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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悉尼之恋-第6章

小说: 悉尼之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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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起了美国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那个男主角黑奴也叫Tom,他可不愿意叫什么Tom,因此对老师说自己要换一个英文名字。他自己在汉英词典里的后面人名栏目里找都没有找到中意的,突然他想起了电影《百万英镑》的男主角叫亨利、亚当,他很羡慕那个亨利,觉得自己和他的性格很象,都是属于那种风流倜傥、玩世不恭的人,故事最后结局是男主角不仅拿到百万英镑而且还赢得美人在抱,因此决定就自己取名叫Henry。

一次他下课经过人潮拥挤的市中心地铁站时听到有人正在拉小提琴的声音,他本能地顺着琴声走过去一看,一个中国学生的样子站在市中心女王大厦和地铁站外结合部之间的过道上在拉小提琴,地上放着一个琴盒,里面有一些硬币,不时有人经过时丢一、两片硬币在琴盒里,勇好奇地望着,听他的琴声很明显是个业余爱好者的水平。

这里是悉尼每天上下班高峰时人流量最多的地方,在这里拉琴卖艺确实是个好地方,第二天他下课时不知为何他故意又经过那里,看看那人是否有在那里拉琴。今天他过去一看是个弹扬琴的,地上还放着两个小音箱,听起来效果很好,旁边放着他自己录的磁带,上面写着一盘3元、两盘5元,演奏技术很不错,象专业水平,比昨天那个拉下提琴的人好多了,他开始有点羡慕了,就远远地站在一边看,还不少人丢钱给他呢。这时他有个念头,为何自己不出来也在这里拉琴试试看呢?但是他觉得小提琴是高雅艺术不应该是流落街头的艺术,放不下面子,又想一想在这里谁也不认识你怕什么呢?再想一想华人俱乐部里的那个大陆女歌星人家还是名人呢?不过勇过去一向是看不起那些通俗音乐,认为那是下里巴人的东西,只有搞古典音乐的才是阳春白雪尽管他也很喜欢听通俗歌曲特别是邓力君的歌,因此第二天上课时他带着小提琴去,一下课就直奔哪个地方,可是等他赶到那里已经有人占据地盘了,今天又是哪个拉小提琴的中国人,他很失望,心想这里可是风水宝地,他呆了很久希望那人早点结束然后他接下去拉,也想给中国人争口气并不是每个中国人都拉的这么差的, 他耐心地等了约半个多小时,看那人没有离开的意思,只好怏怏地回去。

第二天他提早十五分钟下课,到了那里看还没有人来就迅速打开琴盒,调了一下琴弦就拉开了。他第一首拉的是《爱尔兰民歌》,目的是唤起澳洲人的乡情,第二首是《爱的悲伤》,因为这一首旋律很伤感,他希望能引起澳洲人的同情,能够多丢一些钱,第三首《冥想曲》……这些都是他精心准备的。

随着悠扬的琴声徐徐飘起,过往的人群也越来越多起来,匆匆走过的人中有些人会停下脚步来凝听着,有一个牵着小男孩的母亲,让孩子丢了第一块硬币,有一个老太婆一直站在那里听了很久才走过来丢了一张五元钱的塑料钞,还对他说了一些话,他没有完全听懂,但听的出是赞美之词,因为他只听出“Wonderful”一个单词,这下增强了他的很大信心。刚开始拉时他一直不敢抬起头来,眼睛只视着地面不看看着过往的人群,突然“啪”地一声,是那小男孩丢了一块硬币在琴盒里,他边拉边偷眼一看是一片金色的一元钱硬币,心里一阵高兴,一会儿又来一个人又是“啪”地一声,他偷偷一瞥,是一块银色的五角钱硬币,又兴奋起来。随后下班的过路人越来越多,丢钱的也越来越多,慢慢的他胆子也大了,敢抬起头来边拉边看着过往的行人,这时来了一群日本女学生,几个女生停下来站在他前面叽里呱啦地说了一些日语然后在他琴盒里丢了一大把硬币,他心中大喜,但是就是有点不好意思被几个女生同时盯着他看而且又是这么近的距离,心想:拜托,丢完钱就赶快走吧?谁知她们非但不走,过一会儿其中一个女生还从书包里拿出一个照相机站在他身边要和他合影,吓得勇赶紧低下头立刻把琴放回盒里就走。

