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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是女博我嫁谁-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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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Mr. Big对凯瑞说的那句台词真的很经典——‘纽约有许多美女。但事实上,过了一阵子后,你只想跟能逗你笑的人在一起。’其实两个人长期相处,性格和价值取向比相貌或学历更加重要。也许在男权社会里,不够美丽和学历太高一样,都是会让男人在心里扣分的事情,可是并不是说这样的女人就不能得到真正的爱情。凭什么说“学位证不敌结婚证”?我倒觉得女博的婚姻跟学历的关系根本没有人们想像的那么大!”程曦慷慨激昂而乐观的结案陈词得到了韩默几下稀稀落落的掌声。
初恋,总被雨打风吹去(1)
    初秋的某天。

韩默拿了盘碟兴奋地进了615程曦寝室,“看碟看碟,《耶稣受难记》。”

嚷嚷完才看见程曦白着一张脸,正使眼色呢。

韩默这才发现程曦的师兄老杨也在,立刻心中一沉、眼前一黑,知道自己犯了大错——就像三毛的“洋蛮“老公荷西一听“童年”两字就会话匣大开,沉浸其中不能自拔一样,博士们也往往都有自己的“开关”。在没碰到那个开关的时候,言谈得体、举止合宜、正常得很。但要是阁下或有意或无意激活此程序,此人登时上演一出大变活人——面色潮红、双目闪亮、眉飞色舞、滔滔不绝、心动神摇、不能自已,往深里说是显现出符合“不正常人类研究所”的若干入住条件,往浅里说就是有点让人莫名其妙。

其实讲起自己喜欢的东西话就多,这点毛病正常人都有,可放到博士身上就有点怵人——普通人就算再怎么狂热,从数量到深度都多少有个限度,听来也最多算个散文,好歹怡情;博士们则满腹经纶,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说到古今中外都是练家子,信息量大,而且颇有深度,一大段、一大段的高深理论劈头盖脑地砸过来,整理出来至少是一大篇的议论文,听久了自然容易让人有点头疼脑热。

此开关因人而异,跟学历史的考证史实、跟学哲学的探讨“学哲学有什么用”、跟学西方美学的请教《林中路》都可归为主动挑衅之行径,说穿了,就是四个大字、一个关键词:“专业相关”。

老杨的导师乃是广受哲学院学生爱戴的西哲大牛。他主攻的正是西方哲学中的神学一支,一听说与耶稣相关,这盘碟必然是要看的。可对别人来说在他面前看这个估计就跟主动自杀没什么区别。韩默偷瞄一眼老杨那张兴奋的老脸——危险讯号已然昭然若揭;程曦的脸上则明明白白写着“晕菜”两个大字。

果然这盘碟看得郁闷无比,老杨从士兵给耶稣钉十字架应当钉手腕而不是手心开始,考证了影片的种种谬误;从《旧约》中犹太人乃是被上帝亲自拣选的选民等多处论述,及基督教中某些派别的神学观点出发,认为尽管犹太人犯下了将耶稣基督钉上十字架的错误,但仍应为上帝垂怜的民族,论证了梅尔·吉布森的反犹倾向在神学上的不合理性。其间还引证《环球银幕》中所说老梅的老爸认为“屠杀犹太人乃是谎言”的旁证,证明老梅确实具有反犹倾向。

二女想要观摩学习思想大片的心情被破坏无余,只觉得此片在老杨的旁征博引、不断打岔之下,娱乐性大增,生生成了一部搞笑片。(后来两人吸取教训,专门在看基督教题材的搞笑片时把老杨招来,果然收到事半功倍之奇效。如,老杨不负众望地指出《冒牌天神》中金·凯瑞被邪恶女诱惑时,身后所靠的金牛犊大有文章:此金牛犊曾在摩西上西乃山听取十诫时,将上帝取而代之被众人膜拜,引得摩西将刻有十诫的石板一怒摔坏,自此金牛犊就象征堕落。又把《怒犯天条》如何颠覆西方宗教文化剖析得入木三分,为二女徒增不少生活情趣。此是后话不提。)

程曦仗着与老杨多年交情又是同窗,也就偶尔嗯嗯啊啊地敷衍一下,韩默本来和老杨就不是太熟,加上心思细密做人周全,少不得应酬几句,赞扬仰慕一番。那老杨被程曦这女张飞怠慢惯了,突然碰到韩默这一个性儿好的,如获至宝,越发起劲……

影片看到一半儿的时候,大概是老杨觉得前面那些话题的深度还不够,不足以酬知己,干脆脱离电影主题,直奔着中世纪神学泰斗奥古斯丁就去了,二女不由心里同念一声“苦也!”

