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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神将诛邪-第4章

小说: 神将诛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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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凌天白白眼睛,从屋里走出来,弯腰在地上捡起一把精美的黄杨木弹弓,举在白菲菲面前,说道:“白菲菲,你看好了,这些东西都是我的好不好!小时候打鸟逗青皮的玩意,都扔了好几回,每次都被你捡回来。

    你到咱家客厅去看看,你去看看,还像个家的样子吗?连脚都没地方放了吧?不是磕了这个,就是碰了那个。

    亏你还好意思,说自己是优雅高贵的精灵族后裔!我看你是邋遢族的!今天那一屋子东西必须得处理,我看得实在闹心!”

    说完,白凌天把弹弓一抛,扔进那乱七八糟一堆东西里,扭头进了客厅。

    白菲菲风驰电逝的追进去,一把拉住白凌天的袖子说道:“你再敢扔!我就让你没饭吃!中午没得吃,晚上也没得吃!”

    白凌天仰头看了眼白菲菲,伸手指着客厅三面靠墙摆放的储物架,“你能不能换点新鲜的?又来这一套?你看,三个架子全都塞满了,连屋顶都被你利用起来了,这些风铃挂在屋里,夜里只要刮阵小风,还睡不睡觉!

    还有这些风筝,我三岁做的东西你也留着?你是要留着这些东西当传家宝?”

    “不行!就是不行!”白菲菲急了,张开双臂,像护稚的母鸡,挡在储物架前面。紫色眼眸泛起了涟漪,哀声乞求道:“白凌天,好儿子,算阿妈求你!阿妈看见这些漂亮的东西就喜欢,你看你捏的那些泥人,就和真的人一模一样!村北住的独眼大叔,你连他的胡子都……”

    “别和我谈泥人!说起来就生气!”

    白凌天挥手,直接打断白菲菲的话语,他像是想起什么,神情更加义愤填膺,“真不知道咱们谁是谁的孩子!我小捏个泥人自己玩,你竟然和我抢!有你这样奇葩的阿妈?

    好!我力气小,抢不过你,你老人家玩得高兴就好,我认怂行不行?可是你没有放过我吧?你干了什么,自己还记得吗?你说一个泥人它太孤单,让我再给捏一个来作伴,不捏就不给饭吃!你把我饿了一天一夜!白菲菲你是生儿子,还是生苦力!我都替你脸红啊!精灵都是你这样的?”

    白菲菲的脸真红了,找了个不是理由的理由,“谁让……谁让你做的东西那么好看!”

    白凌天指着架子上一大堆千姿百态的泥人,说:“做得好看,你就让我把全村的人给你捏一遍?捏到全村没人了,你就带我去村口,看那些冒险者,让我捏他们。

    你瞧瞧,这拉起十个八个队伍绰绰有余吧!白菲菲你到底有多无聊啊?你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欢吃鸡蛋?不知道吧?那我今天就告诉你,捏玩了大花它们仨,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鸡能生蛋,蛋能生鸡,照那样下去,我就没完没了啦。

    所以二花、三花下一个蛋,我就吃一个蛋,绝对不让鸡和蛋循环起来。我是不是很聪明?你还好意思点头!我这是被你欺负惨了!”

    “扑哧”

    白菲菲一下没忍住,忽然笑出声来,她指着对面摆放文具的储物架说道:“那边东西全是你的,你扔我东西,我就扔你的!”

    “好!一言为定!来来来!大家一齐扔,全部扔干净!”白凌天毫不犹豫,一口应下。

    “扔就扔!怕你,我就跟你姓!”

    白菲菲毫不示弱的卷起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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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白菲菲与诺夏
    第三章白菲菲与诺夏

    “白菲菲你倒是点啊,你的火把都快烧完了!”

    “喂!白凌天你的手抖什么啊?要烧就烧,你老是吓唬我有意思吗?”

    “我手抖,是因为没吃早饭,饿的……”

    “呃……我去做饭,火把你先拿着。吃了饭还要去摆摊呢……”

    白凌天两只手各拿着一支火把,眨巴着眼睛,盯着院子里堆得像小山一样的零碎物品出神。

    良久,他默默叹息一声:原来,这些年我一天也没闲着,活得真是精彩!也许她留着这些东西,有那么点道理……

    “白菲菲!我出去找大花它们啦,你自己的东西自己放回去啊!”

