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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刘绪义诗经 心得-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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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当年,那种“伯也执殳,为王前躯”的场面,是何等慷慨;而今天子失政,诸侯异心,竟出现了“怀哉怀哉,曷月还归”的急迫心理。前后的变化何其大也?
  孟子说,“知人而论世,读诗以观心”。要理解这其中的原因,还当透过这首《扬之水》来看。
  一般认为,这首诗是周平王时被派遣往申、甫、许等地戍守的周地戍卒所作,描写了将士久戍思归的情感。故而《毛诗序》说此篇“刺平王也,不抚其民,而远屯于母家,周人怨思焉”。周平王的母亲是申后,申侯之女,故称申国为母家。申国邻楚,常被楚国侵伐,平王便派兵守卫申国。后人进一步解释,说“申、许为中国门户,楚不得申、许,北方未可窥也。今用重兵扼之,未始非东迁后之要务,然申于晋、郑诸国为近,而于周差远,平王既不能正申侯之罪,号令四方,复遣京旅远戍仇国,只觉侯国之民安堵如故,而王畿之民奔走不逞,更代无期,归期莫卜,戍者所以怨也”。 大概是说平王不该厚此薄彼,来帮自己的亲戚来守边。这种情形大概与今天驻守伊拉克的美国士兵一样了。
  至于为什么申国人自己不担负起守边关的任务,现在不得而知了。也有学者考证本事,认为周王室派兵守申、甫等地,是为了与南方诸国争夺资源。不管出于哪种原因,部队反正是不好带了,人人望乡,个个思归。但是在周人眼里,正是申侯这个人当年勾结夷狄攻杀了幽王,才使得平王借了申侯的力做了君王,如今平王不去追究申侯的责任,反而假公济私,帮助申侯来守边,害得我们这些将士背井离乡,遥远归期。将士之怨就在这里。
  说到这里,我还想来说说这首诗的作者问题。现代人普遍认为,这首《扬之水》是一典型的民歌,是征夫戍卒所唱的歌谣。我倒想问一问,如果是民歌,那么是守卫申国的士兵写的呢,还是守卫甫国的士兵或者守卫许国的士兵所写呢?
  

扬之水:愿借一片水;合成两片月(2)
《诗经》里有三首《扬之水》,分别在《郑风》、《唐风》和《王风》。其辞虽有同异,但都是以“扬之水”起兴。刘玉汝曰:“窃意诗为乐篇章,《国风》用其诗之篇名,亦必用其乐之音调,而乃一其篇名者,所以标其篇名音调之同,使歌是篇者即知其为此音调也。后来历代乐府,其词事不同,而犹有用旧篇名或亦用其首句者,虽或悉改,而亦必曰即某代之某曲也。其所以然者,欲原篇章之目以明音调之一也。”就是说,篇名相同,乐之音调自应相同,如果作为民歌,怎么会出现三个地方的“风”既同题,又同音呢?显然民歌说是不成立的。
  且不说守边士卒大都为武士出身,能否作出诗来尚是个问题,单说配合诗的乐,就不是谁都可以作出来的。《乐记》认为,唯独君子才能创作出具有艺术形态的乐。作为艺术的高级形式的乐之所以只能出于君子,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圣人的政治的功利目的的驱动和德的外化。《乐本》也说:“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这不是歧视众庶,而实实是符合当时礼的精神和现实的。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在他看来,音乐不是单纯的赏心悦目的艺术样式,不是人人可以用来愉悦之物。诗和乐是具有礼的规定性的,是有特定的等级的。这些都是艺术欣赏中不可理性的规律,是不可逾越的。
  《诗经》时代,诗是要言“王政所由废兴”的。这是对作诗的要求。所谓“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君子、庶民的情,都可发而为诗,见诸歌咏。但并不是任何作为民之性的情都能创作出好的艺术,发乎情是普遍的,也是有限的,止乎礼义,却是高尚的,合于理性精神的,只有进德修身之人才能做得到。
  《论语·阳货》中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虫鱼之名。”孔子的着眼点在于事父、事君,学诗的目的是要归结到事君事父能力的提高,文学性是从属的,从属于礼和政治。孔子教导弟子和儿子学诗,却从未将诗视为独立于礼的文学作品或文学样式。
  即便到了战国时期,礼崩乐坏,荀子也是将文学置于政治的从属地位,为的是纠正墨子的非乐。墨子非乐,就是因为乐不是为平民百姓所拥有,而只是贵族的特权和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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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爰:我生之初尚无为(1)
有兔爰爰,雉离于罗。我生之初,尚无为;我生之后,逢此百罹。尚寐无吪。
  有兔爰爰,雉离于罦。我生之初,尚无造;我生之后,逢此百忧。尚寐无觉。
  有兔爰爰,雉离于罿。我生之初,尚无庸;我生之后,逢此百凶。尚寐无聪。
  ——王风·兔爰
  读《王风》,除了一股蔓草的滋味,还充满了一种末世之音。
  很多女生喜欢诗中的这样一句话,“我生之初,尚无为”。其实恐怕并不是因为它出自《诗经》,而是出自三国时的一个叫蔡文姬的美女之口。女人也喜欢美女,尤其是如果美女的身世更能感动人的话。蔡文姬就是这样一位。所以要解读这首《兔爰》的话,还有一个最理想的版本,就是蔡美女的《胡笳十八拍》:
  “我生之初尚无为,我生之后汉祚衰;天不仁兮降乱离,地不仁兮使我逢此时!”
