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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活之圆梦人生-第1章

小说: 重活之圆梦人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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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海北城,贸易大楼楼顶,一个青年茫然若失地坐在栏杆上,嘴中叼着香烟,烟火点点,像是高楼大厦顶端的一只萤火虫,手中则是握着啤酒瓶,来回晃悠,丝毫不怕自己掉下去,酒水迎着狂风飞舞。

    他叫杨天,滨海财经大学大四的学生,是的,他要跳楼,因为他觉得自己白活了这二十几年。

    漆黑天幕之上,只见电光闪闪,但却不见落雨,如火舌一般的闪电不断伸向这座他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城市。

    他多么希望那惊雷能一下子劈在他身上,来终结他这失败的人生。

    抬眼看看不远处的那条小沙河,现在那里已经快要被规划为经济开区了,可那里曾经满载了他年少时的回忆。

    那是一段很不美好的回忆,回忆中没有和别人一样的欢笑和温馨,有的只是他的内向怯懦,父母的失望无奈,妹妹的忧伤无助以及从小与他定下娃娃亲女孩的叹息远离……

    想到这里,杨天不禁又喝了一口闷酒,重新点燃一根烟,醉醺醺的身子晃了晃,勉强没有掉下栏杆。

    再看看南边的滨海二中,青涩的高中时代也没有给他带来任何美好的回忆,只是让他变得越来越懦弱,妹妹、娃娃亲女孩离他越来越远,而父母对他也是越来越失望……

    父母花了很大气力,他终于上了大学,而他也开始有了自己的初恋对象,尽管那只是一相情愿的暗恋,本以为自己的长大会让自己振作起来,可他万万没有想到,丰富多彩的大学校园恰恰是他痛的最深处。

    家业平平,而他又是内心怯懦,没有什么特长,尽管他曾经挣扎过,但最终换来的还是一无是处,百年难遇的经济危机,他找不到工作,同时,他的暗恋对象和别的男生手拉手走进了电影院……

    想到他暗恋了四年的她,他不禁摸了摸手指上的那枚戒指,这是他四年来省吃俭用攒钱在一家欧洲古物店里买来的,款式正是《指环王》里的那枚至尊魔戒,尽管花光了他的所有积蓄,但他觉得值得,因为他想利用这枚别样的戒指在毕业晚会上向她示爱,没想到,最终这枚戒指只能是戴在他自己手上。

    “为什么我会如此怯懦,为什么我不能像男人一样活着?难道就是因为我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杨天对天哀嚎,的确,养他的父母并非他的亲生父母,恨他讨厌他的妹妹也不是他的亲妹妹,他是他们捡回来抚养的。

    “自己的失败怨不得别人,要是能有一次重来的机会,我一定会好好把握自己,好好对待身边的人,好好圆每一场梦!但现在,我只能以这种怯懦的方式来结束我怯懦的今生!”喝得大醉的杨天再也不畏惧高处不胜寒,也不畏惧漫天惊雷,身子一跃,直直地落了下去……

    可就在杨天失去知觉之后,他无名指上的那枚戒指出了冲天的红光,引着他冲向另一个空间,自此,风雷止,天破晓。



………【第001章 带着至尊魔戒重生】………

    1991年,滨海市郊区农村,大柳树村,风雨大作,雷电交加。

    “啊!”村头杨宝家里出一声男孩的惨叫,村子不大,才十来户人家,所以左邻右舍都被惊到了。

    “杨天这孩子,每到打雷下雨就大吼大叫,哪里像一个男孩子,长大了保准没出息!”

    “也难怪,这孩子怪可怜的,从小就被狠心的父母丢在了咱们大柳树村,要不是杨宝夫妻俩人好,这小鬼早饿死在村口了!”

    左邻右舍议论的声音无非这两种。

    “小天不要怕,妈妈在这里!”杨宝的妻子李秀英点上煤油灯,连大褂都来不及穿,就冲进了杨天的小屋,一把将他搂在怀里,左手搂着他,右手则是不断地拍着他的后背,哄他入睡。

    而杨天则是气喘吁吁地扑在李秀英的怀里!

