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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狐狸遇上大金毛-第42章

小说: 狐狸遇上大金毛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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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刻,莱恩默默地下定决心,要做一个配得上毛毛的雄性。

  常念来到魔幻大陆的第四个冬天,是过得最有舒心的一次。

  在他带着呦呦和莱恩穿梭于丛林深处采蘑菇的时候,那些集智慧与力量于一身的兽人们早已把地窖收拾齐整。

  地窖的格局最初是常念设计的,类似于大学寝室的样子,长长的走廊两边是一个个房间。房间很大,一般是几家同住,不需要门也没有窗。每个屋顶都有一个通风口,每天早晨空气最新鲜的时候掀开通通风,其他时间用木板捂住。

  屋顶地板还有四面墙壁整整齐齐地铺满了木板,用木楔深深地订到土里。

  按照常念的指示,兽人们在木板表面涂了一层又一层厚厚的树胶,防水防潮又防虫。整个地窖都散发着树胶的淡淡清香,深深嗅上一口,就仿佛闻到了丛林的味道。

  可喜的是,地窖里面很暖和,根本不需要烧炭防寒,因此也无需担忧消耗氧气或者产生爆炸等事。

  如同温室般的环境,不利用起来纯属浪费。常念突发奇想,撒了些绿叶菜的种子,等到发芽后便用骨盆装上土养在地窖里,白天搬出去晒太阳,晚上搬进来制造氧气,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权当培养情趣了。

  闲来无事的雌性们纷纷效仿,雌性负责动嘴雄性负责出力,一时间地窖里绿意盎然,地窖外大雪纷飞,真真是冷暖两重天。

  兽人们白天在雪地里发泄多余的精力,晚上窝进温暖的地窖,晨昏两顿在中央广场架起大石锅,喝上一碗暖暖的肉汤,还有毛毛家特制的腌肉。

  即使石锅再大,也无法同时供应一千三百多人的饭食,更何况兽人们个个都是大胃王。因此常常是煮了一锅又一锅,后来的想要吃饱往往都要等到天黑透,麻烦得很。

  后来还是常念带头,几家合在一起架个小锅,吃起了暖暖的火锅料理。

  常念家的食材是最丰盛的,除了集体供应的肉块和菌类,还有绿油油脆生生的绿叶菜和甜丝丝的地瓜片。

  面对常念家“藏私”的情况,乌木不说什么,也没有人敢说什么。而乌木不仅不说什么,甚至还时不时过来蹭一顿。同样经常来蹭饭的还有中央部落的乌雅和莱恩。

  或许没人注意到,乌雅和莱恩就像约好了似的从不同时出现;更没人注意到,没出现的那个正躲在某个角落偷偷养伤——决斗输了。

  看着常念家这边风景独好,不知道的都在暗地里赞美茶茶,觉得这家“雌性”真有心。知情人却在感叹茶茶有福,虽然作为雄性嫁给了另一只雄性,生不出幼崽又怎样?人家捡来一只小狐狸又聪明又能干,比亲生的还好!

  茶茶每天笑眯眯的,幸福得冒泡泡。

  漫长的冬天在不知不觉中悄悄过去,新的一年即将来临。

  当春花洒满大地,兽河南岸此起彼伏地发出阵阵兽吼——注定了是不平凡的一年。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更:感谢3月初妹子的地雷第二更:感谢妹子的留言和鼓励,小展觉得一切都值了ps:关于两章废章,只能用番外代替了——因为编明令禁止榜单期间修文。