他起身一看对面站着前天弹扬琴的那个人,看样子是他等很久了,勇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他刚才拉琴时一直没发觉,要知道他会很快收琴回去的。他看了看表,自己大约有拉了一个小时的琴,琴盒里满是硬币,沉甸甸的,心里又高兴又后怕,他决定以后再也不来了,因为他觉得自己象是街头卖艺的,太下等了,更担心那是否有被那几个日本女生拍下他的照片,不过他有很快安慰自己即使被拍下也没关系,因为互相都不认识,想到这里不觉宽慰了许多。

如果用人穷志短来形容勇也许还不太合适,在西方国家街头卖艺的人多数是为了一种乐趣,而不是当作职业讨饭,但是对刚来的中国学生来说不妨是当作一种赚钱的手段。无论如何,对那些在大陆平时养尊处优惯的人来到西方国家第一关要过的就是自己心理关,因此关有身体吃苦的准备还是不够的,还要一种忍辱负重、委屈求全的思想准备,否则很难在别人的国家里生存。

大开眼界

今晚是星期六,明提出他愿意带大家去悉尼的红灯区去看看,大伙一听各个都高兴表示要去,只有老黄表示不去。一行五个人在Kings Cross区的火车站下车;他们刚走出站台不久,走廊上迎面上来一个衣裳褴褛、蓬头垢面的土著人向他们举一个手指要一元钱,明连忙摇头说:“Not”,那人走开又向勇要钱了,勇一下紧张了起来不知是该给还是不给,只见明在前面回过头来用中文说:“不要给他,免得找麻烦,因为你一给他其他乞丐看见也会来要。”勇也做状似的耸耸肩说:“Not”,那人就骂骂咧咧走开了。

一走出来就看到大街上川流不息、接踵而来的的人群,到处是灯红酒绿,橱窗里的霓虹灯一闪一闪的,一个坐在街角的酒鬼向他们要了一根烟,沿街两边有酒吧、餐馆、咖啡店、烟店、小卖部、礼品店、成人商店、简易背囊包旅店、脱衣舞厅等。几个涂着鲜红口红、坦胸露背的妓女抽着烟站在路边兜客,有的目如呆鸡,有的搔首弄姿,,勇感到十分的失望,看过去没几个漂亮的,而且年龄都很大的样子,脸上的浓妆遮不住岁月的风尘,不远的街边停着一大排的“哈利”摩托车,车旁站着几个蓄着大胡子 ,穿着皮夹克的大汉,个个手臂上都有漂亮的纹身图案,人手一瓶啤酒,有些人耳朵还带着耳环,勇是第一次看到男人耳朵戴耳环,觉得十分新鲜。

勇既兴奋又紧张,他想这就是所谓的资本主义社会,今晚算是出来大开眼界,以后回国时有的向哥们吹了。脱衣舞厅门口站着几个腰圆膀粗的保镖,不停地向过路的行人招手揽生意,见他们几个过来就拦住他们,满脸堆笑,其中一个居然会说一句中文:“你好。”,明向他问过价格后保镖就带着他们从一个狭窄昏暗的楼梯走到楼上。

到了楼上门口的柜台前,他们各自交钱后保镖在他们每个人的手背按了一个可以在紫光灯下反射的手印做标记,刚走到大厅门口就传来震耳欲聋的迪斯科音乐,昏暗的大厅里充满着酒精、臭汗和烟味,正中的舞台上竖着两个钢管,一个身材妖娆的年轻裸体舞娘正在台上尽情地表演着,不时向台下的观众抛出媚眼或作出极其□的挑逗动作,随着音乐节奏不断地摇摆着象水蛇般的身子,雪白的大屁股和硕大的乳房不停地颤抖着,有时会“一”字形地分开来两个大腿,露出光秃秃的□,诱惑极了,看得出她是有经过舞蹈的训练。

前几排已坐满了人,观众当中居然也有几个女的,他们在后排才找到座位。刚坐下不久,只见那个舞娘走下舞台,一边舞着一边座在前排的一个男观众大腿上摇着她的大屁股,一会儿又走到中间一排的观众作出同样的挑逗动作,突然她拖住座在前排的一个白人观众上台,当场为他套上避孕套,然后为他□并作象征似的□表演。除了李明和晓峰外他们个个都大吃一惊,真没想到在大庭广众敢做这样的表演,简直不可思议,她们怎么会没有一点羞耻感?这时旁边有几个妓女趁机过来问他们需不需要开房服务,见他们没有一个反应就走到其他排问了。

回去的路上他们一个个还兴奋不已地讨论着,此时明突然问大家要不要去附近的一个妓院玩?他们一下愣住了,勇说去看看可以,他感到十分的好奇很想知道妓院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但是李明鼓动大家一起去玩,说如果这么多人只去看老板一定会不高兴把他们赶出来的,几个商量最后只有明和军两个人去,其他人都回去。

