱叫。凌世子啊,你真是丢凌王爷的脸,凌王爷英明神武,武功盖世,形象全被你毁了!”
    “啪啪……”人群及侍卫中又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各种意味不言而喻,显然二者说出了大家的心声。
    凌启看着满身的脏泥,欲哭无泪:“本世子招谁惹谁了,明明是这个臭乞丐一直在欺负本世子,你们睁开雪亮的眼睛,好好看看行不行!”
    路人甲一脸鄙夷:“凌世子,你看看人家才多大?还不到你膝盖呢,人家一脸血污,凌世子脸上不就几个巴掌印吗?拿脚丫子想想都知道谁在欺负谁!”
    顿了顿,又翘起兰花指:“欺负过了就算了,还想逃避责任,凌世子也太没公德心了吧!奴家现在决定,再也不要暗恋凌世子了!哼!”说完,捏着手绢,一步三扭腰地走了。
        
第十四章 路人乙
    娘娘腔小柔听到情敌路人甲这样说,心里也有点摇摆不定,正犹豫着要不要和凌启说分手,重新寻找真爱,跟着路人甲走,却被心有灵犀一点通的凌启一瞪,没敢吱声。
    路人乙瞅着气氛尚佳,又站在人群中现世:“大家都知道吧,凌王爷向来爱民如子,在丐帮里也是广博爱心,深受丐帮同志们的爱戴。”
    说着走到凌启跟前:“凌世子,你看你,一口一个臭乞丐,一口一个臭要饭的,你这分明就是看不起我们丐帮!”
    凌启愣了愣:“你们丐帮?”
    路人乙激动的拉起阿宸:“多好的一个苗子啊,差点就被凌世子给祸害了!”顿了顿转过头瞪着凌启:“我是丐帮帮主,凌世子,你是想群起而攻之吗?”
    “惹不起,本世子还躲不起吗?”凌启擦了擦满脸的泪水,紧紧拽着小柔,哽咽着吩咐:“走,今天收工,不查了!”
    城门闹事让阿宸顿时成了名人,传言以及谣言如病毒如瘟疫互相感染,更以八百里加急的速度,完全没有阻碍地,高效率布满洛邑城。
    茶楼里的说书先生们个个都兴奋常,吐沫横飞。
    他们试图将一个不识字的叫花子阿宸,描绘成读书人家的贵人,长的一表人才,谈吐不凡,气宇轩昂……则将凌启贬成下贱的胚子,勾栏中的顶尖,教坊里的小倌……
    并再三讨论阿宸是否婚假,芳龄几何,家住何处,但考虑并没有什么参考价值及应用价值,最后就不了了之了。
    后来,比说书先生更无聊的洛邑城史官们,纵观天下大事,发现着实没有大事,也将城门闹事写作一则传奇,以供下一任史官连载抄袭。
    其实也怪不得他们,洛邑城在凌王爷的治理下,无纷争无战事,除了凌启能闹出来点鸡皮蒜毛的事,连卖身葬父、豪取豪夺的都没有,太平的都让人感到浮躁不安。
    虽然他们在城墙告示上得知,凌王爷说自己的亲闺女是妖孽,要将她绳之于法,大义灭亲,赏金千两什么的。
    但谁信呢,在他们眼里,凌王爷就是在广博爱心,体会民间疾苦,晓得大家都很无聊,所以给大家的枯燥生活创造一点娱乐氛围,娱乐娱乐,乐一下就好,不必当真。
    …*…*…*…*…*…*…
    天色越来越暗,“轰隆”一声雷鸣,震的人耳朵生疼,天边乌云已变成浓浓的黑色,咕咕隆隆,翻滚不止,风雨欲来,天地间一片萧索之意。
    城门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阿宸掐着腰,像个公家婆婆似的站在路口,训斥苦命媳妇似的云端:“你丫太没良心了,一转眼就把我抛在水深火热之中,我拼着命苦苦挣扎,才勉强没被乱棍打死,你倒好……”(此处省略一千字)
    云端无声地站在那里,默默接受言语及精神上的摧残。
    如果小青能找到阿宸的话,肯定抛大便撒废血,一头扎地,甘拜下风。因为阿宸的境界早已超过它,随便一张嘴,能把人给说死,特意一张嘴,能把人说的魂飞魄散。
    两个时辰后,就在云端立在崩溃边缘,欲倒未倒之时,一个慈祥动听的声音传来。
    “嗳,贤侄,贤侄请留步,请留步啊!”路人乙大老远的就在扯着嗓子大喊。
    对云端来说,这个声音简直太美妙了,这种感觉就像你掉落深井,大声呼喊,等待救援……天黑了,你黯然低头,才发现水面满是闪烁的星光。
    路人乙的声音就是水面闪烁的星光,意外的、美丽的惊喜。
    阿宸也累的口干舌燥,瞥了瞥云端:“喂,路人乙是在叫你吗?”
