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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红楼小地主-第39章

小说: 红楼小地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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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轩静静的说道:“这一条河叫做月亮河。白天的时候与普通河水没什么区别,可到了晚上的时候,月光照下就变得异常好看。我来这里的第一年,就发现了这条河。当时就想着倘或什么时候能带你来瞧一瞧,那就太好了。”

    赖瑾从沈轩的背上爬下来,站在月亮河前,眼眸晶亮。他前世喜好游山玩水,今生又在京都这么多年,也曾见过无数美不胜收的景致。但从未有任何一处景致能像眼前的月亮河一般,让他看着便觉得静谧悠远,安然自在。

    沈轩食指屈起放在口边打了一个响哨,只听见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自远方奔来,不过片刻,一匹浑身黑亮的骏马哒哒的跑到跟前,打了一个响鼻。硕大的头颅伸到沈轩的怀里蹭来蹭去。沈轩很是亲昵的拍了拍马头,然后从马的背上拽出一块方大的坐垫,铺在地上冲着赖瑾笑道:“夜晚寒凉,你坐在上头也能暖和些。”

    说着,又将早就准备好的酒囊和三两样点心放在那坐垫的前面。自己也席地而坐,一脸期待的看着赖瑾。

    准备的还挺周全的嘛!

    赖瑾似笑非笑的看了沈轩一眼,盘膝坐下。他自然不会知道,沈轩在西北闯荡这么多年,不打仗的时候只身将大业的境内晃荡个遍,只想着什么时候有机会,也能带着赖瑾来瞧瞧这些景色。到时候他如何安排,如何筹划……赖瑾自然不知道,在身负重伤,刀口舔血的无数个日日夜夜,沈轩就是靠着这些遐想才硬撑过来的。

    这么多年的心心念念,沈轩对赖瑾的情谊早就不是当年那种简单而纯粹的感激之情。不论任何一件事情在心中惦念了许多年,也早就变成了一种信仰似的执念,它能让人在完全绝望的时候仿佛最紧要的那口气力,支撑着人闯过地狱回到人间。也能将人变得再也不是当年那样简单又纯粹,只觉得只要陪在身边默默看着就好。

    至少,现在沈轩所做的一切,是希望赖瑾开心,是希望赖瑾在开心的时候能够看见他。果然,如今的赖瑾满眼欢喜惊讶,清亮的眼眸中,除了璀璨的月亮河,便只有他沈轩的身影。

    沈轩微微一笑,拿起酒囊喝了一口,复又将酒囊递给赖瑾。赖瑾自然也饮了一口,入口的清澈甘甜让赖瑾眼前一亮,旋即一脸狐疑的看向沈轩。

    沈轩开口笑道:“当年打仗的时候兜兜转转打到北蛮王庭山下,我就是在那遇见了北蛮王庭的军队。成功伏击灭杀了北蛮的可汗,俘虏了他们的左贤王。当时他们的王正在巡视领土,队伍中还搜罗了几缸说是什么天山神池的贡水,我尝了一口觉得挺好喝的。便偷偷灌了一囊留给你。原本是想着等回京城才有机会见面,没想到你竟然成了钦差御史前来西北,我竟不必留那么久了。”

    饶是沈轩说的如此轻描淡写,赖瑾也能想象到当时那一场战役的艰难辛苦。可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沈轩竟然还惦记着给自己灌了一囊泉水。如此情意,让赖瑾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只得有些无措的默默喝着囊中的清泉水。

    沈轩看在眼中,误以为赖瑾喜欢这水的甘甜醇美,不由得开口笑道:“倘或有朝一日,我能尽灭北蛮,定要将那劳什子的神泉水当做自家后院儿的井水圈起来,专门送给你喝。”

    赖瑾忍俊不住的笑出声来,看着神色憨憨的沈轩,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好大的志气。果然比得上当年勇冠三军的霍去病。”

    封狼居胥的神话是每一位武将的理想。如今沈轩一战封侯,虽然当时脑子里没想什么。可事后思讨着,自己也未必不及汉时霍去病。何况自己的少年玩伴天资聪颖,小小年纪已然高中探花成为天子近臣。自己若是不努力征战,又有何面目与他比肩而立。这么想着,沈轩不由得摇了摇头,继续说道:“汉时勇冠三军的霍去病英年早逝,一生事业半途而废,让汉武帝深以为憾。我如今年岁尚轻,有的是机会建功立业。到时候四海升平,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我们便也不用拘泥在大业朝境内。届时五湖四海,你想去哪儿,我便跟着你去哪儿。”

