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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梵天之眼-第34章

小说: 梵天之眼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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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疆提轻轻旋下兽钮,小心地取出一黑一白两只玉蝌蚪,再将兽钮安置在顶部。
  合拢后的铜砣和一般的秤砣毫无二致,平淡无奇。
  疆提心里并不认同父亲的观点,她反而觉得设计这个铜砣的人匠心独具。单看这样一只铜砣,谁能想到里面会藏有珍宝呢?对一个商人而言,秤砣是常用之物,更不会引起人们过多的猜想。谁能说这不是一个保护宝物的好方法呢?可叹那个叫吴尚贤的商人,空有如此聪明,却还是没能保护住这件东西。
  宫里雁曾经用了五年时间收集到六件稀世珍宝,现在连同梵天之眼在内终于凑足了七件。他请工匠将七件宝物按北斗七星的形状依次镶嵌在一件虎皮马鞍上,号为七宝鞍。
  三个月之后,七宝鞍完成。宫里雁在自己的城堡里举行了盛大的典礼。初升的太阳照耀着美丽的伊洛瓦底江,江水湍急地打着旋,暗流汹涌。
  宫里雁的城堡依山临水,威武的哨兵仿佛是山上的雕像。
  低沉而响亮的法螺从城堡的各个角落里不时地传出,在山间回响……
  这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没有等李畋把整个故事讲完,天色已经黑了。
  不知不觉中,李畋和高志华牧师已经在柏格理墓前坐了整整一天。
  高志华牧师仰望天空。
  风淡云轻,一弯新月挂在深邃的星空。
  李畋环视周围。
  四野静谧,远处起伏的山峦在黑黢黢的夜色里隐隐约约,夜风吹过,树叶和草丛发出轻微的沙沙声。
  高志华牧师起身:“走吧!先回教会。吃过晚饭你再讲给我听,这是我听到的最精彩的故事。讲不完我是不放你走的。”
  “哈哈……”李畋笑道,“更精彩的还在后面。走,先去吃饭。”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在曲曲折折的小径上,一路说笑,不多一会儿,就看到远处教会院落里的灯光。空气中飘荡着山下传来的烤土豆的香味。二人加快了下山的步伐。
  突然,从不远处的灌木丛里窜出一个黑影,直奔高志华牧师和李畋而来。
  “什么人?”高志华牧师喝问。
  “牧师,是我。我是阿月!”黑影答道。
  那声音很特别,是阿月。
  高志华牧师定下心来:“阿月,你来干什么?”
  阿月跑到近前,喘息:“牧师,有人进了教会!”
  “有人进教会你慌什么?”高志华牧师问。
  “是土……匪,秃顶黑獐!”阿月说。
  秃顶黑獐是威宁一带有名的土匪头子,本名章玉木。章家原本家世清白,祖祖辈辈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那章玉木十五岁那年,自己在地里干活。那片地的地头接着一条大路。有一个外乡人从路上经过,章玉木对那外乡人的一双靴子发生了兴趣。居然一声不响地走到那外乡人身后,抡起锄头,一下打得外乡人脑袋开花。然后,脱下那双靴子套在自己脚下。若无其事地扬长而去。此后,乡亲邻里都对章玉木敬若鬼神,不敢招惹。都说那章玉木是天生的匪种,杀人不眨眼。十乡八里的恶棍闻名来投,三年之后,章玉木带领一帮喽罗啸聚山林,平日里打家劫舍,无恶不作。只因生得獐头鼠目,顶上寸草不生,且又肤色黧黑。故而得一雅号—秃顶黑獐。这秃顶黑獐虽然作恶多端,但因石门坎的苗民几近赤贫,所以秃顶黑獐倒是很少来此为祸。
  “秃顶黑獐进教会干什么?他要放下屠刀吗?”高志华牧师笑了。
  “很多人,凶神恶煞似的。您还是避一避吧!”阿月很担心。
  李畋向山下望去。
  山下,一点亮光,两点亮光,三五点亮光……无数点亮光—那是火把。土匪仿佛蓦然从野地里长出来似的。亮光沿着上山的方向汇集,嘈杂的嘶喊声隐约可闻。
  “牧师,你带李先生跑吧!”阿月说。
  “跑?往哪儿跑?这里是我的教区,山下有我的教民。我必须下山,不能任由他们胡作非为!”
  “牧师!你疯了?”李畋插言。
  “李先生,我是一名牧师。从我选择这一职业的那一刻起,我就把自己的生命许给了主。这是我的使命。我想,他们不敢对我怎么样的。只是现在情况不明,你先不要下山,你跟阿月他们走!”