    云端摇摇头。
    “那他在叫谁?”
    云端默默望了她一眼,没敢吱声。
    路人乙跑到阿宸面前,掐着腰,累的气喘吁吁:“贤侄啊,你走那么急干什么?”
    阿宸指着自己的小鼻头:“你是在叫我吗?”
    路人乙如小鸡吃米,头点个不停:“对啊,对啊!”
    “我认识你吗?”
    路人乙擦了擦脸上的冷汗:“你忘了,我是丐帮帮主啊!”
    “神马丐帮帮主?”
    路人乙见阿宸一脸懵懂无知,急忙提醒:“我就是在城门关口处,拉你起来的慈祥伯伯啊!”
    “那你贤侄又是谁啊?我认识他吗?”
    路人乙眼角泛红:“贤侄啊,怪不得你走的那么急,马不停蹄,一刻都不停,看来你是想躲我啊,连慈祥伯伯都不想认了!”
    阿宸却很不给面子的说出事实:“我并没有马不停蹄地走啊,而且我想马不停蹄也没有马啊,我只是觉得无所事事,为了消磨时间,就站在这里训云端,都训了快两个时辰了。”
    云端象征性的咳了一声,表明立场。
    路人乙听阿宸说完后,一张老脸咋红咋白,顿时陷入尴尬境地,如果解释,显得他很虚伪,如果不解释,显得他更加虚伪……
    半晌,路人乙说:“这……”
    阿宸看路人乙窘迫的不得了,为了关爱老人,促进社会和谐,遂打破窘况:“嗳,你刚才喊我做什么呢?”
    路人乙口不择言,尴尬摆手:“没什么,没什么。”
    “既然没什么,那我们可走了!”
    路人乙突然间想起正事,为扭转窘迫局面,没话找话,遂神情激动的拉住阿宸:“贤侄,别急着走啊,你这么小就有姘头,这般重口味,我真的很佩服你啊!”
    那边的云端作呕血状。
    阿宸淡淡望了一眼云端,试图解释云端不是她姘头,只是她坑了云端的钱,不好意思赶人家走,刚才训斥他,也是为了吓退他云云。
    话还没来得及说,路人乙就摆出一副“我懂得,是小三”的表情,阿宸噎了噎,突然觉得有点内伤。
    路人乙见气氛扭转尚佳,便摆出自己的诚意:“贤侄啊,你不用解释了,我呢,现在有个大好事要告诉你!”
    “大好事?”
    路人乙扔桃子:“对啊,可是天大的好事,一般人都没这么幸运呢,我看你潜质不错,才把这个大好事同你说!”
        
第十五章 要不要入丐帮?
    阿宸上上下下打量他:“真的假的啊?我怎么看你像拐卖儿童的人贩子啊!”
    路人乙脸色不好看了:“贤侄说的哪里话,我要是人贩子的话不早把你供出去了?我可知道那告示上贴的通缉犯就是贤侄你!”
    阿宸压根儿不为所动:“你供呗,我也不是吃素的,你这种人贩子我见得多了,也不想想我是干什么勾当的……”
    路人乙态度十八度转弯,急忙堆笑:“贤侄,跟你开玩笑呢,小插曲,小插曲,莫要在意!”
    满天黑云渐渐聚拢,如开了锅的沸水,天地间风声萧萧。
    路人乙抬头看了看天,急忙咬着耳朵告诉阿宸:“贤侄啊,我现在正式邀请你加入我们丐帮,成为丐帮组织的一员!”
    “入丐帮?”
    路人乙扔李子:“对啊,入了丐帮不光吃香的喝辣的,还有外快赚呢!怎么样?有没有兴趣?”
    “入了丐帮,难道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想干什么就不干什么吗?”
    路人乙拍拍满是污渍的胸脯,说的斩钉截铁:“那是当然,不管你是鲤鱼过江,还是浑水摸鱼,都包你过的如鱼得水,称心如意!”
