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恐怖电子书 > 爱上一只鬼 >

第20章

爱上一只鬼-第20章

小说: 爱上一只鬼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失败这两个字与我厉岚新无疑是绝缘的,我这么求知若渴,为的是祖母的一句教诲,“腹有诗书气自华”,我研究各种驻颜方法,最后得出一条真谛,只有心境年轻的人才能显得真正的年轻,而读书无意是令心境保持纯洁的最好的方法。于是我断然结束我的事业,发誓此生都不再做生意人,不再与人勾心斗角,不再成天算计如何把别人账户上的钞票转到我的账户上。虽然与奸商打交道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令我热血沸腾激情昂扬充满了成就感,但是舍得,有舍才有得,我必须抓大放小,因为我有更想得到的东西。     

  大约是做职业学生做得太久了,我越来越懒散,越来越喜欢发呆,常常就是素面朝天扎着马尾穿着棉质的休闲衣服在沙发里窝上一天,看完一本或者几本书,然后感慨地抬眼看着天花板看上一两个小时。   

  祖母取笑我,说我越来越像该睿,我不明白祖母为什么要这么讲,难道因为我越来越不喜欢在人前出风头,越来越喜欢选个安静的角落无所谓地观察来往的过客和在不知不觉中溜走的岁月?   

  祖母一针见血地说,因为你模仿他,也许你自己都没有发现。   

  人会因为太想念一个人而模仿他吗?我不知道,我不认为我在模仿该睿,但我承认我一直那么想念他。   

  如今祖母提起该睿,态度越来越宽容,虽然我至今保持单身令她一想起来就要发急,然后就会顺便提到萧恩,萧恩时不时还会致电祖母,问候她的身体情况,祖母因此对萧恩更加赞不绝口,她依然认为萧恩是我最该嫁的人。   

  “他最小的孩子都上了小学!你呢?”   

  “哦,我把我下的蛋冷藏保存了,放心。”   

  祖母愣了好一会儿,才明白我说的“蛋”到底指的什么,不可避免的,她又口不择言地把我训了一顿,似乎我仍三岁大。   

  “放心啦,总有一天会派上用场的。”我一边说一边佩服自己的思虑周详,虽说厉家人有长寿因子,我的太祖奶奶生最小的孩子的时候是四十九岁,但我还是应该防备我的生理警钟提前敲响对不对,“只要时机到了,奶奶你还抱得上小岚新啦!”也许是个小该睿呢!我偷笑起来。   

  “你为什么如此自信?”奶奶问,问这话的时候她的语气突然变得十分沉痛。   

  这个问题没头没脑,但我知道奶奶在问什么。我沉默了一会儿,一时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奶奶才能不让她伤心。   

  我不否认很多次很多很多次我深夜失眠,因为懊悔因为空虚因为无能为力而失声痛哭,但是,这并不代表我第二天起床后就不能够继续笑脸做人。   

  奶奶说我在模仿该睿,其实她说的不算全对也不算全错,我为他保持心境的年轻,我为他冷藏我的卵子,我为他始终不嫁,我确实让该睿深刻地影响了我的生活,我总是那么痴心妄想又真心诚意地等待命运给我第二次机会把他带到我身边。   

  “奶奶,你几时见过你的孙女儿我不自信的样子了?”我笑嘻嘻地拿起一包软糖,走到太阳最炽烈的地方,眯着眼睛,快乐地大嚼起来。   

  如果我想显得比实际年龄年轻很多,那么我必须很快乐,始终很快乐。   

  我知道这样等待该睿是无望的,但我不允许自己绝望,所以我从来不绝望,我的生活很充实很有条不紊地进行下去。   

  每当许久不见的朋友问我,最近如何,我总是理直气壮地说,我很好,我好得不得了。   

  很巧地,我从左边这个车门上了出租车,那个男孩子从右边,同一时间,我们坐进车厢,然后不可避免地面面相觑起来。   

  “我先上来的!”我先发制人。难得回一趟纽约,果然一下子就碰上和女人抢出租车的无耻西装男,嗯,好吧,他没有穿西装,但他绝对是男的!OK OK,男孩儿。   

  “你去哪里呢?女士,也许我们同路。”小男孩很客气地说,他的英文带着一点点欧洲音,听起来着实性感,OK OK,他看起来不足二十岁,我这样形容他有调戏的嫌疑。   

  “不可能!”我干脆利落地终结他的痴心妄想,想和我拼车?其实也不是不可能,我厉岚新毕竟离开商场很多年,早就不再那么斤斤计较,但是抢出租车这种游戏我已经很多年没有玩过了,所以,对不起了,小天使,“下去!”我又摆出当年的厉岚新那种吓死人不偿命的罗刹面孔。   

