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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傻大姐与大富豪-第11章

小说: 傻大姐与大富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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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廷笑著打她一下,等她进浴室,接起电话。
  “雁,你气够了没有?不要再使性子了好不好?我这几天都没心思做事,还好孟廷处处帮我COVER。雁,我是真的很爱你,那个女的和孟廷一样,只是我的同事嘛。她说话本来就嗲声嗲气,不信你问孟廷。”
  孟廷知道凌志威说的是谁。
  “你这么不信任我,多伤我的心你知道吗?你再要继续生气,这便是我最后一次打电话给你。你到现在还不明白我多么爱你吗?”
  “我明白没有用啊。”
  “……你……孟廷?”
  “是我啊。”
  “是你接的电话?”
  “从头到尾。不过你可能还没说完。”
  凌志威大声呻吟。“雁子还没回来?”
  孟廷一笑。“回来啦。屋子漏水,把她的床淋湿了,她正需要个过夜的地方。”
  “漏水?怎么会呢?又没下雨。”
  “我知道没下雨,是她叫我这么跟你说的嘛。还说这么明白的暗示,你应该懂的。”
  “啊……哦……噢……喔……”
  “明白啦?等一下啊,我叫她来听。”
  孟廷走到浴室外面,敲敲门。
  沈雁探出头来,对她眨眼睛。
  “他懂了没?你是不是要出去?”
  “我照你的话说了,他哦噢喔了半天,似乎是懂了,不过他坚持和你说话。”
  “嗄?你告诉他是我说的啊?哎呀,你太驴了吧你。”
  “快点,快点,他在等著。”
  “我真受不了你吔。好,我来听听他要跟我说什么。”
  沈雁拿毛巾围身体,孟廷已跑进自己房间。
  不消片刻,便听得沈雁好气又好笑地大叫——
  “孟廷!你给我出来!”
  “我睡了。”
  “出来!”
  “睡熟了,开始作梦了。”
  她再叫,孟廷蒙在被子底下不理她。
  过了一会儿,她真的睡著了。
  ◎◎◎
  第二天是孟廷这一生过得最漫长的一天,时针、分针、秒针,走得比蜗牛还慢。
  她不知问了多少次——“办公室的钟是不是慢了?”
  也不知拿下她的表摇了多少次,以为它停摆了。
  但到了五点,时间又过得飞快,她几乎来不及准备好。
  她还特别请了两个小时假,提早回家。
  女人打扮起来,果然费时又费功夫。
  好像她出生至今,今晚才开始做女人。
  翠绿丝套装,配沈雁借她的道具首饰:可乱真的翡翠镶钻耳环,翠玉坠项链。照沈雁教的方法,用一支特别发梳把头发绾成一个浪漫典雅的法国髻,露出她优雅的颈项。
  会不会太老气?太华贵?
  会也来不及改了。她也不晓得怎么改。
  穿扮花了一二个小时,改装大概要用掉三年,算了。
  可不能让少安找上楼来。
  差五分六点,孟廷以火箭发射的速度赶到大厦正门口。
  少安正好走下车。
  一辆油漆斑驳,挡泥板凹进一块,车门把生锈,雨刷少了一支,车身彷佛被人用耙子使劲刮过,看起来随时会解体,老得不能再老,破旧得不能再破旧的老爷小货车。
  孟廷呆住了。
  我的妈呀!
  少安看到这部车时,反应相同。
  他向医院里一名真正的杂工借的。
  还付了五百块“租”车费。
  另外五百,租他身上这套杂工阿本所拥有的一千零一套西装。
  阿本还宝贝兮兮地拍著西装上的绉褶。
  “拜托小心点,不要弄绉,不要滴到酱油啊,金医生。这可是我阿公的阿公留下来的,故宫博物馆的馆长出一千万向我买,我都舍不得卖哩。”
  那条像抹布的领带,历史更悠久,扯到宋朝去了。租金——
  “自己人,你做人不错啦,算五百就好。”
  “这也要五百?”
  “嘿,你看,金医生,你看。领带上面这个印子,是宋太祖吃麻油鸡擦嘴留下的印子哩。”
  少安大可去买套廉价西装,他不过想制造个更真实些的效果。
  于是便是这么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结果。
  宋太祖吃麻油鸡,拿领带擦嘴?
  慈禧太后还穿燕尾服上朝听政呢!
