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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名探千王-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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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通拳头,这一次李茹男情急出手,力道比刚才可是大得多,连李存舟都感觉有点儿吃不消了,不过话虽如此,他心里其实更高兴,因为女儿越是如此反应,越是说明她心里有人。

    “呵呵,好好好好,不说了,不说了。”李存舟笑着连声告饶,他知道,依女儿的性格,现在这个时候是绝无可能问出答案,反正以后日子还长,有的是机会把事情搞清。

    见李存舟不再说这种羞人的事儿,李茹男这才停住手,可脸上的红云哪那么容易下去,红扑扑的,显出一份女孩儿家的娇柔。

    “呵呵,不说些,那就说说正事儿吧。再过两天就是你的生日了,我已经吩咐下去给你办一场生日宴会,等会儿你把要请的客人列个单子出来,明天我好派人把请帖送去。”把李茹男叫到书房要说的其实就是这件事儿,刚才光顾着和女儿打趣,差点儿把正事儿给耽误了。

    李茹男一愣,用奇怪地眼光上下打量起了老爸,似乎发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李存舟被盯毛了,低头左右看看,自已的穿着并没什么问题,摸摸脸,好象也没什么脏东西呀,“丫头,怎么了?不认识你老爸了?”

    伸手摸了摸老爸的额头,又回手摸了摸自已的脑门儿,李茹男一脸的不解,“,咦,没有发烧呀。”

    一句话说得李存舟是又气又乐,感情女儿这是在怀疑自已发神经了呀!

    “老爸,你不是一向不喜欢年轻人过生日吗?为什么今天改主意了?嗯,我嗅到了阴谋的味道!”端详着老爸的面孔,李茹男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最后下出了结论。

    “呃,是吗?我有说过不喜欢吗?”李存舟装傻反问——中国人过生日很有讲究,通常认为只有上了岁数的人才需要过生日,小孩子,除了满月百日时图个热闹,谁在意这个?而李茹男受西方文化影响,只把生日当成朋友聚会开心的一个由头。好在李家财大气粗,不在乎花钱,所以李存舟也任由着女儿去胡闹,而象现在这样主动张罗,还是第一次。



………【第一百一十一章 邀请】………

    行为反常,必有异动,装傻就能瞒得过李茹男吗?她可是以侦探为目标的时代青年,心眼儿多的很呢!

    “我请的客人都可以来吗?”李茹男怀疑地问道。wWw.23uS.coM

    “可以,当然可以啦。你个姑娘家家能有多少朋友,难道能多到连咱家的大厅都坐不下吗?”李存舟哈哈大笑——如果她的女儿朋友多到连他家的客厅都盛不下,他又何至于为女儿的终身大事儿劳神?

    “真的?嘻嘻对了,您让我把请客名单交给您去发,该不会是想借机加什么人进来吧?”听说自已可以请自已喜欢的客人来,李茹男心中大喜,但女孩子心细,转念一寻思,忽然发现了其中的问题。

    “呃,呵呵,你过生日,当爸的也开心是不是?你们年轻人在一起玩玩东东,我们几个老家伙找个理由凑在一起乐呵乐呵一下儿没问题吧?”李存舟笑道。

    之所以主动替女儿张罗过生日的事其实也是为了给女儿找婆家,他知道女儿反对包办婚姻,追求恋爱自由,自已若是大包大揽替她安排婚姻大事,肯定会引起女儿的反感,不仅不能成功,还会怄一肚子气,成了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他心里急,其实有比他还急的,所谓一家女百家求,李茹男要样有样,要文化有文化,更加上是北方**大佬的独生女儿,若是把这位千金聚到手,这辈子还有什么可愁的吗?所以自李茹男留学回来以后时不时总有人上门提亲,把自家的孩子向李存舟推荐。

    有人提亲,李存舟自然高兴,问题是女儿很不高兴,几次碰壁后,他知道用帮里那套作事的办法对女儿不灵,但心里却始终放不下,久历江湖,他见过了太多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生怕有人是冲着钱财势力接近自已的女儿,女儿读的书是多,接受的教育是高,可社会经验却少的可怜,想问题有时过于天真,真的放手让她自由恋爱,万一碰上另有目的的坏人怎么办?

