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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立剑记-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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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步不停的硬咽语声,少年的身子因心痛而急剧的颤抖。

    妃文林看着从小就委屈的少年,心如被刀绞,好像有千万只蝎子喝着他的血,痛的妃文林险些冥息,千般悔万般恨,真如钢刀扎他的心,即使将他斩成千段也不会挽回心中种下的悔痛。

    妃文林轻轻的将妃步搂在怀里,例外的是妃步没有反抗歪倒在妃文林的怀里抽泣着颤抖着,一个没有受过关爱的小孩脆弱的哭泣,躺在妃文林的怀里号啕大哭。此时妃文林痛不欲生,为什么,为什么这一切都是为什么,妃文林想大声嘶喊可颤抖着发不出任何声音,男儿泪顺淌而下,流不尽的是悔与痛。

    ……………………………

    山风轻吹,拂人脸面。

    步婷被葬在一个露风的高岗上,那里绿草如茵,那里百花芬芳,一个小小的坟丘为百花绿草点缀了一丝凄凉,步婷静静的躺在坟丘下,如花深埋,一块不算很大的墓碑刻着“爱妻步婷之墓”。

    坟前的两人都哭干了泪水,肿着眼不再哭泣,静静地坐在坟前,除了山风发出的呼呼声音之外,就只能听到咕咕大口大口饮酒声。

    妃步麻木的不知道该不该恨这个男人,归根结底都是这个男人的错,或许恨久了就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了。站起身子夺过妃文林手里的酒坛,眼中尽是悲伤还有渗出模糊双眼的泪花,高高举起酒坛,口朝下哗哗哗酒水顺淌而下,少年张开嘴使劲的往肚里灌。

    妃文林没有阻拦妃步,或许这也是妃步的一种发泄方式,孩子太苦了。

    妃步放下已经被倒空的酒坛,头有种眩晕的感觉。昏昏沉沉的感觉天地旋转了起来,他不知道是自己在动还是天在动,因为他醉了。

    一个命运迷离伤痛的女人,熬尽悲凉,背夫之名牢牢扣在头上,苦不堪言,妃文林能清清楚楚的感受到那种痛不欲生,想说声“对不起”,可惜那女人闭上了眼,再也听不到了,该对谁说?谁是听者?愁心寸断,肝肠欲裂。

    这孩子,或许让他一直恨着自己会好些。

    ………………………。

    东方白了,天亮了,一切都如平常,然黑山村却炸开了锅,整个村庄沸腾了起来,孙宝磊一家三口被杀害了,死的很惨尸骨遍地,浓浓的血腥闻远远的都能闻到,孙宝磊的大哥与三弟也被杀死了,都死在了孙宝磊的家里,死相惨不忍睹,五具尸体没有一个完整的,到处残肢,血水将这个院子染得鲜红。

    死,死法很多种,可最残忍的也末过如此,遍地的残肢根本分不出是出自谁身上的,连入土都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村民即使用脚趾头想,我能猜出这起凶杀案的凶手是谁,昨天的事情已经在整个村里传开了,村民知道后多的是为这一家子的命运感动悲伤难过,更多的是大骂孙宝磊丧失人性,畜生不如,均是愤愤不平,怏怏狠语可终究没人敢站出来为妃家打抱不平。

    孙宝磊单对上妃文林没有必胜的把握,他知道妃文林会来寻仇,他不想躲,他也有股子傲气,心底更多的是不安,于是将自己的亲生大哥与三弟找来助阵,三比一,绝对的胜算,可他还是低估了妃文林的实力,低估了妃文林的残忍凶残。因为忽略所以孙宝磊死的很惨。

    妃文林那个从来没负责过自己的男人,失踪了,生死不明。留给自己的却是一个永久的祸端,妃步不傻,也不是天才,会害怕会高兴会忧愁,他只是个少年。

    望着孙煎蛋带着孙家的弟兄几个凶残誓要撕掉自己的目光,妃步胆怯了,可他也不是孬种,不能想乌龟也不能像兔子,怀里掏出他的“红缨针”,狠狠的握在手里“来吧,***,换死一个是一个。”

    孙煎蛋是孙宝磊大哥的大儿子,孙煎蛋还有两个弟弟,岁数都在十五岁以上,加上孙宝磊三弟的儿子一共四人头带白色的孝带,身披孝衣,手里拿的都是狩猎的钢叉,恶狠狠的一步一步向妃步所在之地走来。

