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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伤心小箭-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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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汉要成为好汉,就得要做出“有种”的事儿来。
  例如:威武不屈、讲义气、守信诺、为朋友两插刀在所不辞、敢为天下先、贫贱能不移、不爱财不怕死、知其不可为而义所当为者虽死必为、富贵不淫、不事二主忠君爱国有些人能做到其中一两点,有些人则能做到其中的一些,——当然,无须要事事都做到十足,因为,这样的话,好汉早当不成,人倒早死了一百二十四次了。
  所谓好汉,其实是要能做出一些平常人所做不到而又令人拍手叫好拍案称快的事。
  眼前,王小石就做到了。
  他们当然不想跟这样一个人为敌。
  但也不是人人如此。
  在场的,至少有四个不是这样想。
  所以他们一齐动手。
  ——杀王小石!
  他们四人,都抱着不同的想法:
  人做事,通常都有他的目的。
  可是不同的人往往有不同的目的。
  ——譬如一个人想成名,甲可能是为了成名便可以名求利、发大财,乙可能想要得清誉始能掌握实权,丙可能纯粹为了显父母光大门楣而扬名声,丁则是当成名本身就是一种威风、一种享受。
  都是要成名,可是目的都不一样。
  同样的,过来杀王小石的四名弟子,都怀着不一样的目的。
  这四名弟子中,有一名叫做马克白了。
  他的全名就是“瞎王子马克白”,当然,“瞎王子”是他的名号,由于他的绰号太出名了,所以很多人都当是他的代号,而且比他原名更出名,也常把他的名字连着外号一起叫。
  ——正如有些人叫“大小眼”、“大傻”、“三毛”、“鱼头云”、“星爷”
  等一样,他们当然不是生出来父母就替他们命名为星爷鱼头云三毛大傻大小眼的,只不过,别人叫开了,叫习惯了,可能真的已忘了他们原来的名字了。
  马克白总是算还好,别人至少还知道他原来姓马,名克白。
  他出手一向都是靠听觉、嗅觉、触觉乃至于灵觉的。
  他乍闻王小石来了,马上就觉得这是一个机会。
  一个表现和晋升的机会。
  ——只要杀了王小石,他就可以少熬许多年,马上可以在众多同侪中脱颖而出,成为炙手可热一枝独秀的大人物了。
  届时,地位恐怕决不比孙鱼低,恐怕还在梁何之上呢!
  为了这点,马克白啥都不管了。
  他抄起龙须钩,猛攻王小石。
  马克白对自己的期许一向都很高。
  就算是在他而今不得意的时候,他仍把自己打扮得像个王子一样,高贵漂亮,与众不同,气派非凡,神采飞扬,尽管他自己也并不怎么看得清楚自己的样子。
  人就是这样,打扮,往往是对别人的一种模仿,也是对自己的一种自许。
  人装扮往往不是给自己看,而是给人看。
  有些人甚至连活着也是,为别人多于为自己。
  ——说真的,人在一天里、一生里,为几件事真的完全是为自己而作?
  正如马克白为求人晋升而杀王小石一样。
  他的成就须得靠王小石的尸身垫起来。
  万里望则不一样。
  他一听王小石出现了,心中一喜:知道那是一个机会。
  可是他也马上省悟:这时机不是凭他自己的力量就可以掌握的。
  ——王小石能杀傅宗书、能诛元十三限,又岂是自己对付得了的!
  所以他马上把“杀王小石”的意念转化为:“假意要杀王小石。”
  这个时候不能退。
  一退,就给孙总教头发现自己懦怯。
  也不能真的奋进。
  一进,很容易就变成了牺牲者。
  ——在大集团里混口饭吃,的确很不容易,一下小心,就会成了祭品;一个大意,很容易便没得混了。
  所以他佯作攻袭,决不后人。
  但也留存实力,决不为众人先。
  这微妙处他要拿捏得准。
  他不愿当英雄。
  ——因为一百个好汉里,顶多只有一个汉子能当成英雄的:其余九十九个多未成英雄前已归了天。
  他只愿当一条汉子。
  ——一百个男人里,顶多只在一个算得上是条好汉,能当上条汉子他已算心满意足。
  他旋舞铁莲花,这种武器的好处是:兵器是二蒂作并头形,如未发之苞,苞之两侧,皆作棱起之锐刃,头部极其尖锐,但横栓装有弹簧机关,系以环绳,长足一丈二,只要击中任何事物,将环一拧,弹簧失其管轮,栓脱荷苞暴伸怒张,中者创口并扩大惨伤,而且又先距敌于丈外,这叫稳打稳扎,险兵险着。一如势头不对,他可翻身就走,要是乖胜追击,他可第一个杀着先到。
  ——说真的,人活在大社团里,不够勇决,不够机灵,非但无望晋升,只怕连自保都甚不易矣!
