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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极品草根太子-第13章

小说: 极品草根太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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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大小姐。”经理微微鞠躬。

    柳眉已在红虎建立了权威,她的任何决定,下面的人都只能照办,不容许有任何的反对意见。

    经理转身出门,另一个中年人走进来,与刚才那位经理不同的是,这个中年人身上散发出一股很明显的江湖气。

    “大小姐,您要找的那个小混混,底下的弟兄们已经找到……”

    柳眉一楞:“什么小混混?”

    “就是前几天帮公安局破了王栈杀人案的那个小混混呀……呵呵,大小姐贵人事多,哪会记得这点小事,忘记了也很正常。”

    柳眉这才回忆起来,秀美的丹凤眼顿时露出几分阴沉之色。

    “我还真差点忘了……哼!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王栈杀了人,我不会包庇,可王栈是我们红虎的人,剁了他剐了他是我的事,外人点水就坏了江湖规矩了,我若不惩治一下,任由外人随随便便点弟兄们的水,以后弟兄们在红虎还待得安生吗?那些弟兄谁不是一屁股的屎?”

    “大小姐说得是。”中年汉子恭声道。

    “那个小混混是什么人?”

    “他叫叶欢,住在老城区,长得……”中年人说着说着,忽然不经意瞧见办公室内那台液晶电视里正播放着本市新闻,新闻里,银行劫案勇斗匪徒的英雄叶欢正一脸灿烂的接受记者采访。

    中年人大吃一惊,颤巍巍的伸出手,指着电视惊叫道:“是他!就是他!”

    柳眉深深蹙眉,语气不善道:“你该不会是随便指个人糊弄我吧?”

    中年人急得赌咒发誓:“真的是他!我若有半句虚言,大小姐你亲手剁死我!”

    柳眉盯着电视,眼睛微微眯起。

    电视里,叶欢正得意十足的向镜头频频挥手致意。

    “……一向只有我抢别人的份儿,一时半会儿还真不习惯别人抢我,感情上也无法接受这种巨大的落差嘛……”镜头里的叶欢笑得像朵怒放的菊花。

    柳眉嘴角微微勾起:“还真是个小混混……”

    随即美眸中露出一抹冷光:“把他带来见我!”

    “是。”

    口供录完,叶欢再一次被高胜男送出了公安局。

    高胜男如此客气相送,叶欢显得有点受宠若惊,表面上看去,叶欢是个刁钻油滑的小混混,这种小混混有着一切市井习气,比如势利,市侩,欺软怕硬,爱占小便宜,给三分颜色就开染房等等。

    表面只是表面,实际上叶欢对自己的定位很清楚,他一直把自己审视得很客观,这种客观是冷静审视后的结果,冷静得近乎残忍。

    一个人这辈子必须要做的一件事,那就是正确的认识自己,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什么样的酒配什么样的菜,什么样的锅配什么样的盖,只有正确的认识自己,才不会做出格的事,因为出格代表失控,失控代表危险。

    叶欢一直是个远离危险的人,更不会做任何出格的事让自己处于危险境况中,他很清楚自己的分量和定位,像他这样的人注定一生平凡,永远做不出惊天动地的大事,扫扫大街可以,你让他去维护世界和平就有点扯淡了。

    现在高胜男亲自送他出来,叶欢觉得有点危险。

    以叶欢泡妞无数的毒辣眼光来看,这位美丽飒爽的女警官对他有一点好感,当然,他很清楚,这种好感多半是基于今天他勇斗匪徒的英雄事迹上。

    叶欢对她的感觉也不差,与她打了两次交道,她留给叶欢的印象是利落干脆,风格粗犷却不失女性细腻,与她说话很舒服,小嘴偶尔有点强硬,却也比南乔木那张损死人不赔命的毒舌强多了。

    不过叶欢打死也不敢跟她发生任何男女纯洁友谊之外的事情。

    从她的言行举止来看,这姑娘的出身肯定不差,一个年纪轻轻的女人刚从警校出来就被分进刑警队,看来她家人的能量不小,这种姑娘不能招惹,不论是吃完了抹嘴就溜,还是想跟她长相厮守,老实说,这两种选择对叶欢而言,结局都是一样的凄惨,她家人必把他分解成一块儿一块儿的,晾在城门楼子上晒成腊肉,逢年过节给亲朋好友发几块……

    身世凄凉的小混混和出身显赫的女警察……

    叶欢苦笑,这种搭配简直比癞蛤蟆和天鹅肉更离谱。

    出了公安局大门,叶欢一脸没正经的嘻嘻笑道:“高警官,俗话说送佛送上西,我怀里还揣着三万多块现金呢,万一一出门又被人打劫了,我上哪儿哭去?所谓人民警察为人民,在下不才,正好是人民中的一员……”

    话没说完,高胜男很干脆的道:“行,我送你回家。”

    “啊?”叶欢楞了:“这么爽快?我只是随口那么一说……”

    高胜男扭头,似笑非笑:“不是说人民警察为人民吗?我这是为人民服务呢,怎么?不乐意?”