    偏僻的山沟,属于三不管地带,离官府远之又远,若是什么事都等官府来管,那么黄瓜菜都凉了,即使你杀了人,很多事官府也从不插手。妃文林杀了人跑了,孙煎蛋无处寻仇当然就把所有的仇恨挤压到妃步的身上。

    妃步的手心握出了汗,使劲的攥着红缨针,有点紧张有点害怕,他知道自己今天凶多吉少,死,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种无比恐惧的事情,可当你知道它无法躲避的时候,你就会放浪许多,潇洒也是一种死法,草你妈的,拼了。面对四个比年龄比自己大了一轮的性口,既然知道要死,就没什么好怕的了,眼中疯狂的神采一下子激蹦出来,烧的双眼通红,大有搏手一战之气概。

    啊!……。

    啊!……

    妃步大叫着弱小的身子急速的向前冲去,双手握着红缨针直直而刺。

    嘭!……孙煎蛋一个正蹬踹到妃步的胸口发出的声音。

    啪!……。妃步被踹的腾空而起,然后重重摔在地上的声音。

    摔得妃步五脏俱裂,一口鲜血随之喷出,划成血液溅得孙煎蛋一身。

    嘭,嘭,嘭,四个孙家后子,将妃步围了起来,一顿拳打脚踢,无论年龄、个头、人数注定妃步没有一点还手之力。脸上、头上、胳膊上、腿上妃步不知道哪个部位的疼痛多一些,全身疼痛的发直,只是紧紧的抱着头缩着身,用身子最低限的忍耐苦苦挨着最大的伤痛。

    踢打的累了,该结束了,“狗杂种,拿命来吧!”孙煎蛋高高的举起猎叉,撕着嘴吼着声,猛的下刺,锋利的叉尖带着凉风,眼见就要刺中蜷缩着身子且血条淋淋的妃步,妃步根本察觉不到什么,完全不知道死亡的阴影正向自己罩来。

    啊……谁也没看清是怎么回事,孙煎蛋像是只风筝般的推飞出去,摔在五米外的地方,其实的三个孙家后子也蹬蹬的后退几步,像是被人推了一般。

    瘦如竹竿高高的人影,宛如幽灵般的站到了妃步的前面,妃步望着这个命运同样充满沧桑的男人,说不出来心里是什么滋味,他也没时间想了,晕晕沉沉的晕睡了过去,合上眼睛之前他看到孙家四兄弟个个狞恶着脸,举着钢叉齐齐的刺向看似风一吹就会倒下去的张二贵。妃步带着担忧合上了眼睛,之后发生的事情他再也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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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十八岁】………

    岁月在光影交错中悄然逝去,年老的人嫌它来的太快了,而年少的人却又嫌它来的太慢了。。26dd

    眨眼间十年过去了,妃步长大了,算算今年已经十八岁了,个头也有一米八高了,那张清秀的脸庞似乎比小时候的轮廓更加清晰了,一双星目炯炯有神,时不时的绽放着灵慧的光彩,鼻子仿佛被削刻了般有角有形,浓眉、明眸、皓齿,双瓣带着隐红的巧唇开合间散发着男人的雌性。

    有难过有欢笑有寂寞也有悲伤,那个高高凸起的露风山岗葬着唯一可以说心里话的人,所以妃步时常来到这里,跟娘亲唠叨些生世,他感觉这个世界只有这个地方最亲切,最温暖。只有这里能让他熏风解愠,彻底的松弛下来。

    遍地落叶厚厚的一层压着一层,树干上的枝头已经光秃秃的了,干枯的树干色彩慢慢的染上了死灰,沉沉的,山风掠过经受不住摧残的细枝,也跟叶子般的被吹落下来,深秋天气转寒了,干冷干冷的,风不吹还好,风一吹无孔不入的风丝顺着衣领袭遍全身,微微寒颤。

    即使穿着兽皮制成的衣服,可也禁受不住寒风的掠袭,身子虽冷可站在娘身边心窝的温暖很快的温遍全身,让他忘乎所以,感觉不出了寒冷,闭着眼静下心感受娘亲幽静的呼吸,仿佛身其左右。

    参渗着天边的蓝,融乎其所,娘的声音妃步时常能听到,娘要他开开心心的活着,他大了不要娘亲在操心了,所有他会让自己活的更美好快乐。

    天边的黑幕拉了下来,天色变得昏黄,妃步站起身子,拍了拍沾到**上的草叶子,揪起一根摇风草,将草叶噙在嘴里,轻轻的嚼一嚼,那股淡淡的清清的腥草香就会在嘴里蔓延。“娘,你睡吧,我回去了,改天再来看你。”妃步对着步婷的坟丘神色淡然的说道。