  他深悉王小石出现之际,自己不能退。
  也不能一味悍进。
  要求保命存身,在大帮会里,首先要懂得表进内退,似进实退,以退为进,不退不进之道。
  他外号和名字都叫“万里望”,的确,有些事,他是看得很准,拿捏得很准,连出手的轻重、也把握得非常神准。
  “新月剑”陈皮的看法又有不同。
  他一见王小石来了,就激起了斗志。
  他听说过这个人的种种威风史,如何以一力敌“八大刀王”,怎样以个人一刀一剑挑战“六合青龙”,如何怎样解“发党花府”群雄之危,怎样如何跟苏梦枕、白愁飞合战击退迷天七圣关七!
  他听着了这些故事,就热血贲腾。
  ——真好!
  ——如果那是自己,那就威风了!
  他仍年轻!
  可是仍未意兴风发过!
  年轻可不是要拿来意兴风发的吗?
  他可多希望有神飞风跃、意兴飞扬的一日啊!
  王小石这回可来了!
  王小石虽然是他心目中的偶像,但只要击败了他,自己就可以取而代之了!
  这是一个机会!
  他甚至可以“闻”到了这“机”会的种种附带而来的好处、风光和名成利就的随蹑而至。
  他应当攫住这个机会!
  决战王小石!
  ——输了,也不过是死了!
  宁斗而生,不默而死。
  宁斗而死,不屈而活。
  ——很多有志气、有本领的年轻人,都会把持同一的想法。
  他们不佩服前贤。
  不满意前辈的成就。
  他们要超越过他们,他们要证实:自己比以前的人都好。
  可是用什么来证实呢?
  光说、光自负,光自以为是,是没有用的。只有你自己认为、不得人承认,就算天下无敌也只不过是因为根本“没有敌人”而已。
  ——那只是自欺欺人。
  所以陈皮要决战。
  以他的剑。
  ——那一把弯弯如新月的剑!
  人在江湖,就不能不、不得不、也不可以不从众多咬攻吞血的决战中证实自己。
  没有决斗,就没有胜利。
  ——虽然,一百个后起之秀挑战过去最优秀前贤的结果:往往是九十九个惨败,当然,或许也有一名取得胜利。
  惨胜。
  没有真正的胜利是可以不付出代价的。
  毛拉拉也愿意付出代价,不过他更希望能少付一些儿。
  他一看到王小石来了,新仇旧恨都涌上心头。
  王小石处事公正,手段也不算严肃,在“金风细雨楼”里的弟子谁都记忆犹新:有王小石在的时候,“风雨楼”可生气活泼,生机盎然得多了。
  ——大伙儿也不一定要去杀人放火、械斗伏袭,才能证实自己的存在,才算是“做了事情”,只要大家为良善百姓抗拒强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全都成了帮里功勋。
  有时候,连大家一起论国事、谈家事、聊女人,也被允可,全成了正经事儿.王小石还掺合一起,互相调笑,食共食,寝同寝,衣并衣,戏齐戏,一点架子也没有,不知多和气和谐、欢畅欢愉。
  甚至有时只赈灾送米、捐粮赠茶,也算是为“金风细雨楼”建了功、立了德——这跟“风雨楼”一贯以来的作风:尤其是白愁飞当权当政时的作风,是完全不一样的。
  大家都很怀念这一段真正无拘无束,不必刀光血雨的期间。
  但也有人的想法并不一样。
  毛拉拉就是其中一个。
  他外号叫“杀人放火”。
  他给树大夫的胞弟树大风算过命,说他命里有什么七杀遇帘贞星曜,本是火炼庚金,但又遇擎羊、火星加空劫,一生杀孽甚重,刀光血灾难以克免。
  他开始杀人的时候,还会手软。
  但他是花无错一手调教出来的,花无错教他一个当江湖汉子的特质:那就是“够狠”。
  花无错叛死。他给拨入师无愧的部下。师无愧是个战士。他从师无愧那儿又学了另一种“狠”。
  然后他调升入“五方神煞”中薛西神的部属,薛西神更教会他另一种层次的“狠”。
  薛西神死后,他直接受命于孙鱼,间接受命于梁何,其实都遥控于白愁飞之手。
  ——这三个人,又是三种不同的“狠”。
