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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网王]向竹似龙吟-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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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穿来之前有一段时间,我曾颇为喜欢秋。对于初秋的描写;林语堂在他那篇《秋天的况味》中是这样说的:“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凛冽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热的温香罢,而渐趋纯熟练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 林语堂把四季比喻成人生在世的四时,那么初秋应该是人生的三十至四十的阶段,正是成家立业之时,思想已日趋成熟。虽然被一些家务琐事围绕着,却有着一种平定、稳重的美。不致于颓废,隐隐约约还残留着青春的活力.少了一些浪漫,多了一些内涵。

远处有偶尔的小鸟啾啾之声,连接不迭地表示着它们的欣喜。晨钟之声悠然回荡在这篇天地之间,带着这初秋的蓝天白云,枫林似火,落叶如梭,倒也衬出了几分仙境的味道。

“这么早,啊欠……”背后传来懒洋洋的呵欠声,我回头正望见哥哥像只小猫一样的伸着懒腰朝我这里走来。

“喂,明明是你起得太晚吔好不好!”哭笑不得的我挑了挑眉,回头笑着对他说,“睡醒啦,小懒猫?”

“切。”他瞪了我一眼,转身在我身旁坐下,像我一样双脚悬空的坐在走廊边上,静静的望着天空。

“日本的天很蓝,跟美国差不多。只是……味道不一样呐。”我蜷起身子,双手抱膝,将头搁在膝盖上淡淡的笑着说。

肌肉的拉动让我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强忍住没有呻吟出声。

该死,昨天晚上和哥哥玩的太开心,忘记抹药了。而且……貌似于还做了剧烈运动,跟老头子打了一架,不会加剧病情吧?要是弦一郎在这儿,他非训死我不可……

没事儿想他干什么?我甩甩头,把他那张扑克脸甩出去。

“怎么?”他听见声音,回过头来略带担心地望着我。

“好像被柱子磕了一下……”我笑着挠挠头,接着急忙转移话题说,“哎对了哥,你今天有事吗?”

“没。手冢部长说,让新人适应环境,就没有在周六周日安排训练。”哥哥看着远处漫不经心地说,突然叫道,“卡鲁宾,回来!”

……情敌出现了。

我气结的看着那只有着棕白相间的毛,蓝色的眼睛,有点胖的喜马拉雅猫,不忿的嘟起了嘴。

“喵~”那只喜马拉雅猫听见了哥哥的呼唤,转过头来冲着我们叫了一声,然后一蹬腿,从高高的围墙上一跃而下,朝我们跑来。

那家伙的四肢肥短而直,有强有力的圆顶状的头部,圆圆的脸颊和下颚,小巧的耳朵和短鼻,还有圆滚滚的大眼睛。眼睛是蓝色的,被毛长而柔软,再加上他喜欢趴在你腿上,而且不论你正在做什么他也总想参与一下,怎么看怎么都……还算可爱。

叹口气,我承认我又被这只猫的可爱打败了。

卡鲁宾站在我们前面,看看哥哥又看看我,不停地摇动着他毛茸茸的蓬蓬的大尾巴,看得我一点脾气都没有了。

“喵~”他又伸长脖子对我叫了一声,然后,居然一下子跳到我的腿上,用他那超级可爱的毛茸茸的圆脸蹭着我的衣服!

越前龙雅,面对你最大的情敌,你一定要忍住,忍住,忍住……

呜呜,实在太可爱了,我忍不住啦——

我实在难以忍受这样的诱惑,一把抱住他,抚摸着他光滑浓密的皮毛,用脸蹭着他的头顶说:“卡鲁宾真是越来越可爱了~”

“你还真招动物的喜欢。”哥哥看着卡鲁宾对我如此亲热,好像有些吃醋地说。

“等你一拿出逗猫棒,他就该弃暗投明的反水跑到你那里去了。”恋恋不舍的轻轻摩挲着他的脖颈,我横了哥哥一样。

想起还在美国时,老头子不知从哪抱回这只猫,得意洋洋地宣布从今往后这只猫就是我们家的一份子了。哥哥抱着当时还很小的喜马拉雅猫,看着他一会儿后,毫不犹豫地宣布:“就叫他卡鲁宾。”

我当时非常兴奋,抱着那只猫使劲儿亲。

可惜,这只猫威胁到了我在哥哥心中的地位!