    阿宸沉思了一会儿,对路人乙说:“要我入丐帮也可以,不过,我可以提几个要求吗?”
    路人乙摆出领导做派:“贤侄尽管提,别说几个,就是一百个,本帮主也替你应了。”
    “那我可真说了!”
    路人乙笑的分外慈祥,督促道:“说吧,说吧。”
    阿宸语气十分温和:“第一,我希望每天都能吃到大量的熊掌,鱼翅,燕窝和鲍鱼,但从不刷牙,不洗碗,不洗衣服,不拖地,可以吗?”
    路人乙的嘴角剧烈地抽了数下,没有吭声。
    阿宸满面笑容:“第二,我希望能够不定时的喝酒,逛窑子,赌博,兼聚众斗殴,可以吗?”
    路人乙牙齿咬的“咯嘣咯嘣”直响。
    阿宸笑的呲牙咧嘴:“第三,我希望可以勾搭组织中任何一个像我身边这位一样的美男,并拒绝组织中任何一个像您这样的丑男,可以吗?”
    “第四,我希望……”
    路人乙忍无可忍,大吼一声:“够了!”
    阿宸拉着路人乙青筋尽暴的手,亲切的说:“别激动,别激动,我还没说完呢!”
    “丫的,算你狠!”路人乙说完,满脸泪水,头也不回,绝然离去。
    阿宸撇撇嘴:“这人的意志力真是差啊,我不过随口说几个就伤心成这样!”
    云端:“……”
    片刻之间,天际黑云翻涌的更加厉害,雷声隆隆,黑云边缘不断有电光闪动,太阳早就瞧不见了,只有冷冷的风割在人脸上,生疼生疼。
    天地间一片肃穆。
    阿宸抬头望了望天,缩缩身子问云端:“喂,你看这天都要下雨了,我连伞都没有,你还要一直跟着我吗?”
    云端浑不在意,慷慨地点了点头。
    阿宸忍住翻白眼的冲动:“这天气变来变去的,多吓人啊,你不害怕吗?”
    云端想了一会儿,淡淡的摇了摇头。
    阿宸恐吓他:“跟我在一块很吃苦的,我不能保证你哪天不被雷劈死,或者被变卖!”
    云端露出疑惑的表情。
    阿宸看出云端的疑问,急忙对他悄声耳语:“我只是随口说说,你真的决定跟着我混了?”
    云端再次慎重的点了点头。
    “永不反悔?那我们干脆回去把你的屋子变卖了吧?”
    云端抬头望天,像从不认识阿宸一样。
    阿宸满脸为难地说:“你不让我变卖房子,又跟着我四处飘荡,混吃混喝的,路途遥远,两个人开销很大,盘缠又不多,你看……”
    云端伸出一只手指颤抖地指着阿宸,仿佛在说:“你太没良心了,我的钱都被你坑光了,你还问我要!”
    阿宸放下云端的手指头,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你不必反抗的这么激烈,不给钱也没事,你长得这么好看,到时候我联系几个主顾将你转手卖掉,肯定能卖到大价钱!”
    云端捂着胸口,气的都要倒了。
    确实,跟阿宸这样坑蒙拐骗的人呆在一块,简直就是踏上了不归路。
    不但前途渺茫,居无定所,还要冒着被卖的风险,如果你没有不断接受刺激和打击的承受力,还会死无葬身之地。
    阿宸知道一般人是受不了她的,所以怀疑云端不是一般人,如果不是一般人的话,那就是神经病,或者高人。
    俗话说长着超长白发+白胡子的绝对是旷世高人,一定要和他要拉好关系。
    云端虽然没有超长白发和白胡子,但考虑到他独自生活在阴森森恐怖怖的密林里,没有被吓死,也没有被怪物吃掉的客观情况,阿宸推测,云端应该算野外高人。
    高人自有高人的妙处,上天入地,无所不能,拖油瓶也有拖油瓶的用处——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挨刀不可怕,有的是挡箭靶。
    如果高人和拖油瓶合二为一的话,那简直就是妙用无方。
    …*…*…*…*…*…*…*…
    一个时辰后。
    两人慢悠悠走了好一段路,阿宸转过身,抬眼望去,远方的洛邑城只剩下了一片朦胧,四野静无人声,只有些不知名的臭虫低低拉拉的叫。
    阿宸正想说道两句,忽听“轰隆”一声雷鸣,吓的她当即趴下,不过一会,漫天漫地的急风响雷,不断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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