勇看见王军刚来就和明一起去嫖妓非常生气,他绝没想到军会刚来澳洲不久就这么堕落,可是当着大家的面有不好说什么,因为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又不是小孩子。他觉得那些人尽可夫的妓女实在太脏太下贱了,心想你而且还欠这么多的钱怎么可以这么快去嫖妓?听说还并不便宜,平时那么省吃简用,每一分钱都要精打细算的,他怎么也想不通军怎么会突然变得这么快,刚想开口本劝他不要去可是一看明一直身旁鼓动他去,他也不再说什么了,至于明他本来就瞧不起他,也不觉得有什么,但是他对军就不理解为什么会这样,他开始从心里鄙视他了,甚至觉的当初和他们分开吃的决定是对的,回到住处第一件事就是他赶紧到浴室里把自己的浴巾拿起来,不愿意和他们一起挂在同一个栏杆上。

舞会

勇今天突然在中文报上发现一条周末舞会的消息兴奋极了,他连忙告诉了军,就盼着这个周末早点到来。他去舞会的目的不是为跳舞而是为了借机认识女性,来澳洲也快一年了由于忙于读书和找工他都没心事去交女友,虽说在学校上课时女生不少,但基本都不是大陆中国来的,他曾经差点和班上的一个日本女生去澳洲黄金海岸玩几天,而那女生告诉他她去了就留在那里不回悉尼,还叫勇也和她一起留下来,他觉得两人距离太大更本不可能在一起就分手了,那日本女生也没强留就离开。他感到惋惜不已。这是他来澳洲以后唯一和女性有接触的经历,也只有短暂的几周关系就再没有过女朋友了。

勇留着略长的头发,有些卷曲,个子只有一米七,身材看上去有点精瘦,实际上他的身材是很匀称的,有发达的肌肉,特别是他的胸前的两块胸大肌几乎可以和健美运动员比美,这和他早期在国内一帮哥们玩在一起时练健身有关,他希望这样能够弥补自己身高的不足,更重要的是由于他是戴眼镜,因此他不想让人觉得他是一个文质彬彬、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他是单眼皮,看上去神情总是那么忧郁,多愁善感,为了掩饰自己这个弱点就爱装出沉默严肃的样子,平时总是紧闭着菱角分明的嘴唇,有陌生人在场他就不太爱说话,因此初次和见面的人都以为他是个很傲慢和自负的人,熟悉以后才知道其实他是很随和、很健谈的,重情义,慷慨大方,而且是非常幽默和自信的一个人,因此在哥们中他的威信很高,自然喜欢他的姑娘也多。

今晚他拿出崭新的皮鞋,来澳洲这麽久一次都没穿过,他穿着一件黑色圆领汗衫和一条黑色西裤,外面套着灰色的西装,信心十足地和军一起去了,勇希望今晚能和过去一样有机会“钓”到以自己喜欢的“鱼”,以他过去在大陆的经验,每次去跳舞时他总能认识一些新的女孩,虽然他明白自己已婚不会和其他女的有什么未来但是他告诉自己一定要找个女友做伴,来澳洲这块陌生的土地也不知道要呆多久,因此不管是从心理还是生理他都需要一个女人,他实在太需要有一个在澳洲爱他、关心他的女人。

其实男人也是怕寂寞、怕孤独的,他们也希望象女人一样找一个知己能诉说自己的心事,所不同的是他们只能对红颜知己说,否则他们宁可自己回家一人喝闷酒或自己偷偷抚摸伤口,他们的脆弱往往不会轻易露在表面。

他和往常一样到了舞会后先“火力”侦察一番,看看今晚有没有漂亮女的,然后再注意观察她身边是否有男的,如果是单独男女两个人一起来的他基本是不会上前去请跳舞的,如果是多人一起来或和女伴一起来他就会大方的上去邀请。

今晚舞会来了不少人,舞场其实就是一个大会堂,四周摆着一排长凳子,来的基本都是大陆留学生,男的比女的多很多,会跳舞的也不多,多数是坐在一边羡慕地看着别人跳舞。

这时勇突然发现到两个身材苗条、长发披肩的姑娘在不远的一处一起跳舞,一个会跳一个不会跳,看得出其中一个在教另外一个,由于她俩在较远处,黯淡柔和的灯光下很难看出两人脸长的什么模样,勇希望她们能够转过来,这样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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