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将求妻-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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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题,公孙筠秀只觉煎熬难捱。
与她正相反,刘杏儿对她却是愈发亲近起来。闲来无事总爱与她攀谈,问起她与陆惊雷的事情。公孙筠秀不禁怀疑,这都是出自豹婶的授意。她如此这般,也许都是为了将来共事一夫未雨绸缪。
有些想法一但生了根,便像野草一样疯长,铲了一茬又生一茬,根本无法根除。
到了六月,公孙筠秀终于萌生了上永邺寻找陆惊雷的念头。找到他,让一切尘埃落定,怎么都比现在这样心里成天揣着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地过日子要好。不过,她拿不定主意的是,该不该把自己的计划告诉豹婶呢?
这天,豹婶突然将公孙筠秀叫到自己房里,拿出笔墨,让她代笔写信给陆惊雷。虽然陆惊雷收到家书从不回信,只是偶尔找人带个口信。但豹婶还是隔一段时间就写上一封,内容无非是嘘寒问暖,末了询问一下他的归期。不过,这次写信的目的竟是郑重其事地要求他卸甲归田。
“高山听到消息,说大王子现在已经是废人一个。他的母亲陈贵妃也被降了品级,被大王嫌弃了。小九一直跟在大王子身边,以后也不知会是个什么光景。不如趁早回来,杏儿这绣庄越做越大,有男人撑着总比女人家忙前忙后要好。还有,咱祁山遍地是宝,等过段日子,再盘个铺子卖卖山货……”
豹婶虽是妇人家,但想事透彻,说的话条条在理。可若陆惊雷回来,接手绣庄的生意,那他与刘杏儿势必会走到一起……公孙筠秀捂着胸口,无法忽略那处往来的钝痛。
“怎么还不写?”
豹婶的催促拉回了公孙筠秀的神智,她挺了挺腰杆,提笔疾书。
墨迹干透之后,她小心地将其折好,塞入信封,并在上面写上陆惊雷的名字。
第二天一大早,公孙筠秀提出要去程府探望自己从前的丫鬟润莲,与豹婶打过招呼便出来了门。其实润莲早已离开芮城,程仕之护送公主回都的时候,把她一起带去了永邺。
公孙筠秀在房里留下了一张字条,说明了自己的去处。相信豹婶她们发现的时候,她已经离开了芮城。
到银庄兑掉了身上唯一的一张五十两银票,那还是当年陆惊雷留给她的,朝廷的招安银子,她曾经发誓不碰,现在却别无选择。
以前在宫中当乐女时,公孙筠秀其实有攒下一些月银,不过在巴托的时候已经尽数遗失。幸好北泽军攻城那晚,她带着鸣幽琴去了城主府,不然很可能连它也保不住。
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犯什么毛病,其他的东西都无所谓,唯独这五十两银票一直收在贴身荷包里,像护身符一样走到哪儿带到哪儿。她暗自自嘲,没准儿还真把它当成护身符了,因为那是陆惊雷唯一亲手送给她的一件东西。
换好银子,公孙筠秀便去购置了几身男子衣衫,改装易形,租了辆马车直奔永邺。
赶车的车夫姓赖名川,四十出头,言谈举止无不粗糙。公孙筠秀起先还有些担心,但相处几日便发现他是个值得信赖的好人。她尊称他一声赖大哥,他也拿她当自家兄弟,一路上格外照顾。
十四天后,公孙筠秀平安抵达永邺。与赖川告别之后,她开始找寻陆惊雷。本以为最容易的事,却忽然变成了最大的难题。
永邺城是北泽的国都,也是当今世上面积最大的一座城池,长住的百姓就有十万之众。那里不仅是北泽核心所在,也是商贾云集、贸易繁荣之地。她之前虽在永邺住了三年,却几乎没有离开过王宫。如今走在街市上,处处都是陌生的风景,不一会儿便迷失了方向。
她只记得陆惊雷被封了折冲将军,按理说应该会在官舍居住,可当她好不容易打听到那里,竟没有人认得他。而城中驻防的军士直属北泽王,问起大王子大家都清楚,说到陆惊雷,皆是摇头三不知。
永邺是王都,不比边关。峒山关那里三军同力,将士一心,陆惊雷以血肉打拼的功勋,大家都看在眼里,敬他重他,即使军衔不高也不妨碍他声名远播。而在永邺这里,权势背景才是真金白银,没有北泽王的认可,再亮的星星也会沦为滩中沙砾。
灰心泄气之时,公孙筠秀想到了大王子。可大王子还没有封王,按规矩仍然住在宫里。公孙筠秀虽然曾经是乐女,但人脉还没有广到能自如出入王宫,所以这条路也是个死胡同。
明明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她却像被隔在洪荒之地。茫然地看着四周,公孙筠秀一时不知该何去何从。
“筠秀?”