突然,电话铃没命价响起来,程曦蹿过去接了两句,忙不迭地答应着,“好,好,我就下来”,乐得借着有人约,乘机溜走,也不敢看韩默眼中千言万语,背上包,对老杨交代了一声,拔腿就走。老杨正说得兴起,随便应了一声,只将韩默抓住直聊到影片播完,还又聊了两个小时又二十分钟。
初恋,总被雨打风吹去(2)
    这一棋局以钉刑考证开盘,以奥古斯丁思想中盘大战,到近代神学大家蒂利希收官,基本把整个神学史梳理了一遍,端的是好一番大战。

此后老杨对韩默此人惺惺相惜,青眼有加,认为韩默的确是个人物。

韩默好容易藉晚饭这个借口才把依依不舍的老杨送走,对临阵脱逃的程曦一肚子的不忿,满心要等这不顾江湖道义的家伙回来口诛笔伐。谁知道从下午五点等到晚上十点半,程曦还没有回来。平时她就算不回来,也会给寝室打个电话,或者给韩默发个短信,说明白要不要留门。

眼看宿舍到关门的时间了,韩默到615一问她还没有回来,开始有点担心了,拿出手机给程曦发了个短信,却听见那充满活力的铃声从程曦床铺的最深处热烈地闹腾起来。

韩默一肚子担心也忍不住笑出来,看来老杨实在够威够力——程曦走得当真火急火燎,竟然连自己手机也忘了带,只得回了604。正没理会处,寝室门响,却是程曦这叛徒探头探脑地回来报到。韩默担心了半晚,已经没了气力发作,只拿一双眼上下看她:“哪里来的小毛贼,推出去斩了。”

程曦也是个伶俐的,立马作揖打千,沉痛万分地检讨道:“林妹妹,都是小的错,小的猪油蒙了心。” 韩默玩心大起,拿起一包面巾纸丢入程曦怀中。

程曦反应奇快,赶紧作势抹泪,样子滑稽。

韩默本来就不是真气,这会儿更憋不住“噗哧”一笑,架子也就端不起来了。

程曦又换了凤姐的和事佬架式,“好了,好了,还不跟着我到老太太跟前,叫老人家也放点儿心呢。”

韩默把脸一板,“够了,你还要和我把《红楼梦》里的那一回演全了啊?” 程曦这才停了耍宝,把韩默肩膀一搭,“有时间没?我有事说。”

“什么事?”

程曦没有立刻回答,面上五味横陈,神情极为复杂,看去有几分郁闷、几分矛盾,还有几分好笑。

韩默看在眼里,也不多说,“江荔这几天回家了,你干脆过来睡,我们夜谈好了。”

按:夜谈乃是女生寝室的光荣传统之一,交情好的女生往往会同宿夜谈,夜谈不仅是养成良好友谊的方式之一,也是众多或正确或错误的资讯交流方式。记得笔者大一时寝室曾经以男生是否来例假为题,讨论了一夜,最后结论是“来,只不过男生的是白色的”。可见上世纪70年代生人的生理卫生知识之普遍缺乏。这份单纯恐怕是现在各方面知识来源极其丰富的孩子们所不能理解的了。

程曦洗漱完毕,抱着一个枕头就来了,自我感觉像夜奔的卓文君或者和番远嫁的三毛。韩默已经把床铺好了,两个女人钻在被窝里,头凑在一处。韩默笑道:“青天大老爷在此,你可以招供了。”

“下午我被老杨这破落户儿聒噪得受不了,正巧小老乡找我,说她男朋友想问我考研经验。我就答应了。一去,发现小老乡除了自己的男朋友外,还带了一个人来,说是她男朋友的同事,也是想听听考研资讯的……”

“然后?”

“……”

程曦在选择是捧腹大笑还是仰天长叹中,挣扎了半晌,最后苦笑一声,叹口气道:“你说A市怎么这么小?那厮竟然是我前男友的一个死党。在我们分手后,只要遇见我就怒目而视,并且一直坚持到毕业。”

世界上比碰见旧情人更加郁闷的,就是碰到他的某个“忠心耿耿、两肋插刀”的死党。

初恋其实很简单,不过是在想要恋爱的时间,碰到正确的或者错误的人罢了。

感情的事,原本就说不上谁对谁错。双方都是初恋的成功几率,或许比一个人一辈子被雷劈中两次的几率还要小。两个人现时尽管各自悲哀,但总有一天会变成可以微笑回味的美好回忆。程曦年少读《少年维特之烦恼》时,就对歌德所说的“我爱你,与你何干?”深以为是。恋爱时所需要负责的,不过是自己罢了,与任何人包括对方的关系都不太大。
初恋,总被雨打风吹去(3)
    可怕的是旁边人偏要强出头,插上一脚,将一段好好的回忆染污成一摊白墙上触目的黑球印。