盯着卡鲁宾,我使劲思考他的罪行。

卡鲁宾还无知无觉,依旧在我腿上转着圈走来走去,喵喵叫着要吸引我的注意。

“对了,哥哥,既然你今天没事,那我们今天去约会吧!”我猛地抬起头,兴奋地对哥哥说。

“……约会?”他不明所以的瞪大了猫眼。

“对呀!就是我们一起出去玩,可以做除了打球之外的游戏呀!比如说去吃日本小吃,譬如茶碗蒸……”

他的眼睛亮了一下。

“还有,我们可以一起去挑GAME BOY ADVANCE,你不是抱怨上次那个效率极其低下吗?”

他眉毛动了动。

“唔,我记得上次去看的那个FILA来了新的球鞋,要不要去试试?嗯,那个BRIDGESTONE的球拍也可以,还是你喜欢DYNABEAM GRANDEA?”

他露出一副沉思的样子:“唔……”

火候到了。我笑了笑,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说:“上次玩魂斗罗,我记得你输我了三回?这次……换成拳皇怎么样?”

“切,mada mada dane。这一次我绝对不会再让你的!”果然,他的眼中又燃起了熊熊的斗志,一跃而起说,“等我,我马上就来!”

偷笑着望着他匆匆上楼的身影,我就知道想要勾引这家伙出去需要什么。平时要是没有什么事他是绝对不会出门,我要想约他出去有一半的借口就是打球。而今正赶上我膝盖受伤不能运动,只好使出美食加网球加游戏大比拼的招数来。

不过,以我的逗猫技术,怕是比我哥哥更上一筹。嘿嘿~

“彭——”他扣开了葡萄味的芬达的拉环,仰头“咕噜咕噜”灌下。

“怎么样?我还是很厉害吧?”得意地笑着,我也举起橘子味的芬达喝了起来。

“切。”他不屑的撇撇嘴。

“买了GAME BOY,游戏也玩过了,是先去吃小吃呢,还是去看看网球用品?话说DYNABEAM GRANDEA最好的店在池袋,不过东京的分店也算近。要是想挑BRIDGESTONE的球拍,可还得在走一截。”看了看路标,我转头询问他的意思。

“唔……先去吃东西好了。”他望着人来人往的街道,漫不经心地说。

“也好,都十一点多了呢。”我打开手机,翻看着东京的街道情况,“嗯,附近有个木村面包店,那里的面包可是很有历史的,特别是甜面包圈。旁边有个甜品店,D泡芙,唐先生甜甜圈,还有摩卡蛋糕和提拉米苏,都很有名。还有个竹之子荞竹之子荞麦面馆麦面馆,据说也不错,不过你几乎不吃荞麦面就是了。还有三家回转寿司,也很不错。盏鬼银萝挞,四鲜日卖皇,日本玉吒,木鱼豚肉包,日式抹茶芝士饼,都是他们的招牌菜。还有好烧和八爪鱼丸,怎么样?”

“……”哥哥举着芬达的手顿了顿,接着几乎微不可查地说:“这么多?”

“嗯?”我抬起头望着他。

“没事。你看着办吧。”他转过头去,将芬达一饮而尽,接着捏扁了罐子“咣当”一声直直命中垃圾桶的入口,漂亮的一投而中。

“那,先去木村面包店和甜品店去看看甜点,买一些吃,也可带回去。再去回转寿司店看看寿司,顺便解决我们的午饭问题,怎么样?”阖上手机,我微笑的望着他。

“嗯。”他点点头,露出小小的,难以察觉的孩子气的微笑。

“雅,等我一下。”正打算走时,哥哥突然停了下来,转头看了看周围,然后冲我点点头后快速离开。

我见他径直走向一间建造得很类似于宾馆的上面还贴有绿色装饰性树木模样的两层建筑,立刻心知肚明。东京的公厕大多数建的都很有意思,比起中国来可有情调的多。不过,看到这种建造得很漂亮的公厕后,我想起了我还没穿时在小学的时候,有一次国旗下讲话,校长对着我们慷慨激昂的说:“我们学校建造了全市最为高级的,投资最多的,金碧辉煌的建筑。那就是我们学校的骄傲——厕所!”

全校同学立喷。

不过说实在话,那厕所确实不错。

自己想着想着,就先忍不住笑起来。

“……放开……”忽然,身后好像隐隐传来有女孩的呼救声。不慎确定的我皱起眉头回头一看,立刻大吃一惊。

几个一看就属于小混混的那种头发毛染得跟鹦鹉一个类别的吊儿郎当的小青年围住了一个大约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把她挤在一个街道不引人注目的角落里,嘿嘿阴笑着。那小姑娘几次冲不出来,力气又没人家大,只好可怜兮兮的劝人家放开。

……还真是霉运啊。要是这次逛街来回英雄救美,那下次逛街还不救回个王子啊?怎么什么事都能让我碰上呢?还真是抑郁啊……或者换个角度来说,这就是所谓的主角命?