    今晚他惊叫,并不是因为打雷,而是他重生了,跳楼、重生,过去的记忆和重生后的惊喜交织在他的脑海里。

    是的,他能肯定这是他的童年,这里的一切他都很熟悉,他们一家以前是住在郊区农村,后来父母进了滨海市的一家纺织厂,他们一家人才搬进城的。

    那是他上高中时候的事情了,眼下看来,他撑死还在学前班,也就是幼儿园的前身。

    不错,是学前班,他看到放在不远处破旧衣柜上的一件小黄褂,那是他在学前班的时候穿的,上面还被隔壁村的大黄狗咬了一个大窟窿,令他印象深刻。

    杨天显得有些激动,他狠狠地咬了一起自己的嘴唇,很疼,显然这不是在做梦,他真的重生了!

    苍天开眼让我重生了?管他那么多呢,反正我如愿以偿的重生了,那就应该好好把握这次重来的机会,为自己抒写一段新的人生。

    其实杨天并不知道,令他重生的就是那枚至尊魔戒,此刻它就躺在他的床底下。

    “秀英,小天好点没?”这时,杨宝披着一件中山装走了进来,还顺手将李秀英的外套带进来了,披在了李秀英的身上,然后也坐到杨天身旁,伸出他那温暖的大手,轻轻拍着杨天的后背。

    在杨天看来,爸妈都是善良的人,尤其是当他知道他并不是他们亲生儿子的时候,因为有时候他们对他的关爱甚至过了他们的亲生女儿杨雪玲。

    抬头看了看杨宝和李秀英,此时的他们都还年轻,身体健壮,可是一想起十八年后,他们因为他而变得面黄肌瘦、鬓花白,杨天心中不禁是一阵酸楚,他不会让这一切再生,决不。

    上了高中之后,因为他的内向,他时常在外面跟人打架,打赢了倒还好,体弱多病的他每次都是被人打得鼻青脸肿地回家,还要杨宝和李秀英出面替他收场。

    他们俩后来都是纺织厂工人,如何替他收场,无非就是给别人送钱送礼,赔礼道歉。

    他被滨海二中开除了三次,都是杨宝夫妻俩舔着老脸帮他求回了继续读书的机会,大学也不是他考上的,而是杨宝托人找关系把他弄进去的。

    大学四年的学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不说,他仍是死性不改,在学校游戏打架,不务正业,曾不止一次地将李秀英气得胃病加剧,住进了医院。

    想到此处,杨天不禁抱紧了李秀英,他心中暗暗起誓,曾今的他因为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为什么丢下他不管,外加体弱多病,所以性格内向,渐渐沦落成一个废人。

    可当他追忆这一切的时候,才现,在他颓废的时候,却有很多人再为他担心、挣扎和流泪,他猛然间现自己是这样一个自私的人,于是便有了重活的念头,他要回去给一直以来陪伴、关心自己的人一个交代,最主要的是,给自己一个交代。

    亲生父母是谁已经不再重要,体弱多病也只是借口,重生之前他就已经想到了,自己一直以来都缺少一样东西,那便是责任。

    对自己的亲朋负责,更要对自己负责,杨天咬了咬牙,握了握自己幼小的拳头。

    “爸,妈!”妹妹杨雪玲被惊醒了,穿着小褂、大口裤跑了进来,毫不忌讳地钻进杨天的被窝,对着他嬉笑。

    杨雪玲现在大概是七岁的样子,但是已经在读小学二年级了,而大她两岁的杨天现在还在学前班。

    “哥哥,其实打雷就是雷公在打喷嚏,不需要害怕的!”杨雪玲伸出稚嫩的双手,环抱着杨天,轻声说到。

    这是村里老人用来哄小孩的!

    看着杨雪玲,杨天心中笑得很甜,原来他的妹妹是如此可爱,可后面他们就渐渐形同陌路了,因为小时候都是她在保护他,但上了初中之后,她再也保护不了他了,可他这个哥哥却没能保护好她,让她经常被人欺负,有时候还当着他的面欺负。

