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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私语书-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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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挂的兽皮、猎枪倒是很多,他从来就不是一个知识分子作家,像贝娄或是乔伊斯那样;他的书房没有多少书,更造不了前拥后仆的气势,那根本就是个半开放的生活空间,四壁都是洞开的窗子,和着新鲜空气读书,空气里淡淡的海水气味,我心向往之。
  写《骑鹅旅行记》的拉格洛夫,她的书房就是家族的餐室,她的书橱像小小的餐具柜,整齐地在餐桌边一字排开,她大概喜欢不与人群切断的读书,喜欢灼热的人气,很享受家庭生活,她的书都是在家人环绕下写出来的。还有一个绝不在餐室里读书的,是伍尔芙,在那个餐室里,“常年盘踞着威风凛凛的厨娘”,她甚至害怕她所有的佣人,除了她下笔的时候,和在沙龙讨论文学艺术,也就是过那种纯精神生活的时候,她是强大的、凌人的,除此之外,在任何其他的领域,她都是虚弱、病态、没有控制力的。她的书房,是她在家里唯一的权利地带。
  卡内蒂的小说《迷惘》里,有个老教授,大隐隐于世的那号人,他的隐身之所就是一个书城——真是个城,好几万册书,四壁林立着,森森逼人的,每天一早,他就带着大铜钥匙和干粮,进城去了——这样的书房让我有压迫和闭塞感。这个躲在人群背后的天堂,最后被一个文盲女人颠覆了——她骗了他的钱和感情,我差不多要幸灾乐祸了。
  我最喜欢的书房,好像都在古人的书里,张岱的梅花书屋——是在一座倾颓的老楼后面,本身就是个似断非断的独立空间,家人近在耳畔,又有个隔离地带,书房前后的空地上,疏疏朗朗地种着瓜皮牡丹,牡丹可是木本植物,开起来那个声势不得了啊,“花开三百余朵”,想想那个云蒸霞蔚!窗前有两株海棠,花时“积三尺相雪”!!又有梅骨遒劲,山茶妩媚,最妙的是,前后本是明窗,结果被海棠花影荫蔽了,待白晃晃的光线被花影滤过了以后,都辗转变了暗绿。最妙的是,它还有避世的功用,“余坐卧其中,非佳流不得入,解衣盘薄,寒暑未尝轻出,思之如在隔世”——意境、环境、心境,都配置到位了——张岱这个人,好声色美食,也好读书,荤素惧全,亦动亦静,亦邪亦正,明暗光影都全了,是虎虎有生气的人,他的书房亦是,纷然杂陈,热闹中见清净,我喜欢。
  还有李渔那个老头,倒也别致有趣,他的建筑理论、筑山理水之说,我并不完全苟同,但他那个书房——书房倒也罢了,他的创意在于——那书房的顶是平顶,在当时算是个异数,这个小老头很自得于自己的小聪明啊——你们看,平顶的房子,夜来可以赏月,春来可以观花,夏来可以晒书,怎么样,我聪明吧?——他这个自得,特别可爱,让人隔了百来年还觉得亲。他的书房,想来也是他施展顽皮心性,制造快乐的地方,这样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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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菜
今晨读《红楼风俗谭》,内有茄鲞一章,突如醍醐灌顶,恍然大悟。当年在阿坝的时候,晨起游四姑娘山,导游是半自助的,把我们召集到入口,按团队价购票,鱼贯入山,就开始自由活动了,临行前,每人发一份“路餐”,其实就是一简装食袋,内有茶叶蛋、饼干、水果、火腿肠之类,我一直以为她是说“露餐”,就是露天野餐的缩写,时至今日才明白,是“路餐”,也就是行路用的佐餐……这个词原来是袭用旧语,真是古意盎然。