而且,从学术的角度来看,以对某人的敌视来证明自己和另一人的友情实在是一件非常可笑的事情。“朋友的敌人就是我的敌人”,这种政治逻辑用在生活里就有点强盗(政治上的很多逻辑用在生活里都有点强盗),无论从哪边看都明显是犯了“依人不依法”的学术错误。

程曦的肩膀整个垮了下来,把一张脸埋进枕头里,“这还不够,那家伙居然是考了五年的考研族。他一看自己五年都没考上,而我居然已经读到了博士,还去给他介绍考研经验。那个怨毒啊……眼光要是能变成刀子,我这会儿恐怕已经被凌迟处死,变成袁崇焕了。”

她满腹憋屈,恨不能化身为狼,对着窗外的月亮狂啸。

韩默这会子大乐:“谁叫你抛下我独自忍受老杨的煎熬,遭报应了吧?”

程曦从因果论的角度一想,恶因原该得恶果,原本的一肚子不忿倒也心平气和了。

女人读到博士,也小有一把年纪,感情方面自然不会一片空白。两人都曾经沧海过。

不过,韩默乃是和平分手,至今仍偶有联络,电话中虚伪地互相问候几句;程曦此人干脆之极,觉得“甩掉的男朋友,泼出去的水”,根本不耐烦应酬此人。二人的性格之不同可见一斑。在外人看来,未免觉得程曦的涵养不如韩默,韩默反倒羡慕程曦的快意恩仇。

韩默与前男友是同学,所以每当同学聚会,都要彼此尴尬虚伪地互相问安。

身残志坚的楷模——拜伦勋爵曾说:“假若他日相逢,我将何以面汝?以沉默,以眼泪。”亦舒想是爱煞了这句话,故此在自己的小说里频频引用。然而,有过一点生活经历的人都知道,若拥有这样凄婉缠绵的爱情故事乃是一种福气,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

一般人的爱情,恐怕都不过是生活这袭华袍上爬过的无数虱子中的一只罢了。被吸了血,痒一阵子,也不过落几滴泪,就提起精神面对其他人生种种了。

深究起来,韩默管前男友叫“Mr。 Wrong”;程曦则把她的称为“别人的Mr。 Right”。只怕程曦反而看得豁达些。

正如男人的友谊往往是拳头换来的一样,女人的友谊常常是通过交换彼此的秘密来加深的,所以当友谊进行到一定程度,必然会有这种倾诉时刻出现。

两人聊得兴起,韩默居然把以为早就丢到爪哇国的初恋记忆一点点唤回了: 话说那是韩默大二时,身边大半朋友已身中情箭、纷纷落马。韩默所读的乃是有名的尼姑系——外语系。报外语的本来就是女多男少,正巧那年学校对调换系别放宽要求,又逢IT股大热,但凡数学过得去点的男生都跳去了计科系。全年级只余下十几个男生,若平均分下来,一班只有四点五个。

“古时候”,娱乐活动少,电脑也没有现在普及,学校外的录像厅和舞厅就成了课外休闲首选之地。因此外语女多半通过跳舞结识男友。但年少气盛的韩默觉得混迹舞场的男生殊无出息,并不首肯这种交友方式,这才蹉跎到大二年华。

正巧另一位和韩默同样混迹于图书馆的同学,对她颇有意思。韩默一是受身边人影响,二是文人气质发作,认为会看书的必然不是坏人,居然就答应了。

那书呆子兴奋得连看了六十多本言情小说发蒙,以为书中自有颜如玉,读过万卷书就能成情圣。结果纸上谈兵毕竟不是耍子,自学成才这种方式也不一定适合情路,把言情小说中的一套搬来生活中,出尽了洋相。

一个男生常常学言情片作深情款款状说“我好爱你!你好美!”之类,并且努力把现实生活排除在外,光想来也有点让人心惊肉跳。初恋的韩默虽以为人人如此,却也有点消受不了,更何况还要按对方要求配合作陶醉状……然而中国人的情感教育之匮乏位居世界前列,聪明如韩默之辈对于爱情也是懵懵懂懂,于是乎居然稀里糊涂地坚持了几个月。
初恋,总被雨打风吹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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