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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一滴水有多深-第2章

小说: 一滴水有多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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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的人通常不会闯进浩瀚书海,执拗地寻觅这类太过专业的知识。能够从别人的叙述中找出一些关键点,长久地记在心里不会忘记的都是这些化繁为简的内容。虽然不可思议,我还是相信。在我不断地转述这近乎神迹的过程里,相信与不相信的人大致相当。这是可以理解的。如果自己不是太了解亲戚为人厚道,凡事严谨,自己也会自然而然地怀疑和不相信。
  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诸如此类的神迹在流传。这大概也是人对不可知之事物的一种崇拜,并试图以这类崇拜的心情来接近那些不可知的事物。在南京遇险的亲戚所经历的看上去确实有近似神迹的一面。在越来越唯物的世界里,让一个人平白无故地去相信只存在另一个人的意识里的东西是很困难的。
  然而,在这种不一样的认识中,关于童年的记忆并无二致。我问过几位从母亲十月怀胎起就将其固定在城市里的男人,在他们行将五十岁之际,说起童年的事,脱口而出的竟然是夏天光着屁股在长江或者汉水里游泳。想想自己,何尝不是如此。从只需三天就能熟悉的小城黄州,搬来武汉,花上三年也没摸清这座城市的大门开在哪里。第四年,长江流域暴发了一场罕见的大洪水。天天见面,天天都是陌生的城市突然变得熟悉了:因为大街成了大河,因为小巷变为小溪。当时我居住的解放公园路一带,河流一样的大街上突然出现一群晕头晕脑的鲢鳙和生猛刚烈的鲫鲤,各种各样的鱼儿从公园里作为风景欣赏的水面随波逐流而来,惹出来的惊喜,比仍在倾泻不停的暴雨还激昂。事情过去多年,曾经参与的同事与街坊,还在津津乐道,说起在大街上亲手逮住的那些活鱼,远比这些年城市里新出现的各种事物兴奋。我宁肯将这些认作是藏在人心底的乡村情结的一次爆发,大街小巷里突如其来的洪水与鱼群,不过是诱因。特别是那些孩子,如果不相信他们将来会在生命濒临绝境时,同样牢记这些,并顺理成章地变成可以救苦救难的神迹,就会是对其有生以来最快乐时光的轻蔑。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心有结菩萨敲(4)
城市在一天天快速膨胀,城市的排水系统一年比一年发达,用不了多久,喜欢肆意横流的大水就只能与乡村为伴了。不管大水是不是真想给城市一点天籁、一份自然、一份纯真,但用钢铁、塑料和水泥砌成的城市都不再有容留它们的度量。白天有车水马龙,夜里又会流光溢彩。那些拿来为己所用的水,被限制在一根根或粗或细的管道里。那些用过后变成污秽的水,被抛弃在暗无天日的阴沟里。那些有意留在高楼大厦旁边的池塘湖泊,虽然照旧活着各种色彩斑斓的鱼儿,却绝无蹿上大街的可能。
  我们正在变成老人,那些在大街上捉过鱼儿的少年也会跟着变成老人。后来的人偶尔想起那些口口相传的古老故事时,多半会将其理解为神迹。一般的时候,我们绝大多数人会是那种广义上的泛神主义者,对人世间一切不可知的事物,从来不乏敬畏之心。
  记忆中,一岁那年,父亲请了两个挑伕,挑着我和姐姐,还有家中简单的行李,离开依依相伴的长江,将古城黄州故里黄冈抛入梦乡,来到大别山腹地名叫石头嘴的一座小镇,从此就将他乡作为故乡。小时候,听大人们说这些还不觉得。那时候,大人们很喜欢指着拖儿带女外出逃水荒的人,说当年我在箩筐里哭哭闹闹,很像那些饿得不得了的孩子。这类戏言,让我难过了很长时间。后来长大了,开始感觉到人生的短暂与急促。每每回想这些凭借别人竭力口述,才能重新属于自己的亲身经历,一次比一次明晰地认为,这也是一种只会属于特定个人的神迹。这样的事并非普通人众都能遇上。才几年时间,山区就通公路了。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期一家人离开石头嘴,顺西河流水而下,来到一处叫贺家桥的小镇,就是坐在一辆卡车上。