  妹子们不妨说说~?所以,想看什么番外,pps:加更稍后就到,静等哦-


  第50章


  《春天来了:发、情期到了》

  春天万物复苏,兽人们有很多事忙。

  最大的事莫过于中央部落找到了新的驻地,而狐族部落有了新邻居。

  原本寒冷的冬天已经过去,中央部落的兽人们就要搬回兽河北岸了。

  长久的相处下来,两个部落的很多兽人都建立了良好的革命友谊,提到分开还真有点舍不得。更何况,兽河南岸的丛林有更新鲜的果实,更肥美的猎物,更利于生存。

  恰好,回去打探的兽人们带回来一个不幸的消息。原本中央部落的地方,现在已经被大量野兽占领,其中不乏厉害的魔兽,恐怕一时半会是回不去了。

  听到这个消息,大多数兽人都松了口气。

  中央部落的兽人当然希望能在更好的地方生活,狐族部落的也不希望和朋友分开。

  既然大家心意一致,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趁着天气适宜,赶紧安营扎寨。

  虽然地窖足够宽敞,冬暖夏凉,但是兽人们毕竟不是穴居的种族,长期住在黑暗的地下还是会感觉不舒服。所以要想定居下来,就得扩建部落,盖木屋。

  中央部落并没有在狐族部落的基础上扩建,毕竟世代生存了这么多年,狐族部落的地上布局已经趋于完善,肆意打破的话将会很不合适。

  伯伦决定就在狐族部落的旁边另开辟一片领地,作为中央部落的家园。

  乌木表示没意见。

  兽人们就地取材,一座座尖顶木屋拔地而起。

  与狐族部落追求精致相比,中央部落的审美观更趋向于简洁大方宽敞明亮。

  中央部落学着狐族部落的样子在部落外围圈上了灌木带,更加高大严密。通往狐族部落的地方开了一道缺口,两族兽人可以自由往来。

  就这样,强大繁荣的中央部落和温馨精致的狐族部落做了邻居。

  当春雨洒遍大地,北方丛林的春天真的来了。

  春天是万物萌动的季节,休养了整个冬天的兽人们在春暖花开的时候蠢蠢欲动。

  狐族含蓄,往年体会不深。今春有了奔放无比的中央部落,引得狐族兽人都热情起来。

  丛林里到处都是发、情的气味,与躲在自家床上嘿咻相比,兽人们似乎更喜欢打野、战,兽河边、灌木丛、密林中,一不小心踏进去,便能听到喘、息声无数。

  常念囧囧地发现,部落之大,竟没有他的容身之处。倘若一不小心惊扰了运动中的情侣,不好意思的反而是他自己。

  二号基地也不能去了,环形场地会把外围的声响无数倍放大,各种甜腻的声音刺激着常念的耳膜,这种折磨一次就够了。

  唯一安静些的地方只有树上,常念最近学会了爬树,高高的树梢,清风吹拂,暖暖的阳光照射在身上,异常放松。

  常念掏出小平板,点开了后宫聊天窗口。

  姜鸿被常念的上线提醒吵醒,有些纳闷。趁着登陆的功夫在脑子里捋了一遍大纲,按说最近不该有什么大事发生。

  姜鸿带着疑惑的心情点开消息包,看到了常念的留言。

  姜鸿更疑惑了,按照惯例,常念不会平白无故地找他。

  姜鸿发出去之后,又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小。常念曾经说过,无聊烦闷不开心这样的情绪就留给闲人体会的。他很忙。

  等了一会儿,常念的回复还是没过来。姜鸿心里开始打鼓,忍不住又问了句。

  终于,窗口亮了一下,常念的回复过来了。

  姜鸿惊。

  姜鸿松了口气,常念这样说话就证明什么事都没有。

  姜鸿嘿嘿傻乐,同时手指不停,在键盘上敲下一串串话。

  常念把姜鸿的消息好好读了两遍,然后发现了一些问题。

  常念默然,这倒不错,有时间拿莱恩做做实验。

  常念还有一个问题。

  虽然很雷,但的确有些道理。

  姜鸿以为常念又要走了,等了一会儿,窗口还亮着。

  常念回得很快。

  姜鸿吃惊,小心翼翼地发出一句。

  姜鸿的眼圈一下就红了。

  从小到大,常念都是个冷静自持的人,他就像一个强大的王者,绝少泄露内心的感情。

  如今,他说:“我不喜欢这里,我想回去。”

  姜鸿奇迹般读懂了常念话里的期待与无奈,还有那淡淡的孤独和脆弱——姜鸿原本以为,常念就像机器一样,从不会脆弱。

  常念没回,他这次是真下线了。

  姜鸿整夜没睡,一直抱着电脑测试数据。

  虽然知道希望渺茫,但是哪怕只有一丝可能,他也不想放弃。只因为常念那句:“我不喜欢这里,我想回去。”

  遥远的魔幻大陆,小狐狸躺在树梢,闭着眼睛自嘲一笑——什么时候开始这么经不起事儿了?