  小男生果然吓了好大一跳,毕竟像我这么凶神恶煞的女人相当之少见,而且我打扮得像个自由艺术家,理应十分好讲话的样子,最重要小男孩甜甜的面孔告诉我他是那种蜜罐子里泡大的小孩,从他的外婆奶奶到他的妈妈姑姑婶婶阿姨到他的女老师到他的女同学到他的姐姐妹妹,他就是那种被女人联手宠大的小孩,小时候被人抢过来抢过去地又亲又抱,大了就被无数女人放在梦里想入非非,被女人这么直白地拒绝和打击,对他而言恐怕是破天荒头一遭,他涨红了脸,手忙脚乱,开车门开了半天,我还不死心,加了一句:“需要我下去帮你开车门吗?”   

第56节:尾声 我要的幸福(2)     

  他狼狈地下了车,站在车窗边,我吩咐司机开车,然后从车窗中探出头,“我要去纽约大学,你呢?”   

  小男孩的眼神微微一凝,我立即明白他要去的地方果然也是纽约大学。恶作剧成功,我乐坏了,直冲他挥手。   

  小男孩傻乎乎地误以为我是让他再上车,拔腿追了几步,直到他看清我脸上可恶的笑容,他才反应过来自己会错意,雪白的脸涨得更红,讪讪地收住腿,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我笑到肚子疼,我不禁想到祖母早年的担忧,她怕我真的丢下一切满世界去找该睿,她也不怕别的,她就怕我在该睿几岁大的时候找到他,然后干一些不该干的事情,最后被人以猥亵儿童罪抓进牢中,令我们厉家蒙羞。   

  奶奶的想象力之丰富令我听完她期期艾艾的提醒之后,当场把一口热茶喷在她脸上。   

  幸好,时光飞转,奶奶不知所云的担忧终于可以完全放下,掐指算算,该睿已经过了十八岁。   

  说真的,我从来没有尝试过去找该睿,我承认我是为该睿做了很多昏头的事情,比如拿厉家全家的安危来冒险,虽然奶奶最后原谅了我,但我自己不能原谅自己,每次忆起,我都十分愧疚,当然了还有萧恩的事,我承认当年我为了留住该睿确实无所不用其极,但后来我没想过去找该睿,天啦,我该怎么找,我并不知道他转世后是在哪个国家那个省份,性别如何,相貌如何,人海茫茫,我能怎么找?我又不是西藏的喇嘛,他们至少有那个盆,所以才敢去找那个转世灵童,我可什么工具都没有。我和阴差的关系因为那场血腥打斗而搞得很差,就算我大力贿赂,它们还是守口如瓶,所以我能做的只是等待缘分再度把我们牵系到一切。   

  这是一个虚妄的等待,我知道。但是除了等,我别无他法。同时我无从怨恨,因为这是我种的因,我必须收这个果,该睿一直在我身边,是我不懂得珍惜。最无助的时候,我会想如果我和该睿有过一次亲昵接触,只要一次,我也许就能孕育一个他的孩子,然后我就真的可以让过去的事过去,不必这么苦心等待。   

  虽然我嘴硬,但这种等法,真的很苦。   

  如果真的可以有这样一个孩子,那么到了今天他大概也就是那个天使般的小伙子的年纪。   

  我一路胡思乱想着,下了车,一抬眼,那个男孩雪白又精致的脸撞进我的视线。我心想,还真是巧了。   

  “哎呀,我认得你!我记得你!”他像发现新大陆那样大声嚷嚷起来,“我记得你!我记得你!”   