  山下的亮光在往山上涌。
  高志华牧师用极其严厉的声音说:“阿月,快带李先生离开。”
  “不!牧师,不!我要和你在一起。”阿月口气坚决。
  “阿月,你已经舍身事主,你发过誓的,是不是?”
  阿月结舌:“可是……”
  “阿月,你要听话,保护好李先生。听清楚了?快走!”
  从山下涌来的光亮越来越近,已经能看清楚火把跳动的火焰。
  “阿月,快走!否则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此时的阿月,眼睛里已经噙满泪水,对李畋说:“李先生,我们走!”
  “牧师……”李畋迟疑不决。
  “走吧!见到泰戈尔先生代我问好。”高志华牧师头也不回。
  李畋转身随着阿月离去。
  高志华牧师步履从容地迎着那一片火把而去。
  已经可以清晰地看到一个个火把,已经可以清楚地听到一声声嘶叫。
  “弟兄们,冲上去!把他们一锅煮了!”一个近乎嘶哑的声音。
  一群衣衫不整的喽罗,一张张凶神恶煞的脸。为首的一人身材瘦长,秃顶,獐头鼠目。
  “你们是什么人?要干什么?”高志华牧师喝道。
  “呀嗬!洋人?!想管老子的闲事儿?”秃顶黑獐斜睨着,身边有一矬子用手遮着嘴巴,秃顶黑獐弯下水蛇腰将耳朵凑近矬子的嘴巴,矬子嘀咕片刻。秃顶黑獐晃动着罗圈腿走到高志华牧师跟前:“牧师?牧师是不是洋和尚?难怪把好好的一个漂亮妞白白便宜了那个臭麻风!真是暴……暴……暴什么天鹅?”
  矬子接过话茬儿:“暴殄天物。”
  秃顶黑獐一瞪眼:“我管他娘的暴什么!反正是这狗日的洋和尚把那小妞儿便宜那个臭麻风了。要不是怕惹一身脏病……呸!***……”
  高志华牧师平静地看着眼前这帮匪徒。
  秃顶黑獐手一挥:“把这洋和尚给我绑了!搜身。说不定那件宝贝就在他身上。”
  三五个匪徒闻声而动,一拥而上。
  高志华牧师大吼:“野蛮!野蛮!”
  其中一个匪徒暗中抽出匕首,低吼一声“八格”,抖手用力,匕首穿透长衫,准确地从肋骨间刺入,直挑心脏。
  高志华牧师瞪大眼睛,直挺挺地摔倒在地。
  矬子上前一步,把手放在高志华牧师鼻孔处,回头:“他死了。”
  秃顶黑獐吼叫:“是谁干的?是他妈谁干的?”
  暗中刺死高志华牧师的匪徒瑟缩着出列:“是……我,不小心……”
  秃顶黑獐飞起一脚,将匪徒踢翻,骂道:“边老四,你他娘的!成心给老子找不痛快是不是?这可是个洋人!老子和洋人又没仇!只要他不和我们过不去,老子又何苦招惹他?你他娘的,这下老子和洋人的梁子结大了!老子真想一枪崩了你……”秃顶黑獐一边骂一边掏枪。
  灌木丛的阴影中,有一只枪口正对着秃顶黑獐。
  被踢倒在地的边老四突然跃起,扑向秃顶黑獐。
  砰!砰!
  两声枪声。
  一枪来自秃顶黑獐—那是走火,打在山石上溅出些许火花。
  另一枪来自灌木丛中。
  边老四起身,并且搀扶起被自己压在身下的秃顶黑獐:“章爷,你没事吧?”
  秃顶黑獐摸了摸右耳,有些黏稠的血,半拉耳朵没了:“那个王八羔子敢打爷爷的黑枪?”
  一名匪徒向着灌木丛打了几个点射,壮着胆子过去,回头喊道:“章爷!没人!”
  “边老四!”秃顶黑獐叫,“你小子算是救了老子一命,还他***算是有良心。章爷爷没算白疼你。”
  “章爷,那是您福大命大造化大!”边老四点头哈腰,在火把的照耀下能清楚地看到那一脸的谄媚。
  “行了,瞧你那熊样儿!你他娘的这祸也给我惹大了知道吗?”
  边老四将嘴巴凑近秃顶黑獐。
  “哎哟!你他娘的要干什么?”秃顶黑獐跳开,边老四弄疼了他刚刚被打烂的耳朵,“有屁快放!”
  “那个姓李的还在山上……”边老四蔫头耷脑地说。
  “还愣着干什么?快追!”
  一帮匪徒开始往山上冲。
  边老四故意拉在后面,看着匪帮远去,低喝一声:“出来!”
  一个黑衣人从灌木丛里出来(日语):“渡边君!您为什么要救那只猪!”