    ……

    ……

    “嗨!勇敢的猎手请留步!请问这次有抓到活的麋鹿吗?呀!真的有只活的!呃……怎么是公的呀……不好意思……我不要了……真的对不起!我不要公麋鹿,我想换头母的。我家以前有只母的,可惜后来生病了,我儿子再也不喝它的奶了……”

    “快来看看吧,英勇的冒险者,这里有新鲜甜美的千芽笋!美味多汁的紫瓜!您尝尝……可以生吃呢……怎么样?很甜吧!我不要银币,能让我看看您的猎物吗……哇!我要这一对灰鸳!我儿子肯定喜欢它们!加上这些很好吃的蓝莓和您换吧……谢谢啦!您真是个好人!”

    每天的清晨和傍晚,在通往大峡谷的那道栅栏边上,都会出现一个美丽欢乐的女人,她向进山的猎人和冒险者交易各种货物。

    冒险者们在险山恶水、妖兽横行的深山待久了,忽然看见一个长相甜美,待人真诚的女人,是件很愉悦的事情!

    所以,只要是不太贵重的猎物,大家都愿意与她交换。

    时间久了,这些进山冒险的汉子们,都熟悉了这个叫白菲菲的女人,还知道她有个宝贝儿子。

    他们在大山里,只要看见孩子会喜欢的东西,不管值不值钱,都会带出来给她。

    至于有人打这女人的主意?

    嘿!你就放在心里痒痒吧!

    在这里,在这个山村,你可千万不要流露一丝垂涎和挑衅!

    即便最勇敢、最凶悍的冒险者,也不在这个山村撒野。

    山村虽然很小,但是名气很大,在整个帝国都凶名赫赫!

    因为居住在这里的村民,都不是普通人,他们比山里的妖兽还要凶狠!

    他们每个人的来头都很大,没有一个是善茬!

    全都是从战场上尸山血海里幸存下来的!

    一个个杀人不眨眼!

    他们被人称为——“狂魔”!

    进入大山讨生活,都是刀尖舔血过来的人,一个“狂魔”,也许吓不住人,可如果一个村的居民全是“狂魔”呢?

    这个无名的小山村,为什么住着这么多厮杀军汉?

    这个话题有些宏观,需要从暗黑帝国的军政结构,抽丝剥茧的慢慢分析。

    “

    暗黑帝国”建国以来,一直崇尚武力,军队的建设永远排在第一位,地位崇高。

    遇到突发事件,守备驻军会在第一时间接管地方行政。当军队与地方两者利益发生冲突,军队拥有凌驾于地方行政之上的权力。

    元首亲任九路兵马大元帅,高度集权于一身。说白了,这就是个执行军宪制的国度。

    权力高度集中,便激发野心和贪婪,随之而来便是战争!

    暗黑帝国的史记官,也可以叫做战争记录员,他们每天要做的事情,就是收集九路帝**队的信息,大军今天在何处作战,又攻打了哪个城市。

    战争,一旦冠以国家名义,便成了巨大的绞肉机,吞噬生命的无底洞。

    曾经,有个很有意思的史记官,从他上任第一天开始,每天坚持自己带个小本子,记录各地战区汇报帝都的伤亡人数。

    他粗略统计,估算了一番,得到的结果吓了自己一跳。

    只需要二十一年,帝国直接参与战争死亡人数,就等于于帝国人口的总和!

    这是个什么概念?

    那就是——到自己退休的那一天,整个帝国所有人加上自己都要死三遍!!!

    为了补充战争要素——“人力资源”。

    “伟大”帝国颁布了一项最“伟大”的基本国策:功勋换取自由!

    只要你愿意打仗,愿意奔赴战场,帝国虽然无力供养你的家人,但是免除一切沉重的税赋,只要她们动动手脚,就不至于饿死。

    不但免税,帝国还专门还颁布最严厉的律法保护她们。

    总之,一切为了让你安心去打仗。

    一切,都是为了战争!