  有近十年的时间,每到冬天,我们这些孩子就到位于贺家桥的居所后面的山坡上,用竹筢扒那从松树上落下来的针叶。日常生活中,都叫它松毛。经过反复扒过的山坡上,真正的松毛已经少之又少,多数时候,是将竹筢伸到茅草丛中,使劲地扒那枯萎后的茅草叶,然后放在一只竹篓里,背回家当柴烧。有一年冬天,山里下过雪,紧接着雪又融化了,我们几个孩子从茅草丛中扒出一只圆滚滚湿漉漉的草球。草球的模样很奇怪,大家围在一起,用棍子拨开裹在上面的乱草,才发现里面躲着一只刺猬。一阵惊呼过后,我们连松毛也不扒了,用那竹篓装回刺猬,在门口的竹林旁挖了一座土洞,将刺猬放进去。随后大家就开始争论应该给刺猬准备哪些食物。直到如今,我也不晓得刺猬是食草动物,还是食肉动物。那时候,我们也是按照各自的想法,有人用弹弓打来麻雀,有人钻进茂密的荆棘丛中采摘一种名叫刺梨儿的野果,放进土洞里任由刺猬自己选择。哪曾料到,刺猬不领我们的美意,相隔一夜,迫不及待等来天亮,再来察看,用石块垒得十分严实的洞门完好无损,洞口的新鲜黄土上有一串细小的脚印,而刺猬已经不见了。我们无论如何也想不通,刺猬是如何逃走的。最有可能的是,小刺猬能够像人一样,将垒得严严实实的洞门拆卸开来,脱身之后重新将其复原。这个念头让我们立刻想到了在乡村无时无刻不在流传的鬼怪妖精的故事。这些都不是神迹,而是普普通通的神话。时至今日我还能记得,一只斑鸠投入竹林发出的巨大声响,吓得我们几个孩子乱成一团的模样。 。 想看书来

心有结菩萨敲(5)
那时候,没有一个孩子能够充分预见,也许是哪个大人蓄意放走了小刺猬,同时又童心未泯,将洞门复又垒好,引出孩子们的加倍好奇。我们没有如这个隐藏在暗处的大人所愿,在这件事情上久久追究下去。山间的小动物很多,新出现的野趣足够娱乐每一颗童心。大人们想必也将灵光闪现般的童趣深埋在繁重的乡村生活中,连自己都不记得了。剩下来的这一串留在心中的刺猬脚印,经年累月,变得比在城市里所见到的各种人的痕迹还清晰。
  这乡土的小小自由哟!
  每一次,只要想起来,就会在心中如此感慨。
  乡土的自由从来就大不了,乡土也不想有太大的自由,太大的自由对乡土来说毫无用处,如同这只小小刺猬,能在一堆新鲜的土壤上留下一行不再受人干扰的脚印,就是一种莫大的满足。乡土的山水无法自由地搬迁,乡土的气韵不可能与都市同在。如果说,真实的乡土就如那只刺猬,别将它关在土洞里,只要走得实在,走的时候,身前身后没有粗暴的斥责与鞭笞就行了。
  那年冬天,雪特别多。春天来得晚不说,被称做倒春寒的日子,也过得没完没了。冷几天又热几天,好不容易盼来春天,大家便上山去采细米蒿,拿回来做蒿子粑吃。我们往山顶上爬,一只硕大的野兔从麻骨石岸上的草丛中窜出来,跑到可望而不可即的距离处就不跑了。在乡村传说中,兔子也会占山为王,一面山坡上只会有一只兔子,如果有第二只,一定是临时路过。我们早就晓得后山上有这样一只当了山大王的野兔,下雪的时候,曾经专门上山寻找过它。地理上属于南方的大别山区,再大的雪也不会将一面山铺得如同一床棉絮。虽然那是我们最盼望的,盼望它能像大兴安岭的林海雪原,盼望它能像北极圈边缘白茫茫的冻土带。那样,一只小动物躲在积雪深处,雪地的表面上就会出现一对热气腾腾的小窟窿。我们都到了迷恋小说的时期,因为身边一直落不下将一切物体遮掩得无影无踪的大雪,经过反复讨论,我们最终一致认定,比较大小兴安岭、天山、昆仑山和喜马拉雅山,大别山的名字最难听。我们就用这种评价,来对大别山的冬天雪落得太小的懒惰,进行重大报复。