忽然听到有人唤自己,公孙筠秀回头,花了一点时间,才在人群中锁定那个既陌生又熟悉的身影。
“白姨娘?”
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遇见白仙芝,公孙筠秀在诧异之余,难掩惊喜。当年因为那个解释不清的香囊,她只能看着小产的白仙芝在风雪肆虐的夜晚被堂叔赶出家门,从此下落不明。还以为以她当时的惨状,多半是凶多吉少,可如今得见,竟是十分不错的模样。
虽然不再是艳妆丽服,身姿也比当初丰腴不少,但她眉宇间流动的润泽光彩,是由内而外散出来的幸福光晕,那是当年的她不曾拥有的。
“我早就不是什么姨娘了,你若不嫌弃,可以叫我一声芝姐。”白仙芝不光是容貌气质发生了变化,连当年尖锐刻薄的性格,也被她一并丢弃了。
“芝姐。”公孙筠秀笑着点点头,只觉眼眶酸涩。
白仙芝的事,一直是她的心结。因为她与陆惊雷的纠葛,她没能站出来为白仙芝澄清误会,虽然一切都是李姨娘在背后操控的,但她确实在无意间行了帮凶之实。如今知道她逃过一劫,而且生活如意,经年纠缠在公孙筠秀心底的愧疚总算是得到了化解。
她两步走到她面前,热切地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我已经在永邺定居两年了。”白仙芝笑了笑,拉起她的手,温柔地问:“你呢?怎么也来了这里?”
这事还真是说来话长,公孙筠秀张了张嘴,不知该从何说起。
“来,别站在这儿,我们进去慢慢聊。”
白仙芝拉着她往一旁的铺子里走去。公孙筠秀仔细一看,居然是间茶铺,秀气的招牌上刻着“听音茗茶”的字样。
时值正午,铺子里没有客人,一个瘦长的身影正在里面忙碌着。
“正哥,你看这是谁?”白仙芝笑眯眯地同那人说话。
那人闻声转头,又是一张稍显陌生的熟面孔。
“杨先生!”
认出他是琴师杨正,公孙筠秀不由又是一惊。
“公孙姑娘!”
杨正同样十分惊讶,他看看白仙芝,再看看公孙筠秀,竟有些不知所措起来。
当年白仙芝被赶出家门,是因为李姨娘揭穿了她与杨正通奸一事。而整件事的导火索,是因为李咏秋在白仙芝的房间里发现了杨正随身佩带的一个香囊。
那个香囊其实是公孙筠秀绣的,之前被李姨娘随手送给了杨正,之后一直被杨正带在身上。再后来陆惊雷无意中撞见杨正,认出那香囊是公孙筠秀的手艺,就立刻从杨正那里抢过来烧掉了。没想到不久之后那个香囊再度出现,而且成了给白仙芝定罪的重要证据。
公孙筠秀知道香囊是李姨娘栽赃嫁祸给白仙芝的,所以一直不太相信白仙芝与杨正暗通款曲。可如今真的见他们在一起,她的感受不禁有点复杂。
“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我被赶出公孙家的时候,与正哥是清白的。”看出了她的疑虑,白仙芝也不避讳,坦荡地说起了当年的事。
乍听之下,公孙筠秀不由红了双颊。
“正哥当年忽然离开德安,并不是为了跑路。他是因为手臂折了,不能抚琴,所以回老家养伤去了。”
白仙芝这么一说,公孙筠秀的脸又白了下来。
“怎么会把手弄折了?”她问。
“那日我出了公孙府,突然有个男人冲过来把我打了一顿,还抢走了你绣的那个香囊。应该是李姨娘安排的人吧?仙芝说,李姨娘后来就是用那个香囊指证她与我……”杨正是个斯文人,谈论这些不太光彩的话题,显得很不自在。
公孙筠秀低下头,同样很不好意思。但她的尴尬,是因为她知道那个殴打杨正的人根本不是李姨娘派来的,而是妒火中烧的陆惊雷。这事阴错阳差,居然弄成了现在这样的局面,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那后来?”