    “呃……乐意,乐意……坐公交还是打车?车费谁出?”叶欢想到了这个很现实的问题。

    “打车!我出车费!”高胜男狠狠剜他一眼。

    叶欢有点吓到了,这姑娘今天脑袋被门夹了?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爽快?说什么她就答应什么。

    “我现在去割包皮你们公安局给报销不?”叶欢再次试探。

    高胜男俏脸一红,随即恶狠狠道:“干脆我把它整个儿割了,一了百了,怎样?”

    确定了,这姑娘没傻。

    二人拦了一部的士,一直坐到老城区的街边巷口,里面还有一段长路要步行。

    下了车,高胜男默然无声跟着叶欢一起进了巷子。

    二人间的气氛有点怪异,叶欢走得浑身不自在。

    沉默中,高胜男忽然低声道:“叶欢,今天跟匪徒拼命,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我当然要奋不顾身的挺身而出,这样正义才能得到伸张,社会风气才会改善,民族才有希望……”

    高胜男打断了滔滔不绝的叶欢,不满道:“不要跟我说那些冠冕堂皇的官面理由,特虚伪,我要听实话,你为什么这么做?”

    叶欢嘿嘿干笑。

    高胜男扭头望着他,很认真的道:“现在你不要把我当警察,我也不是在审讯你,你可以把我当一个知心的朋友,说说你心底最真实的话,行吗?”

    叶欢渐渐敛住不正经的表情,神情变得沉重:“真实的话?真实的话不怎么好听。”

    高胜男执拗的盯着他:“我想听,我想知道,一个看起来贪生怕死的混混在生死攸关的时候,为什么会突然有这么大的勇气,敢一个人面对三个穷凶极恶的匪徒,是什么力量在支撑着你?”

    叶欢叹了口气,嘶哑着嗓音道:“知道我今天为什么敢跟匪徒拼命吗?不是因为勇气,我比谁都怕死,更不是为了所谓正义,正义是个狗娘养的杂种!我的原因很简单,三万多块钱不能被匪徒抢了,这是弟弟妹妹们一个冬天的希望,我把命丢了没关系,但我不能把钱丢了……你见过我们福利院的宿舍吗?十间大房子,一溜儿的大通铺,中间烧个炭炉子,窗户玻璃碎了没钱补,老院长用木板钉上,又不敢钉死,怕里面的孩子睡觉一氧化碳中毒,外面寒风一灌进来,孩子们冷得浑身直哆嗦,一到冬天,弟弟妹妹们脸上,手上,脚上全都是冻疮,一根根手指肿得跟他妈擀面杖似的,每次看得我的心都跟针扎似的疼……”

    “有时候院里善款募不齐,经济困难的时候,孩子们很懂事的自觉出去捡啤酒瓶,易拉罐卖钱,为了一个两毛钱的瓶子,弟弟妹妹们被外面的乞丐,收破烂的打得头破血流,被富人家养的狼狗追得满山坡乱跑,饭桌上唯一一块肉,年纪大的孩子夹给年纪小的,年纪小的夹给年纪更小的,一二十号人转一圈,那块肉还是那块肉,一丁点儿没少,都不舍得吃,都想留给别人吃,每当这个时候,老院长一个人蹲在墙角偷偷抹眼泪,哭都不敢大声哭……”

    叶欢说着说着突然停住了,泪水在眼眶中打转,他仰头望天,深深吸了口气,忍住了夺眶而出的泪水,然后自嘲般笑了笑。

    “我跟你说这些干嘛?对牛弹琴嘛,草根烂泥般的生活,你们坐在云端俯视众生的仙女级人物懂什么,说这么多废话,完全不知所谓。”