    今天,以前的老朋友陈啸林登门拜访,又一次提起女儿的婚事,李存舟和陈啸林的关系不错,碍于情面,也不好当面拒绝,况且人家上门求亲也是出于好意,无故拒绝,未免太不近人情。陈啸林也是一个老江湖,察言观色,看出李存舟的为难,于是细加询问,这才明白原来老友是担心女儿不乐意,哈哈一笑之后提出一计——既然李茹男想要自由恋爱那就自由恋爱好了,当父母的不能直接干涉,还不能给双方创造认识交往的机会吗?随便找个由头,让两家的孩子在一起吃个饭,聊个天儿不就行了?双方互相看上了眼固然皆大欢喜,即使谈不到一起,那也是无伤大雅,谁也不丢面子。

    听了老友的建议,李存舟眼睛一亮,马上想起再过几天女儿的生日不正是一个绝好的机会吗?于是当即决定替女儿把生日聚会做大,把那些年纪相仿,家境相当的年轻人也找来凑凑热闹,说不定女儿就能看中哪个,了却自已一桩心事儿。

    现在,自已的盘算被女儿觉察,李存舟心里暗自打鼓,生怕女儿一发脾气,连生日也不过了。

    眼珠转了几转,李茹男也动起了心眼儿——老爸是一个很好面子的人,以前反对自已搞生日会除了老观念作怪外,还对自已请来作客的那些同学好友的身份很有意见,觉得那些人配不上自已,此时主动提出替自已办生日会虽说有私心在内,但主要目的也是为了自已好,况且就算老爸找一些富家子弟来参加,搭理不搭理他们也是自已的事儿,怎么说这也是正当的社交活动,多认识几个朋友也没什么不好的。

    “嗯,好,看在这次是您主动交代的份儿上,我就不计较了。”甜甜的一笑,李茹男表现的很大度。

    “咦?”这回轮到李存舟感到意外了。

    “咦什么?怎么了?”李茹男不解问道。

    “今天怎么这么痛快就答应了?心情很好?”李存舟端详着女儿还略带红晕的脸好奇地问道。

    “嘻嘻,您看出来了?对呀,我现在的心情可好呢。”

    顺势坐在老爸地腿上,李茹男开心地笑道,她不是一个心里藏得住事儿的人,有了高兴的事儿,一定要找到人和自已分享。

    “哦?因为什么这样开心呢?说出来让老爸也高兴高兴呀?”李存舟笑着问道。

    “嘻嘻,您知道吗,今天一天,我们侦探社连着破了两个案子,两个!”右手伸出两个手指,李茹男起劲儿地在老爸面前晃着,得意的样子,就好象刚刚考试拿了全班第一名的孩子在等待父母的夸讲。

    “两个案子,呵呵,不错呀。这次是帮谁找到走丢的小狗,还是发现哪家老爷包养的外室?”李存舟笑着打趣道——的确,以前贝克侦探事务所接到的任务大多属于此类性质,不过一天两件总比什么都没有强吧。

    “什么呀!老爸,你也太看不起人了吧?你女儿就那么没用吗?!”李茹男撅起了嘴,气鼓鼓地把脸扭向一边。

    “呃?不是吗?我说错了?呵呵,对不起,对不起,是我错怪了我的宝贝女儿了,我道歉,我赔礼,不生气了吧?”李存舟笑道,他晓得这是女儿在耍花枪,并非是真的在发小姐脾气。

    李茹男哼了一声,随后又露出了笑脸,“嘻,不和您一般见识。告诉您吧,今天这两件案子可不是那种鸡毛蒜皮的小案子,一件是酒楼投毒案,一件是预谋杀人案,怎么样,够不够份量?”

    “什么?快说说,怎么回事儿?”李存舟真的一惊,他是真没想到女儿能接手这样的大案,而且还能把案子破解。

    “嘻嘻,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心下得意,李茹男把自已知道的案情经过添油加醋地讲述一遍,情节曲折,表演生动,饶是李存舟见多识广,也不由得连连赞叹。

    “嗯,不错,不错,这位江大侦探还真有两下子,女儿,不如这次生日也把他请来让老爸见个面,认识一下?”听完女儿的讲述,李存舟对一天连破两件大案的江大侦探颇感兴趣,有心想要见上一面。