  什么跟什么呀。
  都怪他自己。
  下午他才去找阿本。
  “阿本,你有部车对不对?”
  “对啊。”
  “晚上可不可以借我用用?”
  阿本张大眼睛。“金医生,你要向我借车?真的假的,有影呒?”
  “真的,我有特别的用途。算我租好了,我付你租金。”
  “啊哈,我的车专门做特别用途,向我租,你就找对人啦。”
  那时少安没想到他说“特别用途”,不是夸张的玩笑话。
  “你有西装吧?有一次尾牙,我好像看你穿过。我们身高差不多,我应该可以穿。”
  他可没想到那套西装自尾牙之后就没洗过。
  坏就坏在他以为一切安排妥当,等到下班才和阿本回去,那时要做其他补救、改装,已来不及了。
  他脱下他的名牌西装放在阿本那,做“抵押”,然后穿上这身“味道十足”的旧西装,开著原来阿本有时用来载货的小货车,便来接孟廷。
  而见到明艳照人、高雅的孟廷,他直想狠狠踢自己一脚。
  孟廷正考虑要不要对他说,她上去换身简单、平实些的衣服。
  他走到她面前,向她欠欠身。
  “希望你不介意我开这么‘豪华’的车来接你,时间仓卒,我来不及为它的虚有其表做适当的掩饰。”
  孟廷本担心她的穿扮令他尴尬难堪,十分懊悔她太刻意打扮。
  她才是虚有其表呢。
  她笑。“你的车和你一样特别,少安。”
  倘若她的美令他心动,她的温柔和虚怀若谷,简直令他要俯于她裙下。
  “孟廷,你才是特别的。”他声音沙哑,伸出手,“我们走吧。”
  她挽著他,让他送她上客座。
  车内弥漫著……杂味。
  “什么味道?”
  少安连关了好几次,总算拉紧了车门。
  “我有时早上去果菜市场或鱼市场载货,兼差。”
  这是阿本的回答。
  阿本还有一句——“放心啦,我运送的果菜和鱼虾都很新鲜。”
  孟廷好不心酸。
  “你还兼差送货啊?”
  “偶尔,偶尔。”他含糊答。
  “很辛苦吧?”
  “哦,我习惯了,还好。”
  转了半天点火器,转得少安满头大汗,总算引擎不耐烦地怒吼一声,发动了。
  孟廷几乎想建议开她的车。
  虽然她开的不过是国产福特,但她怕伤了少安的自尊心,只好忍著车内教人作呕的气味。
  少安的胃早已倒了过来。
  “对不起,我常常洗车的,可是这些味道不知怎地洗不掉。”
  “不要紧,不要紧,真的。你如此勤苦,令人敬佩。”
  “你这么说,教我感到汗颜。”是他的真心话。
  车子行进间,噪音不绝,摇摇晃晃,似乎零件每个部分都在互相擦撞,随时会化整为零。
  孟廷面露微笑,没有抱怨,没有不满,泰然愉快,仿佛她坐在一艘豪华平稳的游艇上。
  愧疚像只娱蚣在少安体内爬。他真想当下就坦承所有谎言,向她求婚。
  沈雁说得对,少安是个勇气十足的男人。
  另一件事,沈雁忖测错了。
  少安并非软骨头,把她当金交椅。他若欲打动她芳心,应是极力表现好的一面,不是如此毫无矫饰。
  世上恐怕只有金少安开这种车来追求女人。假如他有意追求她。
  “这部车参加遇龟兔赛跑,输了。”他自嘲的说,表达他对车子漫步太空似的速度的无奈。
  孟廷咯笑。“还好,今晚没有赛程,我不赶时间。你有急事吗?”
  “我怕我们到时,餐厅打烊了。”
  “唔,说不定我们当真早上六点才到,赶上早餐,便如你说的,吃到晚上六点。”
  少安克制不住了。他伸手过去握住她的手。
  “孟廷?我知道‘味道’不对,但是我现在很想对你说一句话。”
  他无比温柔的音调令她心跳如飞。
  “我暂时停止呼吸好了。你说吧。”
  他先转脸投给她深情的一眼。
  “我爱上你了,孟廷。”
  她真的屏住了呼吸。
  “其实顺序不大对,我应该先告诉你另一件事。或者我不该说的,我……”
  “不不不,你该说。你说得很好,顺序也对,倒过来,就变成‘了你上爱我’,反而不通顺。”她急急说。
  他怔了怔,爆笑。
  她娇羞得脸庞赧红。
  “你笑我,我太不知害臊了。”
  他摇头,吻她的手背,吻她的手心,勾住她柔软纤细的葱指。
  “我爱你,孟廷。和你在一起,我好快乐,好像我拥有全世界,其他一切都不重要。”
  “我也一样,少安。可是……”
  “可是?”