  《兔爰》里面没有十八拍,但也有这首《十八拍》的激烈程度和冲击力。文姬感叹自己天不逢时,与《孔子诗论》说《兔爰》“不逢时”,如出一辙。
  有道是“飞禽莫如鸪,走兽莫如兔”,兔子这种胆小的动物,这种一有风吹草动便如惊弓之鸟似的动物,是最适合用来作乱世、衰世、末世人的比拟的。不过这种动物的肉好吃又有营养,古人还赋予它“其性怀仁”的美德,所以即便是月里嫦娥要还养一只玉洁的兔子当自己的宠物了。不过,野鸡的命运可就没有这么好了,别看它还生有一对翅膀,可是落入罗网的、进入人们餐桌的常常是这种自由的一类。这种鲜明的反差,引起了诗人的反复咏叹:
  兔子逍遥了,野鸡落网了。我初生之时,天下本无事,待我出生后,世界遭百变,睡吧睡吧,永远不再醒来!
  兔子逍遥了,野鸡落圈套。我初生之时,天下没啥事,待我出生后,世界多忧心,睡吧睡吧,眼睛一闭拉倒!
  兔子逍遥了,野鸡落网了。我初生之时,天下没甚事,待我出生后,世界多灾凶,睡吧睡吧,耳根落得清净!
  清明盛世、人尽其才、苍生有幸、天下太平,人有限的生命所能看到的最伟大的事业和最真实的幸福,莫过如此了。无奈这一切都是一场梦,蝼蚁国里拜相,螺丝壳里道场,醒来方知身是客,一切竟然都是那么正常,怎么能惊出一身冷汗?
  “人生本来就是一出戏,恩恩怨怨何必太在意!名和利呀,什么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时时难料人间的悲喜,今生无缘来生再聚。爱与恨什么玩意,船到桥头自然行。且回回首,莫回头,饮酒作乐是时候。那亲情虽好,快乐难找。我潇洒走过条条大道。我得意的笑,笑看红尘人不老。我得意的笑,求得一生乐逍遥。我得意的笑,把酒当歌醉今朝。我得意的笑,求得一生乐逍遥。”这种现代人的演绎,虽然从表面上看来,有一种淡薄名利的清高,这种貌似看得开一切名利、爱情、亲情的背后,实际上反映的还是那种人生苦短、及时行乐的心态,与这首《兔爰》比起来,境界自是另外一种,玩世多于厌世。
  还有哪种失意超过了这种心如死灰般的消沉?看清楚了是戏,何必你方唱罢我登台,掺和进去呢?诗人连冷眼相看都看不了,更不可能再想接受现实,横下一条心来,与世隔绝。这样的胸中没有怨气,没有戾气,也自然就没了失意,没有得意。不怪天不仁,也不怨地不慈,不去参与那种醉生梦死、行尸走肉的生活,真的是但愿长睡不愿醒,或许还能保持自己婴儿般的状态。
  读到这首《兔爰》,我就想,老子大概就要出世了,一种新的思想就要破壳而出了。老子大概就生活在这样一种思想背景下,周桓王之时,失信于天下,诸侯皆离心,至于周天子还要与诸侯如郑国相互间交换人质,战乱频起,王室之师连连败绩,人民涂炭,“君子不乐生矣”。做了一段时间周王室的国家图书馆馆长的老李,有一天突然悟出“我生之初尚无为”的哲理,创生出“无为而无不为”的人生哲学,便挂印封金,自个儿离开了那个非常熟悉的宝库,隐居起来。
  

兔爰:我生之初尚无为(2)
他明白了,圣人应该“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而不是如孔子那样,知其不可而为之,那是多么得无奈啊。本来这天下,“万物作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成功不居”。与其悲叹生不逢时,不如守“无”,与其因“有”而生怨,何必拘拘于事功?于是他写下了《道德经》: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蹊。为天下蹊,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常得不忒,复归于无极。”