  从前交通并不便利,行路迟迟,载饥载渴,必须带点路上的干粮。这样的食品须干爽,少汁水,便于携带,够咸,够辣,一是开胃,二是防腐。这样,即使到了“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的畸零小店,或是在“西出阳关无故人”、“北风吹草见牛羊”的茕茕苦旅中,只要随处生火,一锅稀粥烂饭,即可粲然下箸了。肉丁、鸡丁、笋丁、酱黄瓜、鱼干之类,都是常规路菜。《红楼梦》里,黛玉回乡奔丧,薛蟠出门学买卖,都是要备路菜的。茄鲞其实就是其中一味。它以酒腌制,不会*,日久长鲜。《诗经》里常常出现“醡”什么,应该也是腌制品。彼时战火纷繁,行军打仗是要带吃食的。
  茄鲞算是高档路菜,林则徐贵为钦差大臣,赴广州就任,看他日记所记,日常食用的路菜,也不过是五香大头菜……真是两袖清风,满腹清谈。高鹗续写的《红楼梦》,让红学专家讥笑不已的就是,林黛玉说“南边带来的大头菜,配着粥吃”,同时她又要了虾米白菜汤,以贾府之贵,怎么可能把这两样贫民菜并食。但是大头菜系列的咸菜,确实是路菜之主力,青木正儿北上,火车停站时,他买了一筐“玉爪”,清鲜可口,后来才知道是“王瓜”,也就是“腌乳黄瓜”,虾油浸制而成,小黄瓜放在篾条编制的竹篓子里,内糊油纸,防水也防窜味,这也是路菜常用的包装。青木嗜吃腌菜,回到日本后还常常惦念冬菜和腌笋干。一般日本人都口淡,怕苦咸,青木却是异数。
  记得在看周作人*的时候,见他提及“路菜”一词,当时注意力就滑过去了,现在想来,倒是盎然有古趣。周是绍兴人,说自己“常年吃极咸的腌鱼和腌菜”,其实这也是路菜中的奢侈品,读书人赶考,商贾出行,农人赶集,除了随身衣物杂项之外,都得携路菜。习见的,不过是简素的“汤料”,香菇、虾米、竹笋枝,晒得极干,好酱油煮培烘干,食时滚水一冲即可。不费料,也不费工,听起来好像现在的方便面调料,当然,也有人连这小小的行李也嫌费事,周的老乡,同为绍兴人的张岱,就写过一个异人,赤手出游,一路背纤到了京城。周作人还写过赴县城赶考事项,我记得里面没有提到路菜,而是糕点水果之类,仔细想来,是因为考场里物价偏高,一碗水都是平日的数倍,路菜至少都得用水冲调,实在费钱,又容易污了衣物,不如吃干点充饥算了。
  路菜慢慢地也渗透到日常菜系中,从客家人的饮食中,可见路菜的端倪。客家人多是从中原地区迁徙到南方的,长路迢迢,万里关山,逃荒避乱途中,带些干粮和下饭菜也是不得已之举,现在比较著名的客家菜肴,也多带有干、咸、浓特点,过去看台湾人小说,谁谁说“尝尝我妈的手路菜”,我以为是闽南语,现在看来应该是客家语,就是私家菜之意,也是古风遗韵。
  

大包
这两年的服饰流行风格,让我无所适从。唯一可取的是,大包开始盛行。上班路上,散步途中,不时可见纤美少女,碎花裙勾出玲珑曲线,挎一大包,或草编,或帆布,线条简练,稚拙清新,顿时消解了花团锦簇的脂粉甜媚气,阔达,爽利,像是奶茶兑了薄荷汁。
  我喜欢挎大包的女人。其实大包对硬件多少有些配置要求,太矮,太胖,横截面太大,匮乏轻灵之气的女人,都得对大包止步,H型高挑身材的人,背大包最有视觉效果,还倍添抒情气质。《火花》里的作家李英爱,拎着笔记本包,《雏菊》里的画家全智贤,夹着大画夹,真是清俊不失妩媚。
  早几年,看过某时尚类杂志做的一个栏目,好像叫“包包会说话”,采访了几个不同身份的女性,检视她们的包,展示私人琐物,第一个是电视台主持人,打开透明拎包,里面装了安娜苏的蔷薇香水、化妆包,光口红就有几个!据说可随时补妆。此美女少年成名,举手投足间,都见大家风范,她的随身物品,无一不是名牌,都可以傲人展示,但是也充满了表演性。第二个是某名媛,小小的一个坤包,晶片密布。最后一个是女记者,背了个帆布大包,里面装着书、水杯、迷你游戏机、两个手机,唯一的化妆品是个润唇膏,说是“冬天嘛,可以涂在眼角防皱纹啊。一物多用!”——如果交朋友,我会选最后一个,觉得她亲切、草根、丰富、质朴、有趣。