    沈轩一席话说得理所当然,引得赖瑾又是一阵发笑。这会子光顾着和童年玩伴闲聊的他自然不晓得,沈轩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发自肺腑。等二十年后果真四海升平,国泰民安。届时急流勇退的沈将军果然包袱款款的走入赖瑾府内,笑言要与他携手偕老共看天下。

    这时候的赖瑾自然不晓得后事如何,当下如同少年时靠在沈轩的肩膀上,一面看着美如幻境的月亮河,一面开口问道:“和我说说你这些年都是怎么过来的。自你走后,我在都中内外打听了好久,连你的半点儿音讯都没打听出来。你倒是瞒的扎实。”

    一句话出口,沈轩也不免想到了当年出逃京城,一路到西北边塞的艰苦历程。不免开口说道:“就是怕被你发现,我当年是乔装成乞丐混出了三省之外,方才敢动用你给我的几个金锞子……”

    沈轩说着,将当年自己如何前来西北的经过一一道给赖瑾听。他并没有添油加醋,口沫渲染,只是平平淡淡干干巴巴的叙述着。饶是如此,当年的困顿绝望也依旧感染了赖瑾。赖瑾沉默许久之后,叹息一声,心疼的说道:“这么多年,熬得辛苦吧。”

    沈轩和赖瑾相交多年,自然知道他这是心疼了。眼中笑意一闪而过,口中却木木的说道:“还好。实在熬不住的时候想想你,我还没扬眉吐气的回来找你,就这么死了也怕你伤心。这么想着,咬咬牙也就挺过来了。”

    说着,从怀中掏出一支老旧的荷包送到赖瑾眼前,那荷包如今已经旧的不成样子,上面的绚丽色彩也都退却了,隐隐有些泛白。那精致的刺绣也因为长时间多次数的摩擦而模糊不清。可是依旧洗的很干净。沈轩将荷包珍而重之的托在掌心里,看着赖瑾说道:“当年你送给我的荷包,我说过要当个念想的。念了想了这么多年,终于见到真人了。”

    一席话说得赖瑾脸上热热的。只觉得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沈轩竟然变得会说话了。又抬头看着依旧直愣愣盯着他的沈轩,赖瑾叹息一声,反手取下脖颈中的银锁,也放在掌心中在沈轩跟前摊开,故作挑剔的说道:“看我送你的荷包都变成什么样子了。你送我的银锁可还是同早先一般,擦的亮晶晶的。”

    那倒是,原本的素银锁链因为赖瑾的精心保管,此刻在月光的照耀下正散发出微微的亮光,让人觉得越发温暖安心。沈轩牢牢盯着赖瑾的脖颈。半日,很是满意的笑道:“是我的错,要不你再给个什么东西,这次我一定保管好。”

    赖瑾微微一滞,看着自己手上的银锁,又看了看沈轩手上的荷包。只觉得这两样东西的材质根本不一致,刺绣蜀锦本就娇弱异常,自然比不得银锁能扛得住岁月侵袭。自己却要求沈轩像自己一般精心维护着,果然有些强人所难。

    这么想着,从腰间摘下一块羊脂玉佩递给沈轩,赖瑾开口说道:“这是我七岁生日的时候我娘送我的生辰礼物。这么多年我一直随身带着,如今就给了你罢。”

    沈轩想了一想,伸手从怀中掏出一方印鉴递给赖瑾,“这是今日太子殿下宣旨后,赐给我的冠军侯的印鉴。我留着也没什么用,送给你。”

    赖瑾心下大惊,连忙推脱道:“这怎么可以。这东西可是你的身份证明,你合该好好保存着才是。”

    沈轩毫不在意的说道:“我总是在军中打仗,只要骠骑将军的印鉴也就够了。何况这冠军侯的爵位证明不是还有礼部颁发的各种册文吗?这印鉴你就帮我保存着,我相信在你手中,一定比我保存更好。”

    说着,伸手摸了摸赖瑾掌心的银锁,轻声说道:“看你保存这个银锁保存的多好啊!”

    赖瑾微微一叹,看着沈轩执意的模样,只得将冠军侯的印鉴暂且收入怀中。

    一时间夜风拂过,带来森森凉意。沈轩见赖瑾的身形单薄,起身从马背上拿了一条披风披在赖瑾的身上,抬头看了看天色,开口说道:“时候不早了,我送你回去睡觉罢?”

    其实沈轩自己倒也不困,只愿和赖瑾两个人就这么呆到天亮才好。可他记得赖瑾从小娇生惯养,生怕夜深露重反而伤了赖瑾的身子,只好送他回去。

    赖瑾岂会不知沈轩心中在想什么,当即开口说道:“不用。我也是习武之人,哪里这么娇贵。”

    沈轩一愣,开口问道:“你习武了?”