  我们都喜欢看刚出世的婴儿,雪白粉嫩,纯洁无垢,一律有着清亮乌黑的眸子,专注地看着你,想到自己也曾经是这样小小的一团雪,以及眼下这可爱的小东西长大后也要如我们一般厮杀,直至面目模糊,不由得人不生出几分苍凉,怎样才能保有那份婴孩般的纯真?不受尘世的污染,不受事功的束缚,让心自由地飞翔?不如“无为”,不如“守中”,生而不有,为而不恃。老子为当时的世道提出一剂新的处方,不想,这种“处方”竟然子孙万代,都奉若圭臬。
  

采葛:一桩三千年的公案(1)
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
  ——王风·采葛
  读这首《采葛》,让人眼前一亮,仿佛碰到了唐诗中的绝句,或者元曲中的小令。三阙三句,如此精致,如此简洁,令人称奇。而内容却又是那么丰富,以至于后人竟是千人千解。
  “一日不见,如三秋兮”,这句诗已成为恋爱中男女最经典的常用语。从诗意上看,诗人是以这样一种反复叠咏的方式,来表达其爱之深,思之切,诗义是很明确的。
  然而,这样一首简洁明了的诗,直至今天仍是争讼不休。
  《毛诗序》点出此篇诗旨在“惧谗”,毛传释“采葛”谓“葛所以为絺绤也,事虽小,一日不见于君,如三月不见君,忧惧于谗矣”。郑笺对此联系历史时代加以申说,谓“桓王之时,政事不明。臣无大小,使出者,则为谗人所毁,故惧之”,还指出“以采葛喻臣,以小事使出”。王先谦在《诗三家义集疏》卷四中也指出,汉代的齐、鲁、韩三家诗对此均“无异义”。
  此后又有人阐释这一说法,指出,“本诗写一位正直的臣子嫉恶小人谗言,陷害善良,在他眼中,这些小人夤缘攀附,互相勾结,恶势力发展得非常快,这些小人所散播的谗言,四处蔓延,速度非常快,就像葛、萧、艾一样。全诗咏草,没有一个字写到‘惧谗’,而‘惧谗’的意思跃然纸上”。
  宋儒朱熹一反《诗序》,提出“淫奔”说。他在《诗集传》卷四中指出:“采葛所以为絺绤,盖淫奔讬以行也。故因以指其人,而言思念之深,未久而似久也。”
  姚际恒又另辟蹊径,提出“怀友”说:
  “《小序》谓‘惧谗’,无据。且谓‘一日不见于君,便如三月以至三岁’,夫人君远处深宫,而人臣各有职事,不得常见君者亦多矣,必欲日日见君,方免于谗,则人臣之不被谗者几何!岂为通论?《集传》谓‘淫奔’,尤可恨。即谓妇人思夫,亦奚不可,何必淫奔!然终非义之正,当作怀友之诗可也。”
  高亨则指出:“这是一首劳动人民的恋歌,它写男子对于采葛、采萧、采艾的女子,怀着无限的热爱。”程俊英先生说:“这是一首思念情人的诗。一个男子对于采葛织夏布、采蒿供祭祀、采艾治病的勤劳的姑娘的无限爱慕,就唱出这首诗,表达了他的深情。”二人之说一扫汉宋儒者“惧谗”说、“淫奔”说的束缚,直指天籁,诗意尽出。
  今人晁福林先生则根据战国上博简《孔子诗论》第17简的提示“《采葛》之爱妇”,认定诗的主旨就是“爱妇”,“具体说来,应当就是远戍的将士对于妻子的思念”。
  他认为,在这位诗人的想像中,妻子正在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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