  莱恩在部落里转了好几圈,才发现了常念的踪迹。

  没办法,空气中气味太杂,要从中分辨一个幼崽的气息,除了莱恩这个金毛鼻子,其他兽人还真做不到。

  莱恩仰头,看到树梢上随着枝叶颤动摇摇欲坠的小狐狸,心头蓦地疼了一下,有种即将失去的错觉。

  “毛毛。”莱恩特意放柔了声音。

  常念睁开眼,一眼就看到了树下高高壮壮、小麦色皮肤的俊美青年。

  “莱恩,接住我。”常念后腿一蹬,离开结实的树干,朝着地面坠去。

  莱恩大惊失色,大脑还没有反应过来,身体已经腾空而起,在空中变成丛林狮,朝着小狐狸坠落的方向迎上去。

  常念有一瞬间的眩晕,可能是潜意识里怕死的那根弦在作祟。再次恢复意识,身体已经落入一个暖暖的、软软的氛围。

  莱恩接住常念,转身化为人形,在惯性的作用下一连滚了好几圈。在此期间,莱恩一直小心地把常念扣在怀里,护得严严实实。

  “毛毛!”莱恩万分后怕,大口喘息着。

  常念不睁眼,不说话。只埋头倾听着年轻兽人明显加快的心跳声,有种恶作剧得逞的窃喜。

  “毛毛,你怎么了?”莱恩平复了心情,深深地意识到今天的小狐狸很不对劲。

  “我想试试这样能不能回家?”常念闷闷地说。

  “毛毛想回家?”莱恩仰躺在厚厚的落叶上,伸开手臂,把小狐狸举到半空。

  常念也不挣扎,垂着四条腿看着下面的莱恩。

  直到莱恩胳膊举累了,才把小狐狸放回怀里,不舍地说道:“毛毛,我送你回家吧!”

  常念晃晃脑袋,在心里叹了口气——那个家,哪是那么容易回的?

  这种疯狂的做法,有一次就够了。

  “毛毛想不想出去玩?”莱恩满含期待。

  “去哪儿?”常念来了兴致。

  “跟我走,去了就知道了。”莱恩一脸神秘。

  常念笑笑,“就信你这一回!”然后像个女王一样下令,“变成大金毛给我骑!”

  莱恩“嗷呜”一声,眨眼功夫,金灿灿的大金毛出现在小狐狸眼前。

  常念扒着金毛的尾巴,像个长臂猿似的攀到背上,嫩生生地喊了一声:“驾!”

  于是,大金毛就像弦上的箭一样射了出去。

  莱恩扛着小狐狸跑出部落,踏过兽河,穿过中央部落曾经的领地,来到了很远的地方。

  期间莱恩一直没有停下来,飞溅的河水打湿了两只的皮毛,然后又被风吹干;中央部落的故地聚集着许多野兽,莱恩一吼,吓得它们四散奔逃。

  牛掰呀!常念在心里点了个赞。

  常念爬到大金毛脖子上,站直身体睥睨四方,颇有些狐假虎威的味道。

  莱恩边跑边回头,用嘴巴轻轻碰了碰常念,示意他压低身体。常念过足了瘾,老老实实地埋进厚实的皮毛里。

  莱恩这才放心地加快了速度,从来没有跑得这么稳、这么小心翼翼,骑在脖子上的小东西让他在这一刻明白了什么叫责任和牵挂。

  当常念高高地站在金毛的脖子上,亲眼看到一望无际的大草原的那一刻,突然有种脱胎换骨的感觉。

  风吹草低,春花满地。

  常念的心一瞬间变得无限宽广,灵魂仿佛长出四蹄在草原驰骋,又仿佛插上翅膀,在天际翱翔。

  那一刻,所有的伤春悲秋全部随风而逝,一个爷们儿会做的,就是仰天大叫,忘却所有烦恼。

  常念真就这么做了,不管声音是否稚嫩,不管是不是会惹人嘲笑——所有生命,在大自然面前也不过一粒微小的尘埃,还需顾忌什么体面?

  莱恩知道常念此时此刻很高兴,再也不是那个即将随风而逝、惹人心惊肉跳的小狐狸。于是莱恩也高兴了,他知道,这一次自己做对了。

  常念撒够欢,被大金毛捉回来按在身边。

  “这几天闷坏了吧?”莱恩抓着常念的小爪子,轻轻捏着粉嫩的肉垫,金色的瞳孔闪着宠溺的光,“再忍忍,雄性们到了春天总是把持不住。”

  常念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你怎么没事?”

  莱恩掩饰性地轻咳一声,“我?那个……我还没到时候。”

  “没到什么时候?发、情期吗?”常念故作好奇地仰着小脑袋,“天真无邪”地问道。

  莱恩被“发、情期”三个字窘得脸红脖子粗,看着小狐狸的眼睛里带着深深的无奈。

  小狐狸“噗嗤”一声笑了。

  莱恩把小狐狸放到膝盖上,摊开右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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