  我斜了男孩一眼,怎么样呀,想报复,想打架呀?我开始戒备,同时十分懊悔自己没有穿上高跟鞋,那可是一种十分好用的武器,踹踢踩都可以,鞋尖鞋跟都有无穷妙用,最妙的是脱下来拿在手上还可以钉锤敲打,当之无愧的万能武器。   

  “我记得你!”男孩伸手要捉我的手臂。   

  “哈!”我断喝一声,我对自己的音量之浑厚嘹亮感到十分满意,我果然还是宝刀未老呀,小男孩那张雪白的脸吓得更白了,那层因为激动而起的淡淡红晕像被人一下子用卸妆棉抹掉了一样。我再斜他一眼,抬脚准备扬长而去。   

  “我……”他还不死心。   

  我用力瞪他,他开始脸红,越来越红,越来越红,干,红得我都忍不住跟着他面红心跳起来。要命了,我落荒而逃,然后开始检讨自己,难道因为我近年约会太少的关系?没有约会不是因为没人追我,开玩笑,我可是美艳无敌的厉岚新,而且我这么擅长于保养之道,看上去不足三十岁的模样,心态就更加年轻可喜,追我的人依然多如过江之鲫,我又是不折不扣的现代女性,绝对没有一丁点儿牌坊意识,守活寡这码子事绝对和我无关,而且这些年我也遇到过不少令我兴致盎然的约会对象,但问题是,这么高昂的兴致总会在一餐饭的时间内冷却如冰,待我起身离开餐厅的时候我的内心只有一个想法,索然无味。于是乎,我在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时候过起了清心寡欲的修女生活,而且一过过了很多年,虽然过了很多年,但是我自己仍然不敢相信当年那个夜夜笙歌物欲至上的厉岚新竟然可以沉溺在纯粹的精神恋爱中,将柏拉图进行到底。 

第57节:尾声 我要的幸福(3)     

  “我记得你!”   

  我跑开很远了,还能听到那个小男孩在我身后喃喃低语,幸好他胆子太小不敢追上我,不然我可就……不能想,不能想!其实今天我来这里是为了参观一下这所学校鼎鼎大名的电影系,我已经读过园艺景观、服装设计、英国文学、欧洲历史、东亚文化、宗教学,有的读完拿到学位,有的则是读了一两年就走开了。反正我过去的积蓄绝对够我花到死,我又是天生的千金大小姐,就算我仅仅依附家庭我也可以一辈子丰衣足食活得无忧无虑,所以我可以这么任性地让自己的生活保持在这种极端不负责任的状态,不事生产,不结婚不组织家庭,对整个社会而言,我可算是一只蛀虫。   

  其实,我绝对没有我自己所以为的那么积极。其实,我从来没有真正从该睿离世的哀伤中解脱出来。其实,我这么多年活得就像个幽灵,那晚,我抢走该睿的一缕命魂,但这么多年来,真正失魂落魄的那个人却是我。   

  我没有立即去电影系,而是找了张长椅,坐下来,缓缓精神。   

  我感觉到有人在看我,我没有回头求证,我猜测还是那个小男孩,过了好一会儿,他终于胆战心惊地走到长椅前。   

  “我可以坐下来吗?”他很有礼貌地问。   

  “不可以。”我继续延续我的粗暴无礼。这个小男孩有古怪,我提醒自己要和他保持距离。不是因为他不可爱,而是因为他太可爱,这么多年我都心如止水,却因为他一次脸红而破功。   

  后来我回想我当时的心态,我发现我当时的心理可以用一个成语来形容:近情情怯,其实当时我的下意识中已经感受到一些事情,但我不敢承认。   

  “不,你一定要听我说!”小男孩激动无比,脸蛋更是涨得通红。   

  “拜托,你能不能不要动不动就脸红!”我急了。   

  他更急了,又急又愧,“对不起,女士。”   

  “女士你个头!”我对那个称谓十分介意,“有话快讲!”有屁快放,我好不容易把后面那句给忍住了。他急急开始叙述,虽然说得很快,但并不混乱。他先是自我介绍,说他叫布兰特,在英国出生,在瑞士长大,父亲是公爵,他智商217,阅读速度一秒钟300字,他是绝对严格意义上的天才,下个学年开始他会加入加州的脑科研究中心,成为该中心有史以来最年轻的研究员,今天他来纽约大学是为了探访他读博士时的同学,那位同学在研究选择性失忆方面又取得重大突破,而他自小就被选择性失忆困扰,他记忆能力超群,读书过目不忘,但是他从来记不住“人”,他的父母一度为此伤透脑筋,他直到今日为止每天早晨起床之后都必须翻看一本随身携带的相册,认清他的每一个家人和朋友。不过——这是一个极端重要的转折,他从来记不住“人”,但他记住了和他抢过一趟出租车的我,这是他有生以来从来不曾发生过的事情。   

  我用力吞了一口口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