“后来我被你堂叔赶了出来,医馆的人帮我捡回了这条命。我想着这辈子时运再坏也不会坏到哪儿去了,就去了正哥的老家,找到了他……”
白仙芝与杨正通奸的事是假,但她对杨正的感情却是真的。当年他俩一同在德安最大的酒楼里献艺时,曾经互相暗生情愫。只是造化弄人,还没等到两人的关系明朗,白仙芝就因为家中欠债,不得不嫁给了公孙德。
杨正个性厚道,又与白仙芝有旧,见她千里迢迢寻来,终是点头收留了她。等他手伤痊愈,两人便来了永邺,几年辛苦攒下了这间茶铺,抚琴卖茶,小日子也算安稳。年前白仙芝又给杨正添了个大胖小子,两人之间兜兜转转,终得圆满。
公孙筠秀耐心地听白仙芝说完,心里由衷地为他俩感到高兴。
“那你呢?这几年过得如何?怎么也到永邺来了?”说完自己的事,白仙芝很自然地打听起公孙筠秀来。
公孙筠秀仍是千头万绪,掂量着,只说自己来永邺找亲戚,同时将堂叔家后来的变故告诉了她。
听到害过自己的李咏秋难产而死,洪诗诗重新接管了内宅,过往的尖酸又回到了白仙芝的脸上:“我早就看出来了,洪诗诗就是会咬人的狗不叫。至于李咏秋那个毒妇,落得这样的下场全是自找的,活该!”
逝者已矣,公孙筠秀不想多说什么,于是选择了沉默。
这时,茶铺来了几位客人,两夫妻前去招呼。公孙筠秀趁机告辞。
“你要找的亲戚,是不是你姨娘程家?”
白仙芝当初能保下性命,多亏了公孙筠秀帮她求情。知恩图报,她也很想帮助公孙筠秀。
不是没想过去找程仕之,可是公孙筠秀有点担心陆惊雷那个臭脾气。
“程家离这里不远,也就四条街。正哥,你一会儿送她过去吧!”
白仙芝雷厉风行,公孙筠秀根本没机会拒绝。杨正也点头答应下来,同时冲她寡淡地笑了笑。
作者有话要说: 某易:接下来的故事讲的是小竹儿寻夫记~~~
陆爷:寻夫怎么寻到程家去了?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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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府
公孙筠秀一身男子装束,因为个子不高,肩窄腰细,从背影看好似十四五岁的少年。
杨正与她并肩走着,垂眼就能瞧见她的发顶,束髻的缁撮对比她的乌青发色,竟然浅了一层。再往下,雪白的耳朵有着玉雕般的轮廓,耳垂却圆润饱满,依稀透出樱粉嫩红。
“你还没有用过饭吧?”路过一个面摊时,杨正突然问道。
公孙筠秀点点头。逆着光,她看不太清他的面庞。
“吃面吗?陈伯的面可是永邺一绝。”杨正指指面摊。
面摊老板闻言,立刻笑眯眯地接道:“杨先生过奖了,老头子我顶多算是庆祥街一绝而已!”
公孙筠秀被他逗笑了,于是落座点了一碗素面。杨正也跟要了一碗牛肉面,另外加了两个小菜。
面摊老板是个健谈的人,一边煮面,一边与公孙筠秀寒暄:“小哥是杨先生的朋友?”
公孙筠秀与杨正互看一眼,先一步答道:“我是杨先生的弟子。”
“小哥也是琴师啊!”面摊老板目露赞叹,“杨先生的琴技高着呢!你这师父可算是跟对了。”
公孙筠秀笑着点点头,两只眼睛弯弯的,唇红齿白,洋溢着甜美温柔的气息。
杨正看着她,就像看着素色蝴蝶在花间飞舞,灵动轻盈,胜过万紫千红。
很快,汤面上桌了。
闻着香味,公孙筠秀才真正感觉到饿意,不由食指大动。杨正其实已经吃过,但是怕她一个人吃不好意思,才特地要了一碗,陪她一起。
尽管很想快些把食物送进嘴里,公孙筠秀还是耐着性子吹了半天,直到面条的热气散了些,小心地用舌尖试了试温度,才敢真正吃下去。
北泽的盛夏算不得炎热,不过热食入腹后,公孙筠秀的额角鼻头也禁不住冒出了晶莹的汗珠。
杨正一边搅动着自己的那碗面,一边不经意地将视线投向她,随后掏出随身的帕子,在递给她还是不递给她两个念头纠葛着,举旗不定。
公孙筠秀吃得太专心,并没有注意到他的表情。
过了好一会儿,她终于吃完了整碗汤面,下意识摸了摸吃撑的肚子,脸上全是心满意足。杨正不禁露出一抹微笑,也终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