    高胜男俏脸布满深深的震撼,她定定注视着叶欢那张恢复了浪荡的脸,这一刻她忽然明白了许多,原来人世上还有这许多不被了解的苦楚辛酸,原来这个看似毫不正经的混混肩上,默默承担着很多份责任,这种责任担久了,渐渐变得沉重,变得疲累,他却咬着牙一声不吭,用一副吊儿郎当的笑脸掩盖了内心深处的苦和累……

    这是怎样的豁达,又是怎样的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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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今天就这一章了,近5000字,算是两章合一吧,因为晚上有事,晚上去看电影。。。

    呵呵,哥想……劫个色。。。

第一卷 他的名字叫叶欢 第17章 莫名相请

    高胜男定定注视着叶欢,看着他蕴满了泪水的眼眶,她的心仿佛被狠狠撞了一下,疼得五脏六腑都在翻腾。

    是为了福利院的孩子们心疼,还是为了眼前这个男人?

    高胜男自己也不知道,直到嘴角尝到又苦又咸的味道,她抬手一抹,发现自己已是泪流双腮。

    叶欢抬头望着小巷的远处,一街之隔的对面,那里灯红酒绿,那里莺歌漫舞,那里是另外一个繁华的世界。

    陈年斑驳的巷子,满目青苔的青石阶,粉迹剥落的土砖墙,处处显露出沧桑落魄,在这个高速发展的现代繁华都市,这样的小巷仿佛完全脱离都市之外,它根本不属于这个年代,或者说,它早该消失于这个年代。

    如同叶欢,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却为了生存,咬着牙逼迫自己融入进去,一个人与一个时代产生了冲突,后果必然是折戟沉沙,潦倒穷困。

    叶欢太渺小了,他无法改变这个时代,他连适应这个时代都做得不够好。

    他只是一个平凡的小人物,如同所有平凡的小人物一样,叶欢小心翼翼的活着,他希望自己活得好一点,可事实上他活得并不好。

    高胜男终于明白叶欢为什么一直是这种死要钱的德性了。

    叶欢背负太多责任,他太需要钱,为了钱他甚至愿意不择手段,不顾法律。

    爱心吗?高胜男摇摇头,这已不是简单的爱心了,福利院对叶欢来说,是家,弟弟妹妹们是家人,在叶欢眼里,他们是自己的亲弟弟,亲妹妹,一个人对家对家人奉献,绝对称不上爱心,爱心太假,太虚无,他所做的一切,是责任,是天生本应该由他做的事。

    站在陈旧的巷子里,从小锦衣玉食,不知穷困为何物的高胜男此刻如同置身于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这个世界仿佛被阳光遗忘,遍地沧桑,站在这里,听着叶欢娓娓道出人生的艰困,此时尤觉辛酸。

    “叶欢,我帮你。”高胜男语气从未有过的坚定。

    叶欢的语气也从未有过的真诚:“谢谢。”

    二人相视一笑,巷外的阳光洒在身上,二人映在地上的影子那么的投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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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胜男以前最讨厌最痛恨的就是像叶欢这种**混混,这种人属于社会不安定因素,坑蒙拐骗偷这些案件里,大多数都是这种人干的,正义感过剩的高胜男对**混混有种天生的排斥和反感。

    可现在她对叶欢的观感却慢慢发生了改变。

    她发现叶欢并非如他表面看上去那么混帐,至少这个混混有担当,有血性,懂得背负责任,除了有点油嘴滑舌,基本没有太大的毛病,就连叶欢干过某些违法的事情,那也是迫不得已而为之。

    现在的叶欢在她眼里,所有的缺点仿佛已无限美化,高胜男甚至没来由的为自己在茫茫人海中发现这块未经雕琢的璞玉而窃窃欣喜。

    女人的心思总是这样奇怪,她们讨厌一切不美好的东西,却对坏男人有着相当程度的好奇,特别是这个坏男人身上隐藏着别的女人不曾发现的优秀品质时,她对这个坏男人的好奇渐渐便发展成了好感,这种感觉就像自己挖到了一颗被埋没在烂石头里的珍贵钻石,最值得欣喜的不是这颗钻石的价值,而在于别的女人没发现它。

    很显然,女人的这种逻辑一般男人接受不了,也无法理解。

    高胜男现在看叶欢的目光已经大不相同,说不清对他是什么感觉,好感很多,爱意又差那么一点点,很微妙的感觉。

    二人继续在沧桑的小巷里缓步慢行,叶欢没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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