    “没问题,您就是不提,我也想请他参加呢。”李茹男高兴地答道。



………【第一百一十二章 赶稿】………

    北方的初秋天黑得很早,九点刚过已是银钩倒挂,繁星满天,街上,除了一个卖馄饨的挑子还在吆喝着招揽生意几乎连一个人影都没有,街边店铺差不多都已关门歇业,漆黑之中,却有淡黄色的灯光从一座二层小楼的一个窗口透出,显得是格外的醒目,假如视力足够好,依稀可以看到楼顶上挂着的招牌《燕京时报社》。wWw.23uS.coM

    这就是燕京时报社的所在地,而大半夜仍在办公室里挑灯工作的正是记者胡小燕。

    论规模,影响力,《燕京时报》在北平只属二流,有道是‘没伞的孩子跑得快’,正因为如此,所以报社的员工才更加努力。

    胡小燕是一个很有责任心的人,为了让报社经营的更好,尽快进入一流报社的行列,每天都是尽心努力地跑新闻,写稿件,希望抓到震憾性的独家新闻,让《燕京时报》在同业中打响字号。

    今天的运气不错,连着发生的两个案子自已都有亲身参与,特别第二个投毒案,那可是真正的独家,不会有任何一家报纸的记者会比自已了解的更多,更详细,所以胡小燕下定决心,一定要抓住这次机会写出一篇视角独到,内容详实,引起社会大众关注的文章。

    报社主编得知胡小燕跑到独家新闻也非常重视,特意指示责任编辑留下预先留下版面,只等胡小燕的这边稿件赶完,那边马上排版印刷,明天一早发行,抢在其他同业之前显显自已的实力。

    领导的重视,使得胡小燕身上的使命感更重,向主编汇报完自已今天一天的行程和收获以后,她便在自已的办公桌上奋笔疾书,埋头赶稿,为不耽误进度,她甚至连过了晚饭时间都没有留意。

    门被轻轻推开,一位年轻人从外边走了进来,二十五六岁的样子,脸上的皮肤很白皙,比起女人来也未必逊色多少,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厚厚的镜片后是一双略显狭长的眼睛,发型是三七开的分头,油光可鉴,梳理得是整整齐齐,一丝不乱,上穿一件雪白的尖领衬衫,下穿一条深灰色的西装吊带裤,手里端着一个白瓷茶杯,里边是冒着腾腾热气的黑褐色咖啡。

    这位年轻人名叫柳权宇,他是燕京时报的一名编辑,专门负责报纸社会新闻版面的编排,这次因胡小燕有重要稿件没有完成,所以他也得留下来加班。其实,除了这篇稿子以外,其他版面都已排好,字数方面的问题和胡小燕早以说好,多点少点,有经验的排版工自然会选择适当的字体以确保文章的完整,完全没必要让他留在这里盯着,但他还是主动留下了来,一方面固然是出于责任心,但另一方面也不是没有自已的私心在内。

    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看,胡小燕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漂亮女人,不仅年轻靓丽,而且有文化,有知识,有思想,在报社工作的人大多是站在时代前端的人,柳权宇也不例外,而对于这样的年轻人来说,胡小燕这样的年轻女性无疑是最佳的心仪目标。受新潮思想影响很深的年轻人不似过去的文人书生,追求的是自由恋爱,自已的幸福要靠自已把握,所以柳权宇毫不隐藏自已对胡小燕的爱慕之心,只要有机会就会表现出来,虽然胡小燕似乎并不领情,完全是以正常同事的态度应对,但柳权宇坚信,只要自已一直坚持追求下去,总有一天能够水到渠成,铁树开花,赢得美人芳心,所以,遇上胡小燕加夜班的机会他怎么能够放过?不要说胡小燕所赶稿件是自已负责的版块,就算不是,他也一样会找借口留下来相陪相伴。

    “怎么样?还差多少?”进到屋里,见胡小燕只是抬了下头又继续埋头写字,柳权宇轻手轻脚走到旁边问道。

    “差不多了,把结尾再修改一下儿就好了。”胡小燕答道。

    “哦,咖啡。”把饮料放在胡小燕案头,柳权宇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下,“噢,对了,你拍的照片已经洗出来了,看看,效果还满意吗?”他从衫衬口袋中取出一个信封递过去。

    “真的?呵,太好了,你已经看过了吧?拍的怎么样?”胡小燕忙接过来,一边掏相片一边问道——她是文字记者,摄影是进了报社以后才开始学习,初学乍练,技巧很不成熟,甚至曾经有过拍了半天照片,回来一看,却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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