    “哥哥再也不怕了,以后再也不会让别人欺负你了!”杨天伸手摸了摸杨雪玲的小脸蛋,心中暗暗起誓。

    “哥哥,快点睡吧,你的作业我都已经偷偷帮你写好了,你明天到学校不会被老师骂了!”杨雪玲将小脑袋凑到杨天的耳畔,轻笑不止。

    杨天先是一愣,是啊,上小学的时候,他不但懦弱,还很懒,作业都是身前的妹妹杨雪玲帮忙完成的,想到这里他不禁是一阵惭愧。

    随即他将双手从李秀英身上撤出,紧紧地抱住了杨雪玲,重生前他似乎从来没给过杨雪玲如此热烈的拥抱。

    怀中少女也是一愣,但很快就甜笑着在他怀中熟睡了。

    杨宝和李秀英见杨天没事了,也是相继回房睡下了,而杨天虽然是假装闭上了双眼,但却没有睡着。

    重生了,他要改写以前的一声,重新塑造自我,那他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

    思来想去,杨天觉得无非就是三点,一是学习,二是身体,三是性格。

    至于学习,他这个快要大学毕业的家伙回到学前班,问题自然不大,尽管他以前很废柴,但对付学前班的课业还是绰绰有余的。

    不过他觉得自己的学习不应该只停留着小学课业上,既然已经重生了,那他就应该未雨绸缪,把将来自己可能用得上的知识全部学会。

    再便是身体,体弱多病并不可怕,只要积极锻炼,相信身子骨很快便会变得很结实,他决定先通过长跑、短跑、跳高和跳远之类的常规运动来把身体底子打好,然后再练一些格斗术。

    最后便是性格,以前他性格内向,要么便是懦弱胆怯,要么便是暴躁狂,这样对人对己都不好,重生了,他决定做一个外在温和、内在刚毅的人。



………【第002章 重活,新面貌】………

    第二天,晨曦破晓,天已放晴,村口的老母鸡叽叽喳喳地引着一群小鸡在雨后的草地里觅食蚯蚓。

    时值早春,远处的天地里开满了油菜花,近处的桃树吐红,梨树吐白,亦是格外美丽。

    “哥哥大清早跑哪里去了?”梳着马尾辫、穿着小红棉袄的杨雪玲捧着二年级的语文课本从杨天房中走出来,扫视村口一周,不见杨天的踪影,她有些奇怪,杨天向来都是睡懒觉睡到她叫他吃早饭,今天怎么天才刚刚亮他就起身了。

    尽管有些奇怪,但她毕竟还是一个七岁的孩子,少许便不再多疑,径直坐到村口的大柳树下晨读。

    “泉水泉水你到哪里去?我要流进小溪里。溪水溪水你到哪里去?我要流进江河里……”杨雪玲小时候的声音就很甜,每当她坐到大柳树下晨读,路过的村民都会喜笑颜开,觉得这孩子长大以后绝对有出息。

    而此时的杨天却是身在远处的河滩畔,大柳树村东边两里处有一条沙河,这里的人叫它“白浪河”,因为每逢大水,这里的水浪就会变得一片白,如同海浪。

    杨天一边慢跑,一边拿着手里的学前班课本,这里到处是芦苇,所以他一个九岁的小孩藏身其中,不会惹来左右村子里村民的注意,因为这里经常出现大草蛇,平时没人来这里,所以杨天觉得这里是他锻炼崛起的好地方。

    锻炼身体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事情,可是他打小怯懦、懒惰,要是突然间开始在村口跑步、锻炼身体,杨宝夫妇就又该担心了,肯定又会带他到隔壁村的神婆那里祈福,为了不让他们担心,一切还是悄悄进行吧。

    杨天小时候的身子骨不是一般的弱,才跑了半个小时后他就已经是气喘吁吁了,好在他已经有了成年人的意志,仍旧强力训练着,小孩子家家的,跑步累不死,一会早饭多吃几碗就行了。

    “小天,一大清早的,你跑哪里去了?”红日高升,杨天方才快跑回去,刚到村口,只见李秀英和杨宝挑着一担红薯藤回来。

    早春,是栽种红薯的季节!

    “我……我去那边读书!”杨天举了举手中的课本,响亮回答,他知道,较于锻炼身体,读书会更让杨宝夫妇开心。

    “读书?!读书为什么要跑那么远呢,在家门口和妹妹一起读就是了!”李秀英先是一愣,但很快脸上便浮现出些许惊喜,看了看身旁的杨宝,他也是一脸笑意,杨天九岁了,这是他第一次主动起来晨读,小夫妇俩恍然间似乎有了一种莫大的成就感。

    “我喜欢清静……”杨天咧嘴一笑。

    “随他吧,不过你要注意安全,白浪河那边千万不能去,那里有草蛇,知道不?”杨宝知道杨天性格内向,所以不敢多说什么,但还是郑重嘱咐了一句,毕竟白浪河的草蛇有咬死过人的记录。

    “哥哥,你今天怎么这么能吃啊?”吃早饭的时候,见杨天左手拿着煮鸡蛋,右手握着馒头,还不时用嘴**蓝边碗里的白米粥,杨雪玲笑得格外香甜。

    “你这孩子,哥哥能吃不好吗?小天,能吃就多吃点,妈再去给你盛!”李秀英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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