  大包有种中性气息。看张小娴给AMY写的专栏,展出了很多贴身物品,从内衣到八音盒,巨细不一。港台小资风盛行,当然也是物质文明发达的缘故。她喜欢酒红高跟鞋,也嗜好意大利细布枕头,包包用的却是块头很大的有皮革拎带的挎包,很吃重,还见她撰文表扬诚品书店的赠品,那是一个咸菜绿的书袋,很大,又皮实。我一边看,一边捂嘴偷笑,这才是女作家的行头嘛。安妮宝贝说她喜欢大包,看她列出包里装的东西,吓人一跳,笔记本、书、水果、电脑、围巾、凉鞋、高跟鞋——那篇文章的妙处是它的名字,叫《出走》,她好像无法在任何一个现世的维度上定居,我觉得她是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孩子,像个小蜗牛一样,恨不能把家背在身上。黄碧云笔下,混血儿叶细细戴成串细镯叮当作响,烟视媚行,佻挞难驯,陈玉却是穿工装裤,背一大包,里面有各种工具,她行事硬朗,埋首前行,完全可以独自对付生活中的齿啮小烦恼。
  杜拉斯那么娇小的身量,也背个大包。为了夺目,她老人家七十岁都可以穿大红坎肩,但是包包不一样,那是要实用的。香奈儿是热衷推广女性背包的,说是从二战飞行员的装备里汲取了灵感,“要解放女性的双手”,这不仅是个体态的改进,更是精神的独立宣言。很难想象一个拎着小手袋、小鸟依人的娇媚女人说“骄傲成就了我的坏脾气,也是我的力量秘诀,骄傲是一条阿丽安娜之线,时时帮我找回自己”。
  大包让人感觉承重——看亦舒小说里,自立女性通常是随便着一件呢大衣、粗布裤,鞋子笨重似坦克,或是一身简洁套装,平底鞋。而家养的金丝雀,不用在社会上搏击,受丛林法则制约,则晚礼服、小坤包,巴掌大,装着化妆包和支票本就行了。比如《没有月亮的晚上》里,海媚就挽了个小包。看《美丽心情》的MV,里面那个避情伤出走的女主角,黯然走出爱巢,频频回首,牵了一条极大的狗,还拎了个很小的行李包(和这狗完全不成比例)——这哪是离开爱人嘛,简直像去遛狗。我得声明,就是因为这个道具,干扰了我对这个感伤歌曲的情绪投入。
  我一般只用背包,可以腾出手来翻书做事,买的时候都得用本大开本杂志量一下,怀孕的时候,看《孕味》和《妈妈宝贝》里面有商品目录,有一项是妈妈包,无一例外是大包。你知道一个妈妈的包里要装多少东西么?奶瓶、水杯、三格装奶粉、尿布片、湿纸巾、面巾纸、安抚奶嘴、驱蚊水、创可贴、口水兜、润肤霜、小玩具,左手抱一个三十斤的幼儿,右手拖这样一个大包,是不是很艰苦?不用担心,师太早就说过“等你做了妈妈,就会变成大力水手”。
  

百合
那难以安身的爱啊
  我们老板是个工作狂金牛,上楼梯是小跑,一边口授文案一边打太极。金牛男商人我见过太多,他们的聪明多半落在具体事务上,要么就是感官,吃喝玩乐一般都很热衷。老板与我道不同,这点无须多说,但他的有些行事理念亦为我认可,比如,“任何事情,都是在琐碎的细节中积累出来的”。他指的当然是商务,不过我觉得很多事情是同理,比如读书,你可能读完一本二十万字的书,很艰辛,很细碎,很费时,很耗神,里面的实用信息却不超过五百个字,但这个小枢纽可以帮你扭转方向性的错误。
  之前读过《罗丹的情人》,一直对卡米尔·克洛黛尔的际遇坎坷心怀唏嘘,但是这次读她的书信选,才慢慢把注意力重心转移到一些外围的、非情感因素的东西上。其实对她的心智干扰最大的,不全是罗丹空泛的甜美许诺,更是一个时代对女人从事雕塑业的限制和苛求。这本书信集里的灰暗气息,有点像塔可夫斯基和里芬斯塔尔*,就是一个不能与世妥协,不够甜熟圆融的艺术家,生存的艰辛,以及一根纤细的神经在重负之下,日益崩溃。塔可夫斯基的*里,也是一张又一张焦头烂耳的账单。
  罗丹的信也有几封:“从今天,1886年10月12日,我只有卡米尔·克洛黛尔这一个学生,我将竭力保护她,永不再收别的学生,以免被干扰,像她这样的天才是罕见的,从现在起,我们的关系是不可分割的,她就是我的妻子。”“我注定要认识你,我那黯淡的存在才能在喜悦的火中燃烧,因为你,我的生命得到神性的那部分。”那年卡米尔只有二十二岁,法国最杰出的雕塑家臣服在她脚下,自称她最坚贞的崇拜者、守护天使,在罗丹的斡旋下,国家美术馆开始向她订购作品,如锦前程就在目下。
  之后的通信开始由爱恋的火花,变成激战的硝烟,卡米尔搬离罗丹的手臂半径,自行创作,并婉拒他上门,因为所有人都说这个女人不过是凭着美貌和肉体,剽窃了大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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