  花无错是人狠。薛西神是手段狠。师无愧是拼狠。梁何是一种剽狠。孙鱼则是沉狠得让人不知不觉,甚至理所当然。白愁飞则是心狠,他的狠仿佛是做大事时的一种必要的手段,无分对错。
  毛拉拉全学会了他们的狠。
  他一向很喜欢杀人,且当杀戮是一种莫大的享受。
  他最不得志的时候,要算是王小石“当政”之时——那时际,好杀戮的他,动辄就弄出人命、血流成河的作风,使他郁郁不得志,老是受到王小石的谴责与惩戒。
  他痛恨王小石。
  ——他觉得一个不够心狠手辣的人,凭什么出来江湖上混!?一个不能够狠心辣手的人,用什么在武林中闯!?
  他要教训这种人!
  他要杀了王小石!
  他觉得他自己才是对的。
  ——他甚至认为他这样做是代表了整个武林的正义。
  四十二、专机
  四个人,都是“金风细雨楼”里相当出色的子弟,他们都攻向王小石,都要王小石的命!
  但王小石可不要他们的命。
  他要他们的命干啥?
  他既没欠他们什么,他们也没欠他什么。他不恨也不嫉这四人,这四个人跟他也本就无怨无隙。
  这些年来,王小石一直并不忍心杀生,每个生命,都要活着,都享受活,并且都想活下去,他们都有他们的亲人、朋友、希望和感情,为什么要这些都因心中一个恶念而扼杀掉呢?就算是一棵树,也有它生存的权利,它好不辛苦才发芽、开枝、散叶、成长、茁壮、含苞、开花、结果它跟清风低语,它在日阳蒸发,它跟雨水细诉,它抓住泥土——就算是无端打杀掉一棵树,一株草,那也是很不应该、而且是残忍的事。
  可是,有些人,如果你不把他挤掉,他就会先把你给挤兑下来。
  王小石也是闯过江猢,经过风霜,历过凶冒过险捣过毒龙潭的人。
  他一下子已看得出来:如果他不马上立威,只怕跟四人一样冲杀上来的人,就会更多,而丧命的人也定然更多了。
  ——杀一儆百隐藏的意思,也许就是不愿和不能杀干杀百,所以得要快刀斩乱麻,先把那足以燎原的“星星之火”先行灭掉,让它连“一”都没有了,怎么有“百”?
  人活在世上,常常要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包括被迫杀人。
  ——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开始流传这句话的时候,的确是个由衷的原委,既是苦衷也是原由。但以了今天,这已完全成了一个藉口,且不管他是不是身在“江湖”
  (可不是人人都身在“江湖”的)?能不能算得上是个“江湖中人”(江湖风波恶,也不是人人说进就进得了,说闯便闯得起的)?是不是真的“身”不由己(很多人本来就要做和爱做的事,做了后一句“不由己”就推卸到了九霄云外,好像错不在他、罪不关事似的)?到底人在江湖是不是一定就身不由己还是人在江湖反而比不在江湖的更能由己一些(说实在的,一个出来闯荡江湖的人多比窝在家里的闲汉来得自由自在多了)?
  都有商榷的必要,否则,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从一句至理哲语,变成了一句推倭责任的卸辞。
  这一刻,为了少杀些人,王小石已不得不下手杀这几人。
  ——这一刻,是真正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已”了。
  不。
  不是。
  不是的。
  只要你有胆识、有能力,够强大,够坚定,仍然可以把“不由己”变成“由己”的。
  王小石的杀念一闪而过,稍纵即逝。
  (不,我跟他们无仇怨,只不过恰好站在敌对的一方,我不能因此杀人,我不能杀他们。)
  他拔出了“相思”,挡住了陈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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