真具有反讽意味。

自我吐槽着,我自暴自弃的卷起了衣袖,打算任命的来一场美女与野兽之争。

咦?不对啊,我是女的啊,没事上街捡美女干什么?

心下一楞,我不由得停住了脚步。

难不成……我跟说着玩似的说我穿到耽美的网王世界,然后叫我自己玩百合,接着再当月下老人给王子们牵红线配对之类的事变成真的啦?哦,我那该死的乌鸦嘴……

正打算走过去的我脚步一楞就硬生生煞住停在路中央,脸上的表情变化,堪比毕加索油画的丰富多采。

“嗯?怎么,你小子想多事不成?”还没打定主意到底上不上前就先被自己卡住得我正在自我挣扎的时候,旁边的小混混们居然毫无眼色不识好歹的上前冲我叫道:“瞧你这小子,毛还没长齐,还想打肿脸来充好汉?嘿嘿,回家找妈妈吧!”

我脸色一凛。

“这家伙,还是小学生吧?瞧这小身子骨,也不知禁得起咱哥几个几拳,哈哈哈……”那几个家伙还兀自不觉地笑着。

“本不想出手的,老子我自认为不是个想当英雄的人,这英雄救美的事自有别人来做。”我漫不经心地说,“不过你们侮辱了我母亲,还希望你们道歉才是。”

“嘿——这小子,口气还不小啊?”一个看起来可能是老大的家伙上下打量了我两眼,邪笑着说,“一看就知道没断奶,还护着他妈。那好,老子我今天还就想跟你妈玩——”

话音未落,他就直直的飞了出去,一头撞在身后的墙上,总算是安静了下来。

“我说过,还希望你们道歉才是。”挑了挑眉,我弯起右嘴角,冷笑了两声。

余下的几个家伙看看情况,对视一眼,大声喝道:“上!”

老实说,在美国,我的街头群架历史也很是悠久漫长了。虽然每次都是别人先惹我或是我哥,不过,他们能占到便宜的次数,还真是不多。

除了那次——

一想起来,我的右膝盖又开始隐隐作痛。

不能用脚踢,还真是便宜他们了。我不屑地笑了一下,侧身让开从左面扑向我的那头蠢猪,微一侧头避开直直打向我面部的那一拳,向后转身一个干净利落的翻身侧踢,想从后面偷袭我的那个家伙就捂着肚子阵亡了。

哼,老子我还脚下留情了。要是我在往下三寸,你小子就不知道该滚到哪里了。

又开始发作的右膝盖的疼痛让我的脚步一顿,我只好一个滑步避开其余三人的夹击,双臂架成十字架挡开他们的拳头,接着一个撞肘直捣黄泉,顺便补上了一脚把他踢得撞到墙上,然后偏头反手抓住打来的拳头,我爆喝一声:“呀——嘿!”一个漂亮圆满的过肩摔把那家伙摔得晕头转向。

对着那家伙的肚子我踩了两脚,觉得感觉还不错,很柔软。还余下一个家伙,见事不妙就想溜。哪容得下他这么猖狂(其实最猖狂的是你好不好?)?我快走两步,一个扫堂腿把他撂倒,接着干脆提着他的后蹄子,噢不是,右腿,就把他倒着提了起来。

“你们还真是high啊。”扫了眼躺在地上一圈半死不活的家伙,我随手一撂把手里提着的家伙撂倒那群家伙身边,拍拍手随口说,“Why not go back and fuck yourself?(为什么不回去然后自己……嗯嗯?)”

在美国,打完架之后,这几乎是我的口头禅。

懒懒的扫他们一眼,我也不想再多事,于是转身就打算走。

“现在的小鬼还真是嚣张啊,嗯?桦地。”突然,身后传来了以前曾在电视中常常听见的,令人惊悚的声音。

……

我浑身僵硬不能自已。

不要告诉我这就是所谓的主角命!老天爷啊,我刚才的抱怨您老不会都听见了,然后就一个个的实现以此来打击我吧?

还真是……这次逛街来回英雄救美,下次逛街救回个王子啊……

无奈的捂住额头,我僵硬的转身。

话说,一般女主不都是先与这位猴子山大王打个照面,顺便再埋下以后种种典型的女主与众男主纠缠不清的爱恨情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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