    高挑的身影渐渐的远去,一袭风过,树干上的叶子三三两两的打着旋掉落下来。

    …………………

    被妃步称作竹竿的男人张二贵,依如从前做好了饭菜,生活较之以前要好了许多,至少饭桌上有肉食了,这点终于打破了张二贵一贯的定规,要是搁到以前那是绝对不允许的事情,“肉那是奢侈的玩意,不吃也罢,少长不了几两肉。”张二贵现在不会在拿这话挂在嘴边,如今他说的是“人老了还是吃点肉补补好。”千万不要以为他明悟了什么,主要的原因还是家里现在家里有了个猎手,每天都能打好几只猎物回来,不用自己动手费力弄来的东西不吃那才叫做傻子。

    张二贵一直以来在妃步心中是个永不褪色的笑话,觉得他是个很平凡的男人,除了有点懦弱之外再也没有什么可圈可点,谁会想到就是这个懦弱的男人在十年前从孙家兄弟手里救了自己的性命,难以想象的是这么一个瘦的跟竹竿似地仿佛风一吹就会倒下的歇菜爷们,平时连杀个兔子都费劲的气蔫男人,竟然在一对四的情况下将孙家四兄弟放倒在地,救了自己一命,想想这都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杀人?你要是说一个或许只有杀过兔子而不敢触碰貂狼的男人会将孙家四兄弟杀害了,那绝对不可思议,足可令人面面相觑大口吸气。可事实证明孙家四兄弟多半是被杀害了,虽然没有找到他们的尸体,可自那件事以后孙家兄弟便如空气一样凭空消失了,大家除了猜测已被张二贵杀害,实在想不出别的可能。

    妃步不知道这个从前有点窝囊现在也强不到哪去的张二贵,为何大义凌然的救自己,张二贵不说,妃步也懒得问。

    “你今天有没有去找安芬婶?”饭桌上妃步问道。

    低头大口大口吃饭的张二贵身子隐隐一颤,没有抬起头,有些吞吐的说道:“我…我没去。”说完将头低的更低,像是个做错了事的孩子。

    妃步剑眉紧皱,怒气上挑,“啪…。”筷子甩在桌子上,“张二贵,你日的还算是个男人。”越看张二贵那穷迫样子,更是来气,“一个女人你都摆平不了,你干脆死了算了,出去后别说跟我是一家子的。”

    张二贵大瘦个子即使坐着也得跟常人差不多高低,听完妃步的话,楞的一下子坐直了,土黄色的眼珠子纵到了一起,“你***,跟老子这样说话,老子白养你啦!”那张实在连平常两字都算不上的脸,此时更是难看凶如罗刹。

    “说你不是男人别不服,有本事把安芬婶娶到家里来,哼…”妃步昂着头说道。

    张二贵身子一纵,“娶来就娶来,有什么难的,告诉你安芬婶子他对我是有意思的,只要我一句话他准能嫁过来。”张二贵很是了不起的样子。

    妃步大口一张,“张二贵只要你能把安芬婶娶到家里我磕头给你认错,行不行,谅你也没那本事。”

    张二贵不服气了,“行,我要是娶来安芬妹子,你就得给我磕三个响头,喊六个爹。”

    “行,一言为定,张二贵你要是娶不来安芬婶你就是狗娘养的。”妃步一锤定音。

    晚饭不愉而散,妃步真的数不清这是第几百次为这话跟张二贵吵架了,几乎连吵架的词都没有改变过,总是那么几句话。张二贵也不知道做了多少次狗娘养的畜生。

    张二贵真是窝囊得不能再窝囊,纯属一个废物,安芬是村里的一个寡妇,夫死的早也没留下种,早年守寡已有二十几年,这女人用张二贵的话讲简直漂亮到家了,尖尖的**,大大的胸准能生儿子,张二贵心里不知道把安芬亵渎了几百万次,可就是不敢站到那女人面前烈烈轰轰的说“我想娶你”。

    三脚踹不出来个屁,别说是三脚你就是踹张二贵十脚他也放不出个屁来,一个离女人十米说话大大咧咧,而离一米说话就打哆嗦的男人,无论你怎么赶他上架,都是一个字,难啊!妃步心里那个急啊,真想拿起皮鞭照着张二贵**抽两下子,妃步就是恨铁不成钢,张二贵一辈子没碰过女人,估计做梦都只会梦到那事。半夜里总是吟吟的发春,更令妃步汗颜的是,好几次看到刚起穿的张二贵裤裆湿碌碌的一片,憋的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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