    “那当然,我习得是枪法。如今虽说不上炉火纯青,但也算深得我二爷爷的真传。”赖瑾说着,抬眼打量那如同万宝囊一般的马背,开口说道:“你带长枪了吗?我给你耍耍。”

    沈轩见赖瑾兴致颇浓,只好起身将自己惯用的长枪递到赖瑾的手上。心中暗自决定,不论待会子赖瑾是否舞的起来,自己都要做出一副惊愕敬仰的态度来才是。

    岂料赖瑾这边举重若轻的拿起了沈轩的长枪,随意挽了个枪花。其英姿俊勇,干脆利落自不必细说。沈轩看自己重有八十斤的长枪在赖瑾手中随意舞动,眼中惊诧一闪而过。

    这厢赖瑾舞的兴起,随手将自己的长衫衣摆料在腰间,露出一截月白绫弹墨撒花裤,越发显出双腿修长匀称。只见月光清冷之下,赖瑾手持长枪,或拨或刺、或圈或缠、或拦或点,一朵朵枪花此起彼伏,凌空绽放,寒星点点,银光皪皪,泼水不能入。

    好一个文武双全的俊书生。

    沈轩喝彩一声,一时也有些技痒。当下也从马背上抽出一把宽背陌刀迎上前去。一时间晚风拂动,兵器交接之声叮当作响。月光倾洒,两个同样俊秀出彩的少年郎交战在一起,斗得文彩宣烈,旗鼓相当。不知过了多久,两人只觉得全都兴到极致,方才对视一眼,极有默契的收招而立。沈轩方才朗笑道:“没想到时隔多年,恩人少爷武功也进益如此。”

    赖瑾有些微喘的收招站定,一张俊面红扑扑的,眼眸晶亮,发髻凌乱,有些不满的瞪了沈轩一眼,开口说道:“要么叫我阿瑾,要么叫我子瑜。成日里恩人少爷恩人少爷的,恶心谁呢?”

    见赖瑾言谈举止终于恢复如前,沈轩越发高兴的说道:“我还是叫你瑾儿罢。”

    说着,又赞道:“瑾儿的枪法果真是好。即便是我们军中也少有你这样枪法纯熟的。”

    赖瑾漫不经心地摆了摆手,摇头说道:“我知道刚才比试你让我来着。我当年习武也不过是为了强身健体,免得几场考试下来就累得要死要活的。并不是为了斗气争风,你不必这么夸我。”

    沈轩多年行伍,练的就是杀人的技术,其武艺精湛体力充沛自然和赖瑾这种闲来无事练着玩儿的枪法不同。比如说一番比试下来,沈轩依旧脸不红气不喘,还有闲心喂马吃草,赖瑾就累得一屁股坐在草地上用手扇风。指着沈轩笑道:“既然你这么有精力,不妨也耍几招叫我开开眼。瞧瞧咱们勇冠三军的骠骑将军是如何的英勇不凡?”

    大抵雄性生物在自己心爱之人面前都有种炫耀张扬的冲动。沈轩自然也不例外,当下拿起赖瑾放到草地上的长枪,一个横扫千军,在赖瑾的面前舞起枪来。

    和赖瑾的技艺纯熟,招式老道相比,沈轩普一出招,周身便散发出一股子浑然杀气。杀气凛冽如寒风,枪法静美如秋叶,一招一式干练精准,招招取人致命之处。

    沈轩练枪多年,从来只是为了杀人。他从没有把枪法当做一种可以展示的技艺显于人前。之前是没有人敢这么要求或者是没人有这个闲心。如今却应赖瑾的要求尽兴舞动。饶是沈轩顾忌多多竭力散去身上的杀气。但是多年的习惯和浸入骨子里的威势并不是集中精力就可以去除的。那种与敌相对,生死搏杀的惨烈和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决然依旧在招式中倾泻而出。赖瑾盘膝而坐,打量着月光下浑身散发着戾气的沈轩,微微一笑。

    一套枪法用尽,沈轩收招站立,然后将长枪随后放在马背上。自己则上前两步坐在赖瑾的身边,开口笑问:“客官觉得小人武艺可堪入目?”

    赖瑾不死心的打量半晌,却见沈轩依旧气息平稳,丝毫没有剧烈活动之后的呼吸急促,不由得悻悻的撇了撇嘴,傲娇的仰头说道:“差强人意。”

    沈轩闻言轻笑。伸手帮赖瑾拢了拢有些敞开的披风。

    此刻天光已经隐隐放白。一抹金色从天地间的尽头升起,渐渐照亮了整个天空。赖瑾和沈轩两人就这么肩并肩的靠着,席地而坐,静静的看着太阳慢慢的升起,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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