    奴隶,俘虏,罪犯……

    不要紧!不管你什么身份,犯过什么样的罪行,一样上战场!

    砍人头!抢军功!

    有了功勋,你就拥有一切!

    还有更加诱惑的褒奖:破一城者,封侯!

    ……

    白菲菲和她男人是光明域的后裔,他们是“罪民”。

    何谓“罪民”?

    “罪民”不是奴隶,也不是罪犯,而是俘虏的后代。生活在每个强盛帝国社会的最底层,是一个特殊而庞大的人群。

    战胜国允许“罪民”生活在自己的国度,因为“罪民”也是一种资源,可以提供庞大的廉价劳力,还是为战争而储备的炮灰大军。

    “罪民”在异国他乡不被认可也就罢了,最可悲的是即使他们历经千辛万苦,回到父辈为之效力的国度,也不会再被接纳。还是一样成为苦力,沦为奴隶。

    白菲菲的男人很有些本事,即使是个“罪民”,也能在帝国上层社会混得风生水起,逍遥自在。

    他在那天遇见了白菲菲,一个即将落入命运魔爪的美丽精灵。也许是一见钟情,也许是同为光明后裔的怜悯。

    他只说了一句话:这个女人是我诺夏的!我可以付出代价。

    就这样,诺夏从权贵们的魔手里得到了白菲菲,并且付出了代价,一个非常昂贵的代价。

    结婚后的第三个清晨,诺夏就离开了家,只留下了一句话给白菲菲:你会是侯爵夫人!

    诺夏上战场砍人头去了,一砍就是十年!

    白菲菲不知道诺夏在哪打仗,但每年都会收到他托人带回的战利品,金币,银币,还有些五花八门、稀奇古怪的玩意。

    诺夏每次捎来东西,里面都会夹着一封信。

    开始,白菲菲还拆开看看,后来干脆就看看信封,然后一把塞进席子,垫床去了。

    因为看了也是白看!

    那家书好比天书,画得乱七八糟。

    有时一个字后面,能画好几排圈圈……

    全凭你自己领悟。

    他寄了不管,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

    白菲菲心里一清二楚,看不看得懂,一点也不重要。

    那个小心眼的家伙,只想和自己说一句话:我还活着,你要等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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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皮货商人
    第四章

    皮货商人

    “美丽的老板娘,能给点水喝吗?”

    白菲菲正想男人想得失魂落魄,陡然眼前冒出个高高大大的身影,把她吓了一跳。她诧异的抬起头,双目茫然的看着对方,显然没有听见对方刚才说了什么。

    这人是个高大魁梧的胖子,白菲菲认识他。他的摊位就摆在对面。胖子老板是个做皮货生意的商人,一连几天都在村里收皮货。但他好像在错误的季节,来到了错误的地方。

    赤日炎炎,山里的野兽这时正在掉膘,褪毛,所以他根本收不到好货色。

    渐渐的,这个皮货商人好像是失去了信心,变得十分悠闲,整天无所事事,在村子里游手好闲。

    他端个凳子在这里坐着,像是在摆摊,其实也就是做做样子。那些冒险者从山里出来,他连看都不看一眼。只和各个摊位的老板有说有笑,这不,他又闲坐了一上午。

    弄的大家都提防着他,也不知道他想干嘛!

    胖子老板渴坏了,他舔着干裂的嘴唇,正殷切的望着白菲菲,说道:“老板娘,借点水喝!”

    “噢。”原来胖老板的那个老仆人今天不在,所以他连水都喝不上了。白菲菲连忙抓起脚边的水瓶站起来。

    这个胖老板虽然一脸肥肉,但是面相却十分和善。平时见谁都是笑呵呵的。

    胖老板用肥大的袖子扇着风,嘴里抱怨着天气。只是,他那双嵌在肥肉里的眼睛,不着痕迹的瞥着白菲菲手上的瓶子,偶尔闪过一丝精光。

    胖老板姓皮,来自暗月主城。多年经商,身家不菲。

    夏天,本是皮货生意的淡季。明明收不到好皮子,皮老板却在村里流连忘返,迟迟不肯归去,他是有所图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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