  “好像太快了,不真实。”
  “不……真实?”他心虚起来。
  “我是说……”她也是。
  感情怎能建立在谎言上呢?
  “你对我还不了解,少安。我是……我不是……”
  “咦?有警察跟著我们。”
  她也听到警察吹哨子的声音了。
  警察的摩托车骑到少安驾驶门旁,做手势要他靠边停。
  停好之后,他摇下车窗,等警察走过来。
  “警察先生,我没有超速呀。”
  “我知道。你的驾照和行照能不能给我看看?”
  “当然。”
  少安在西装和裤子口袋摸索。
  糟了,驾照在他皮夹里,皮夹在他脱下来的西装裤后袋。
  行照……行照在哪?
  “我有闯红灯还是其他违规吗,警察先生?”他边在车子几个夹柜找行照,边问。
  “没有。但是你的车后灯不亮,车牌快掉下来了,一路在地上刮,你没听见声音吗?”
  “我去看看。”孟廷开门下车。
  她绕遇车尾,在车子后面向警察轻轻吹声口哨,待他转头看她,她朝他勾勾手。
  他奇怪地走过去。
  “老沈,我们要去做特别采访啦,拜托拜托,赶时间,行个方便。”
  警察认出她的声音,仔细打量眼前这位美女。
  “哟,是孟小姐呀,打扮得像电影明星,我差点认不出来了。干嘛?访问谁这么隆重?可是怎么开这么一部破车呢?”
  “我的车抛锚,路上临时向人借的,赶时间嘛,没办法。”
  “你认识车主吗?”
  “认识,认识,很熟。”
  “那好,你叫车主赶快把后车灯修好,车牌这样吊著不行,先拆下来好了,记得要安装回去啊。”
  “没问题。我们可以走了吧?”
  “可以,可以。”
  警察骑上摩托车离开前,还回头向回到车上的孟廷微笑、挥挥手。
  少安还找不到行照,急得挥汗如雨,见状不禁一阵呆愕。
  “你认识这个警察?”
  孟廷淡淡一笑。“以前帮过他一点忙,我早忘了,他却记得我。没事了,我们可以走了。”
  车子却无论如何发不动了。
  少安被这部破车整得十分难堪,西装也脱了,领带也解了下来——说真的,他暗暗谢天谢地,它们令他难受极了。
  西装还是小了半号,气味就不用提了。
  “我们坐计程车去餐厅吧。”少安拿西装抹了抹汗,教霉味呛了一下。
  唉,他这副模样成何体统?进餐厅不给人当叫化子才怪。
  “前面巷子里有家面食店,卖的鱿鱼羹很有名的,我看我们走几步,去那儿吃,怎么样?”孟廷说。
  他很意外她竟知道这样的小吃店。
  小小不到三坪的店面,在一条不为人注意的窄巷内。店里很乾净,一个年轻男人在摊车前忙著煮食。
  三张桌子,十二张椅子,座无虚席。
  “哎,小姐,好久没来了。”男人热诚的向孟廷招呼,对少安点著头。“欢迎,欢迎。”
  一桌客人正好起来买单走了。
  男人赶快过来收拾桌面,让少安和孟廷坐。
  她艳光四射,他狼狈万分,相对而坐,她仍然笑靥嫣然。
  少安本来一肚子火,面子尽失,以为会食不下咽,孟廷的自然如春风,化解了他所有的窘迫难堪。
  各人一碗鱿鱼羹米粉,两三样小菜,竟吃得胜过满汉全席。
  少安还忘了皮夹,身无分文,便由孟廷付帐。
  “下次我补请。”
  要送她回家时,车子却又发动了。
  “补什么?我很愿意下次再和你吃饭。”
  一定要补。
  补回他今晚因刻意做作以求符合他“身分”,反而弄巧成拙造成的缺憾。
  “但是不要去餐厅。”
  孟廷不愿他辛苦赚来的钱拿来请她去昂贵的餐厅。而每次出去都是她付帐,恐怕他会不肯的。
  少安以为她要邀他到她的住所,兀自欣喜。
  不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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