  之前,后山上的野兔,只要一被我们发现,便一溜烟地翻过山脊,聪明地绕上老大一个弯,这才悄无声息地回到自己的属地。春天的这只野兔一反常态的样子,很容易让人想起,传说中的女妖,就是这样一程接一程地为追捕它的猎人设下圈套。大孩子们还在揣测野兔的心机,小一点的弟弟妹妹,不管这一套,只顾往麻骨石岸上爬。在野兔的藏身处,长着大片鲜嫩的细米蒿。就这样,我们发现了一只极为可爱的小野兔。或是双手捧着或是撩起衣襟兜着小野兔的当然是女孩子们。她们将它抱回家,将那只曾经装过刺猬的竹篓倒过来罩住小野兔,然后上自己家的菜园,抠出一把刚刚长出第三片叶子的苋菜,撒在小野兔的鼻子前面。没想到仍然是枉费心机,甚至最惨。傍晚时,一家人在外屋吃饭,掇起饭碗之前,小野兔还活着。孩子当中动作快的先放下碗筷,一到里屋,便惊叫,小野兔死了。
  小野兔没有吃一口专门为它准备的最多才三片叶子的苋菜就死了。没有人相信小野兔就这样死去,都以为它是装死,等到没有人时就会重新活过来,女孩子用自己攒下来的花布头为小野兔铺了一张小床,让它独自睡在上面。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心有结菩萨敲(6)
过了一夜,孩子们全都醒过来了,小野兔不仅不醒,那副软软的身子变硬了,侧躺在花布头铺成的小床上,很薄很薄的野兔僵尸,唯有那仍然闪亮的眼睛,仿佛是在照耀有阳光的窗口。在乡村,泛神主义者通常被视为胆小。在我提起野兔一只耳朵的刹那间,手指接触到的小耳朵是柔柔的,一点力量也没有,感觉上却有一股坚硬的东西直插心底,并从那里出发,快速抵达全身各个敏感之处。在我们长大成人后,一次难得的团聚日子,不晓得如何说到这件事,我忍不住问大家是否记得小野兔当时的模样。出乎意料,大部分人都同我一样,刻骨铭心地记着当时的情景。那些不记得的,马上被我们认定为,当时一定是背对着窗口。当年居所中睡房的窗户正朝着远处山坳,刚出山的太阳总是将它塞得满满的。被拎起来的野兔僵尸实在是太薄了,很浓很浓的阳光轻松地穿透过来,将小野兔体内的肠肚心肺和骨骼,隐隐约约地投映在我们眼前。
  按道理,那时候乡村里宰杀牲畜的情境我们早已见惯了,杀鸡杀猪杀羊杀牛,非但不怕,还站在附近挪不动脚,非要将整个过程看完了,最终嗅到开膛时浓酽的血肉芬芳才肯离开。小小的野兔僵尸让我怕了,一连多天,如果无人做伴,自己绝对不敢独自待在睡房里。再上山捡柴时,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遇上野兔,身上就会无法遏制地冒出一堆鸡皮疙瘩。
  多年之后,儿子长到我当孩子时那么大,有一次,带他去爬大别山主峰天堂寨,因为汽车出了故障,只上到山腰,天就黑了。在汽车的前大灯照射下,一只果子狸趴在山间公路上不敢动弹。儿子连忙下车将果子狸抓住,又从汽车的后备箱中拿出一只纸箱,将其关起来。在山上的几天,一群孩子天天趴在纸箱旁,逗那只难得一见的小兽。临下山时,爱不释手的孩子们却一致决定,将果子狸放归自然。我无意在同为孩子的两代人之间,以文明的名义作比较。
  童年的乡土,只要有所决定必然都是天赐。
  因为小野兔之死,那一阵,最怕的反而是租住地所在生产队记工员的女儿。她比我们中最大的孩子略大。早几年她就高小肄业不再读书了。大家都说她很快会接替父亲,因为她的文化程度已经超过父亲。记工员的女儿大概患有鼻窦炎,长年累月,鼻孔底下若是没有乡间所说的鼻脓,就会现出两股鲜红渍印。在小野兔之前,附近所有的孩子也都怕她,原因是这位记工员的女儿,从会吃东西开始,只要一沾所谓有眼睛的食物就肚子疼。吃斋饭、念黄经的和尚尼姑们还能吃鸡蛋,记工员的女儿连鸡蛋都不吃。大人们所说的佛缘当然难以被孩子们理解,害怕的原因是大人们更为通俗地说,她是受天上菩萨差派下凡的。平时孩子们就有些躲避她,这时候便更明显了。关于记工员女儿最后的印象是在小镇的供销社门前,同我姐姐一起互相教对方打毛线。也只有打毛线时,我们才不怕她。之后不久她就嫁人了,似乎不到十六岁。婆家只有十几里远,我们却觉得足够安全,不用怕她了。
  乡土的童年,那些大树上,一年四季都会吊着一只只硕大的“葫芦包”。如果要用文字来规范,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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