  “(日语)混蛋!这里还不是占领区,那头猪还有用!搜,搜那个牧师。”化名边老四的渡边一郎说完,转身去追赶那帮匪徒。
  黑衣人对着高志华牧师的遗体一通折腾之后,一无所获地离去。
  高志华牧师颀长的身躯横在山道上,身上的长袍已经七零八碎。
  注一∶孟加拉省,即今孟加拉国。曾经是英属印度的一个省。
  注二:西莱达(Shilaidaha),地名,在今孟加拉国境内。原名为Khorshedpur,19世纪中叶,改为西莱达。泰戈尔家族故居。流经此地的博多河两岸都有泰戈尔家族的土地。泰戈尔于1890年移居这里,并在此居住了大约十年。
  注三:彭乔农…库查利,泰戈尔的远祖。泰戈尔家族原先属于婆罗门教,后来因违反教规,受到排斥,17世纪90年代,彭乔农…库查利带领族人来到恒河岸边的一个小渔村定居,这个小渔村就是后来繁华的加尔各答市。
  注四:拉杰沙希(Rajshahi),地名,孟加拉国中西部工商业城市。位于恒河北岸。
  注五:诺阿卡利(Noakhali),地名,孟加拉南部港市。
  注六:曼德勒(Mandalay),地名,缅甸的第二大城市。曾经是缅甸王朝的首都,也是一座文化之都,有“宝石城”之称。
  注七:法螺,佛教举行宗教仪式时吹奏的一种唇振气鸣乐器,用同名软体动物“法螺”的贝壳制成,源于印度。法螺作为佛教法器的历史非常悠久,传说释迦牟尼在鹿野苑初转****时,帝释天等曾将一支右旋白法螺献给佛祖,从此右旋白海螺即作为吉祥圆满的象征在佛教中广为流传。
  第二十五章 逃亡
  李畋和阿月奔跑。
  匪徒的嘶叫声越来越近,火把摇晃。此起彼伏的呼号声搅乱了山野的宁静。无辜的山鸟被惊起,在林间从一处枝头飞向另一处枝头。
  李畋停下:“不能再跑了,我们先找个地方躲一躲。跑山我们不是土匪的对手。”
  “李先生,跟我来!”阿月钻入灌木丛。李畋紧随其后。
  灌木林低矮而茂密,枝叶交叠重杂,旁逸斜出。二人猫着腰,不是在跑,而是在爬。不时有棘刺勾连在衣服上,发出让人牙酸的噼啵声。
  “这是去哪儿?”李畋问。
  阿月依然在前面爬:“穿过这片林子就有一条下山的路。”
  灌木丛外的山路上,几个土匪高举着火把。
  “打起精神来,把你们的招子放亮些,各岔口都给老子放上眼线!误了章爷的大事就甭想吃上明天的粮食了。”渡边一郎追上一小帮匪徒。
  “边老四,就你他娘的会舔腚沟子。”一匪徒笑着打趣,“章爷前边儿去了,你还不快追?离章爷近点儿,吃屁都能吃到热乎的。”
  李畋一脚蹬空,一块石头滚落。
  渡边一郎抬手一个点射,砰地一响。子弹在李畋脚下炸开。
  一只野兔惊恐地窜出。
  那匪徒哈哈大笑:“边老四的枪法太准了,一枪就把兔子打跑了。”说罢,弯腰捡起一块小石头,扬手丢进灌木丛,一阵簌簌的响动。“边老四,再来一枪!听到动静没有?这可能是那鬼知道来干什么的教授!”
  渡边一郎没有说话,一抖手,一只匕首划过那匪徒的脖颈。
  匪徒直挺挺倒地。
  其他几个匪徒蓦然失色。
  “你们几个!你们刚才看到了什么?”渡边一郎目露凶光,手指向刚刚死掉的匪徒,“你们是谁杀了麻团儿?是谁?”
  几个匪徒惊恐万状。
  “没看到。”一匪徒嗫嚅。
  “我看到了,一个黑影掠过,刀光一闪,麻团儿就死了。”一匪徒谄媚。
  又一匪徒挤上来:“什么呀!我看得最清楚了。那人武功高强,行走如飞。刷地一声,麻团儿一刀毙命。那人刚要甩出第二刀—这第二刀是甩向我的,幸亏边老四,不,四哥,也不对,是四爷,对,是四爷。多亏边四爷抬手一枪,打飞了那刀。那人一看四爷功夫了得,便一溜烟儿地跑掉了。”仿佛生怕自己的媚功不到家似的,他又扑通跪倒在地,“多谢四爷救命之恩。”
  渡边一郎收刀入鞘:“你们几个龟孙听好喽,以后四爷不会亏待你们的。还是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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